合法性战略是由制度决定还是个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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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社会学 名词解释

国外社会学  名词解释

国外社会学名词解释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合法性来自于对生物科学的借鉴--孔德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社会整体大于互相依赖的各个部分之和,社会现实高于个人的现实,因此要从整体上充分认识社会。

但为理解这个现实,就要确信社会就像物质现象一样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必须用经验调查的方法。

认为社会知识也必须通过自然科学所普遍使用的经验研究手段去获得,通过观察、实验、比较、历史分析来认识外界事物的方法。

社会团结: 社会团结是指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联结关系,这种连接关系既可以建立在共有情感体验、共有道德情操和共同理想信念之上,也可以建立在因为生活需求、功能依赖而形成的相互依存关系之上。

机械团结:原始社会,古代社会以及现代的那些不发达的社会的一种社会联结方式,通过根深蒂固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的诸多个体凝结成一个整体,由于社会分工不发达,人们的经历,活动,生活方式都十分相同,对集体有强烈的归属感,个性都淹没在对集体的遵从中,并有一致的宗教和道德倾向。

(约束性制裁)有机团结:由发达的社会分工,以及社会成员间的异质性所决定的另一种社会联结方式-近代工业社会。

在这种社会联结形式下,由于分工导致的专门化,增强了个体间的相互依赖。

一方面,分工越细致,个人对他人或社会的依赖就越深入,另一方面,每个人的行动越是专门化,个性就越鲜明,就越能摆脱对集体意识的束缚。

具有各种器官的有机体一样,每个人按照社会的分工执行专门化的职能。

(复原性制裁)权威类型:(1)感召权威:是典型的人治,是以领袖人物的非凡才能为根据行使政治权力的社会控制形式--魅力型统治。

统治的行动基础:情感性行动。

统治的合法性来源:领袖人物的崇拜和信赖。

统治的存在范围:追随者拥戴和服从领袖人物,甚至对领袖人物产生。

狂热崇拜和盲目服从;打破传统、破坏现存秩序的革命时期;领袖人物具有非凡的、超人的特征,使他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

这种统治有赖于领袖人物的存在,具有暂时性。

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

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

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一、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的内涵和意义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是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在其具体运作中要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等原则。

其中,合法性是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一切制度设计和运作的前提条件。

合法性是基本国策,是一切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建立和完善的法制体系,保证一切活动的合法性,才能使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基本保证。

总之,只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能始终健全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才能使社会主义事业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管理制度合法性的内涵是广泛的。

首先,合法性意味着合法性。

广义的合法性要求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狭义的合法性要求则是指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其次,合法性是管理制度合法性的核心。

只有合法的管理制度才能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同,才能在社会实践中取得有效运用。

再次,合法性是管理制度合法性的条件。

只有合法的管理制度才能依法实施,才能取得社会成员的信任,才能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提供保障。

最后,合法性是管理制度合法性的目的。

合法的管理制度可以作为组织行为的合法性依据,确保组织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是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

只有使管理制度合法性的原则成为组织行为的内参准则,才能使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切实维护。

其次,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是维护组织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内在保证。

只有使管理制度合法性的原则成为社会生活和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才能维护组织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内在保障。

再次,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支撑。

只有使管理制度合法性的原则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最后,管理制度合法性原则是维护社会正义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

管理的合法性:战略和组织研究

管理的合法性:战略和组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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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概述
管理的合法性:战略和组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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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性建构的视角有两个.一个是站在组织管理者的角度看社会 (‘‘由内向外看”).强调组织获取合法性的主观能动性 合法性是 组织需要开发的一种重要资源.合法性建构探求怎么利用文化环境 提高组织的合法性(strategy approach to legitimacy).即合法性建构 策略(building—legitimacy strategy)问题。另一个是由从社会的视角 看组织(“由外向内看”)。强调客观环境对组织合法性的作用 台法 性是一套基本的社会信仰.是组织被“社会化”的过程.正是文化 制度决定了组织被建立、经营、理解和评价。从这一视角看.组织 获得文化资源(取得合法性)仅仅是这一制度化过程的副产品 他认为, 完整的合法性研究应当走一条中间路线.即既要研究根据组织的利 益相关者(constituents)的要求进行合法性建构.又要把这种研究置 于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下。
见的应对策略是:提供规范的危机原因解释、 再造合法性并保持对危机的柔性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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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管理的挑战
管理的合法性:战略和组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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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管理的合法性:战略和组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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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C.Suchman奠定的一个研究框架 这个框架对合法性给 出了一个至今为止比较公认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对合法 性进行了分类.指出了合法性的多样性来源—— 实效的(产 出的)、道德的(规范的)、认知的;获得的、维持的、修复 的。如果超出组织理论对合法性的软定义.并且指出,不 同来源的合法性之间并不总是同质的,相互之间可能存在 紧张关系 这些都有助于对组织提升合法性行为的理解。在 活动对合法性的效果、合法性对组织产出的效果上取得了 一些进展。

合法性分析

合法性分析

第4章合法性分析主要内容•制度环境•企业合法性及合法性管理•合法性视角下的战略选择制度•制度是人类社会建构出来的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诺斯(D. Noth):“决定人们相互之间关系的人为约束”•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斯科特(R. Scott):“受规则、规范和认知体系制约的结构与活动,这些结构与活动使社会趋于稳定,使社会行为产生意义规制要素•规制的特征是对活动的规则设计、监督和奖惩•包括确立规则,监督他人遵守规则,若有必要还会实施奖惩,以便于影响企业将来的行为•这类活动既可能通过高度正式化的、专门设置的机构来实施,如警察和法院等,也可能通过相对分散的非正式的机制来实施规范要素•规范性的制度包括价值观和规范•价值观是指行动者对周围客观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以及用来比较和评价现存结构或行为的各种标准•规范则规定了事情应该如何完成,并规定实现目标的合法方式和手段。

认知要素•关于某类事情的共同理解•人们之所以遵守认知性制度,是因为人们难以想象到其他的行为类型,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些惯例是我们做这些事情的恰当方式•斯科特用“文化-认知”一词描述认知要素,是指“内在的”理解过程是由“外在的”文化框架所塑造的制度的功能•降低不确定性–制度通过发出什么行为是可以接受的、什么行为是不可以接受的信号来影响个人行为的界限•制度对战略的影响–管理人员和企业在制度约束下理性地追求他们的利益,并做出战略选择–当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共同支配企业的行为时,在正式制度约束失效的情况下,非正式约束在降低不确定性及坚定管理者和企业的信心方面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合法性(legitimacy)•帕森斯(T. Parsons,1960)“在特定的信念、规范和价值观等社会化建构内部,对行动是否合乎期望、是否恰当的一般认识和假定。

”•梅耶(J. Meyer)和斯科特(1987)“社会文化观念对组织支持的程度,即已经建立的文化规范对组织的存在所提供的解释。

浅谈政治合法性

浅谈政治合法性

浅谈政治合法性内容摘要:许多政治学教材中都有这种提法:权力、权威与合法性这三个相互关联的概念是政治学中最基本的概念。

此话不假。

合法性的确是政治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但是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政治合法性是一个政权得以存在的基础。

也就是说,没有合法性的政府是没有资格存在的政府,也是一个不可能长久的政府。

当今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政治合法性不足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当代中国尤为突出。

作为一名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学生,加深对政治合法性概念的理解是十分必要的。

只有知道什么是政治合法性,我们才能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为增强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政治合法性广大民众认可支持政权关于政治合法性的论述,古已有之。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一个政体要达到长治久安,必须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能够参加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愿望。

”①由此可见,政治合法性对一个国家、一个政府的稳定、长久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然,政治合法性的内容也是十分深奥和丰富的。

一、政治合法性的含义关于政治合法性的含义,不少政治学家都对其做了深刻而简练的定义。

美国政治学者李普赛特指出:“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有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能力。

”②著名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则认为:“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

”③也有中国学者认为:“政治合法性是指广大民众对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认同和支持”④由此可见,政治合法性就是指广大民众自觉地对现存的政治秩序和制度、公共权威和政权的积极支持和认可,是广大民众对统治正当性的承认和对统治的认可。

通过政治合法性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国家的统治是否具有统治合法性,不在于统治者自己的宣称,也不在于统治者为自己的执政制定的法律依据,而在于人口占大多数的民众是否真正认同,在于广大民众是否积极支持。

国民党在大陆末期的统治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抗日战争取得胜利后,全国人民都期望能够建立一个独立统一民主富强的国家,可是国民政府却悍然撕毁了《双十协定》,挑起内战,全然不顾人民的感受和愿望。

7 战略行动的合法性管理

7 战略行动的合法性管理

7 战略行动的合法性管理李玉刚博士 / 教授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yugangl@主要思路⏹获得支持或消灭不公平待遇⏹冲破制度约束,做改革先锋,避免成为牺牲品⏹合法性危机之后的修复玉玺传国玉玺玺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合法性之间的冲突和协调⏹案例1⏹背景⏹A;儿子B1和儿媳B2;孙女C⏹A;B1去世;B2改嫁;孙女C;B1的继子D和父亲⏹A的财产应该谁继承?⏹案例2⏹背景:汶川地震王石捐款⏹王石行为的合法性如何?王石捐款言论中国的制度环境⏹Droege & Johnson(2007)“中间制度”(Meso-Institutions)⏹中国在旧制度瓦解和新制度建立之间存在着大量空白⏹让行动主导合法性,而不是制度引导行为⏹行动的多次重复成为规则⏹事后追认其为合法性(retrospectivelegitimization)政府对制度的塑造⏹规定了规制型制度⏹影响了规范和认知型制度中国的制度特征⏹“中间制度”(Meso-Institutions)Droege & Johnson(2007)⏹规制的模糊和多样性⏹动态⏹差异⏹Droege & Johnson(2007)“中间制度”(Meso-Institutions)⏹中国在旧制度瓦解和新制度建立之间存在着大量空白⏹让行动主导合法性,而不是制度引导行为⏹行动的多次重复成为规则⏹事后追认其为合法性(retrospective legitimization)与政府关系⏹冯仑:⏹“学先进、傍大款、走正道”⏹谈“精神恋爱”,不“偷情”⏹做“三好学生”——眼光好、收益好、良心好2004年天津泰达集团认购万通实业新增发的3.08亿股,占27.8%所有权问题⏹国有企业对政府的“挟持”⏹民营企业对政府的“利用”⏹外资企业的全球本地化战略吉利奇瑞民营企业的政治战略⏹合作(股份)⏹雇佣现任或退休官员⏹政治安排⏹建立个人友谊⏹送礼外资企业的政治战略 Google离开大陆不合法的情况⏹不合法、但符合情理⏹不合法,不符合情理私下战略行动⏹奇瑞的生存⏹吉利的生存私下战略行动制度背景市场背景竞争背景企业要采取的行动不具有完备合法性企业资源不同企业与制度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企业决定是否主动影响制度主体获得合法性(1)改变制度,维持或修正行动,最终采取合法战略行动(2)采取私下战略行动(3)取消战略行动(4)采取非法战略行动横向拆分与纵向拆分横向拆分纵向拆分子项目效益状况各个子项目独立产生效益各个子项目不能独立产生效益子项目先后逻辑可以同时完成各个子项目大多数情况下各个子项目的实施需要有严格的先后时间安排,个别情况下可以同时进行案例⏹吉利造车⏹奇瑞造车⏹铁本事件⏹鄂尔多斯硅铁⏹宁波建龙⏹东方稀铝⏹央企水电战略行动拆分后的合法性状况变化及对战略成败的影响⏹命题1:⏹通过对合法性不完备的战略行动的适当拆分,有助于提升战略行动的合法性水平。

政治权力与统治合法性

政治权力与统治合法性

政治权力与统治合法性政治权力是指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领导和决策的能力和权益。

而统治合法性是指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合法来源。

政治权力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决定了社会运行的方式和结果,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其合法性的讨论与思考。

一、政治权力的基础政治权力的基础在于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是一种人们自愿并共同达成的协议,通过它们确定了政府和统治阶级的地位和权力,并规定了政治实体和个人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

社会契约的目的是确保政府对公民的保护和利益的实现,并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防止滥用和不公正的行为。

社会契约也是政治权力与统治合法性之间密切联系的重要因素。

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社会契约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只有政府和统治阶级遵守社会契约的原则和要求,保障人民的权益和福祉,才能获得合法性的认可。

二、政治权力的来源政治权力的来源可以分为三个主要方面:传统权威、合法权力和魅力权威。

1. 传统权威是指政治权力通过长期的惯例和传统而获得的。

这种权威来源于历史和文化传承,并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理和习惯中。

传统权威在一些封建社会中尤为突出,君主制和王权思想即是传统权威的体现。

2. 合法权力是指政府和统治阶级通过法律和制度获得的权力。

合法权力的来源在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认可,它为政治权力提供了明确的界限和规则,并确保其行使不越轨。

合法权力是现代社会中主要的权力来源,它通过选举和民主程序来保证政权的合法性和民众参与的合法性。

3. 魅力权威是指政治权力通过个人魅力、能力和领导能力而获得的。

这种权威来源于人们对领导者的信任和追随,而非法律和制度的约束。

魅力权威在一些特殊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中产生,如一些革命领袖和宗教领袖。

三、统治合法性的挑战统治合法性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权力滥用和不公正。

政治权力的滥用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和人民权益受损,这直接挑战着统治者的合法性。

此外,社会中的阶级和地位不平等也严重损害了统治者的合法性,因为这种不公正分配引发了人们对政府权力是否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的质疑。

解析国家权力合法性论证与宪政运动

解析国家权力合法性论证与宪政运动

国家权力合法性论证与宪政运动摘要:与具有天生优越性的权利不同,权力却因其公益性常常受到质疑,国家权力由此需要在正当性、合法性层面得到严密论证,才能成为合法的权威而使人们信服。

社会契约论作为宪政民主的理论基石,虚拟和抽象地构建了合法权力的渊源、功能及其范围。

其与立宪主义、法律实证主义的结合,极大地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的宪政进程。

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的发轫有着自身特殊的背景,它更多的受动于制度决定论、立宪强国等民族主义思潮,因而在权力合法性论证上存在诸多缺陷。

现代中国宪政运动欲向纵深发展,尚需在蕴涵着丰富的宪政与民主因子的社会契约论中吸取思想养料,从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两个方面对国家权力进行考量。

思想观念一经转化为制度实践,便成为改变社会的巨大力量。

古典自然法的核心原则-社会契约论为近世欧美宪政运动和公法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石。

中国政治传统中支撑宪政民主的思想因子甚少,如何借鉴来自异域的宪政制度,确是近现代中国面临的时代课题。

发生于近代中国的深刻社会变迁,使传统皇权统治的正当性受到质疑和挑战,并引发合法性危机。

从晚清、民国至当代中国,任何政治力量要掌握国家权力都离不开宪法,宪法与宪政问题由此成为各派力量斗争的焦点,于是国人心中形成一种特有的“宪政情结”。

本文所论之“权力”指国家权力。

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正当性基础在哪里?这个问题在立宪主义发达的西方已得到较好论证,在近现代中国其论证方式则存在诸多缺陷。

一、社会契约论:宪政民主的理论基石权力自产生时起就存在被认同的问题,也就是权力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

权力的来源是什么?为维持社会秩序,必须要有公权力,但任何权力若仅依凭强力,社会不可能持续安定;权力的另一本质是“靠着劝说而来”,即社会成员在一套世界观的支配下,用特有的诠释系统把国家形态与社会结构概念化、合理化,使所有成员都相信那样的结构形式与内容是合理的,或者是命定不可更改的。

[1]社会成员的内心认可,是权力正当性与合法性最重要的基础。

第六节政策的合法性

第六节政策的合法性

第六节政策的合法性一、广义的政策的合法性对于政策合法性这一概念,应该从广义和狭义角度进行理解。

从广义角度而言,一般认为,能够被公众认可、接受、遵从和推行的政策就是具有合法性的政策,而使政策能够被公众认可、接受、遵从和推行的过程就是政策的合法化过程。

任何一项政策都需要经过合法化的过程,否则它就不可能具备合法性特征,也成为不了具有真正意义的政策。

政策学家琼斯(J.O.Jones)在其《公共政策研究导论》一书中把合法化过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政治系统自身的合法化,第二部分是公共政策的合法化。

根据马克斯•韦伯的观点,政治系统取得合法性有三种不同的途径:一是依据合法和合理的程序取得政权,如运用民主政治方式通过竞选获取公职;二是依据社会的传统习惯取得政权,如封建王朝子承父业的统治惯例;三是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人物取得政权。

当然,除了韦伯提到的三种途径,要取得政权还可以通过革命或战争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革命的成败或军事的胜负就成为决定政治系统合法性的关键因素,正所谓“成者为王败者贼”。

在取得政权以后,一个政治系统或依法理权威、或依传统习惯、或依魅力领袖的个人感召力作为其合法性的前提,然后通过引导教育或强迫威胁等手段,使公众养成遵守政府法令的习惯或屈从于政府的权威。

只有当一般民众愿意服从和遵守若干他们认为与其利益不符的政府法令时,才能够认为这一政府真正建立了其合法性的基础。

―――――――――――――――――――――――――――――――――――――――马克斯•韦伯的理论:在现代社会科学史上,马克斯•韦伯是一位极其著名的人物,他的影响非常之大,以至人们公认他是现代社会学的创史人。

他的一生是令人叹服的,一位杰出的教授,一战时德国红十字会的领导,一位永不知疲倦的作家,有时可以几天几夜不眠,在他繁忙的一生中,也投入了对政治理论的一定关注。

在研究中,韦伯进行分析的起点与众不同,其它人对困扰社会和组织的日常应用问题感兴趣,韦伯的研究却更侧重于宏观的社会管理,他最初的注意力集中于资本主义问题,他的分析是从考察合法的或社会公认的权威的基础开始的,社会用这种权威来指导其组织和个人的活动。

中国行政组织合法性的形成路径

中国行政组织合法性的形成路径

中国行政组织合法性的形成路径徐继强,张浩摘要:行政组织获得合法性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在法治原则下,由行政组织法直接规定;二是在民主原则下,通过层级控制手段,间接受民意机关控制。

中国长期依赖后种方式建构行政组织法制。

但在现代行政任务变迁下,组织形式的多元化需求使得行政组织逐渐脱离层级控制,从而导致合法性困境,有必要通过行政组织立法予以补救。

不过,中国始终坚持单一的层级控制方式,并通过行为法制度、双重领导机制以及“行政自制”机制缓解了组织立法的紧迫性,但这导致了中国行政组织法制化更为严重的路径依赖。

关键字:行政组织;组织立法;民主正当性;科层制;双重领导体制;路径依赖理论中图分类号:D921.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8634(2021)03-0044-(09)DOI:10.13852/KI.JSHNU.2021.03.004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历了8次政府机构改革,不论改革理念如何发展,最终都落脚于调整具体行政组织的形态与结构,这类调整方案除了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行政效能外,也在推动行政组织的法制化进程。

长期以来,改革的决策者都希望通过专门的行政组织立法为政府机构的设置提供合法依据。

早在1988年的机构改革,便首次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机关组织法,制定行政机关编制法,1998年机构改革更是将行政组织法制建设提升到原则的高度,并有相当具体的要求。

但这些提议多没有落实。

在理论层面,行政法学者对行政组织法制化路径的探索则比决策者原则性的立法建议要更进一步。

有的学者将其归纳为“通过民主代议机关的合法化模式”。

这种模式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信奉一套全面的、系统的、自洽的组织法则,以及此类法典化体系在解决行政组织合法性问题方面的功效”。

①基于这一信念,学者们纷纷提出“一揽子”行政组织立法,希冀建构一种金字塔形的组织法法典体系。

②然而,行政组织法制对于顶层决策者的立法提议鲜有回应,对行政法学者的热情更是报以默然的姿态,保持着其原有的面目。

合法性与政治

合法性与政治

合法性与政治合法性与政治篇一:组织合法性来源组织合法性来源及其机制研究摘要:现代社会,是一个组织的社会,人们的交往互动往往是在“组织”人的框架里进行的,组织的协调使人们完成无法独立完成的事情。

针对组织的产生和重要性,组织合法性研究主要有制度和战略两种视角。

本文从制度视角对近年来国外学者关于组织合法性研究的最新成果进行了回顾,并从组织合法性的三个来源,即规范合法性、认知合法性、规制合法性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组织合法性来源机制一、组织合法性提出的背景及其相关研究赫伯特·西蒙指出,受技术的发展的影响,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不是市场经济,而是组织经济,或者至多是组织、市场经济,而且组织活动压倒了市场活动。

大量的经济活动是在大公司内部,而不是市场中发生的。

现在的社会已经是一个组织的社会,很多资源是在组织内部分配和完成的,组织在个人生活机遇和获取社会资源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人已经从“社会性的人”转变成“组织性的人”,因此,组织化程度成为评价和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周围既有大规模的国际知名的大企业,IBM 公司,P &G公司,跨国经营连锁超市,像沃而玛、家乐福,麦当劳等餐饮业也蓬勃发展;当然,还有很多非营利性的组织,如学校,医院、基金会、慈善机构等。

不管是企业,学校,政府,还是各式各样的民间组织,为什么有的组织能够做大、做强、做好?而有的只能是昙花一现?为什么有的企业会花大量的资金做一些慈善活动?而有的企业不屑一顾?为什么企业在招聘员工之后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资金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为什么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规章制度、企业文化?针对组织的产生和组织的不同行为,不同学科有不同的解释,主流经济学有一个统一的解释框架—科层制。

哈贝马斯强调合法性与政治制度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干预经济活动,为了把政治事物转变成为“技术上的问题”,需要由科层制组织的专家们用各种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去政治化”,为了做到这一点,国家就宣传某种“专家统治意识”,这种专家统治意识的核心在于对“工具理性”强调,或者是对韦伯提倡结果出现了实际事务的的手段/目的理性的强调,所谓的工具理性,“实现确定目标的手段的有效性标准,引导者对社会行动的评价以及人们解决问题的方法。

合法性与有效性

合法性与有效性

1.含义:一般认为,最早对合法性加以系统阐述并上升为一种理论的是德国的马克斯•韦伯。

法国政治学家马克•思古德指出:“合法性事实上与治权有关系。

合法性就是对治权的认可。

”李普塞特指出,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

合法性的政治学涵义大多是与政治秩序、政治统治、政治权力和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的。

考虑到政治权力是建立政治秩序和政治制度,实现和维护政治统治的前提。

结合上述研究者的看法,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可以被界定为政治权力主体的权力及其行使得到政治权力客体认可和自愿服从的能力和特性。

从政治学意义上来讲,合法性与法律规范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2. 来源:韦伯根据合法统治的特征,将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区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传统的来源。

二是克里斯玛型或个人魅力型的来源。

三是法理型来源。

政治权力合法性的三种来源都是理想的纯粹的类型,现实中并不存在三种合法性类型时间演变上的先后次序,甚至也不存在纯粹的传统型、克里斯玛型和法理型合法性来源,历史上存在的合法性形式,都不同程度的依赖与三种类型的混合。

在帕森斯看来,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自社会的价值规范系统。

迪韦尔热看来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不过来源于政治系统的全部或大多数成员基于一定的价值体系而出现的一致同意的情况。

戴维•伊斯顿也对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进行了探讨,他指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存在意识形态的、结构的和个人的三种来源,其中,意识形态来源是基于道义上的理由而认可和信任政治权力,结构来源是源于对结构和规范的效度的信仰和而产生的对政治权力的信任,个人品质来源则是基于对统治者的个人品质的信任而产生的对政治权力的认可。

他认为系统成员对政治系统的支持可以区分为“特定支持”与“散布性支持”,特定支持是由于系统成员自身利益的要求得到某些具体满足时而产生的支持,而散布性支持则不同于特定支持的功利性考量,其主要来自成员对认同或者服从一个高尚事业或目标的精神满足而不是任何具体的物质利益。

第七章政策方案的决策与合法化

第七章政策方案的决策与合法化

第七章政策方案的决策与合法化本章要点:1、当政策方案一旦提交给相关部门之后,必须要对方案进行最后的抉择。

不同方案和不同的国家的不同时期,其政策抉择的主体是不同的。

不过,在现代民主国家中,越来越多的采取民主抉择的机制。

通常采用的决策方式是投票。

通常的投票规则有:全体一致规则、过半数规则;投票规则虽然对于决策有一定的帮助但是他们存在难以解决的悖论,需求显示法和投否决票、以及民主集中制等是对上述两种规则的改进。

2、一旦选出满意的政策方案之后,需要有关政策抉择主体依据有关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对政策方案加以审查、通过或批准、签署及发布,这便是政策的合法化。

到此时一个完整的政策便已形成并可以付诸实施了。

3、从不同的政策实践中,学者们总结了不同的政策形成模式,主要有理性主义模式、渐进主义模式、综合模式、精英模式、系统模式、集团模式等,而中国特殊的发展历史决定了中国的政策制定有着一些特殊的模式。

这些模式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政策的形成过程。

第一节公共政策的决策公共政策的抉策,就是由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根据政策规划建议和要考量的相关事项,按照一定的决策制度和程序规定,对解决有关政策问题的行动方案做出决定性选择的过程。

这一过程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最具实质性意义的阶段。

也正是因为这一阶段十分重要,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对自己的公共政策抉择问题做出一定的程序化和法制化的规定。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说,公共政策的抉择实际上就是将有关政策加以合法化采纳的过程。

尽管不同的国家会在程序化和法制化的程度上有所不同,但这并不会影响我们的这一总判断。

一、公共政策的决策主体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是一个直接参与者不断递减的过程。

在政策的议程特别是公众议程的建立阶段,国家和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参与。

而一旦进入政府议程,参与的人士变大为减少,只有那些构件政策系统的政府机构和部分受委托的社会参与者,而一当政策建议提交之后,则只有少量的具有决策权力的政府机构人士才可能参与这一过程了。

合法性理论

合法性理论

合法性理论the theory of legality合法性的含义:人们对于统治地位的确认和服从。

一、哈贝马斯关于合法性的观点主要观点:(1)对于政治制度的正确性以及合理性要借助哲学、宗教、伦理学作出论证。

需要论证的内容包括:国家机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政治活动方式(如选举);政治决策;政治领导人的素质。

(2)合法性的根本标准:政治领域是否反映了社会共同性标准。

(3)政治合法性危机(信任危机):危机的产生即失去了群众对政治的忠诚与信任而如何重获合法性,关键在于建立社会国家,实行福利制度,缓和社会冲突,获得人们对政治权威的信任。

(4)卡尔马克思曾对资本主义政权的合法性进行过批判,哈贝马斯不同于马克思,是对后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认为先进资本主义社会问题主要存在于社会、政治、文化领域,并且,对政治制度无信心,即政权的信任危机是最重要的问题。

政权的信任危机主要表现是:人们对政治生活冷漠,对政治人物的不崇敬等。

因此,解决现今资本主义社会问题的方式也不再是马克思所(5)政权信任危机/合法性危机产生的原因(民众失去对于权威的信心之原因):A.国家进行过度干预,造成民众对政治生活不满。

B.公民认为自己在政治、文化各方面愿望普遍没有得到满足。

C.行政当权者无能力履行预定计划,也会导致公众的不满。

D.社会文化系统产生对政治的不信任的因素。

(社会文化系统若产生对于政权不信任的元素,将会导致民众更大的不满,引发政权信任危机的进一步爆发)(6)如何解决政权合法性危机/信任危机:A.政府要约束自己的行为;B.要遵守与群众的约定,使得公民相信政治家;C.注重公民的私人领域;D.尽量保证民众合法要求的满足。

二、让·马克·夸克的观点主要观点1、合法性与统治权利之间的关系(1)统治权则是许多人都想获得的东西,是处于一种竞争状态之下的,通过竞争获得统治权的人就相当于获得“产权证”,可以十分安全地行使这种权利,即是有了合法性。

从革命合法性到宪政合法性

从革命合法性到宪政合法性

从革命合法性到宪政合法性简单地说,合法性指的是谁统治谁的问题。

统治的正当性建立在被统治者自愿接受的基础之上。

在古代社会民智未开之时,合法性往往是以“天赋”或者“神赋”的形式表现出来。

所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君权神授”、“天子”等等都是天赋或者神赋合法性的说法。

然而,此种合法性实际上是建立在强人合法性的基础上,故此才有“强权即公理”的说法。

强人合法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依靠个人魅力的卡里斯马式的统治。

这种合法性有可能产生开明统治者,也有可能导致邪恶的政权。

近几年中东诸国专制者的倒台为卡里斯马式的统治划上了句号。

自从产生了语言、文化、道德、宗教等等之后,合法性有时借助于道德,有时借助于传统。

所谓“法统”、“正统”、“问鼎中原”等等说法,皆为表征传统合法性的词语。

“礼崩乐坏”、“克己复礼”是道德的合法性体现在“德治”上,而传统的合法性则大多表现为宗教统治的合法性。

这些都是传统社会中合法性的形式。

也许,集上述各种合法性于一身的统治才是理想的。

不过,进入现代以后,天赋合法性、道德合法性、传统合法性这几种合法性都被看作是非理性的合法性,而被新兴的法律合法性所代替。

法律的合法性的核心是宪政的合法性。

所有进步的和民主的社会,无一不采取了宪政的合法性。

宪政合法性指的是用宪法规定和规范统治者的权力并限制其行为。

换句话说,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宪法,政府的行为必须符合宪法规定并且反映人民的意愿。

在一些后发达和欠发展的国家和地区,历史的进程发生过戏剧性的变化。

历史不是顺着线性的、进步的路径从低级阶段走向高级阶段的;而是以剧烈的形式否定历史传统,从而进入全新的历史时期,即革命──由革命而产生了所谓的革命合法性。

革命合法性本身具有一种反叛的内涵,也是一种非理性的合法性。

革命合法性在中国历史上经常表现为“起义的合法性”。

它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王朝更迭的内在逻辑。

它所建立的基础是“胜者王侯败者贼”,“打天下者坐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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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合法性来源主要包括认证机构、融资机构、知识分子、 职业性团体、工会、商界、公众观点和媒体(Galaskiewicz, 1985,1995;Hybels,Ryan,and Barley1994; Deepphouse,1998)。
❖ 组织内部合法性的来源包括工人、管理者、职员专家、董事 会成员(Elsbach,1994)。
基于理解的合法性把社会看成是混沌的认知环境,社会活动的参与 者必须努力把他们的经验加以整理内部一致的可理解的陈述。 (Noyce的故事)
基于想当然的合法性认为知觉不仅能够使无序变成可管理,而且可
以把无序转变成不同的主管给定,这些主管给定包含了各种不同的
可能性。
11
❖ 欧洲迪士尼的故事
1992年4月Euro Disney在巴黎郊区开幕,首战失利。 失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认知合法性问题。 欧洲迪士尼投资了220亿法郎,对任何细节都注意到了,包括顾客、
9
❖ 合法性子分类:
实用合法性存在于组织和听众之间的直接交换关系之中。实用合法 性有可以分成三个子类,即:交易合法性、影响合法性和倾向合法 性。
道德合法性是指社会对于组织及其行为的规范性评价(Aldrich &
Fiol,1994;Parsons,1960)。与实用合法性不同,道德合法性的
评判标准不是基于组织是否对于评估者的利益有利,而是基于组织
3
❖ 合法性要素之一:规范
合法性的规范要素强调行政体系的作用,侧重于“具有 规范性的各类法规把规范的、可评估和强制的维度引入 社会体系中”(Scott,1995;37)。
社会中的组织必须受到这些诸如公平竞争这类一般性社 会规范的约束,尤其还有受到从业者所认同的职业标准 这类特殊规范的约束(DiMaggio and Powell,1983)。
7
❖ 合法性研究层次:
国外合法性研究主要分三个层次: 总体层次 单个组织层次 组织某个子单位或者某个侧面。
所有组织
8
❖ 合法性分类:
一 般 国 外 研 究 把 合 法 性 分 成 三 类 , 即 实 用 合 法 性 ( Pragmatic Legitimacy ) 、 道 德 合 法 性 ( Moral Legitimacy)和认知合法性(Cognitive Legitimacy) (Suchman,1995)。
14
❖ 重要性:方法上
❖ 国外在研究组织合法性时,一般采用战略分析方法 和制度分析方法两种不同的方法,形成两个流派。 本次研究抛弃两种分析方法的划分,综合两个学派 的特长,采用环境因素和企业家个性因素互动的方 法,通过研究获取合法性的过程来客观地刻画合法 性问题。
15
❖ 重要信:实际意义
合法性问题,是决定企业能否生存的一个重 要因素。研究表明,在组织成立后的发展和 演变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合法性危机和合理性 检验问题。在组织的演变过程中,合法性危 机是一道难关。
5
❖ 合法性层次:
一般学者认为,合法性的认知要素比规范要素和管制要 素更加基础,社会在认知要素的基础上来构造规范要素 和管制要素。在研究中,一般采用某种实务或形式在社 会上的普及程度或密度来衡量认知合法性(Fligstein, 1985;Westphal and Zajac,1994)。 。
6
❖ 合法性来源:
的行为是否是“对的”来做出评估。一般而言,道德合法性采用以
下四种形式之一,即产出和结果评估、技术和流程评估、部门和结
构评估以及领导者和代表者评估。
10
❖ 认知合法性(Cognitive Legitimacy)
两 种 认 知 合 法 性 : 基 于 理 解 的 合 法 性 (legitimacy based on comprehensibility)和基于想当然的合法性(legitimacy based on taken-for-grantedness)。
饭店、商店及垃圾桶,根本不可能失败。, 左翼分子们迪士尼的股票上市会场上,对著公司的高阶主管丢鸡蛋、
蕃茄酱,高喊“米老鼠滚回家”
12
❖ 研究问题:对于企业而言,外部因素例如环 境以及组织因素例如社会资本和企业家精神 是如何影响企业获取其合法性?
13
❖ 重要信:学术上 国外对于合法性研究主要集中两个领域:管理合法性 (managerial legitimacy)和组织合法性 (organizational legitimacy)。过去两个领域合法性 研究互相割裂,彼此独立。本次研究发现,试图探 究管理合法性和组织合法性之间的关系。
❖ 回顾他人的研究
❖ 研究问题及重要性
❖ 研究框架
❖Hale Waihona Puke 研究假设❖ 结果 (缺)❖ 讨论
❖ 心得与未来工作
❖ 参考资料
1
❖ 合法性定义: Suchman的研究
合法性是指在一个由社会构建的规范、价值、信念和定义的体系中, 一个实体的行为被认为是可取的、恰当的、合适的一般性的感知和 假定(Suchman,1995;574)。
2
❖ 合法性的几个研究:
Martin Ruef,W.Richard Scott(1998年)做的一个关于美国医疗机构 合法性的研究。
Melisa Middlden Stone,Candida Greer Brush(1996年) 做的关于合法性模糊内容的研究。
Singh,Tucker和House(1986)在组织生态学下做的组织合法性研究。
4
❖ 合法性要素之二:管制
合法性的管制要素强调正式管制程序的压力,这些正式管制程序包 括制定规则、监督和对行为进行认可或者制裁(Scott,1995;35)。
❖ 合法性要素之三:认知
合法性的认知要素是指社会形成的一些规则,这些规则具体说明在 这个社会中什么样的“演员”可以存在,他们需要体现出什么样的 结构特征,他们可以坚持哪些程序,他们的行为允许包含什么样的 含意(Martin Ruef and Richard Scott,1998)。
❖ 合法性构成: Scott 以及DiMaggio and Powell
合法性有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规范,管制和认知。每一个基本要素 都构成了不同的合法性评估标准(Scott,1995)。这三个基本要素 也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控制机制:规范,强制和模仿(DiMaggio and Powell,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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