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施工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XXXXXX维修工程
合同协议书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XXXXXXXXXX维修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本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本承包工程范围包括对XXXXXXX维修项目进行翻新、拆除、供货、安装、保修工程,一切工作均须符合甲方、本合同条款和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书写范例,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1.3.1翻新、加固、补强工程;
1.3.2拆除、开孔、封洞、开洞口等工程;
1.3.3防水补漏、油漆工程;
1.3.4砌筑、混凝土、钢筋工程;
1.3.5木作工程;
1.3.6装饰装修工程;
1.3.7其他甲方要求的维修工程;
1.3.8垃圾、余泥、建筑垃圾等清理并外运工程;
1.3.9施工时所需要的临时安全措施、保护措施;
1.3.10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甲方有权要求增加或调整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且均视作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乙方必须接受并在甲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上工程内容。
2、合同价、单价及工程量
2.1本合同总价:乙方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工程量清单》
约定的或甲方审定的综合单价。
2.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将《工程量清单》中列示的部分或全部项目分派给乙方负责施工,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开工指令后进场施工。实际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
2.3本工程合同单价均为固定综合包干价,按后附《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单价金额执行。
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机械费、运输费(包括装卸车、场内二次转运)、保管及成品保护费、施工费、验收费、检测检验费、利润、管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水电费、管理费、各项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和一切施工措施费。乙方在明确价格时已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风险,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无论物价、人工及工程量如何变化,该综合包干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以下计价规则为以往范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3.1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注明有“暂定料值”的(如墙纸、瓷砖、石材等材料),乙方在接收到甲方发出的维修单后十五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报送样板及材料价格,并在得到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经甲方审定后的材料价格即为“实际料值”。
2.3.2对于“暂定料值”的材料料值的调整方法为:工程量清单综合包干单价+(实际料值-暂定料值)。
2.3.3若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的子目或无法按2.3.3条进行换算的子目,则按人工费加材料费再加机械费的市场公平价×(1+15%综合费率),得出新的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该报价(须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由乙方在采购前不少于30天报甲方审批确认价格并报送相应的样板(如需要)予甲方审批,如乙方在采购前未报甲方审批确认价格,则乙方同意按甲方自行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承诺不会因价格未确定为由而暂停施工。
3、工期
本工程的具体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根据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开始计算工期,工期必须满足甲方的实际要求。
4、付款方式及结算
4.1在本合同年度维修期内,每次由甲方发出维修单形式委托乙方进行具体项目维修,维修完成后双方即日进行签证。本工程之维修项目每一个月结算一次,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理结算后向甲方申请支付结算总价的95%。(适用年度维修的月结方式)
乙方完成维修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结算后,向甲方申请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适用于零星维修)
4.2本工程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满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保修金或因质量问题被扣减后保修金余款。
5、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其所完成的承包工程质量等级不低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规定及现行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6、工程保修期
本工程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饰、园林景观和机电工程(包括设备)为两年,防水工程为五年。其它保修期限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
7、材料设备要求
7.1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合同规定,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设备,或使用有缺陷的材料、设备质量。
7.2本工程承包范围的石材、瓷砖、墙纸等材料的颜色及款式,乙方必须提供样板供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施工。
8、违约责任
8.1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导致小业主有效投诉(一般投诉两次以上、重大投诉一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且乙方应按该项目维修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其它项目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8.2如贵司在该项目完成后在同一地点出现两次上次返修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项目维修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可从其他项目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并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8.3如乙方施工工程的质量部分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须返工至达到合格标准,并且乙方应按此未合格工程造价的3%承担违约金,如有工期延误,应按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8.4如乙方在施工中使用假冒或有缺陷的材料、设备,则乙方同意以上述材料、设备的实际工程数量乘以按合同约定的合格材料、设备价格的伍倍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支付,当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时,乙方还须赔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损失
8.5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批次工程总价的3‰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按当批次工程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6如乙方因施工进度或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小业主提出赔偿的,由此引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