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方法
建筑工程检测取样数量及方法.
建筑工程检测取样数量及方法一、建筑材料二、主体结构保护层检测保护层厚度钢筋位置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 6 抽取构件数量的 2%且不少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于 5 个构件进行检验;当厚度进行检验。
对每根钢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筋,评优质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量 1 点。
须对现浇板板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 50%。
工程的项目,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所占比例占所抽板类数量的 40%。
三、地基基础材料名称主要检测项目取样数量批量取样方法备注简易土工压实度含水率度干密环刀法、灌砂法环刀: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 点,100m2 以下,每 100m2 取 1 点;1000-3000m2,取样数量为:10+(回土面积-1000)/200;3000m2 以上,取样数量为:20+(回土面积-3000)/300;灌砂: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 点;1000m2 以上工程,每 100m2 至少应有 1 点; 3000m2 2 以上工程,每 300m 至少取 1 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取 1 点,基槽每 20 延米应有1点从所用回填土中取代表性土样现场取样击实试验 25kg 现场取样 1.1 烧结普通砖制样方法:将试样切断或锯成两个半截砖,断开的半截砖长不得小于100mm,若不足 100mm,应另取备用试样补足;在试样制备平台上,将已断开的两个半截砖放入室温的净水中浸 10-20min 后取出,并以断口相反方向叠放,两者中间抹以厚度不超过 5mm 的用强度等级至少为 32.5 的硅酸盐水泥调制成稠度适宜的水泥浆粘结,上下两面用厚度不超过 3mm 的同种水泥浆抹平。
制成的试件上下两面须相互平行,并垂直于侧面。
1.2 多孔砖、空心砖制样方法:试件制作采用坐浆法操作。
即将玻璃板置于试件制备平台上,其上铺一张湿的垫纸,纸上铺一层厚度不超过 5mm 的用强度等级至少为 32.5 的硅酸盐水泥调制成稠度适宜的水泥净浆,再将试件在水中浸泡 10-20min,在钢丝网架上滴水 3-5min 后,将试样受压面(有孔面)平稳地坐放在水泥浆上,在另一受压面上稍加压力,使整个水泥层与砖受压面相互粘结,砖的侧面应垂直于玻璃板。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材料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水利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工程材料质量抽查。
第三条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
第四条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应当科学合理、客观公正,保证抽查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材料质量抽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抽查对象和范围第六条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石、钢材、混凝土、砖瓦、涂料等。
第七条抽查范围应当根据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和质量要求确定,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第八条抽查频率应当根据工程成图、质量计划确定,一般为每批次、每批量、每日、每周等。
第九条抽查比例应当根据抽查对象的重要性、风险程度确定,一般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
第三章抽查方法和流程第十条抽查方法主要有现场抽查、取样送检和检测分析等。
第十一条抽查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抽查小组,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抽查过程中,应当认真填写抽查记录,保留相关样品和资料。
第十三条抽查结果应当及时通报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对不合格的材料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处理措施第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的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停工整改、责令改正、罚款等。
第十六条对于恶意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事故,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不符合本规范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范解释权归建设主管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规范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旨在规范工程材料抽查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希望广大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建设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市场秩序。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操作,损害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一、建立合理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可靠的重要保证。
以下是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的要求:1.确定检测目的和检测内容:根据工程需求和相关标准规定,确定检测目的和需要检测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内容。
例如,混凝土强度、钢筋材质、沥青粘度等。
2.制定检测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使用情况,制定检测计划,包括检测时间、检测地点和检测频率等。
尽量在建造前、中、后不同阶段对建筑材料进行检测,确保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3.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实验室设备完备的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应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组织取样:根据检测计划,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取样。
取样时要注意选择代表性的样品,并遵循规范要求的取样方法和数量。
取样时要严格控制外界干扰因素,避免污染和变质。
5.添加样品标识:每个样品都应添加独立的标识,包括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和取样人员等信息。
确保样品可以被追踪。
6.妥善保存样品:取样后,应妥善保存样品,确保取样时的代表性和原始性。
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在保存时要遵循不同的方法,如将水泥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将钢筋保存在低温、干燥的地方等。
7.准备送检文件:准备相关的送检文件,包括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原始材料批号、检测要求和检测要求等信息,并填写相应的送检单。
8.送检材料: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并填写相应的送检单。
在送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样品原样性和安全性,避免样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污染。
9.检测结果的报告:检测机构应在一定时间内提供检测结果的报告,并注明检测方法和结果的准确性。
同时,建设单位应对检测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合格确认和记录:建设单位应对检测结果进行合格确认,并将结果记录在质量档案中。
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应及时予以处理或更换。
总之,建立合理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可靠的重要保证。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方案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方案一、引言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通过对建筑材料和结构的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避免出现安全隐患,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因此,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方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把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取样对象及取样原则1. 取样对象建筑工程取样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建筑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砖瓦、涂料等。
(2)结构构件:基础、柱、梁、板、墙等。
(3)环境空气:建筑施工现场及室内空气。
2. 取样原则建筑工程取样的原则是全面、充分、代表性和规范性。
取样时需全面覆盖工程材料和结构的各个部分,充分获取取样材料,确保取样结果具有代表性,并且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取样。
三、取样方法1. 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1)水泥、砂、骨料等颗粒状材料:从不同部位均匀混合取样,放入密封塑料袋中标注取样位置和时间。
(2)钢筋:根据相关标准取足够长度的钢筋样品,挑选不同直径和长度的钢筋,用牢固的容器收集并标好位置和时间。
(3)混凝土:从不同浇筑部位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放入密封容器中,并在外侧标明取样的位置和时间。
(4)砖瓦、涂料等表面材料:取样时应确保取样部位完整,避免损坏,将取样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并在外侧做好标注。
2. 结构构件的取样方法(1)基础:取样时需确保取样部位的完整性和代表性,避免对基础结构造成损坏,将取样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并在外侧做好标注。
(2)柱、梁、板、墙等:根据实际情况取足够数量的样品,保证材料的充分代表性和完整性,并在外侧做好标注。
3. 环境空气的取样方法(1)施工现场空气:使用专业空气取样仪器,按照标准方法对施工现场的空气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时间、地点和环境情况。
(2)室内空气:同样使用专业空气取样仪器,对室内空气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时间、地点和环境情况。
四、取样标识和包装1. 取样标识取样时应在样品容器或袋外标注取样位置、时间、取样人员等信息,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建筑送检取样送检方案
建筑送检取样送检方案建筑送检取样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材料和构件的质量,必须对其进行送检取样,并通过实验室测试来验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建筑送检取样是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建筑送检取样的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送检取样的目的和意义送检取样的目的在于通过实验室测试,验证建筑材料和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保证建筑材料和构件的质量合格,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2.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材料和构件的质量问题,减少质量隐患。
3.提供科学依据,评估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水平。
4.为建筑工程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二、送检取样的方法和流程1.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施工节点进行取样,包括早期取样、中期取样和后期取样。
2.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要求,确定需要送检取样的材料和构件,包括混凝土、砖砌体、钢筋、水泥、石材等。
3.合理确定取样点位和数量,包括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和建筑设备等。
4.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采取正确的取样方法,确保取样过程准确且不影响材料和构件的实际质量特性。
5.将取样的材料和构件送往具备相应实验室测试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测试。
6.根据实验室测试结果,对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
7.根据实验室测试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质量问题,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三、送检取样的管理和监督1.建立健全的送检取样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2.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送检取样,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加强对实验室测试能力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记录送检取样的所有过程和结果,为工程验收提供技术参考。
四、送检取样的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确保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而工程材料的选取和质量检验又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对工程材料的取样是非常重要的。
一、目的和意义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
通过对取样样品的检验,可以了解材料的质量特征和性能指标,确保工程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取样也是为了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对合同中关于试验数据的要求进行验证。
二、取样准备1. 材料的标识与检查在进行取样前,需要对材料进行标识和检查。
通过标识,可以追溯材料的生产日期、供应商等信息;通过检查,可以排除明显存在缺陷和损坏的材料,确保取样的材料是代表性的。
2. 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准备在进行取样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和容器。
取样工具应该干净、无污染,适合进行取样操作;容器应具备密闭性,以防止材料样品的污染和变质。
三、取样方法1. 整体取样对于一些较大的建筑材料,如钢筋、大型砖块等,可以采用整体取样的方法。
从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中,抽取一定数量或一定长度的样品,以代表整体批次的质量状况。
2. 部分取样对于一些较小的建筑材料,如石膏板、瓷砖等,可以采用部分取样的方法。
从整体批次中,分别抽取多个小样品,在不同的位置或不同的时间进行取样,以获取更全面、更准确的质量信息。
3. 分层取样对于一些复合结构的建筑材料,如地板、墙体等,可以采用分层取样的方法。
将材料垂直切割成若干层,分别取样,并进行相应的检验,以了解材料的不同层面的质量特征。
四、取样操作1. 清洁取样区域在进行取样操作前,需要清洁取样区域,以避免外来杂质的污染。
确保取样区域是干净、整洁的,没有灰尘、泥土或其他污染物。
2. 均匀取样在进行取样时,需要确保取样是均匀的。
如果材料是颗粒状的,可以采用混合分割的方法,将整体样品分割成若干等分,并从中间层或靠近底部的位置进行取样,以获得更具代表性的样品。
市政、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范
市政、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范1、水泥的取样规定包括检测参数、频率和取样方法。
每批水泥的抽样不少于一次,总量不少于12kg。
当怀疑水泥质量或出厂时间超过规定时,应进行复验。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的取样规定包括钢筋原材料和钢筋焊接。
钢筋原材料的抽样频率和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规格和型号进行。
钢筋焊接的闪光对焊的抽样频率为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取样方法根据规定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应从每个供应商的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份样品进行检验。
在使用新供应商或新批次时,应加强检验频率。
⑵取样方法:砂、石样品应从供应商提供的每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每份样品应至少取自不同的三个部位。
对于石料,应将样品破碎至小于25mm的颗粒。
样品应在实验室中进行筛分和物理性质测试。
4、水泥GB/T 176-2008《水泥》⑴频率:每天应从每个供应商的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份样品进行检验。
在使用新供应商或新批次时,应加强检验频率。
⑵取样方法:水泥样品应从供应商提供的每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每份样品应至少取自不同的三个部位。
样品应在实验室中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物理性质测试和强度测试。
取样时应注意避免污染和潮湿。
验收砂石的方法和数量标准根据不同的运输工具采用不同的规格,大型工具运输以400m3或600t为一批,小型工具运输以200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以上述数量的按一批验收。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取样时,从料堆、皮带运输机、火车、汽车、货船等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砂8份和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对于试验项目,如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吸水率、含水率和石粉含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为4400g,碎石或卵石最少取样质量根据粒径不同而有所不同。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一、总则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工程的长期可靠运行,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材料的合格、安全、可靠。
二、检测取样范围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砂石、钢材等。
2.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半成品材料,如预制构件、砖块、砂浆等。
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成品材料,如门窗、涂料、瓷砖等。
三、取样方法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 取样时应注意取样方法的正确、准确,避免因取样方法不当造成取样结果的偏差。
3. 取样时必须保证取样的代表性,避免因取样不均匀或取样不足造成取样结果的失真。
四、检测方法1. 取样后将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检测报告1.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单位。
2. 检测报告必须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明检测结果的合格性或不合格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六、处罚制度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检测取样制度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罚。
3. 对于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测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的检测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取样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检测机构的信誉和正规运作。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1. 取样时间:材料取样应根据具体要求和工程进度,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
一般来说,取样应在施工前、中、后的不同阶段进行,以全面了解材料的性能和质量。
2. 取样点:取样点的选择应遵循随机取样原则,以保证取样结果的代表性。
同时,要注意避开可能存在异常情况或影响材料性能的区域,如受到水源、阳光暴晒或其他污染物影响的地方。
3.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
常见的取样方法包括:直接取样、分层取样、抽样等。
在取样过程中要保证取样器具的清洁和无污染,避免与外界物质接触。
4. 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材料类型和检测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样本数量越多,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越高。
5. 取样记录:在取样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取样点的位置、时间、材料名称和规格等信息。
同时,对取样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描述,以备后续分析和检测参考。
6. 取样保存:在取样完成后,要将样品妥善保存。
对不同材料的保存条件有所差异,一般要求保存在干燥、通风、避光和防
潮的环境中,避免样品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
通过以上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可以提高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后续的材料检测和工程质量控制提供有力支持。
建筑工程抽样制度
建筑工程抽样制度一、前言建筑工程作为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项目,需要多种工种和材料协调配合,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而抽样检查作为一种常用的质量控制手段,可以有效地降低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概率,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抽样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包括抽样的原则、方法以及实施步骤等内容。
二、抽样原则1.全面性原则:抽样要涵盖整个工程的各个部分,不能只局限于某一部分,否则无法全面了解工程的整体质量情况。
2.随机性原则:抽样要基于随机原则进行,避免主观性的干扰,确保抽样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代表性原则:抽样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检测,不能选取特殊或偏倚的样本进行检测,以避免结果的失真。
4.连贯性原则:抽样要具有一定的连贯性,不能片面和零散地开展抽样检查,要把握好抽样的节奏和频率。
5.重点性原则:抽样要突出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对于重要的部分要多加重视,确保工程关键节点的合格性。
三、抽样方法1.随机抽样法:随机抽样是最常用的抽样方法之一,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来获取样本,以确保抽样结果的客观性和代表性。
2.分层抽样法:分层抽样是根据工程的不同部分和工艺来划分不同的层次,然后再在每个层次中进行抽样检查,以更全面地了解工程的质量情况。
3.系统抽样法:系统抽样是按照一定的规律来选取样本的方法,可以通过等距抽样或等比例抽样的方式来获取样本,以保证抽样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4.方便抽样法:方便抽样是在抽样过程中考虑到实际操作的情况,以便选择最便捷和有效的抽样方式,但要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和随机性。
5.分布抽样法:分布抽样是根据工程不同部位和位置的不同特点来进行抽样,可以在重点部位加强抽样,以确保在重要环节掌握核心质量信息。
四、抽样实施步骤1.确定抽样目标:首先要明确抽样的目的和范围,确定需要抽样检查的部位和关键环节,明确要达到的检查效果和结果。
2.确定抽样方法:根据抽样原则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进行,确保抽样的全面性、随机性和代表性。
建筑原材料抽样方法及数量
建筑原材料抽样方法及数量在建筑工程中,为了确保使用的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常常需要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本文将介绍建筑原材料的抽样方法以及抽样的数量计算方法。
抽样方法1. 无损抽样法无损抽样法是指在不破坏原材料本身的情况下,将原材料中的一部分作为样品抽取出来进行检验。
常见的无损抽样方法有以下几种:•分层抽样法:将原材料按照品种、来源、批次等特征分为不同的层次,然后从每个层次中抽取样品。
这样可以保证样品在各个层次上的代表性。
•顺序抽样法:以一定的间隔从原材料中连续抽取样品。
例如,每隔100米从混凝土搅拌机出料口下取一次样。
•分离抽样法:将原材料分成若干部分,然后从每一部分中抽取样品。
这种方法适用于原材料中掺杂有杂质的情况。
2. 破坏性抽样法破坏性抽样法是指在抽取样品时破坏原材料本身的完整性,以便更全面地进行检验。
常见的破坏性抽样方法有以下几种:•碾碎抽样法:将原材料碾碎成细颗粒,然后从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这种方法适用于颗粒状原材料的抽样。
•切割抽样法:将原材料切割成薄片或小块,然后从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这种方法适用于板材、薄膜等原材料的抽样。
•冲击抽样法:使用钻机或冲击器对原材料进行冲击,将产生的碎片作为样品进行检验。
这种方法适用于较硬的原材料。
抽样数量的计算方法抽样数量的计算是保证抽样结果具有一定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不同的原材料、检验项目和精度要求,需要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常见的抽样数量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 自然总体抽样自然总体抽样是指在原材料总体量较小或固定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抽样检验。
抽样方法可以采用单纯随机抽样、系统抽样或分层抽样等。
计算自然总体抽样的抽样数量可以使用以下公式:$$n = \\frac{{Z^2 \\cdot p(1-p)}}{{E^2}}$$其中,n为抽样数量,Z为置信度对应的Z值,p为样本中所关注属性的比例,E为可容忍的抽样误差。
2. 控制总体抽样控制总体抽样是指在原材料总体量较大或可变的情况下进行抽样检验。
建筑工程常规材料抽检方案
建筑工程常规材料抽检方案一、执行标准1. 本方案执行标准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和建筑行业标准;2. 各种材料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建筑行业标准进行抽检,并对其质量进行评定。
二、检测范围1. 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渗性、含气量等;2. 钢筋:外观、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3. 砂浆:拌合物配合比、力学性能、抗渗性等;4. 砖瓦:水泥砖、红砖、预制砖等;5. 砂石:粒径、含泥量、含雪晶量等;6. 沥青:软化点、针入度、粘度等。
三、抽样方法1. 抽样时应随机选取,抽样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材料种类和抽检项目而定,确保抽检结果的可靠性;2. 采用现场取样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取样,并确保取样过程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3. 取样时应注意保留样品编号、取样地点和时间等相关信息。
四、实验室测试1. 取样后送交实验室进行相应的检测,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测试;2. 严格按照实验室检测项目及方法进行实验,并对实验成果进行准确记录;3.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五、检测结果评定1. 检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定,包括合格、不合格、需复验等;2.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进行处理,并对其质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3. 对于需复验的材料,应重新抽样,并送实验室进行再次检测,直至其合格为止。
六、结果记录与报告1. 对每批次抽检的材料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确保检测结果的可追溯性;2. 对于检测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形成检测报告,并上报工程相关人员。
七、质量追踪1. 对于每批次的抽检结果,建立相应的质量追踪档案,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层层把关;2. 对各种材料的抽检结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施工质量。
八、质量奖惩1. 对于合格的材料,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录在案;2.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项目取样规程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工程取样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工程的取样规程,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材料的检测是保证建筑质量和平安的重要环节,而取样是检测的根底工作。
本规程适用于常见建筑材料的检测,如水泥、砖块、钢筋等。
2. 取样设备在进行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过程中,需要以下设备: - 取样器具:包括取样刀、铲子等工具; - 容器:用于装载取样材料的容器,如塑料袋、试管等; - 标签:用于标识取样材料的信息,如样品编号、取样位置等。
3. 取样位置选择根据建筑材料的特点和检测需求,选择适宜的取样位置是确保取样准确性的重要步骤。
在选择取样位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取样位置应代表整体材料的特性; - 防止选择近墙壁、地板边缘或有明显破损的材料; - 保持取样位置的一致性,防止人为因素对取样结果的影响。
4.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建筑材料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取样方法: ### 4.1 水泥对于水泥材料的取样,可采用以下方法: 1. 随机取样:在水泥堆中随机选取几个位置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全面性; 2. 水泥袋取样:从新开封的水泥袋中取一定量的水泥样品。
4.2 砖块对于砖块的取样,可采用以下方法: 1. 随机取样:在堆放的砖块中随机选取几块进行取样; 2. 切割取样:将砖块切割成标准尺寸,并取一局部作为样品。
4.3 钢筋对于钢筋的取样,可采用以下方法: 1. 随机取样:在钢筋仓库或施工现场随机选取几根钢筋进行取样; 2. 切割取样:根据需要的长度,将钢筋切割成标准尺寸,并取一局部作为样品。
5. 取样数量与频率根据建筑材料的重要性和使用环境的不同,确定合理的取样数量和频率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关键。
一般来说,取样数量和频率应符合以下原那么: - 取样数量应足够代表整体材料的特性; - 对于大批量生产的建筑材料,应按每批次的生产数量确定取样数量; - 对于长期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根据使用环境的要求确定取样频率。
工程材料抽样方案类别
工程材料抽样方案类别一、前言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材料抽样成为了工程质量控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建筑施工中,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对于工程材料的抽样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方案,确保抽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针对工程材料抽样方案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抽样对象、抽样原则、抽样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二、抽样对象工程材料抽样对象主要包括水泥、钢筋、混凝土、砖瓦、沥青等。
这些材料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因此,对于这些材料的抽样工作需要予以重视。
1. 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因此,在施工中需要对水泥进行抽样检测。
2. 钢筋:钢筋是建筑结构中的重要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在施工中需要对钢筋进行抽样检测。
3. 混凝土: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强度和耐久性。
因此,在施工中需要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测。
4. 砖瓦:砖瓦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墙体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因此,在施工中需要对砖瓦进行抽样检测。
5. 沥青:沥青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路面的平整度和耐久性。
因此,在施工中需要对沥青进行抽样检测。
三、抽样原则在进行工程材料抽样工作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抽样原则,确保抽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 随机性原则:抽样应当具有随机性,以确保抽样结果具有代表性。
2. 全面性原则:抽样应当全面、均匀地覆盖整个抽样对象,确保抽样结果的全面性。
3. 有序性原则:抽样应当有序进行,遵循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
4. 样品数量原则:抽样数量应当合理,并根据抽样对象的特点进行确定。
5. 实时性原则:抽样应当及时进行,确保抽样结果能够及时反映实际情况。
四、抽样方法工程材料的抽样方法主要包括手工抽样和机械抽样两种方式。
1. 手工抽样:手工抽样是指通过人工进行抽样的方式。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以及保证技术资料及时准确的归档,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取样送检工作,保证工程送检材料的真实性。
这就要求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原材及连接件等都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所谓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取样员必须在见证人员在旁见证的情况下,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样并封样。
在见证人员随同下一起送检测机构试验。
一、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监督备案手续时,同时到检测中心报“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从检测中心领取委托检测合同文本,根据合同的内容如实填写工程信息,并盖章交给检测中心,并办理试验开户手续,预存试验费(谨记试验账户及缴费账户编号),待检测中心改好章后拿回一份原件。
2、取样员在见证人员在场见证时,按有关规范、标准抽取试样并提供各项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内容有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产品品种规格、编号、批次、吨位等信息。
3、根据检测中心要求填写试验委托单,见证人员、取样人员及送检人员需在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并记录试验台账。
3、抽取的试样在见证人员监护下送至检测中心。
4、检测中心收样检验并2-3后领取报告。
二、建筑材料送样检测项目三、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一)混凝土1、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方法和抽检比例
540
3.10
砂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 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颗粒 级配、氯离子
组
410
3.11
石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 度、泥块含量、含泥量、针片 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值、颗 粒级配
组
610
3.12
粉煤灰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
组
270
3.13
钢筋
拉、弯、伸、屈、重量偏差、 反向弯曲、总伸
组
200
序号
检测项目内容
计单
单价 (元)
备注
3.7
PVC-U管
尺寸、壁厚、维卡、纵向回缩、 落锤冲击、拉伸强度、液压
组
950
3.8
电线 电缆
结构尺寸、导体电阻、电压试 验、绝缘电阻、老化前机械性 能
组
无护套500
有护套800
3.9
水泥
细度(筛余法)、标准稠度用 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 砂强度、流动度
钢筋焊接
每规格每300个/组
3.16
混 凝 土
混凝土抗压强度
200m3/次
混凝土P6抗渗性能
同一工程部位,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混凝土氯离子
同一部位同一配合比
3.17
砂浆
每标号每250m3
3.18
保温砂浆
每标号每250m3
3.19
烝压灰砂砖
每10万块为一批
3.2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每10万块为一批
3.21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
梁、柱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且不应少于3个构件;墙、板按 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取1%,且不少于3检
1.4
楼板厚度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一、水泥的取样方法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1.混凝土取样方法:
2.钢筋取样方法:
钢筋的取样应根据《建筑工程钢筋焊接连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T1499.2-2024)的规定进行。
通常情况下,从现场取得的钢筋根据
需要分成若干根进行取样。
取样时应选择代表性好、表面无腐蚀、裂纹、
折叠等缺陷的钢筋。
3.沥青取样方法:
沥青的取样应根据《沥青和沥青混合料的试验规程》(JTGE20-2024)的规定进行。
通常情况下,从沥青储罐、输送管道或混合料生产过程中取样。
取样时应注意保持样品的温度,避免过热或过冷。
4.石材取样方法:
5.水泥取样方法:
在进行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取样点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材料的整体质量。
2.取样器具要干净无杂质,避免对试样造成污染。
3.取样时要注意保持试样的原始状态,避免损坏或改变试样的性质。
5.严格按照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取样和处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总之,建筑材料试验的取样方法对于获得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非常重要。
只有在符合试验标准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取样,才能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方法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方法建筑工程是指在规定地点、规定宗旨和一定的标准下,采用一定的材料和工艺,按照设计方案和要求进行建筑的过程。
而建筑工程中采用的材料和构件对工程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需要对材料及构件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的取样抽查是建筑工程中质量检测的基础,其目的是确定所取样材料或构件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或要求。
为了实现取样抽查的目的,需要采用科学、合理和严谨的方法。
一、材料取样抽查方法建筑工程中常见的材料有混凝土、砖、水泥、沥青、钢筋等。
针对不同的材料,需要采用不同的取样抽查方法。
1.混凝土取样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使用量最大的材料之一,其取样抽查方法非常关键。
在混凝土取样时,应当先分析混凝土的情况,只有合理的取样方法才能获取符合标准的样品。
混凝土取样的步骤如下:(1)听声音:按照工程安排取预计浇筑位置附近的混凝土料斗,听其声音是否有坍塌或松散。
(2)确定取样点:根据混凝土施工图和施工进度,确定取样点。
(3)清理取样点:在取样前,应保证取样点的清洁,隔离其他杂质和混凝土样品。
(4)取样:用清洁的不锈钢勺或塑料容器等工具,从混凝土表面腰部处横向取一个标准试块样本。
(5)密闭:将取样好的混凝土密闭保存。
2.砖取样砖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
其取样抽查方法如下:(1)对于生产过程中的砖,应通过生产厂家获取样品。
(2)在工地上,可随机选取数量相同的砖块,将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3.水泥取样水泥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建材之一,其取样抽查方法如下:(1)检查水泥名称、批次和生产日期等信息。
(2)将所取样的水泥混匀,取样不少于500克。
(3)密闭保存,避免误差和影响样品。
4.钢筋取样钢筋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其取样抽查方法如下:(1)在工地上,随机抽查一些长度不小于1m的钢筋。
(2)对于使用钢筋消耗巨大的工程,应按一定比例抽查收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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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的范围和抽查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规范性引用标准、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1499.1 钢筋砼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2 钢筋砼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6776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3014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T 14902 预拌混凝土GB/T 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700 碳素结构钢GB/T 701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DG/TJ 08-502 预拌砂浆生长与应用技术规程JG 3019 混凝土试模JG/T 3020 混凝土试验室用振动台JC 473 混凝土泵送剂JC 474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5 混凝土防冻剂JC 476 混凝土膨胀剂JC 477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06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BJ 08-220 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2-200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1-2008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a)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b)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c)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d)用于结构工程中的钢筋及焊接接头(连接接头)试件。
e)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f)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g)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h)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4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样方法4.1 混凝土取样方法4.1.1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4.1.1.1 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为正方体,试件尺寸按表1采用,每组3块。
表1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允许最小尺寸表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用非标准试件测得的强度值均应乘以尺寸换算系数。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宜采用标准试件;使用非标准试件时,尺寸换算系数应由试验确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Ø150mm×300mm的圆柱体标准试件或Ø100mm×200mm和Ø200mm×400mm的圆柱体非标准试件。
4.1.1.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
4.1.1.3普通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或55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4.1.1.4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度为150mm的圆台体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
试块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刷将顶面的水泥薄膜刷去。
4.1.1.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粘结力(握裹力)试件为长方形棱柱体,尺寸为100mm×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mm;棱柱体中心Φ6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10mm~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50mm~60mm,每组6块。
4.1.1.6普通混凝土收缩试件试件尺寸为100mm×100mm×515mm,(两端面)预留埋设不锈钢珠的凹槽。
装上钢珠后,两钢珠顶端间距离(变即试块总长)约为540mm。
每组3块。
4.1.1.7普通混凝土中钢筋锈蚀试验,采用100mm×100mm×300mm的棱住体试件,埋入的钢筋为直径6mm,长299mm的普通低碳钢,每组3块。
4.1.2普通混凝土试件的取样4.1.2.1 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a)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b)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d)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f)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选定;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g)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h)抗冻砼以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抗冻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1 组;i)马路砼试件除了做抗压强度试件外,还要做抗折强度试件;以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同一条马路砼至少1组抗折强度试件。
4.1.2.2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还应根据GB/T14902《预拌混凝土》规定取样:a)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GB/T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在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b)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量的1/4-3/4之间采取。
c)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
d)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试样,其取样频率可按4.1.2.1现场搅拌混凝土中b~f条进行。
e)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致。
f)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g)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冻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h)预拌混凝土的含气量及其他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频率应按合同规定进行。
4.1.2.3 防水混凝土根据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抗渗试件取样即试件留置按下列规定:a)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
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c)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4.1.2.4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根据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a)检验水泥混凝土强度试件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 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 m2按1000 m2计算。
b)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件组数。
4.1.2.5 粉煤灰混凝土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班至少应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应为±20mm。
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件;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件。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试件。
4.1.2.6 试件制作要求试模应符合JG3019《混凝土试模》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应定期对试模进行自检,自检周期宜为三个月。
a)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
b)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
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c)振动台应符合JG/T3020《混凝土试验室用振动台》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d)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
插捣用的钢制捣棒应为: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
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插捣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 mm ~30mm。
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
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
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e)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室内,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2间距应为10 mm ~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f)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4.1.2.7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见证人(有见证人员证书且在检测机构备案)一起陪同送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