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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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UPS 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
技术规范书
二O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技术规范 (1)
1 总则 (1)
2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1)
3 规范与标准 (3)
4运行和设计要求 (3)
5详细技术要求 (4)
6性能试验和保证 (8)
7 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 (9)
8 技术数据 (10)
9 其他要求 (12)
第二章供货范围 (14)
1 一般要求 (14)
2 供货范围 (14)
第三章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5)
1 一般要求: (15)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5)
第四章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7)
第五章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9)
第一章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协议书适用于义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
它包
括所采购的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检修等方面的技术规范、要求。
1.2本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有关工业标准,并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3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
1.4中标确认乙天后(以商务部分为准),应按协议的要求,由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相关标准清单给需方,供需方确认。
1.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供方应保证需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供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并经过2台12MV B组或以上电厂
中2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供方应具有3年以上设计、制造同类
设备的历史并有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1.7供方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8供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供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
本技术协议书中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9在签定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10本技术协议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本技术协议书涉及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2 本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2.1工程概况
义兴市位于贵州省西南隅,处与滇、桂、黔3省(区)毗邻地带。
地处东经
104°2'~105o11',北纬 24°8'~25°3'之间,南北长 83.6km,东西宽 66.3km,面积 2911.1km2。
东与安龙县接壤,南隔南盘江与广西自治区隆林、西林两县相望,西与云南省罗平、富源两县隔黄泥河为邻,北与盘县特区和普安、兴仁两县相依,均有公路可达。
义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厂规划规模:3X 300t/d垃圾焚烧炉,配1X 12MW+1
X 6MW8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一期工程建设 2 X300t/d焚烧锅炉,配1X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2设备运行条件
2.2.1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厂址属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秋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
义兴市气象与水文参数如下:
(1)气温「C)
年平均气温: 16.2
极端最高气温: 34.7
极端最低气温: -3.1
最热月平均气温: 22.4
最冷月平均气温: 7.1
( 2)气压( hpa)
多年平均气压 870.0
( 3)湿度( %)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5
( 4)降水量( mm)
多年年平均降水量 1511.7
多年年最大降水量
多年年最小降水量
多年最大 1d 降水量
( 5)雷暴日数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d) 77.4
( 6)风速
多年平均风速 2.6m/s
最大风速:
( 7 )风向
全年主导风向 SSE-S。
( 8)地震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OO11-2O10抗震区域划分,义兴地区属六度地震区,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场地划分为11类,属抗震有利地段,地震加速度值 0.05g,设计地震特征周期值0.35s。
其他使用条件
•厂用电系统额定频率:50 Hz
•厂用电系统最高运行电压:400V
3规范与标准
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等必须遵守下列最新的标准,但
不仅限于下列标准。
GB 7260 不间断电源设备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20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GB 4943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GB 9254 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 10292 通信用半导体整流设备
GB/T 14715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GB/T 3859.1 半导体整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YD/T 777 通信用逆变设备
GB/T 1761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所有标准都应是最新版本,如标准间出现矛盾时,则按照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如供方选用上述要求以外的标准时,供方应提供等同的替换标准,供需方确认。
4运行和设计要求
4.1电厂380V系统概况
电厂低压厂用电源采用380V电压等级,直接引自厂用变压器。
主厂房380V厂用电采
用单母线接线,设备用段。
两段分别与备用段备用自投。
380V电源参数如下:系统标称电压:380V
系统最高电压:400V
电压正常变化范围:+10%~-10%
50Hz
频率变化范围:
电动机成组自起动时,母线电压: 最大一台电机起动时,母线电压: 中性点接地型式:
+10%~-10 65% Un 80% Un
直接接地
系统额定频率:
4.2设备运行的环境要求
电厂现场的一般气象条件和数据见第 2.2节所述。
本条目的在于强调设备应遵照的环境条件要求,因为这会影响供方的设备的寿命、结构和运行可靠性。
下列环境条件适用按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结构,特别是对于控制和仪表及电气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尤其重要。
安装地点:主厂房7m综保室和电子设备间(室内)
室内夏季温度:最高45 °C
室内最低环境温度:-2.4 C
供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精加工件、装置和系统在运输、卸货、搬运、储存、安装和运行中能经得起环境的条件,并且没有损坏和失灵,能长期满容量连续运行。
5详细技术要求
5.1设备名称:
设备名称:交流不间断电源(UPS
5.2总的要求
5.2.1需方为所采购的UPS设备提供一路交流工作电源、一路交流旁路电源、一路直流电源,UPS 将完成交流电源的整流、直流电源的逆变及单相输出。
5.2.2供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UPS系统的控制方案图纸和详细说明。
5.2.3UPS输出应为交流220V, 50Hz,单相,不接地系统,可连续向重要负荷提供电源。
UPS额定容量为50kVA 1套;
5.2.4UPS将向以下负荷提供交流电源,但不限于此:
机组分散控制系统(DCS、控制室电源系统、电气测量装置、其它自动调节、监视和保护设备。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和报警控制主盘等。
(详见配置图)
5.2.5UPS S置应由整流器、逆变器、静态转换开关、手动旁路开关、逆止二极管、旁路隔离变压器、旁路调压器和配电柜等组成。
5.2.6UPS装置应满足在环境温度-1〜45C及相对湿度95%勺要求下额定满负荷连续运行以及50C 时额定满负荷运行8小时。
5.2.7供方提供的UPS设备应为工业级产品。
整流器、逆变器、静态转换开关、手动旁路开关、逆止二极管及控制单元应为原装进口设备。
5.3详细要求
5.3.1UPS整流器由380V厂用系统供电并向逆变器提供直流电源,同时,机组220V直流系统经逆止二极管接入作为逆变器的备用电源。
一旦整流器故障,逆止二极管自动导通,
逆变器无间断地由机组220V直流系统供电。
5.3.2在逆变器发生故障及在逆变器输出侧发生过负荷或负荷故障,静态转换开关自动将负荷切换到旁路电源。
一旦消除了逆变器的故障、负荷故障或过负荷情况,静态转换开关应自动将负荷由旁路切换到逆变器输出。
5.3.3需要检修逆变器和静态转换开关时,可利用手动先通后断开关实现无间断的切换到旁路。
5.3.4整流器
交流输入侧可调的整流器应用于向逆变器提供稳定的直流电压。
整流系统应由输入变压器、整流器和控制单元等组成。
在整流器输入端应提供一个带热元件的自动开关作为过流保护。
整流器输入电压应为380V,三相,50Hz,允许电压变化范围应不小于+10%--15%、允许频率变化范围应不小于土 5%
5.3.5逆变器
逆变器应由具有恒压恒频的静态装置构成。
逆变器应具有一个全自动限流功能,用来防止其输出超过最大运行值和输出侧的过负荷或短路。
逆变器应有良好的散热和通风。
逆变器的输入来自整流器的直流输出或来自机组220V直流电系统,当整流器输入电
压和频率在允许的规定值范围内变化或蓄电池组直流母线电压变化率为额定值的土12.5% 时,逆变器在各种工况运行时,应能提供额定电压为220V、50Hz的单相输出。
其输出电
压变化范围不大于土 1%频率变化范围不大于土 0.5%;逆变器输出总谐波有效值不应超过 5%单一谐波有效值不应超过2%
逆变器在功率因数0.7〜0.9运行时,最大冲积负荷为额定值的 1.5倍时,应能承受
60s。
UPS逆变器输出应对旁路输入进行连续跟踪,以便在主机故障或工作电源消失时,实现无扰动切换到旁路。
UPS逆变器的输出侧应有隔离变压器。
5.3.6静态转换开关
静态转换开关是一个快速切换装置,应作为UPS的一部分来提供。
装置的控制应提供
自动或手动不间断地切换负荷至旁路电源,并当逆变器故障和负荷故障消除和逆变器输出在规定范围之内时,可自动切回至逆变器输出。
静态转换开关的切换时间在任何切换情况下应不大于4 _ms=
5.3.7手动旁路开关
为便于维护UPS设备,供方应提供手动操作机械旁路开关。
手动旁路开关应是先通后断结构,以
保证在切换过程中 UPS俞出交流电源的连续性。
手动旁路开关应有接通一一中间——断开三位值,以便当逆变器和静态切换开关或者后者退出运行进行维修时,不致使负荷停电。
手动旁路开关在接通位置时将静态切换开关旁路的同时,应切断逆变器的同步信号。
手动旁路开关在中间位置时应再度接入同步信号,以便将配电屏接至逆变器之前试验逆变器的同步。
应设置逆变器俞出与旁路电源的同步控制装置,以保证逆变器俞出与旁路电源同步。
如果电厂频率偏离限定值,逆变器应保持其俞出频率在限定值之内。
当电厂频率恢复正常时,逆变器应自动地以每秒1Hz或更小的频差与电厂电源自动同步。
同步闭锁装置应能防止不同步时手动将负载由逆变器切换至旁路。
UPS控制屏上应设有同步指示。
手动切换时
逆变器俞出应与旁路电源同步。
逆变器故障或外部短路由静态切换开关自动切换时则不受此条件控制。
5.3.8逆止二极管
逆止二极管用于UPS内部整流器输出与外接的机组 220V直流电系统之间的隔离。
逆止二极管应按逆变器最大俞入电流来选择,并具有承受俞出端短路故障的自保护能力。
逆止二极管应能承受不小于1500V的反向电压。
5.3.9旁路电源
UPS应设置旁路电源。
旁路电源应包括降压隔离变压器和自动电压调节器。
降压隔离变压器用于从电气上和
静电上将UPS负荷与系统输入电源隔离,即防止暂态过程进入或干扰负荷回路。
旁路变压器应为500V级干式绝缘,变比为380V/220V。
满负荷且周围气温45C时能长时期可靠运行。
自动电压调节器用来随输入电压波动而升高或降低输出电压,以便向UPS负荷提供恒
压电源。
所有整流器、变压器、电抗器等应为干式。
5.3.10配电柜
UPS配电柜内的母线应采用铜排,并能承受 UPS电源提供的短路电流。
UPS配电柜内的负荷馈线采用施耐德空气断路器,空气断路器选型应满足短路电流的要求。
空气断路器应带有辅助接点和报警接点各一个,供方应负责将配电柜内的所有馈线空气断路器的报警接点并联并接至端子排上,以供需方使用。
在柜内提供铜接地母线连接所有交流系统中性点,采用压接型端子连接外部接地电缆。
5.3.11装置应具有一定的过负荷能力。
5.3.12UPS装置的布置应满足便于试验、运行的条件,设备适当紧凑,采用柜式结构,柜
前后设门。
电缆应经柜底引入
5.3.13UPS装置在额定运行情况下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的要求。
5.3.14UPS装置应满足电磁兼容性要求,并应提供通过国家电磁兼容性检测报告的证明。
5.3.15UPS装置应具有保护和限制功能、报警功能以及自诊断功能。
5.3.16UPS装置的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50000小时。
5.3.17仪表和信号
5.3.17.1每台UPS S置应装设以下表计,表计应采用数字式,精度为0.5级。
—整流器输入电流表
—整流器输入电压表
—逆变器输入电流表
—逆变器输入电压表—逆变器输出频率表
—旁路电源电压表—旁路电源电流表
—配电屏输入电流表—配电屏母线电压表和频率表
5.3.17.2每套UPS装置应至少提供以下电量变送器,其输出范围为DC 4〜20mA精度为0.5级,提供给需方的带负载能力不小于500Q。
电量变送器应为双线接线输出。
变送器
的辅助电源由UPS柜内取得。
—整流器输入电流变送器
—整流器输入电压变送器—旁路电源电流变送器
—旁路电源电压变送器
—配电屏母线电压变送器
—配电屏母线频率变送器
—逆变器输出电流变送器
5.3.17.3每台UPS装置应向DCS提供以下信号,但不限于此。
—整流器运行信号
—逆变器运行信号
—220V直流电系统运行信号
—静态转换开关旁路位置信号
—装置综合故障信号
—UPS交流电源进线开关辅助接点
—UPS直流电源进线开关辅助接点
—UPS旁路开关辅助接点
信号接点为DC220V 1A,无源空接点,每个信号接点应为独立的常开空接点输出,不应有共用接点。
5.3.18UPS装置应具有计算机通信接口(应满足与电厂 DCS和NCS接口的要求)。
供方负责与DCS 等通讯协议的联络确定。
6性能试验和保证
6.1设备性能保证
6.1.1供方所提供的新产品满足协议书的要求外,供方还应向需方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
6.1.2供方应保证制造过程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供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协议书的规定,若需方根据需要指定供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供方积极配合。
6.1.3供方应遵守本协议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 9001质量保证体系。
6.2试验
6.2.1试验项目
试验项目应按下表进行,如果买卖双方取得协商,对于试验要求可另作规定,试验项
目也可以增减。
622 试验方法和要求
试验方法和要求应符合 GB7260《不间断电源设备》等的要求。
6.3供方应至少提供下列性能保证文件: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出厂检测报告
主要配套件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
制造、检验记录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6.4现场试验
需方对供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
需方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破损零件的更换和试验材料,材料以及试验费用等由供方提供。
现场验收项目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出厂试验项目进行。
7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7.1供方应负责对按本技术规范所提供的服务、工艺、流程、产品和材料实行质量控制。
7.2供方应该用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各项目和服务,包括分包商的项目和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
质量控制系统应符合 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
7.3供方应随案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控制手册供审核同意。
7.4开始制造前,供方应提交制造顺序,介绍要进行的检验和/或试验。
需方代表有权进
入制造中检验和/或最终检验和试验。
7.5凡与规定不符之处,都必须记录进行处理。
7.6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7.6.1鉴别偏差和偏差认可的文件
7.6.2性能试验报告
7.6.3电气试验报告。
7.6.4所有采用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其它文件。
8技术数据
供方设备满足下列技术数据表,这些技术数据将作为合同文本技术规范的一部分
9其他要求
9.1铭牌
装置应备有铭牌,其安装在装置表面显而易见的位置,并由防气候和防腐材料制作, 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应符合IEC56的规范。
9.2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供方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满足供货范围的要求
9.3设备标示
具有清晰、可识别的文字、抗腐蚀的铭牌,将其永久的固定在每一组装件容易看得见的地方。
铭牌要提供有关设备的全部必要资料,但至少必须包括(不限于)下列:制造厂的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检验编码、出厂日期、工程识别号和重量等。
9.4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
9.4.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 , 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
9.4.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9.4.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供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9.4.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9.4.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191)。
9.4.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9.4.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 装箱单
b. 产品说明书
c.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 安装指示图
9.5 清洁和涂漆
9.5.1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并应从
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
在运输时设备的内外是清洁的。
9.5.2供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其所供应的所有设备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和涂层,以提供在运输、储存及投标文件规定的运行环境下运行的防腐蚀保护。
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
9.5.3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及涂层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遵守下面的工艺程序
a.表面处理
b.底漆(设备内部至少一道,设备外部至少两道)
c.罩面漆(内表面至少一道,外表面至少两道)
9.5.4供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其设备表面处理及涂层的详细说明供需方评价。
在授予合同后,供方还应提供详细的涂层材料及工艺程序供需方确认。
需方有权对供方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供方应满足需方的意见要求并不增加任何费用。
供方应提供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量。
9.5.5供方提供的设备需运送至义兴电厂院内
第二章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本章内容规定了合同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的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技术规范》的要求。
1.2供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3除有特殊说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套)设备所需。
1.4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以及安装时的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供货范围
2.1设备范围
供方应提供满足本协议书要求所必须的全套设备及各项服务,包括: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及其附件、随机备品配件等,国内采购部分由整机厂配套供货。
基本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
注:屏柜的颜色由甲方指定。
2.2供货清单
2.2.1供货设备清单
进口元件设备供货清单
222备品备件清单
第三章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并具体规定如下:
在合同签订后乙天内供方向需方及设计院提供配合工程设计的全部图纸3份,以及AutoCAD版本的电子文件1份。
合同生效后10天内提供整套图纸和资料。
供方保证在需方需要时及时向需方提供技术配合资料。
1.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但确实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6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套)设备 12套。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包括下列图纸:(供方应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以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a)总装示意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该图纸表明断路器组装后的正视图和侧视图并同时标出安装完后的组件。
包括电力和控制电缆出入口位置及支撑、连接,外形尺寸、体积、设备重心位置与总重量等。
(b)基础图:应标明柜体的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设备操作维护所需的走廊净距及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
并应注明对基础的强度和水平度的要求。
(c)信号图,端子排图,馈线回路图。
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的相互对应编号。
必要时 , 应提供所有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操作说明概要。
2.2说明书的要求。
a.装箱单;
b.产品使用说明书(如为全进口设备,应提供中英文说明书);
c.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安装图。
2.3试验报告
下列试验报告应提供 :
a.例行(出厂)试验报告
b.型式试验报告
c.特殊试验报告
d.主要部件试验报告 , 包括断路器、接触器、综合保护装置等。
2.4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见下表 :
2.4.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
序
1号
设备资料名称
设备资料移交清单
数量
(每台
1
备
注装箱清单 1
2 份
供货清单 1
3 份
合格证 1
4 份
出厂检验报告 1
5 份
质量证明书 1
6 份
242 供方应提供详细的装箱清单。
第四章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章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