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经验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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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经验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
篇一:美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借鉴
美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摘要: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建立,但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借鉴美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经验,完善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关键词:医疗保障制度美国医改借鉴
基本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有着重大意义。
尤其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家庭规模小型化、各种疾病风险与经济风险层出不穷的今天,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越来越受到学界和各
国政府的关注。
1、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现状
经过多年努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成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部分,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对于低收入或困难群体,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医疗救助进行补充;针对更高医疗服务需求者,则通过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来满足其医疗需求,在制度上已逐步实现了保障群体的全覆盖。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仍存在一些问题:1、政府投入不足。
2、不同保障人群差异明显3、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不够成熟。
4、医疗资源浪费严重等。
作为世界上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实行了以商业医疗保险为核心、具有自身独特性的医疗保障制度,这种制度在50年的变迁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引起了美国历届政府持续而艰难的改革。
他们的医改理念及医改措施也许能够对完善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 、美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历程
2.1 美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
罗斯福是美国首位系统提出福利保障社会化主张的总统。
他的福利保障社会化思想对其后美国医疗保障产生了重要影响。
1945年,杜鲁门总统向国会提交包括医疗保障法案的
健康建议,主张从医院建设、公众健康、医学教育与研究、保障者现金补贴以及强制性预付医疗保障等五个方面推进美国医疗事业的发展。
但随着民主党选举失败使得全民健康保险计划落空。
1949年4月,他提出了建立国民健康保险的四项建议:
1、制定国民健康保险计划;
2、制定扩充医药学院的法案;
3、增加补助费用,以加大建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力度;
4、提高联邦政府补助金。
这四项建议也未得到采纳。
1951年12月,杜鲁门总统成立了由其直接负责的公共卫生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发布了《增进美国健康》报告,主要内容是:要尽量利用乡村医院推广预付面;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补助来共同支付健康保险的费用;联邦政府应提供补助来用于医学研究、地方医疗机构建设等。
该方案仍未获得国会重视。
1953—1961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的国民健康制度改革主要表现为已有制度的保持和有限发展,包括继续实施保健计划、对卫生领域增加拨款、实施联邦职业培训计划。
1961年,肯尼迪总统向国会全面阐述了医疗保障的构想,并提交了有关医疗保障的特备咨文。
肯尼迪总统的医改设想旨在解决卫生服务在质量布局等方面存在的严重缺陷,从老人、儿童和青少年、社区的服务设备,医护人员的职业素养等方面阐述了医疗改革的主要内容,但有关老年人的医疗保
险遭国会搁浅。
其后,约翰逊继承了肯尼迪的扩大社会保障的思维,提出了“伟大的社会”主张,要求扩展社会保障的广度,深挖社会保障的深度。
1965年1月,约翰逊总统向国会提交经济报告,建议尽快通过老年医疗保险法案,主张在社会保障下对老年人提供医疗照顾和援助,对儿童健康和贫困儿童的医疗开支提供充分的医疗援助。
1965年7月,包括医疗照顾和医疗援助的约翰逊医改法案分别在众议院和参议院获得通过。
2.2 美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
1969—1976年,尼克松和福特两位总统执政时期。
尼克松提倡新联邦主义的福利政策,他主张变更社会福利政策的理念,强调用工作性
福利替代救济性福利、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一定改革、实施职业安全和健康法。
福特基本上继承了尼克松的社会福利理念。
1977—1981年卡特总统执政时期主张根据联邦预算的负担能力,强调疾病预防和门诊服务,优先保证儿童保健计划的完整性,采取措施限制医院过多收费,建立适用于全面任何家庭的“灾祸”保险。
然而,错综复杂的政治形势使得卡特的医改法案在1978年提出后就很快流产。
1981年—1989年,里根总统执政期间,他主张紧缩社会保障规模,使之逐渐转入私营轨道,强调州、地方政府和社
会团体应该负担起更多的社会保障责任,以减轻联邦政府的沉重负担。
然而,里根的具体医疗保险政策成效不大。
乔治〃布什延续了里根的社会保障政策理念。
1993—1996年,克林顿团队对医改法案进行了修订:将美国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由原来的覆盖全民修改为扩大覆盖面;建立健康同盟,个人和医院以及医生本着自愿原则参加该组织;雇主不再被强制性缴纳80%的医疗保险金,给予小企业主以优惠资助;保持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资助模式,不再主张大幅度增税。
这一方案未充分考虑美国民众的观点、内容缺乏政治协调性等难以得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最终无果而终。
2003年11月,小布什执政期间,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医改法案即《医疗照顾计划处方药改革法案》,该法案并非强调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其目标实为提升老年人群享受医疗的可及性,这既有助于提升社会公平性,又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刹住医疗费用上涨的势头,同时努力降低了联邦政府的医疗负担。
2010年3月23日,奥巴马签署了《患者保护即适价法案》,该法案规定:没有被雇主或与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险计划覆盖的最低医疗保险范围之内,或因宗教信仰、经济困难而受到处罚的,将实行“个人强制医疗保险”;改革私营医疗保险和公共医疗保险计划;增加“保险前已有疾病”的保险范围等。
至此,美国初步实现了全民医保的愿望。
3 、美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对完善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借鉴意义纵观美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结合我国现行医疗保障体系现状和存在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制建设,以实现“十八”大提出的: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要求。
3.1 加大政府投入,扩大医保覆盖面。
与美国相比,我国卫生投入远远不足,它是导致医疗保险资金短缺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医疗费用支出结构性失衡问题也较为突出,具体表现为个人卫生支出过大,而政府支出不足。
201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35.3%,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支出总费用的25.7%.对于那些无能力参保的人员,可以由政府出钱免费让其获得同等的就医服务。
3.2 医保制度统一,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
尽管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全覆盖,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各个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缺乏必要的公平性。
表现为在缴费标准、筹集水平、报销补充、服务提供、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差异。
由于受行政和财政体制制约,一个医保体系内,级次不同保障待遇也不同。
因此,我们要解决城乡医疗保障的公平性问题,尽快实行城乡统筹,真正构建起覆盖广、多层次、可持续的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
3.3 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建设
目前,我国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但就其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而言,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还比较有限,难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面对这一形势,作为医疗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需要承担去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成绩责任,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做出贡献。
3.4 增加医保基金中疾病预防性支出
我国医保目前处于“重治病,轻防病”的状态。
文献显示,疾病预防和疾病发生负相关。
疾病预防越早,发生严重疾病机率越低。
其实将“防病”放在首位,引导参保人主动进行体检,有助于降低医保基金的报销压力,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3.5 优化配臵医疗卫生资源
2012年我国公立医院占全部医院比例为82%,而美国仅为27%。
公立医院缺少竞争,医疗资源配臵不合理。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及时更新医疗设备、
培养人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
3.6 扩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我国现行医疗保险体系中,诸如用血、部分耐用医疗设备检查、医疗耗材、急救、急救交通工具等属于自付项目,而这些又属于疾病诊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而且我国病种
报销范围局限,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临床医疗的需要。
因此,扩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可以减轻参保人负担,从而有可能达到“免费”医疗的梦想。
3.7积极发掘慈善资源,发挥其补充作用。
加强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科学分工,实现有序衔接,形成协同合作、资源统筹,相互补充。
政府要建立医疗救助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向社会力量提供保障体系建设的需求信息,降低慈善力量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成本和盲目性。
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优质非营利组织承担服务项目。
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医疗援助,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建立慈善医疗救助基金。
加强合作,努力寻求国外、境外慈善捐助。
3.8 加快立法建设
法律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约束人们的行为,其根本意义在于维护人们的权利。
立法机关应该尽快制定相应法律,用法律约束和规范各相关部门的行为,为保护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后盾。
加快我国医疗保险立法步伐,使医疗保险工作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促进商业医疗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总之,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必须不断吸取各国的经验教训,切合本国实际出发,建议加大政府投入,建立统一的医保制度,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建设,增加医保基金中疾病
预防性支出,优化配臵医疗卫生资源,扩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积极发掘慈善资源,发挥其补充作用,最后要加快立法建设,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篇二:浅析美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浅析美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2010年3月21日晚,美国众议院以微小的差距通过了医改法案,同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使之成为法律。
历时14个月的新医改进程终于暂时落下帷幕。
民主党方面评估,这次医改的推行将会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目前美国有5400万人没有医保,医改方案将涵盖其中3200万人,从而使医改覆盖面从85%提升到95%,接近全民医保。
一、美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历史及动因
自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历届美国总统就针对美国医疗保障体制进行改革,但均以失败告终,而诱发其对其进行改革,改变医疗保障体制现状有以下原因:
1、没有覆盖全部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
如前所述,美国尚有约4568万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占总人口15.3%,而到了2008年更是升至4600万,占总人口16%,比2000年的14%整整升高了2个百分点。
19岁到64岁的成年人(2007年占总人口9%)保险不足的比例从2003年的9%增长到2007年14%。
进入21世纪以来,基本医疗
保险的覆盖面正一步步地缩减,其中中低收入者是未获保人群的主体。
而拥有医保的人群中,绝大多数是由其雇主购买。
这意味着在美国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需要自己负担昂贵的医疗费用,在患病时寄希望于医疗救助或以大大高出平均成本的价位购买应急医疗保险。
而与之相较,如德国,90%的人口通过国家提供医疗保险,其余的也大多有通过企业或个人购买医疗保险。
在英国也有90%的人口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医疗。
2、医疗支出高昂且不断增加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医疗费用支出一直以平均11.6%的速度递增,高出同期平均消费价格指数2.9%左右。
究其原因,除了医疗技术的进步,还与美国的医疗付费体系有一定的关系。
美国大部分医疗付费体系为项目付费制(fee-for-service),医院服务也存在着过度医疗情况,患者无法得到成本—效益比较高的服务。
一次由美国医学会发起的调查表明,大约有40%的医生承认,他们所开出的不恰当可能导致医疗费上升50%左右。
且据统计,有10%的外科手术从全身症状看是不必要。
而医疗保障体制的分散性、混合性和复杂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费用的增加。
3、卫生产出与投入不成正比
在如此高昂的卫生投入下,美国人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水平却是低的,实际的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水平还低
于许多发达国家。
据联合国发布的《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显示,美国的婴儿死亡率和人均预期寿命分别只列全球第34名和29名。
2006年,美国人口预期寿命为78.1岁,在30个OECD国家中排名倒数第七(仅高于墨西哥、波兰等几个经济相对不发达国家),低于OECD平均值1岁。
在1960年至2006年间,人口预期寿命仅增长了8.2年,远低于日本的15年和加拿大的9.4年。
4、参保人经济可及性差
即使拥有医疗保险的人群也存在着严重的“看病贵”问题,这主要表现为保费不断上涨和医疗费用攀升。
2000年到2007年7年间,商业保险费用年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0.3%的水平,而参保人员平均工资增长率仅为3.1%,平均保费一般
占个人工资的14%左右,占一个家庭收入的17%左右。
[4]虽然参保人的工资增长了,但商业保险费增长的幅度大于工资增长的幅度,这将很大程度加大参保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5、医疗服务的不公平性
由于美国医保体系是由私人商业保险占据主导地位,使得那些患有慢性病、遗传性疾病或其他疑难杂症等适龄患者容易被拒保。
美国的卫生资源除了城乡差异,还存在着严重的阶层差异。
15%的私人医院的医疗设备、条件和医疗技术高于35%的公立医院,这些医院主要是为有钱人提供较好的医疗卫生
服务,公立医院则只是给军人、残疾人、低收入者提供相对低廉和服务质量相对较低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美国医疗保障体制的进程
自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历届总统都为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而前仆后继,但均以失败告终,直到2010年3月21日,新的医改法案获得通过,美国将继续经历新一轮的医改。
1、美国历年医改情况
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为了应对民众日益面临的疾病风险,借鉴19世纪末期英国医疗保障制度模式,美国政府逐步建立起以医疗保险为主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其法律依据是1935年8月14日罗斯福总统签署的《社会保障法》。
可是,当时的公共卫生只覆盖城市居民。
[7]
1945年,杜鲁门总统主张应当建立全国医疗健康保障体制,提出使每个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的主张。
而后,数届美国总统都信誓旦旦要实现全民医保,但都以失败告终。
直到1965年,林顿?约翰逊总统终于成功确立了旨在帮助贫困人群和残疾人士的美国公共医疗补助机制及为65岁以上老年人群服务的政府医疗保险制度。
至此之后,只有1985年《联邦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算是小小的成功。
1994年,时任总统的比尔?克林顿支持、提倡的全民医保方案没有获得国会通过。
之后,布什总统也屡次在国情咨文中强调改革
的必要。
[9]
2、奥巴马新医改
美国医改立法过程实际上是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角力的过程,这也是历次医改的关口,而这次奥巴马新医改也无法避免这个博弈过程。
2009年2月26日,奥巴马向国会提交了首份预算案,进行医改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
3月5日,奥巴马在白宫举行医疗改革高层会议,要求国会在年内全面启动医改计划。
6月17日,美国参众两院开始正式分别讨论医改方案。
10月中旬,参议院筹资委员会通过了基本符合奥巴马原则的医改议案。
10月29日,众议院率先通过众议院版医疗改革法案。
2009年12月21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关键的“预投票”。
时隔3天,参议院正式表决通过了参议院版医改法案,医改取得突破性进展。
按照程序,接下来参众两院应就捏合两院法案进行磋商,形成统一版本后分别表决。
由于两党对于医改在关键问题上分歧严重,医改进程陷入僵局,且在1月19日,马萨诸塞州国会参议员特别选举中,参议院民主党人失去绝对多数地位,更使医改案通过前景蒙上阴影。
直至2010年2月22日,矛盾双方仍然对峙,奥巴马亲自出马,推出首份详细的白宫版医改方案并于25日召开两党医改峰会,为方案最终成行重磅出击。
白宫版方案基于参议
院法案,采纳了共和党人的部分主张。
峰会围绕控制医疗成本、改革医疗保险市场、削减政府预算赤字、扩大医保覆盖面展开磋商,但仍未获共和党人让步。
针对共和党人利用“阻碍议事程序”来拖延医改法案通过的战略,奥巴马并没有气馁也没有拖沓,不断游说议员和公开演讲,奥巴马在3月初再一次推出修改版医改方案,并呼吁尽快安排表决,同时,开始启用“预算协调案”。
这是医改成功立法的关键,也是奥巴马的权宜之计。
3月18日,美国国会预算局公布最终版本医改案预算评估结果,为众议院周末就法案投票创造了条件。
3月18日,众议院民主党领袖公布最终版本医改法案,定于21日投票。
在3月21日的投票中,以220票赞成,211票反对,最终版本的医改法案在众议院涉险通过,3月23日,奥巴马签署这一法案后,标志着使3200万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获保,使全美医保覆盖率从85%升至95%左右的新医改即将拉开帷幕。
三、简析奥巴马新医改
在2008年美国大选中,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奥巴马最重要的竞选承诺之一,旨在“降低医疗成本,确保所有的人都享有可以获得的,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障”。
他的描述其新医改的文件《奥巴马——拜登计划》包括以下三个主张:降低成本;为所有人提供支付得起并能够享有的
医疗保障;促进和加强预防保健性的公共医疗。
医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扩大医保覆盖率
这是改革的核心问题。
为达到让目前3200万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获保,提升医保覆盖率至95%左右的承诺,新医改提出两方面举措:一是通过政府提供财政补贴和费用为尚未得到医疗保险的个人和小型企业提供公共医疗保险,未按规定购买医疗保险的个人和雇主必须缴纳罚款税。
二是强化政府对商业保险的监管。
2、改变筹资渠道
政府将向中产阶级提供税收减免以鼓励参保,而对收入在20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和25万美元以上的已婚夫妇,增加0.9%税率,增加3.8%高收入人群非收入税,对医疗仪器销售征收2.3%的消费税,征收高额保单税等。
3、改善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主要包括提供更多预防性服务和规范医疗服务两方面。
要求符合规定的保险公司提供一定量的预防性服务项目;建立国家预防、健康促进和公共卫生署;补贴社区服务中心110亿美元,提高服务可及性;增加老年人医疗主顾项目的预防心服务的报销比例至100%等。
在规范医疗服务方面,强化医疗服务成本效益监控;推广标准化的电子医疗信息系统来提高效率;规范意识行为,降低不必要医疗服务等。
四、美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医疗服务供方的“市场化”是我国卫生改革的主要成果之一,但我们的国民却没有像美国人一样享受到一流的医技水平和服务质量,甚至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令人很难接受的倒退。
一个竞争的市场的确可以刺激和鼓励新的技术和设备的不断出现,从而提高医疗诊治水平,但前提是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平的市场规则。
为什么美国医疗市场没有象中国一样将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医疗服务
内容或药品在实际经营中偷梁换柱?为什么美国的医药市场能够做到真正的分离,而不会出现医生介绍病人去其建议的药店购药而拿回扣的现象?笔者认为原因有三:一是美国社会崇尚诚信,“说谎”被视为非常恶劣的行为,而我国目标却不具备这样的人文条件,当然也就没有相应的诚信评价制度;二是一旦违规行为被发现,违规者将被重罚,且违规者有可能无法再从事这一行业,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处罚力度以及监管体系的完整性却相去甚远;三是提供医疗服务和生产药品在美国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收入,使得投资者愿意投入人力和资金而不愿轻易放弃。
因此,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必定出现种种不规范行为,造成诸多方面问题。
五、小结
轰轰烈烈的奥巴马新医改法案终于涉险过关,开始施行,尽管褒贬不一,且其执行之后是否能够彻底解决美国医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