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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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信息素养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加快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的步伐,按照“全国数字化校园示范区”标准对教师应用教育技术能力的要求,结合我区教育装备情况和教师队伍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培训,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师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技能。
有效发挥我区中小学现代化教学装备的优势,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促进教师网络研修与交流,全面推动我区基础教育均衡、科学、持续而健康的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干部教师。
三、培训目标
1.提高教师信息素养,树立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应用信息技术的意识。
2.掌握计算机操作系统的一般操作与使用,具有使用教学软件的能力。
3.了解因特网的信息服务,能利用因特网获取、交流、处理与应用信息,掌握将因特网的信息服务应用于教学工作的方法。
4.掌握文字处理软件的使用,能编排教案、试卷、论文等。
5.掌握文稿演示软件的使用,能编排和演示教学内容。
6.能够应用电子表格软件进行教学信息的综合处理,如统计、数据的图形显示、排序等。
7.培养一批具有研发交互式教学软件能力的骨干教师,带动区域教师自主研发教学软件能力的提升。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普及1级、普及2级、普及3级。
各等级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参见《铁东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培训纲要》(附表1)。
五、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区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普及1级、2级培训由各校负责培训,普及3级由区进修学校负责培训。
各校负责培训的教师需参加区培训者集中培训,经培训后,考核成绩优秀方可返校开展二级培训。
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应用能力水平和学习情况自主申报培训等级,区进修学校培训部根据各等级考试报名情况统一安排考试。
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级别的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原则
1、坚持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
培训应体现出较强的应用性,与学科教学和教育实践紧密联系,有效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
2、坚持突出现代教育特点的原则
学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学校现有的各种信息技术设备,掌握相关技能技巧,充分、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进行教学、教研与教改工作。
3、坚持等级考试与分段达标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培训为全员培训。
在规定的学习期间内,45周岁以下教师须达到普及2级合格标准;46周岁至50周岁的教师须达到普及1级合格标准。
51周岁及以上教师可自愿参与培训,不做标准要求。
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须达到普及3级合格标准。
4、坚持“普及等级培训”与职称评职评聘相结合的原则。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铁东区中小学教师评职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
其中45周岁以下教师参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评职评聘须具备“普及3
级合格证书”; 46周岁及以上教师参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须具备“普及2级合格证书”。
(3、4两项规定冲突时,以高要求项为准。
)
七、培训流程与考试评估
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校本培训自2012年7月中旬开始,2013年8月底结束。
各学校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安排校本集中培训,并按照培训纲要模块内容要求,逐一考试过关,填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培训考核记录表》(附件2)。
模块内容全部考试通过,则校本培训等级为合格。
各校完成全员普1级和普2级考试之后,申请区级验收。
进修学校培训部根据各校培训与考试申报情况统一组织抽测考试。
抽测考试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50%随机抽取参训教师进行上机操作水平测试,领导干部全部参加区级测试。
抽考人员考试成绩将作为衡量各学校信息技术应用等级培训工作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十二五继续教育工作评估内容之一。
教育局将表彰培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013年8月底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的学校,即可获得铁东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标奖,奖品为1000-3000元培训经费或技术设备。
未达到抽测人员100%合格的学校,实行全员补测,且不予奖励。
八、组织保障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培训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以金宝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等级培训工作。
组长:金宝孙晓萍
副组长:佟文茹
成员:刘亚男陆华沈增宇付也关颖范思奎
各学校要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首先要进行摸底排查。
按照培训内容,确定参训教师信息技术实践应用能力水平,并且按要求填写《铁东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名单》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培训考核记录表》。
其次要根据单位教育装备状况、参训教师状况和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校本培训方案,确定校本培训指导教师,确定培训场所,计划好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2012年7月12日前,各学校要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名单》(附件3)、培训方案报进修学校培训部。
培训期间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校本培训督查,督查结果及时汇总,反馈通报。
201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