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汽油柴油计价密度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汽油柴油计价密度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8.31
•【字号】豫发改价管[2008]1267号
•【施行日期】2008.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汽油柴油计价密度的批复
(豫发改价管[2008]1267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报来《关于按实际密度合理调整成品油计价密度的请示》(石化股份豫经营[2008]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E90号汽油(标准品)计价密度调整为0.7502g/立方厘米,0号柴油(标准品)计价密度调整为0.8651g/立方厘米,其他品种按照标准品密度执行。
此计价密度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