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抗生素分级管理的实践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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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抗生素分级管理的实践与体会

第一篇:我院开展抗生素分级管理的实践与体会

【关键词】抗生素;分级管理;实践;体会

[摘要]目的:贯彻《抗生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生素合理使用水平,促进合理用药。方法:抗生素分线使用,分级管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抗生素的合理应用。结果与结论:抗生素物分线使用、分级管理,促进抗生素合理应用收到一定成效。

[关键词]抗生素;分级管理;实践;体会

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 医院,虽然规模较小,但很重视管理,是陕西省唯一一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医院。自从2004年8月卫生部发布《抗生素合理应用指导原则》[1](简称《指导原则》),院领导十分重视,指示药剂科监督这项工作的实施。药剂科多年来一直进行本院抗生素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工作,从统计结果中分析,可发现分级管理前后的差别。分级管理前存在的问题

1.1 选药问题

主要有:抗生素的应用多以经验治疗为主,病原学诊断及药敏试验率低,无用药指征。用药起点高,三代头孢菌素类、四代喹诺酮类用药频率高。同类药物不同商品名重复使用,换药频率较快,住院患者用药疗程较长。

1.2 用药问题

主要有:联合用药缺乏临床诊断依据及不适当联合用药;用药不符合预防使用原则;用药次数不正确,时间依赖性药物常为方便1次/1 d注射;护士执行医嘱时间不及时。

分级管理的实施促进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在患者的治疗中,药物治疗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抗生素是临床应用最广泛的一类药物,也是控制感染不可缺少的药物,临床应用涉及到每一个科室,医师使用抗生素频率一般较高,因此药剂科应主动与医院各相关部门沟通,保证《指导原则》在医院顺利实施,促进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2.1 加强《指导原则》的宣传教育

《指导原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抗生素临床应用的技术与管理规范[2],院领导十分重视这个法规性文件的颁布,多次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指导原则》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药剂科推行全院合理用药是个很好的契机。因此,药剂科要求全科药师均应认真学习和领会,并对本院现有的抗生素物的抗菌作用、药理特点、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相当熟悉。深入临床通过墙报和药讯等形式加强在医务人员和患者中的宣传,使患者能够了解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危害,使每个医务人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都能系统地学习和理解《指导原则》并在具体临床实践中加以体会和落实。

2.2 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院《抗生素合理应用管理规定》及《抗生素合理应用奖惩措施》药剂科在认真学习《指导原则》后,组织人员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抗生素合理应用管理规定》及《抗生素合理应用奖惩措施》,提呈“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主管院长审批,建立健全本院抗生素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以文件的形式发给各临床科室,纳入iso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引起大家的重视,并将抗生素合理应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3 抗生素分线使用、分级管理

根据《指导原则》规定,对本院使用的抗生素按照抗生素分线管理原则分为一、二、三线,并实行分级管理,医生原则上只能使用一线抗生素,使用单一抗生素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且使用时间不能超过3 d,使用的方式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二线药物治疗时,应由主治以上医师同意后方可使用。需要三线药物治疗时,应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生素,但仅限于1 d用量,次日必须有高一级或更高一级医师签名方可继续使用,否则药房有权拒绝发药。

第二篇:广东省抗生素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广东省抗生素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我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57号),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明显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项整治目标基本达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体情况较之前有明显进步和改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二)2011年具体目标。

1.建立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组织架构;

2.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按规定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

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4.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5.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

6.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7.二级以上医院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8.二级以上医院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开展率100%。

三、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公立医院。

四、组织管理

省卫生厅成立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厅长廖新波任组长,省卫生厅医政处、药政处、农卫处、妇社处、办公室、规财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1),负责对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医政处,具体负责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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