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半成品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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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使用
PH值 (25℃)
4.0〜8.0
6.0〜9.0
5.0〜8.5
密度 (20℃),g/ml
规定值土0.02
1.00±0.02
(跌落试验 /份)破损<1
疏水性
粉质浮在水 面保持30min《k沉⑷
涂擦性能
油块面积< 1/4粉块面积
涂擦光 滑,易上色
生 指 标
细菌总 数,CFU/g
<100
<100
<100
颜料及粉质 分布均匀,无明显 斑点;(块型)表 面应完整,无缺 角、裂缝等缺陷
表面光 滑,无气孔
细腻
色泽
符合规定 色泽
符合标样色 泽
符合规定色 泽
符合规定 色泽
符合规定 色泽
气味
符合规定 香型
符合标样香 气
符合规定香 型
符合规定 香气
符合规定 香气
3
化 指 标
耐热
(色泽稳
定性) 48
±1℃保持
24h,维持原有 色泽不变
40℃保持24h,恢复室温后 与试验前无明显 性状差异
45±1℃,
24h无弯曲软 化现象
40±1℃ 保持24h,恢复 至室温后能正 常使用
耐寒 里
(浊度)
5℃水质清晰, 不浑浊
-5〜-15℃ 保持24h,恢复 室温后与试验前 无明显性状差异
-5〜
0℃,24h恢复 室温后能正常 使用
-5〜0℃ 保持24h,恢复 至室温后能正
化妆品与健康
CRITERION/INSTRUCTIONS
半成品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制订日期:
拟案单位:品管部
确定日期
核准
审核
拟案
页脚内容1
化妆品与健康
XX化妆品 有限公司
半成品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制订日期:
版本:A
页号:1of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半成品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各类半成品。
唇彩类按Q/ZYZ007-2005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膏霜、护肤类按(^/11645-2004,QB/T1857-2004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香水类按QB/T1858-2004进行测试。
护肤水类按(^/12660—2004,Q/ZYZ 003—200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眼影、粉饼类按QB/T1976—2004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100
霉菌和酵 口母菌,CFU/g
<100
<100
<100
<100
粪大肠菌 群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金黄色匍 萄球菌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注:⑷一疏水性仅适用于干湿两用粉饼。
页脚内容5
化妆品与健康
页脚内容6
无杂质、异 物
无杂质、异 物,无悬浮物
表面光 滑、平滑无气
孔
(组织结 构)均匀、无分 层
膏体细腻,均匀一 致
色泽
符合企业 规定
符合规定 色泽
符合规定 色泽
符合标样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
气味
符合企业 规定
符合规定 香型
符合规定 香型
符合标样 香气
符合规定香型
3
化 指 标
耐热
40℃,24h,恢复室温后无 油水分离,无分 层、变稀、变色
<100
<100
<100
粪大肠菌 群
不得检出
(1)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
不得检出
(1)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金黄色匍 萄球菌
不得检出
(1)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注:⑴一适用于水性(免洗)甲油。
⑵一润肤膏霜孙0型耐热指标为:(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渗油率W3%。
⑶一适用于洗面奶(膏)表面活性剂型和润肤膏霜0/川型,洗面奶(膏)脂肪酸盐型的PH 指标为5.5〜11.0,润肤膏霜W/0型无PH指标要求。
页脚内容4
化妆品与健康
XX化妆品 有限公司
半成品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制订日期:
版本:A
页号:3of3
表1 (续)
'一产-品类别
检验顼目一一一
香水类
护肤水类
眼影、粉饼类
化妆笔类
睫毛膏、 眼线液类
4官 指 标
垃外观
(清晰 度)水质清晰, 不应有明显杂 质和黑点
水质清晰, 不得有明显杂质 和黑点
1M八、、八、、
现象
(色泽稳定性)48±1℃,24h维 持原有色泽不 变
45±1℃ 保持24h,恢复 至室温后外观 无明显变化, 能正常使用
45±1℃,2
4h,无色素分离 现象
40±1℃,24h,恢 复室温后膏体无油水 分离,无分层、变稀、 变色现象⑵
耐寒
电
-5〜
-10℃, 24h,恢 复室温后无油 水分离,无分 层、泛粗、变色 现象
化妆笔类按Q/ZYZ004-2005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睫毛膏、眼线液类按(3〃丫2006—2005,Q/ZYZ 008—2005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其它半成品,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客户标准、相应国外标准或相关国际标准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5〜
-10℃,24h恢复 室温样品正常
-5〜
-10℃保持24h,恢复室温 后能正常使用
-5℃, 24h,恢复室温后膏体无油 水分离,无分层、泛粗、 变色现象
PH值 (25℃)
6.0〜9.0
4.0〜8.5(含果酸 化妆品除外,含有粉质 雪花膏<9.0)(3)
粘度(25℃),Pa・s
标准值±2.0
离心考验
(牢固度) 无脱落
2000r.2500r.300
0r各30min无油水分 离,无分层(颗粒沉淀 除外)
涂擦性能
(干燥时
间)W3min
能迅速溶 解去除指甲油
生 指 标
细菌总 数,CFU/g
<500(1)
<100
<100
<100
霉菌和酵 日母菌,CFU/g
<100(1)
2技术要求
半成品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见第2、3页)。
3检测方法
3.1感官指标、理化指标
甲油类按QB/T2287-1997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甲水类按Q/ZYZ 001-2005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其中色泽稳定性按
QB/T1858-2004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口红、唇膏类按(^/11977-2004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3.2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7]第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页脚内容2
化妆品与健康
XX化妆品 有限公司
半成品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制订日期:
版本:A
页号:2of3
页脚内容3
化妆品与健康
表1
“f产-品类别
检验顼目―――
甲油类
甲水类
口红、唇 膏类
唇彩类
膏霜、护肤类
4官 指 标
外观 裒
PH值 (25℃)
4.0〜8.0
6.0〜9.0
5.0〜8.5
密度 (20℃),g/ml
规定值土0.02
1.00±0.02
(跌落试验 /份)破损<1
疏水性
粉质浮在水 面保持30min《k沉⑷
涂擦性能
油块面积< 1/4粉块面积
涂擦光 滑,易上色
生 指 标
细菌总 数,CFU/g
<100
<100
<100
颜料及粉质 分布均匀,无明显 斑点;(块型)表 面应完整,无缺 角、裂缝等缺陷
表面光 滑,无气孔
细腻
色泽
符合规定 色泽
符合标样色 泽
符合规定色 泽
符合规定 色泽
符合规定 色泽
气味
符合规定 香型
符合标样香 气
符合规定香 型
符合规定 香气
符合规定 香气
3
化 指 标
耐热
(色泽稳
定性) 48
±1℃保持
24h,维持原有 色泽不变
40℃保持24h,恢复室温后 与试验前无明显 性状差异
45±1℃,
24h无弯曲软 化现象
40±1℃ 保持24h,恢复 至室温后能正 常使用
耐寒 里
(浊度)
5℃水质清晰, 不浑浊
-5〜-15℃ 保持24h,恢复 室温后与试验前 无明显性状差异
-5〜
0℃,24h恢复 室温后能正常 使用
-5〜0℃ 保持24h,恢复 至室温后能正
化妆品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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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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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案单位:品管部
确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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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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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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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日期:
版本:A
页号:1of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半成品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各类半成品。
唇彩类按Q/ZYZ007-2005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膏霜、护肤类按(^/11645-2004,QB/T1857-2004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香水类按QB/T1858-2004进行测试。
护肤水类按(^/12660—2004,Q/ZYZ 003—200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眼影、粉饼类按QB/T1976—2004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100
霉菌和酵 口母菌,CFU/g
<100
<100
<100
<100
粪大肠菌 群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金黄色匍 萄球菌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注:⑷一疏水性仅适用于干湿两用粉饼。
页脚内容5
化妆品与健康
页脚内容6
无杂质、异 物
无杂质、异 物,无悬浮物
表面光 滑、平滑无气
孔
(组织结 构)均匀、无分 层
膏体细腻,均匀一 致
色泽
符合企业 规定
符合规定 色泽
符合规定 色泽
符合标样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
气味
符合企业 规定
符合规定 香型
符合规定 香型
符合标样 香气
符合规定香型
3
化 指 标
耐热
40℃,24h,恢复室温后无 油水分离,无分 层、变稀、变色
<100
<100
<100
粪大肠菌 群
不得检出
(1)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
不得检出
(1)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金黄色匍 萄球菌
不得检出
(1)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注:⑴一适用于水性(免洗)甲油。
⑵一润肤膏霜孙0型耐热指标为:(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渗油率W3%。
⑶一适用于洗面奶(膏)表面活性剂型和润肤膏霜0/川型,洗面奶(膏)脂肪酸盐型的PH 指标为5.5〜11.0,润肤膏霜W/0型无PH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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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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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续)
'一产-品类别
检验顼目一一一
香水类
护肤水类
眼影、粉饼类
化妆笔类
睫毛膏、 眼线液类
4官 指 标
垃外观
(清晰 度)水质清晰, 不应有明显杂 质和黑点
水质清晰, 不得有明显杂质 和黑点
1M八、、八、、
现象
(色泽稳定性)48±1℃,24h维 持原有色泽不 变
45±1℃ 保持24h,恢复 至室温后外观 无明显变化, 能正常使用
45±1℃,2
4h,无色素分离 现象
40±1℃,24h,恢 复室温后膏体无油水 分离,无分层、变稀、 变色现象⑵
耐寒
电
-5〜
-10℃, 24h,恢 复室温后无油 水分离,无分 层、泛粗、变色 现象
化妆笔类按Q/ZYZ004-2005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睫毛膏、眼线液类按(3〃丫2006—2005,Q/ZYZ 008—2005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其它半成品,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客户标准、相应国外标准或相关国际标准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5〜
-10℃,24h恢复 室温样品正常
-5〜
-10℃保持24h,恢复室温 后能正常使用
-5℃, 24h,恢复室温后膏体无油 水分离,无分层、泛粗、 变色现象
PH值 (25℃)
6.0〜9.0
4.0〜8.5(含果酸 化妆品除外,含有粉质 雪花膏<9.0)(3)
粘度(25℃),Pa・s
标准值±2.0
离心考验
(牢固度) 无脱落
2000r.2500r.300
0r各30min无油水分 离,无分层(颗粒沉淀 除外)
涂擦性能
(干燥时
间)W3min
能迅速溶 解去除指甲油
生 指 标
细菌总 数,CFU/g
<500(1)
<100
<100
<100
霉菌和酵 日母菌,CFU/g
<100(1)
2技术要求
半成品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见第2、3页)。
3检测方法
3.1感官指标、理化指标
甲油类按QB/T2287-1997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甲水类按Q/ZYZ 001-2005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其中色泽稳定性按
QB/T1858-2004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口红、唇膏类按(^/11977-2004中规定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3.2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7]第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页脚内容2
化妆品与健康
XX化妆品 有限公司
半成品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制订日期:
版本:A
页号:2of3
页脚内容3
化妆品与健康
表1
“f产-品类别
检验顼目―――
甲油类
甲水类
口红、唇 膏类
唇彩类
膏霜、护肤类
4官 指 标
外观 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