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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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1.04.28
•【字号】宁科通〔2021〕29号
•【施行日期】2021.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
合作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宁科通〔2021〕29号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21〕1号)精神,根据《关于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实施办法》(宁科字〔2021〕27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现就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从事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从事以下科技服务业务。
1.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动的调研咨询。
2.举办以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研合作、科技项目融资或产业协同等对接活动或培训活动。
3.牵头组织技术攻关联盟等。
从事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单位不适用本项目。
二、申报内容
第三方机构立足我市产业创新发展,为解决企事业单位创新发展需求,促进长三角(都市圈)科技创新合作,开展的科研合作活动和平台搭建等项目。
1.聚焦我市八大产业链创新发展需求,凝练重要技术需求指南,组织长三角单位开展对接和攻关活动。
2.聚焦科技资源高效供给和综合利用,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搭建工作。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附件2)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49.65.0.222)进行网上报送(“创新名城”政策网上申报——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我的申报:点击进入)。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
3.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对申报项目审核筛选。第三方机构于2021年5月21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四、工作要求
1、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是项目主管部门,应做好本地区第三方机构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突出重点,筛选审核,汇总推荐。对第三
方机构开展的调查研究、对接活动等,给予指导和帮助。
2、第三方机构是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的承担单位,要在各环节精心组织谋划,选派精干力量组织各项工作。要积极对接市外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并同时帮助本市企业对接优势资源,做好服务对接、成果跟踪和经验总结。
3、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是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活动的统筹协调单位,在市科技局的领导下,对活动各环节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协同做好后续绩效评价工作。
4、第三方机构是项目支持经费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支持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合理合规使用项目经费,对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完成负责。市科技局对项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人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林彬
联系电话:83677497 158****3148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郁勇
联系电话:68505234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彭智丹司马力
联系电话:68786375 68786373
附件:宁科通〔2021〕29号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