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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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范文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汽吊、随车吊等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场内机动车,强夯机、打桩机、钻孔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所指机具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木材加工、钢筋加工、振动等施工机具。
二、工程项目部、单项工程负责人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台帐,完善采购、使用、验收、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四、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实行安全检验准入制度。
工程项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五、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年检、维护和保养,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六、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应当满足下列本质安全条件或提供相应资料备案留存:
1、起重类机械:机械设备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验收合格证明、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塔吊)、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安全装置、附件;操作人员资格证、牌照、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钢丝绳、钢丝扣等;
2、厂内机动车:年审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等;
3、其他机械、机具: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电器绝缘、附属电器元件等。
七、经检验合格的机械、机具设备,自带自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保养,保证其机械、机具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状态应按“准用”、“停用”、“维修”等进行挂牌标识,长时间停用或报废的设备应及时清理出场或入库。
八、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九、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安全工程师必须对现场使用中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十一、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基层公司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机械机具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清理出施工现场。
十二、违反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和施工工作的安全性,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和效益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机械设备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机械设备合理配置、安全使用、正常运转和及时维修,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和经济效益,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选型和配置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选型和配置机械设备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任务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条件,充分考虑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使用效能和经济效益,以及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工作,确保机械设备能够按时到位并投入使用。
第七条机械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施工工艺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机械设备。
(二)机械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三)机械设备配置应当科学合理,既要满足施工需要,又要避免冗余和浪费。
(四)机械设备的配置应当考虑到设备的相互配合和互补,提高施工效率。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选型和配置的机械设备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标志牌,并按照规定进行台账登记。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购买和验收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购买机械设备时,应当根据工程需要和预算情况,选择符合质量要求和合理价格的机械设备。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核实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是否与购买合同、技术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一致。
(二)对机械设备的外观、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机械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
(三)对机械设备的配套设备和配件进行检查,确保完备。
(四)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进行测试,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机械设备的档案,包括购买合同、技术文件、验收报告等,并做好相应的台账登记。
第四章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机械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做到位,包括施工场地、设备基础和电力等供应设施的准备。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机械设备的安装要求,采取相应的安装工艺和安装方法。
安装过程中,应当注意设备的水平、垂直度和固定牢固。
第十五条安装完毕的机械设备应当进行调试,确保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性能正常。
调试完成后,应当进行试运行和验收。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机械设备安装和调试的档案,包括安装验收记录、调试报告等,并做好相应的台账登记。
第五章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二)使用前应当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三)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者超过使用寿命的机械设备。
(四)机械设备使用期间应当保持机械设备和周围环境的整洁,避免积存杂物和异物。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维修证书。
(二)维修前应当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故障原因和维修方法正确。
(三)维修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维修计划和维修工艺进行。
禁止拆解设备和更换零部件时违反规定。
(四)维修完毕的机械设备应当进行试运行,确保故障已经排除。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记录,包括使用和维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人员等,并做好相应的台账登记。
第六章机械设备的报废和更新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或者发生重大事故,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当及时报废。
第二十一条机械设备报废前,应当进行彻底检查和安全清理,将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标志牌进行保存。
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报废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出售或者转让。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效能符合施工需要。
第七章机械设备的安全和防护
第二十四条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五条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运转。
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二十七条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机械设备和使用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八条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理。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整改,以确保机械设备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