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考考点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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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笔试灵山县三隆中学考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2017年6月24—27日
为了确保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笔试考试灵山县三隆中学考点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操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为考生提供安全、安静的环境,达到“安全、准确、按时、守纪、高效、有序”的工作目标,结合本考点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试各类时间安排表
2.各类工作人员到岗时间表
二、考点基本情况
灵山县三隆中学考点九年级报考人数922人,设31个考场;八年级报考人数986人,设33个考场。
三、考点领导机构:
组长:陆李卫副组长:黄亚东杨华卓
成员:吴立乾湛达华
考点正、副组长职责:
⑴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点的考试实施。
⑵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重大问题。
四、考点组织机构:
1、主考:黄亚东()
2、副主考:杨华卓()邓元星()[外校] (兼到保密室领取试卷)杨华卓【兼监钟】工作职责:
⑴.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⑵.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考试工作流程。
⑶.培训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使之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考试纪律、监考程序及试卷(答题卡)的装订与密封等具体事项的操作要求。
⑷.布置、检查、落实考点及考场各项设施规范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⑸.向各考场分发各科考试试卷、草稿纸等。
⑹.发出考试预备、考试开始、考试封场、考试终了的信号。
⑺.如因试卷(答题卡)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须报告市、县(区)招生办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启封备用试卷(答题卡)。
主考或副主考须写启用备用试卷(答题卡)的报告(具体写法见第四章第十四条),并签上自己的姓名。
⑻.巡视考场,检查考生的考试情况和各类监考人员的工作情况。
⑼.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订与密封,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⑽.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主任。
副主考协助主考做好上述工作。
3、考务组:
组长:吴立乾()副组长:韦国修(,兼领、送试卷)
成员:杨秋远01-04考场叶玲飞05-08考场(兼播音)宁志杰09-12考场
李奈尤13-16考场施畅17-20考场【兼英语监听】谢金昌21-24考场【兼英语监听】施延25-28考场黎海昌29-33考场
4、考务值班:蒙洁梅(、6793018)
职责:负责与县招生办进行考务联系对接、记录和零报告电话汇报(6428356)。
5、后勤保障组:组长:湛达华组员:蒙子东陈文活吴家鉴
司钟:施扬权医务:曹耀丹电工:黄威振开水:卜洵基
6、考点安全保卫:湛强杰组长,(兼)陆荣威黄桂华
7、考试期间试卷运(护)送组:
湛达华(兼)黄创林(兼)王廷海(兼)冯吉才(司机)
8、试卷保密组:(6人)
组长:黄创林成员:王廷海冯吉才苏欢宽叶星伟梁森
9、监考组:
组长:劳有东
(1)流动监考员:
黄雪珍01-04考场张肇斌05-08考场吴东萍09-12 考场蔡承针13-16 考场张继叶17-20考场陈叁荣21-24 考场梁益厚25-28考场卜永留29-33考场
(2)监考员:【九年级31个考场,八年级33个考场】
五、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考点主考、副主考:
(1)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考试工作流程。
(2)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3)培训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使之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考试纪律、监考程序及分发试卷、答卷的装订与密封等具体事项的操作要求。
(4)布置、检查、落实考点及考场各项设施规范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5)向各考场分发各科考试试卷、草稿纸等。
(6)发出考试预备、考试开始、考试封场、考试终了的信号。
(7)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须报告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港区教育局基教教研室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启封备用试卷。
主考或副主考须写启用备用试卷的报告,并签上自己的姓名。
(8)巡视考场,检查考生的考试情况和各类监考人员的工作情况。
(9)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订与密封,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10)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主任。
副主考协助主考做好上述工作。
2.考务组组长:
⑴协助主考、副主考组织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⑵负责本考点的考务工作,布置好考务办公室,公布考点考场、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等平面示意图。
公布考场纪律和考试科目时间表等。
⑶在主考(副主考)指导下,向各考场分发试卷、答题卡、准考证号条形码、草稿纸等。
⑷负责指挥、监督、管理考务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⑸指定专人(3人以上)值守在考务室的试卷(含备用卷),并保证任何时候不少于2人。
考试期间备用卷(答题卡)须放在考务室带锁的保密柜内。
⑹协助正、副主考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
⑺每科考试结束后,负责把各类考试材料验收好并按要求做好,护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①验收各考场的答题卡与密封,答题卡袋交主考(副主考)签字后收集,按考场号由小到大顺序包扎好。
②按考场号由小到大顺序包扎好收集试卷袋(内含草稿纸)并捆扎好。
③处理考生违纪作弊行为。
注意违纪情况记录表必须用黑色笔填写。
每场考试结束后,统计好违纪作弊考生人数交给主考。
考务组副组长协助考务组组长做好上述工作。
3.考务组工作人员:
⑴检查试卷(答题卡)袋。
按所分管的考场范围检查袋子有无启封与破损情况,核对试卷(答题卡)袋上所填科目与应考科目是否一致,准考证号条形码上的考场号、科目是否与所分管的一致,整理待发的草稿纸等。
⑵向监考员发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准考证号条形码等。
发放回收试卷时,要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交接单必须双方签名。
每个考场的监考员领试卷时须俩人同时签名并写上签领时间。
考务员必须护送领取试卷的监考员,监考员安全到达考场后,即马上返回考务室。
⑶负责本组各考场答题卡的装袋的检查及答题卡、试卷等回收的工作:
①检查答题卡的封装。
监考员按考生座位号顺序(含缺考考生答题卡,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好,不装钉不折叠,交由考务组工作人员再检查清点,确认无误后由监考员套装一个塑料袋后放进答题卡袋内,封口并贴上封条。
要求做到答题卡平整干净,不折角不折边。
②检查答题卡密封是否良好。
③检查答题卡袋面上的栏目是否填写清楚、完整。
⑷检查试卷袋面上的栏目是否填写清楚、完整。
⑸按考生人数及座位号顺序分别清点草稿纸、试卷,无误后交由监考员将试卷、草稿纸装入所在考场试卷袋并密封(不用贴封条)。
⑹向监考员了解考生有否违纪等行为。
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须填写有关表格。
⑺回收全部监考材料后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并写上时间。
⑻最后一科考试结束,负责收集好所管辖的考场的监考员袋。
⑼ 3人以上值守考务室的备用卷(卡),保证安全。
认真细致完成考务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监考组组长:
⑴负责检查监考员、流动监考员的工作情况,制止监考员、流动监考员擅自离开岗位、互相串门聊天、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行为。
⑵若有考生、监考员违纪等情况的,及时报告主考,以便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⑶若在考试途中有事情需通知到考场的,及时召集流动监考员通知监考员。
⑷在监考员考前前往考场和考后返回考务室期间,安排好流动监考员配合安保人员监视规定路线情况。
⑸负责维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10分钟内在考点警戒线内的纪律,发现试卷丢失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考,会同有关人员追回丢失的试卷。
当所有流动监考员均报告无试卷丢失等异常情况,与考点安全保卫组对接,解除警戒,让考生离开考场。
⑹每一科考试结束后向主考汇报监考员的工作情况。
监考组副组长协助监考组组长做好上述工作。
5.监考员:
⑴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退考场。
⑵宣读考试纪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注意事项。
在黑板上醒目处写上当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总页数等。
⑶领取、启封、核对、分发试卷。
⑷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核对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照片。
⑸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制止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⑹监视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填写《考场情况记载表》和《违纪情况记载表》。
⑺认真负责本考场试卷和答题卡的回收、清点、整理、装订、密封、上交,并做好考场记录。
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
⑻监考员在监考时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
监考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谈笑,不准抄题、做题、念题、解释试题内容,不准提前或者延长考试时间。
监考期间不准把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⑼考前、考后按要求检查、清理考场,关好门窗、贴好封条。
⑽完成考点主考或监考组长布置的关于考试的临时性工作。
6.流动监考员:
⑴检查验收考场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张贴考场号、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考场信息,黑板板书(特别);是否依照标准考场设置,考生座位是否单人、单桌、单行,课桌是否反向摆放;是否整洁、卫生、通风、采光好;是否有供考生存放携带的书包、书籍、资料等物品的专放处。
⑵协助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维护考场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⑶发放答题卡、试卷期间,流动监考员应分布在所负责的考场的合理位置,确保观察到所负责的考场的情况,如有异常,应迅速与主考或副主考联络,协助处置。
⑷负责所辖考场的联络工作,考试期间随时保持各考场与考点主考及考务组的联络,协助处理偶发事件。
⑸制止所负责的考场的场内监考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离场、互相串场等违规行为。
⑹考试结束后督促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考场情况记载表及时送入考点办公室,不得在考场内装密封试卷及答题卡,协助监考员清理考场。
⑺在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进入考场。
⑻实时检查所辖考场监考员的工作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每科考试结束后,向主考报告所辖考场情况以及监考员的工作情况。
⑼完成主考或监考组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7.司铃(钟)员:
⑴负责考点考试的司铃(钟)工作,忠于职守。
熟悉考试的各种司铃(钟)信号,熟记各科进场、开考、封场、结束时间,各时间节点需与监钟副主考核对时间。
⑵在副主考的监督指导下,按时、准确无误发出信号。
★★考试钟声信号★★:(要特别注意英语科的司钟信号:先封场后开考)
【进场】:当!——当!当!(一长两短三次)【开考】:当!—当!(两短三次)【封场】:当!——(一次)【结束】:当!——(一长三次)
8.安保人员:
⑴负责考点安全保卫工作,保持考点安静环境,在考场周边设置警戒线;
⑵坚守岗位,做好门岗、考场周边的安保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⑶负责每科考试结束后10分钟的封场,得到考务组长安全指令后,才允许考生离开警戒线。
⑷指挥监考员、考生车辆有序停放。
9.后勤、医务人员:
⑴负责考点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考务室、考生饮水处的开水供应。
⑵负责考点的卫生清洁工作,考场课桌椅的调配。
⑶保证考点供电正常,各考场的风扇、灯管、门窗能正常开启,广播系统线路正常运行。
⑷备好防暑降温、医疗保健等常用药品。
⑸负责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
⑹做好异校(乡镇学校)监考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10.试卷保密组:
⑴.按时到位,不能擅离职守。
⑵.负责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少于两人值守。
⑶.挂牌上岗,昼夜值守,实时监控试卷保密室内屋的情况;保密员到保密室接班前先在一楼对保密室外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在保密室日志上记录,若有特殊情况的要立即向保密领导小组或保密室负责人报告。
⑷.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⑸.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交接班人签名处必须是本人签名,不能代签。
六、考试实施工作程序:
发答题卡、草稿纸、条形码、垫板、试卷的顺序如下图:
偶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及对备用试卷的使用要求
考生守则
(一)九年级考生守则
1.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英语科当天8∶35进场,8∶50禁止入场,10:30才能提前交卷。
3.只能用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答卷;除有关科目必备的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外,其它任何物品(如课本、学习资料、手机及其它通迅工具等)不准带入考场。
4.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验核。
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
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
7.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说话,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外逗留或谈论。
8.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9.提问要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从上到下的顺序放在桌面上,静坐等监考员将全场考生试卷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八年级考生守则
1.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3.只能用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答卷;除橡皮外,其它任何物品(如课本、学习资料、手机及其它通迅工具等)不准带入考场。
4.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验核。
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
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在答卷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
7.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说话,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外逗留或谈论。
8.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9.提问要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从上到下的顺序放在桌面上,静坐等监考员将全场考生试卷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得试卷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2017年中考司钟时间表(北京时间)
考试钟声信号:(要特别注意英语科的司钟信号:先封场后开考)
进场:当!——当!当!(一长两短三次)开考:当!—当!(两短三次)
封场:当!——(一次)结束:当!——(一长三次)
考试举报电话:2834462 2822739
灵山县考务值班电话:6428356 64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