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台州市路桥区青龙浦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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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台州市路桥区青龙浦排涝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12.15
•【字号】
•【施行日期】2015.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省发改委关于台州市路桥区青龙浦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台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上报路桥区青龙浦排涝调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台发改农经〔2015〕206号)悉。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受委托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水咨〔2015〕7号)。
经研究,原则同意报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路桥区地处温黄平原腹地,上承黄岩泄水之压,下受潮水顶托,排水距离远而不畅。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极端天气的多发,洪涝形势更加严峻,严重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
为解决路桥区的排涝难题,缓解涝灾压力,实施行之有效的防洪排涝水利工程建设已迫在眉睫。
青龙浦排
涝工程横贯路桥区中心区域,可将区域涝水快速直排入东海,有效降低该区域的涝水位及淹没时间。
因此,兴建本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工程建设基本符合《浙江省沿海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建设总体方案》。
二、工程任务、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任务以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和航运。
工程主要由拓浚、新开河道,新建闸站,开挖调蓄湖,拆建桥梁等部门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青龙浦河道21.45km(其中拓浚河道13.8km,新开河道
7.65km,河宽40-100m),新建南官河1#、2#闸站(设计流量分别为60m3/s、
40m3/s),新建青龙浦排涝闸站(水闸净宽50m,泵站设计流量初定100 m3/s)、十塘节制闸(净宽60m),开挖调蓄湖2处(青龙浦排涝闸上游调蓄湖面积约500亩,七条河与青龙浦交叉处调蓄湖面积约480亩)拆建桥梁31座。
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南官河1#闸站、青龙浦排涝闸站为2级,其余闸站、节制闸及护岸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三、工程占地
工程拟用地面积263.7460公顷,其中农用地105.3720公顷(耕地98.3894公顷),建设用地35.2000公顷,未利用地123.174公顷。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210842万元,工程建设所需建设资金除银行贷款外,其余由路桥区政府、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筹措解决。
五、工程管理及施工
台州市路桥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为工程项目法人和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有关工作。
项目法人应按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6年,分二期建设。
下阶段补充桥梁工程的地质勘探与评价。
抓紧完成“温黄平原强排成网”规划,以最终确定本工程青龙浦排涝闸站的规模和投资,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结合防洪排涝要求、征地拆迁、工程投资和生态景观等因素,对河道、调蓄湖泊等岸线布置和护岸断面作进一步优化复核闸站上、下游河道的抗冲设计。
进一步优化各节制闸、闸站的布置、基础处理和结构设计。
对南官河1#、2#闸站进水池做水工模型试验,避免在进水池内产生有害漩涡。
进一步细化建筑物材料利用方案,优化施工工期安排。
工程涉及拆建桥梁较多,应开展桥梁工程专项设计。
积极落实工程建设资金,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与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请据此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