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生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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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生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防范措施
摘要:由于石油化工生产所产生的催化油浆的处理与再生产,油浆制沥青的研发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随着交通的高速发展,沥青的生产与需求也随之增大,然而,由于油浆原料的成分复杂,在油浆制沥青的生产中存在的风险也越来越高。

在对油浆制沥青的研发试生产过程中,我们已经检测与发现油浆制沥青的烟气污染、设备损坏等诸多问题。

调和沥青生产过程中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粉尘和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数进行识别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催化油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范措施
1 油浆制沥青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1.1硫化氢
硫是普遍存在于石油原油中的一种杂元素,其主要以有机硫化物的形式存在,如硫醇类RSH、硫醚类RSR、二硫化物类RSSR、噻吩、苯并噻吩和二苯并噻吩等,这些硫化物在加热搅拌以及再生产过程中很容易转化成相应的烃类物质硫化氢H2S。

由于反应器、搅拌器等均是铁质材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极易产生硫化亚铁,加上本身所携带的水分与硫化亚铁反应,从而产生高毒物质硫化氢。

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黏膜也有明显的刺激作用。

当接触浓度在200~300mg/m3以上时,出现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同时引起上呼吸道黏膜刺激症状。

接触浓度在700mg/m3以上时,患者可发生头晕、心悸、呼吸困难、行动迟缓,如继续接触,则出现烦躁、意思模糊、呕吐、腹泻和抽搐,迅即陷入昏迷状态,最后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接触极高浓度1000mg/m3以上时,可发生“闪电中毒”。

1.2一氧化碳
由于油浆原料的成分复杂,本身所携带的碳元素以及碳化合物就多种多样,在高温搅拌发育等过程中极易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本身就是一种高毒物资,吸入高浓度的一氧化碳可致头痛、眩晕、耳鸣、恶心、呕吐、四肢无力等,同时还可出现意识模糊、昏迷甚至死亡。

1.3总烃
总烃含量通用的分析方法有色谱法及近红外分析法,实验室大多采用色谱法。

色谱法分析总烃时,样品中总烃组分由载气携带进入色谱柱进行分离,再由氢焰检测器进行检测。

单机一次进样可检测样品气中的甲烷、乙烷、乙烯、乙炔、二氧化碳、丙烷、丙烯、异丁烷、正丁烷等烃类组分。

非甲烷总烃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可挥发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2~C8)。

但是有一点,在监测它的时候,用的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对一些醇类和脂类都有响应,所以乙酸正丁酯、乙酸乙酯、丙酮都会以非甲烷总烃的形式表现出来。

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没有非甲烷总烃的标准。

目前大家一致采用2mg/m3。

数据来源出处是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原文如下:由于我国目前没有“非甲烷总烃”的环境质量标准,美国的同类标准已废除,故我国石化部门和若干地区通常采用以色列同类标准的短期平均值,为5mg/m3。

但考虑到我国多数地区的实测值,“非甲烷总烃”的环境浓度一般不超过1.0mg/m3,因此在制定本标准时选用2mg/m3作为计算依据。

在油浆制沥青生产的油浆中,目前沿用的总烃监测值还很高。

1.4苯、甲苯与二甲苯
苯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确认为高毒致癌物质,主要影响造血系统、神经系统,对皮肤也有刺激作用,故对其含量应严加控制。

甲苯和二甲苯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对呼吸道和皮肤产生刺激作用,二者化学性质相似,对人体的危害呈相加作用。

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的二甲苯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

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

长期接触会导致神经衰弱综合征,皮肤干燥、皲裂、皮炎,女工月经异常。

长期吸入低浓度苯蒸气,可造成慢性中毒。

出现头痛、头昏、健忘、失眼、感觉异常、食欲不振、无力等症状。

据报告,三名工人吸入浓度为43.1g/m3的二甲苯,18.5小时后一名死亡,尸检可见肺淤血和脑出血,另两名工人丧失知觉达19~24小时,伴有记忆丧失和肾功能改变。

此外,吸入高浓度的二甲苯可使食欲丧失、恶心、呕吐和腹痛,有时可引起肝肾可逆性损伤。

同时二甲苯也是一种麻醉剂,长期接触可使神经系统功能紊乱。

1.5 粉尘
由于油浆制沥青生产工艺必须添加硬质母粒来调整沥青产品质量,然而沥青母粒由于其本身特性,在运输与搬运与添加过程中均能由于挤压、碰撞等破碎而产生粉尘,在生产添加过程中与进入反应罐时的高热气流更将粉尘蒸腾飞扬,而沥青粉尘因还有多种化学物质,从而存在有毒粉尘危害,应加强控制并做好个体防护。

1.6 高温
油浆制沥青生产需要在温度摄氏150度高温下加热搅拌并发育几个小时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作业人员在生产操作与采样分析等均要接触高温区域,且沥青生产需求基本都在6~9月高温天气,环境高温加上高温生产,可能造成人员中暑。

2 油浆制沥青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发生的防范措施
2.1防止中毒窒息措施
2.1.1从源头上控制油浆的各项化学组分,确保生产沥青的原料油浆的轻质组分达到较好的控制。

在炼油催化尾部加上一套分馏拔头装置,将催化油浆进一步的分馏拔去一部分的轻质组分从新进行回炼,剩下的油浆轻质组分已经不多,总烃含量已不高,在后续的加热搅拌生产时,相对的产生有毒有害成分明显减少。

同时加强生产区域及相邻区域的环境空气监测,及时掌控空气质量。

2.2.2增加烟气回收处理系统
由于原料的不稳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将原料中的轻质组分加温蒸发后才能生产加工出高质量的合格产品,而蒸发流失的比例达到了 1.3~3.0%,按调和加工生产的工艺要求,以及现场的设备参数为例,以最小比例 1.3%烟气损失计算,沥青料密度为1000kg/m³,单台调和沥青生产罐为100 m³,实际装满液体料为90 m³,烟气量约为90*1000*1.3%=1170(kg),产生的烟气密度以3kg/ m³计,单台调和沥青罐生产时烟气体积量将是1170/3=390 m³,两台同时生产所产生的烟气量将达到780 m³。

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大量的效益流失。

为了更好地减少效益的流失与达到环保外排和职防的要求,烟气必须进行分化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
系统开启后,通过引风机的抽力在生产罐32#与33#内形成负压,由于填料口是开放式入口,不用担心负压而导致罐体损坏,由于负压的作用,填料口的烟气、粉尘等基本不会再产生,都会被吸入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最终达到合格外排。

另外就是冷凝形成的废水则通过专门的管线引入到污水场再处理。

2.2.3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措施
虽然生产加工环境处于敞开式作业,通风效果良好,对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任然不能放松,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空气呼吸器、安全绳等在作业生产现场必须配备,并要求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按要求规范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如果生产加工环境通透性不好,那么必须在作业现场加设鼓风机或引排风系统,确保作业现场通风良好。

3 调和沥青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的管理措施
3.1调和沥青加温生产期间,严禁在生产罐灌顶进行采样、检尺与检温作业;3.2加温生产期间,严禁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3.3化验室及实验室人员进行采样工作时,必须佩带好防护用具(空气呼吸器),实行1人采样、1人监护作业,严禁1人单独作业;
3.4生产作业人员在调和沥青罐区进行巡检与检尺作业时,必须佩带好专用防护用品(空气呼吸器),严禁单独进行巡检与检尺作业;必须确保两人工作制;3.5禁止任何人不佩带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区域,禁止在有毒区域内脱卸防毒用具;
为确保整个生产作业过程受控,必须制定醒目的职业危害警告、警示标示与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放置在作业现场。

4 调和沥青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危害发生的应急措施
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当班监护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反映并组织人员撤离,若发现生产现场有人员出现意识不清,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救,施救人员必须佩带好空气呼吸器,系挂好生命绳方可进入生产区域将人员迅速救离危险区域,转移至无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持温暖舒适。

如果呼吸微弱或停止,则立即进行输氧或人工呼吸。

肌肉痉挛者,可注射鲁米那镇静剂。

皮肤接触时,先脱掉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然后再用肥皂彻底洗净。

通过初步救治后,及时送医院进行治疗。

五结语
调和沥青装置油浆制沥青作业是一项职业危害风险极高的作业,应高度重视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职业危害风险的分析和识别,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积极引进新技术、改进不良的工艺,将风险程度降至最低,减少对作业人员身心健康的影响,实现全过程安全、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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