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与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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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责任事故罪的量刑与司法解释
每⼀次发⽣重⼤责任事故案,都会牵动每个⽼百姓的⼼。

多少家庭在事故后风⾬飘摇,⽀离破碎。

现在就和店铺⼩编⼀起了解重⼤责任事故罪的量刑与司法解释。

重⼤责任事故罪的量刑与司法解释
重⼤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种犯罪⾏为,不仅危及到⼈民群众的⽣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

中国1979年颁⾏的刑法第131条即有规定,现⾏刑法第134条⼜原样保留了该规定,最⾼司法机关也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有效惩治重⼤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产、作业安全的功能。

⼀、重⼤责任事故案(刑法第⼀百三⼗四条)⼯⼚、矿⼭、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发⽣重⼤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经济损失,具有下列⾏为之⼀的,应予⽴案:
1.致⼈死亡⼀⼈以上,或者致⼈重伤⼆⼈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产、⼆作受到重⼤损害的。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条第⼆款在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其他交通⼯具致⼈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遭受重⼤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百三⼗四条、第⼀百三⼗五条、第⼆百三⼗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1、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矿⼭、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产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表现为在⽣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发⽣重⼤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矿⼭、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

4、主观⽅⾯:本罪在主观⽅⾯表现为过失。

以上就是重⼤责任事故罪的量刑和司法解释的全部内容了。

如需法律上的帮助可以找店铺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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