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局“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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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局“队伍建设
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
•【公布日期】2021.05.19
•【字号】陕文物发〔2021〕85号
•【施行日期】2021.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局“队伍建设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我局《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局直属系统实际研究制定《陕西省文物局“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5月19日陕西省文物局“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文物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21年在局直属系统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和文物工作重要论述,以文物考古、科技保护、传播利用、专业技能、综合管理“五支队伍”建设为抓手,坚持改革创新,注重优化结构,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文物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为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紧密结合陕西文物工作实际和事业发展需求,着眼培养打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体系完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文物人才队伍,着力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壮大机构力量,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有效提升“五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力促进文物人才发展与文物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加强招聘引进,有效扩充人才资源
1.加强人才发展前瞻性研究。

指导局直属各单位对现有文物人才队伍整体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摸清底数,掌握专业分布、年龄结构和发挥作用等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的具体对策。

指导直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编制数量、岗位设置等情况,结合重点项目进展,着眼急需紧缺人才,分年度制定“十四五”期间人才招聘引进计划。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直属各单位)
2.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招录工作。

依据2021年初计划,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计划招聘专业人员27名,补充加强“五支队伍”后备力量。

组织开展机关公务员公开招录和遴选工作,为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文物交流合作处招录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公务员2名,为督察与安全处公开遴选具有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的公务员1名,进一步充实加强综合管理队伍。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直属各单位)
3.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组织局直属事业单位制定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严格依据《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调动引进2-4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文物人才,招聘引进2-4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支持直属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文物人才。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直属各单位)(二)着力强化分类培训,全面提升“五支队伍”能力
1.加强文物考古人才队伍能力培养。

制定并出台我省《关于加强考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文物考古队伍能力培养的有效措施。

选派我省业务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培训等业务班次,依托石峁、芦山峁、周原、秦咸阳城遗址等考古发掘项目,结合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考古研究课题项目,采取以老带新、结对帮带等形式,有效加强人才培养。

选派文物考古人才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交流活动,指导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单位组织考古讲座、论坛活动。

(责任单位: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人事处、有关直属单位)
2.开展科技保护人才队伍业务培训。

组织召开全省文物科技保护大会,制定印发《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工作的意见》。

积极选送我省文物科技保护专业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博物馆藏品保护、科技考古、文物保护标准化、文物进出境审核责任鉴定、古代漆器鉴定等业务培训班次,指导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举办全省金属类文物鉴定业务培训、纸质文物保护修复培训,结合中法合作公输堂保护研究项目举办全国木质文物保护研究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举办中法花岗岩石刻保护培训;指导陕西历史博物馆举办全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业务人员培训,共计培训全省科技保护业务人员100人以上。

同时,指导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组织开展文物科技保护业务培训,陕西历史博物馆组织玉器鉴定培训,不断提升各单位科技保护业务人员能力素质。

(责任单位: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有关直属单位)
3.搞好传播利用人才队伍业务培训。

选送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革命文物
讲解员培训班,指导陕西省博物馆协会组织开展全省博物馆讲解员培训班,指导直属4家博物馆组织开展讲解员日常业务培训,年内培训全省讲解员300人以上。

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全国博物馆讲解员大赛。

指导陕西历史博物馆等单位加大签约导游、高校宣传队伍、志愿者等各类培训力度。

指导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等单位开展文创产品研发、展览策划、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新闻采编制作等业务培训,积极推荐业务人员参加全国优秀陈列展览研学考察及各种相关学术会议。

(责任单位: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直属各单位)
4.组织专业技能人才队伍业务培训。

选送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举办的考古绘图、寺观壁画保护修复、石窟寺保护修复等专业技能培训班次。

指导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组织考古勘探技术工人考古技能培训、文物包装技术培训。

指导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和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举办古建筑保护等专业技能培训。

年内共计培训全省文物专业技能人才80人以上。

(责任单位:局相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5.加强综合管理人才队伍业务培训。

选派人员参加国家文物局组织的文物新闻宣传、“十四五”规划实施研讨、行政执法骨干人员、文物安全管理人员、非国有博物馆馆长、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等业务培训或研修班次。

分片区组织全省博物馆馆长培训。

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局直属系统新提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延安精神再教育”培训。

组织举办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在汉景帝阳陵博物院举办全省文物保护单位消防骨干、博物馆安全管理人员等培训班,指导西安市文物局举办全省文物系统消防应急综合演练暨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培训,指导铜川市文物局举办全省藏品管理培训班,指导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开展全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备案培训班。

指导局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办公自动化、中青年干部、纪检干部、消防安全、固定资产管理等业务培训,全年参加综合管理各类培训人数达280人以上。

(责任单位:局相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启动实施“秦鼎计划”,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1.组织开展优秀拔尖人才遴选。

围绕考古研究、科技保护、宣传教育、经营管理等重点专业方向,启动陕西文物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后备人才遴选工作。

制定遴选标准条件,首批遴选总计40名各层次优秀拔尖人才,作为年度重点培养对象。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相关业务处(室)、有关文博单位)
2.加大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与有关高校的沟通协作,探索文物人才在职学历教育的新路径,选拔优秀拔尖人才在西北大学攻读考古与博物馆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

推荐青年后备人才参与国家文物局“高层次文博行业人才提升计划”。

指导各单位、各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研基地研究制定文物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支持措施,支持优秀拔尖人才参加培训、出国进修、参加学术会议,以及参与重点科研、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相关业务处(室)、有关文博单位)
3.加快推动领导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

组织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研判调研,进一步掌握领导干部队伍情况。

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处级领导岗位进行补充配备,加大年轻干部选任力度。

统筹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进一步畅通机关干部发展通道、优化队伍结构。

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到乡村振兴一线挂职锻炼,加大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任职、挂职工作力度,为优秀青年人才锻炼成长搭建平台。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直属各单位)
(四)注重拓展培养渠道,有效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1.实施专业人员能力提升工程。

举办直属系统“文博青年论坛”,选拔青年人才自选课题进行交流式讲座。

指导陕西历史博物馆加强全省文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年内培训人员超2000人次。


分利用学习强国、全国文博网络学院和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加大线上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文物人才”建设。

组织举办文博讲坛4期,指导有关文博单位举办讲座论坛和学术研讨会议,促进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相关直属单位)
2.强化协同育人机制。

积极加强与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高校或职业院校的战略合作,启动陕西文物智库建设项目,协调加强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积极向有关高校、职业院校提供实习场地、师资、技术等支持。

指导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继续与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开展深度合作。

加大对陕西省文物保护专修学院的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相关业务处(室))
3.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充分发挥“文物科技保护创新联盟”作用,加强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国际合作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推动文物科技保护项目与人才培养有机融合,探索“科研项目+人才”培养模式。

充分发挥“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匠联盟”作用,以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为抓手,加大以老带新和“一对一”结对帮带力度,探索“工程项目+人才”培养模式。

积极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通过承担涉外文物工程和项目合作,探索“国际项目+人才”培养模式。

(责任单位: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文物交流合作处、相关直属单位)(五)创新加强人事管理,充分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1.加强人才队伍教育管理。

坚持政治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局直属系统知识分子中继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文物人才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守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热爱文物事业、追求科学精神的优良传统,打牢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

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制定完善有关制
度措施,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参加讲座授课、在社会团体兼职等行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直属各单位)
2.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博物馆法人治理机构改革。

指导有关直属单位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进一步落实文博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

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资格评审和二级岗位人选推荐申报工作。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结合实际加大人才奖励力度。

争取增加科研经费投入,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修订完善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相关制度规定,使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进一步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直属各事业单位)
3.积极争取优化机构编制。

加强与省委编办沟通,争取优化调整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机构编制。

结合改扩建项目进展,指导西安碑林博物馆研究提出调整机构编制的工作方案。

对局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

适时调整直属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相关直属单位)
4.深化职称评审改革。

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人才分类评价的要求,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调研,制定完善《陕西省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组织完成年度文博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责任单位:局人事处、直属各单位)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担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由相关处(室)人员担任办公室成员,承担具体日常事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训培养、人才奖励等工作。


励局机关干部在职提升学历,按照规定报销一定比例学费。

直属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才培养工作经费,加大人才引进、培训、奖励等工作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善激励机制。

在局直属系统组织开展“岗位成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劳动模范、“三秦工匠”、“三八”红旗手等各种评选表彰。

积极推荐优秀文物人才申报“万人计划”、“六个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和“特支计划”等国家、省级人才工程。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人才是文物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

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提高对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及时研究解决活动开展中的有关问题,保证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

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活动方案,将“队伍建设年”活动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局机关各处(室)要根据职能分工,积极主动承担相应工作的协调组织责任,推动有关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考核检查。

局将加强对“队伍建设年”活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结合开展半年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对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牵头负责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检查。

(四)营造良好氛围。

局将运用官网、汉唐网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队伍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和文物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

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宣传本单位文物人才的先进事迹,总结宣传“队伍建设年”工作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文物人才成长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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