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屋产权登记查询证明(共五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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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屋产权登记查询证明(共五则范文)
第一篇:无房屋产权登记查询证明
无房屋产权登记查询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以上人员经我处查询,在我处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

免责说明:
1、本证明的家庭成员以户口为准,成员仅包括查询申请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不保证户口登记准确与否及婚姻变化情况:
2、本证明不能反映查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曾用名、一二代身份证登记差异及误差等情况;
3,本证明不能保证因重名、重姓、登记误差而造成登记错误的房屋权利人与查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并非同一人的情况;
4、本证明并不保证查询申请人是否有未登记房屋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外拥有房屋;
5、本证明不保证因历史原因房屋登记时无身份证号码,而查询申请人声称并非其名下房屋的情况;
6、本证明以调阅电子档案为准,不保证历史档案扫描录入过程中不存在错误;
7、本证明仅供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凡采用本证明的部门和单位,即视为同意本免责声明,否则请不要使用。

*****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二篇:2014房屋产权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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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产权查询流程如下:
第一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地产产权的来源。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
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他房地产成品;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

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

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法律快车房产知识延伸:
房屋产权的取得方式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
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

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

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

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继承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
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篇:房屋产权登记
房屋产权登记
目录简介登记程序申请登记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收费发证简介登记程序申请登记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收费发证展开
简介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

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北京市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一般是在房地产管理局或建委,有专门的交易大厅。

登记程序
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

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

检验证件是整个产权登记的基础,包括检验身份证件和产权证件。

身份证件和产权证件必须吻合。

申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我国采取实名制原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法人代表申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使用身份证上的姓名。

检验有关证件的目的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登记资格。

只有具有相关产权证件,且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才予以登记。

对于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不予登记。

对于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或需补办有关手续的,可以准予暂缓登记。

在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也应当暂缓登记。

填写申请书和墙界表,即填写房屋产权申请书和房屋四面墙界表。

墙界表是房屋权利人向登记机关提供的房屋四面墙体归属情况的书面凭证。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墙界表后,连同产权证件、身份证明等,一起交给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审阅无误后,办理收件手续,收取证件。

勘丈绘图
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勘丈绘图的主要任务包括核实、修正房屋情况、核实墙界和绘制分户单位平面图等。

将与实际一致的房屋平面图连同申请书、墙界表、未登记房屋调查表以及分户单位平面图等移交给原来的登记人员,并归入相应的登记档案袋。

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对墙界的核实。

核实的时候,应有权利人逐一指引,验证墙界表的真实性,同时再由邻居确认申请人指界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双方确认后再对墙界进行登记。

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
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的整个过程。

产权审查要做到层层把关、“三审定案”(初审、复审和审批)。

初审,是指通过查阅产权档案及有关资料,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否齐全,核实房屋的界限,了解房屋产权来源及权利变动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的意见。

初审以后,要将房屋产权登记的基本情况和初步核查的结果进行公布。

在规定的期限内,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向登记机关提供有关证据,要求重新复核;没有异议的,准予确认房屋产权。

复审,是指经过初审和公告以后确认房屋产权无异议的,交由复审人员进行全面复核和审查。

这是产权审查确认产权、核发产权证书的重要环节。

经过以上步骤后,可以确认房屋产权并发放产权证书。

绘制权证
绘制权证包括缮证、配图、核对、盖印四个流程。

缮证,即填写房屋产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配图,是指将测绘人员经过实地复核后测制的房屋平面图或分户单位平面图、示意图粘贴在房屋产权证规定的位置上。

核对,是指房屋产权缮写和粘贴附图以后再进行校对。

核对以申请书为根据,对照检查房屋产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存根的项目有无错漏,与申请书是否一致;以房屋产权证(或是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存根为依据,对照检查骑缝处的字号与权证扉页的字号是否相符;以房屋产权证(或是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存根为根据,对照检查房屋平面图的各项有无错漏、是否一致。

如果存在问题,再询问清楚和补齐后方可进行绘制。

盖印,即在登记复核后,依次在房屋产权证存根与房屋产权证的骑缝处和图证结合处,另盖骑缝专用章和房管机关的钢印,并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收费发证
收费发证是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征税、收费和发证。

产权人缴纳的税费,原则上应包括印花税和登记费、勘测丈测费、权证工本费等。

房屋的买卖、赠与、典当以及不等价交换等,都要由承受人缴纳契税和印花税,一般委托房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代为征收。

发证,即产权人缴纳税费后,由发证机关发出领证通知书,产权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收件收据、缴纳税费收据以及身份证件等到发证机关,经检验无误后,发给房屋产权证书。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证书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这些证书是表明权利人对特点房屋享有所有权、共同所有权、他项权(抵押权)的凭证。

只要权利人拥有这些证书且证书记载的姓名与持有人一致,第三人即可推定证书上记载的人为相应权利的享有人。

第四篇:[2013]无婚姻登记记录查询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查询证明
编号:
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根据当事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和我离婚登记机关电脑保存的结婚登记档案,经查询我婚姻登记机关从至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离婚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仅限用于使用。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不包括在本辖区外其他地区的婚姻登记记录。

本证明不等同于单身证明和未婚证明。

出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出证机关:
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产权证明
证明
兹有____________租居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该房屋产权属我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特此证明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办事处
秀厢村民委员会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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