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和办事指南(含生育津贴报销)
武汉生育保险相关指南及流程
员工生育需准备的资料及注意事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7%,个人不缴纳)前期:申报生育登记一、员工确认怀孕后由单位持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局进行生育登记1、员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怀孕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五份)(单位出具)二、计划生育手术人员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病例(原件及复印件)4、《武汉市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一式二份)(单位出具)三、特殊情况(长驻外地人员)长驻外地工作的职工,在派驻地选择1-2家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填写《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一式二份)(派驻地医院盖章),同时持以下资料办理职工异动就医登记手续。
1、员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怀孕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五份)(单位出具)备注:长驻外地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供原始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原件和医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后期:申报津贴四、生育津贴申报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5、《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二份)(单位出具)五、护理假津贴申报所需资料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配偶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5、《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二份)(单位出具)备注:女职工正常生育90日晚育(23岁)增加30日,难产增加15日,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增加15日计划生育妊娠不满12周流产30日;12~28周流产(引)45日;28周以上引产90日.男职工配偶正常生育享受10日护理假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津贴计发津贴=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注意事项:1 、员工如需享受以上生育待遇,用人单位必须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2、必须选择武汉市医保定点生育医院,医院一经选择,不得更改;(首次产检需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
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为30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利息、滞纳金和依法纳入生育保险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5%~1%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具体费率由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统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 的,按照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高于本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 的,按照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计算;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其中: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差额部分在单位自备资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未参保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和关闭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在资产清算时,应将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列入清算范围。
第十四条生育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湖北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湖北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湖北省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下面将对这些报销范围进行详细介绍。
一、生育津贴湖北省男职工生育津贴是指在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男职工妻子分娩产生的费用按照一定要求和标准由保险基金报销。
湖北省男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年支付生育津贴的男职工份数的总和与单位的缴费工资总和之商与一定的孕育津贴标准相乘,即生育津贴=(男职工份数总和 / 单位缴费工资总和)* 孕育津贴标准。
二、医疗费用1. 产前检查费用:男职工的妻子怀孕期间所产生的相关检查费用,如B超、血常规等,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报销。
2. 分娩费用:分娩费用包括孕期住院费、分娩手术费、产妇住院费等,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报销。
3. 住院费用:产妇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如住院护理费、手术费等,可以按一定比例报销。
4. 产后康复费用:分娩后需要接受康复治疗的费用,如产后康复理疗费、康复用药费等,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三、丧葬费用1. 婴儿夭折丧葬费用:如果婴儿在出生后夭折,可以按一定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报销。
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而定。
2. 产妇丧葬费用:如果产妇因分娩或产后并发症等原因去世,相关的丧葬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够顺利享受湖北省男职工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标准,男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1. 参加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 妻子怀孕期间已缴纳了生育保险费;3. 身份证明、医疗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准备齐全。
以上是湖北省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具体的报销标准和操作流程,建议男职工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保险机构,以确保能够正确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武汉市社会保险办事指南(全)》
《武汉市社会保险办事指南(全)》养老保险待遇审核一、正常退休申报(一)申报条件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xx 年。
(二)申报时应携带的相关资料1、本人身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收复印件)2、《武汉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到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申报窗口领取)3、本人退休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到灵活就业待遇申报窗口领取统一表格)4、本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5、本人档案(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到咨询窗口领取《档案调阅函》,凭《档案调阅函》到相关部门领取档案)6、其它相关资料(灵活就业人员带本人邮局缴费存折)(三)申报时间每月的1至2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一)申报条件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xx年。
凡按本项退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xx年的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二)申报特殊工种退休时应携带的相关资料1、原单位特殊工种目录复印件(资料来源于原特殊工种工作单位)2、原单位工种其他职工已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复印件(资料来源于原特殊工种工作单位)3、本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到提前退休申报窗口领取统一表格)4、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收复印件)5、退休审批表(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到提前退休申报窗口领取)6、本人近期一寸照片4张7、本人档案(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到咨询窗口领取《档案调阅函》,凭《档案调阅函》到相关部门领取档案)8、其它相关资料(参保单位申报需附公示表)(三)申报时间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21-25日。
申报生育保险(计生)、生育、护理假津贴流程
申报生育保险(计生)、生育、护理假津贴流程一、申报女职工生育登记流程(生育登记必须在职工生育前办理。
)1、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社保处领取,一式五份);2、女方身份证复印件、女方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3、异地生育还需填写《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就医登记表》表3,一式三份。
二、申报女职工计划生育保险流程(上环、取环、人流,登记必须在手术之前办理。
)1、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金保网上下载,一式三份);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医院检查B超单。
注:上环、取环登记使用《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表2。
三、申报女职工生育津贴流程(指女方单位,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1、填写《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金保网上下载,一式一份);2、结婚证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4、出院小结;5、已登记的表1 《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6、提供用人单位的账户、帐号、开户支行、支行6位数行号。
(产假从小孩出生当天开始计算,顺产休128天,剖宫产休143天)注:材料申报三个月后由单位去金保网查询,打印结算单。
四、申报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流程(指男方单位,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1、填写《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金保网上下载,一式一份);2、结婚证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4、出院小结;5、办理登记时已填写新就医登记表的提供复印件(表1或者表7);6、提供用人单位的账户、帐号、开户支行、支行6位数行号。
(护理假15 天)注:材料申报三个月后由单位去金保网查询,打印结算单。
五、申报现金报销流程(指在异地生育)1、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5(金保网上下载,一式一份);2、已登记的表1 和表3《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就医登记表》;3、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4、出院小结;5、女方社会保障卡复印件;6、原始发票;7、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生育津贴政策说明及办理流程
生育津贴政策说明及办理流程一、相关说明:1.自2009年6月1日起,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未连续缴满9个月将暂时不能通过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生育津贴,但参保职工如能在分娩之月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仍可通过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京人社办发[2009]54号);2.生育津贴等同于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打入公司账户,具体发放细节由员工所在公司决定;3.没有《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员工,需出示《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办理流程如下所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外地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20天之间申请办理;5.办理生育津贴、计生津贴的证件原件须在外企留存10个工作日;6.请您理解并配合我们提供休假证明:若女方为外企员工,办理生育津贴时请提供女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若男方为外企员工,且休30天晚育假,还需提供男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
二、办理生育津贴需出具材料:北京户口员工1.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原件一式两份2. 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原件一式两份(注:单立户员工需提供)注:i. 大库员工只填写生表一,表头不填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且不需要加盖章,只有表格右下方加盖男方公章;Ii. 单立户员工填写生表一和生表二,表头填写所在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且加盖公司公章,表格右下方加盖男方公章;Iii.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生表一、生表二所填信息均不允许修改,请只填写员工的基本信息。
3.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5.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6. 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7. 员工及配偶第二代身份证(18位)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注:i. 如无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一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ii. 身份证住址为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非北京户口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员工除需提供以上1-7条所提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8.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如配偶为北京户口且持北京生育服务证,可不提供联系单)9. 北京工作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需复印首页、本人信息页和变更页)注:i. 单立户人员以上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且加盖在有文字信息处;ii. 大库人员办理津贴时需带上其所在公司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名、开户行及账号);iii. 若女方为外企员工,办理生育津贴时请提供女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若男方为外企员工,且休30天晚育假,还需提供男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
武汉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和办事指南
武汉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和办事指南1、参保登记由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参保并缴费,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女方)、护理假津贴(男方)等。
其中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流引产医疗费、产后访视费等。
3、生育登记和就医流程(1)登记:职工诊断妊娠后或需计划生育手术的,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就医登记表》,提供生育服务证、社会保障卡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需另外提供失业证明及失业金领取记录;(2)首次产检: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3)中晚期产检:职工在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中晚期产检费515元由医院垫付,超515元后自费;(4)职工分娩、流引产和计划生育手术,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5)产后访视:医疗机构上门访视时,职工提供《生育就医登记表》并确认。
产后访视费由医疗机构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4、特殊情况生育就医的申报流程(1)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的生育职工,先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其在外地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2)生育职工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诊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转诊后的医疗费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3)生育时有合并症及并发症的,由本人先全额垫付现金,再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4)生育职工紧急抢救的,由本人全额垫付现金,先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提出申请报销的书面报告,再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5、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申报流程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分别由男女方所在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
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全文
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全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
第二款修改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完善定期联系制度,共同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婚育信息管理、技术服务、奖惩措施等工作。
三、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省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时,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办理。
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到当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四、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向所在地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用人单位、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配合村(居)民委员会登记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主要信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怀孕的,应当协助落实终止妊娠措施。
五、删去第十四条。
六、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2022年)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04•【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施行日期】2022.10.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生育保险正文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2006年11月1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公布自2006年12月10日起施行经2012年4月2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第一次修改自2012年4月23日起施行经2018年12月2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第二次修改自2018年12月27日起施行经2022年10月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第三次修改自2022年10月4日起施行)第一条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育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全市统筹。
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的生育保险基金暂由本区统筹,逐步过渡到全市统筹。
第四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生育保险工作,其下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具体承办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生育保险事务。
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其下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本区的生育保险事务。
财政、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地税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生育保险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滞纳金和依法纳入生育保险的其他资金构成。
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 全文
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全文我提醒您:本条例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下面是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正文内容。
湖北省生...我提醒您:本条例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下面是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正文内容。
湖北省生育保险条例目录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户籍在本省和户籍不在本省而在本省居住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加强综合管理和优质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全体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并保障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加同比例增长,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武汉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武汉生育津贴报销流程一、申请条件。
1.1 申请人需为武汉市户籍居民,或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非武汉市户籍居民。
1.2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明、医疗费用明细、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1.3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将无法获得生育津贴报销。
二、申请流程。
2.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医疗费用明细、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2 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2.3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4 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2.5 审批,经过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进行生育津贴报销审批,并将报销款项打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3.1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将无法获得生育津贴报销。
3.2 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将会影响报销申请。
3.3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报销款项,逾期未领取将视为放弃报销资格。
3.4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申请或其他处理,申请人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四、结束语。
通过以上流程,申请人可以顺利进行武汉生育津贴的报销申请,确保自己在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得到合理的报销,减轻经济负担,让生育过程更加顺利和安心。
希望申请人能够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以便顺利获得生育津贴的报销款项。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指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持续缴费;2、用人单位为职工持续缴费一年以上;3、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期间持续缴费;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标准及相关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一)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职工所在单位盖公章);(二)医疗费用申报表;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三)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门诊产检费用:首次产检检查费用报销185元,门诊检查费用最高可报销511元,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自行支付,不予报销。
2、顺产费用: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20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22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500元。
3、助娩产: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21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24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800元。
4、剖腹产: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26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31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900元。
5、人工引产: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14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17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000元。
报销比例(一)首次产检费用共185元,在妇幼保健院(所)进行。
产后访视共30元,由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
职工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限额标准与武汉市、区妇幼保健院(所)统一结算。
武汉市生育津贴标准
武汉市生育津贴标准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武汉市将对生育津贴标准进行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促进人口结构优化。
具体标准如下:一、生育津贴的对象范围。
生育津贴适用于武汉市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夫妻双方。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夫妻双方;2. 在武汉市范围内合法生育;3. 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生育津贴的标准。
1. 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对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每次发放5000元;2.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武汉市户籍居民,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津贴标准为8000元;3.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非户籍居民,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津贴标准为6000元;4. 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夫妻双方再生育的每个孩子,每次发放8000元。
四、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
1. 准妈妈需在孕期满7个月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津贴登记;2. 出生后,携带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社区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生育津贴。
五、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至准妈妈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到账。
六、生育津贴的管理和监督。
武汉市将建立健全生育津贴管理制度,加强对生育津贴发放、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生育津贴的宣传和政策解读。
武汉市将开展生育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帮助准妈妈了解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标准和流程,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即是武汉市生育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准妈妈们能够及时了解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应有的权益。
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生育政策的实施,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024年武汉生育登记理流程
2024年武汉生育登记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2024年武汉生育登记理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在办理生育登记前,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2022武汉生育保险及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2武汉⽣育保险及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胎政策实施后,各地区⽣育保险也做出了相关调整。
那么武汉市⽣育保险有哪些新的变化呢?在哪些⽅⾯做出了调整。
下⾯店铺⼩编就为⼤家讲述武汉⽣育保险及报销最新政策。
武汉⽣育保险政策⼀、职⼯参保缴费时间职⼯享受⽣育保险待遇,且⽤⼈...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武汉⽣育保险及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武汉⽣育保险政策⼀、职⼯参保缴费时间职⼯享受⽣育保险待遇,且⽤⼈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以上。
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职⼯⽣育津贴产假时间产假由原来的90天调整为98天。
三、⽣育保险护理假津贴⽤⼈单位连续为男职⼯缴纳⽣育保险费满6个⽉以上,其配偶⽣育符合计划⽣育晚育政策的,可享受10⽇的护理假津贴,《独⽣⼦⼥⽗母光荣证》不再作为申领必要条件。
四、⽣育就医怀孕职⼯办理就医登记⼿续后,应到市卫⽣⾏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进⾏⾸次产检;需要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实施计划⽣育⼿术的,应在⽣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进⾏就医。
五、⽣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时间⽤⼈单位应在职⼯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续。
六、⽣育保险报销标准1、顺产。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500元、⼆级医院2200元、⼀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800元、⼆级医院2400元、⼀级医院2100元。
3、终⽌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000元、⼆级医院1700元、⼀级医院1400元。
4、住院⼈⼯流产术。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500元、⼆级医院1200元、⼀级医院1000元。
5、门诊⼈⼯流产⼿术。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600元、⼆级医院500元、⼀级医院450元。
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边的⼀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店铺找律师进⾏咨询。
武汉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与报销条件是什么
武汉⽣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与报销条件是什么很多单位都会交五险⼀⾦,如果交了⽣育险,从孕检到⽣宝宝基本不花钱,都可以报销。
⽣育保险是指对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育或者实施计划⽣育⼿术。
或是参加⽣育保险累计满⼀年的职⼯,在⽣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按有关规定享受⽣育保险待遇。
报销标准⽣育保险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定额标准:1、顺产。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500元、⼆级医院2200元、⼀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800元、⼆级医院2400元、⼀级医院2100元。
3、终⽌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000元、⼆级医院1700元、⼀级医院1400元。
4、住院⼈⼯流产术。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500元、⼆级医院1200元、⼀级医院1000元。
5、门诊⼈⼯流产⼿术。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600元、⼆级医院500元、⼀级医院450元。
报销条件职⼯享受⽣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单位为职⼯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与计划⽣育规定。
武汉⼆胎⽣育保险报销条件:⾸要条件:⼆胎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的。
其他条件与第⼀胎条件⼀致:武汉⽣育保险报销条件报销材料:1、享受待遇⼈员的⾝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2、代办⼈⾝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专⽤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4、与收据(发票)⾦额及⽇期相符的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必选)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7、计划⽣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8、婴⼉出⽣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10、享受待遇⼈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中国银⾏、中国⼯商银⾏、中国农业银⾏、中国建设银⾏)活期存折或卡⾯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11、在⾮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12、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武汉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
武汉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如果说你现在中断已超过3个月,就是说之前已缴纳的社保视作中断了,要重新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报销国家标准的100%。
武汉生育险没满一年怎么办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具体情况需要按照当地的政策,大家可以到当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
但一般情况下都需要交满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如果个人尚未交足一年,夫妻另一方在单位缴纳一年以上仍然可以享受报销政策。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1、产前检查。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515元、二级医院515元、一级医院515元。
2、顺产。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3、助娩产。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4、剖宫产。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5、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6、住院人工流产术。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7、门诊人工流产手术。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武汉个人能不能交生育险生育保险不能个人缴纳。
生育保险必须由所在的企业为员工缴纳,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只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
如果要个人缴纳生育保险可以选择挂靠到公司进行代缴,同时缴纳一定的服务费。
2022年湖北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有哪些
2022年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有哪些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以下是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活带来帮助。
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1、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育或者实施计划⽣育⼿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育保险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以下是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活带来帮助。
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1、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育或者实施计划⽣育⼿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育保险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以下是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活带来帮助。
湖北男职⼯⽣育保险政策:1、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育或者实施计划⽣育⼿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育保险并为该职⼯连续⾜额缴费⼀年以上。
在⽣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按有关规定享受⽣育保险待遇。
⽤⼈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资总额1%的⽣育保险费⽤,国家则采取税前列⽀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育社会保险费⽤仍然由⽤⼈单位负担。
⾄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的⽣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不需要缴纳任何费⽤。
没有参加⽣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由本单位承担⼥职⼯的⽣育费⽤。
⽣育保险报销流程⽣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单位及职⼯本⼈就⼥职⼯在⽣育期间的⽣育医疗费、⽣育津贴等费⽤,男职⼯在配偶⽣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育保险基⾦报销的⼀个程序。
1、⼥职⼯怀孕后、流产或计划⽣育⼿术前,由⽤⼈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作⼈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育保险窗⼝;2、⼯作⼈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育⼥职⼯产假满30天内,由⽤⼈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作⼈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育保险窗⼝办理待遇结算;报销条件:4、⼯作⼈员受理核准后,⽀付⽣育医疗费和⽣育津贴。
武汉经开生育补贴600
武汉经开生育补贴600
摘要:
1.武汉经开区的生育补贴政策
2.补贴金额及对象
3.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4.补贴政策的意义及对民众的影响
正文:
武汉经开区的生育补贴政策为当地居民带来了福音。
根据相关政策,经开区将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父母提供600 元的生育补贴。
该补贴主要针对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居住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夫妇。
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来务工人员,只要满足条件,均可享受这一政策。
补贴金额为600 元,主要用于缓解新生儿家庭的经济压力,降低育儿成本。
申请补贴的流程相对简便。
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服务证以及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夫妇双方需携带这些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并领取生育补贴申请表。
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社区居委会,审核通过后,便可领取补贴款项。
武汉经开区的生育补贴政策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该政策有利于降低生育成本,提高生育意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
其次,补贴政策有利于提高民众的幸福感,使其感受到政府对民生的关注与支持。
最后,这
一政策也有助于推动经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吸引更多人才落户,增强区域竞争力。
综上所述,武汉经开区的生育补贴政策为当地居民带来了实际利益,也为经开区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活力。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精选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精选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二、武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2)生育医疗费用,这是定额支付的,标准按当地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一)产假,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所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休息期限。
(二)生育津贴,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对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
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时即为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后即为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两者不重复享受。
(三)医疗服务,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由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断、治疗及康复等一系列服务。
(四)护理假津贴,即按《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男职工因看护配偶和婴儿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
三、武汉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缴费标准: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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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和办事指南
参保登记
由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参保并缴费,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女方)、护理假津贴(男方)等。
其中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流引产医疗费、产后访视费等。
生育登记和就医流程
(1)登记:职工诊断妊娠后或需计划生育手术的,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就医登记表》,提供生育服务证、社会保障卡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需另外提供失业证明及失业金领取记录;
(2)首次产检: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3)中晚期产检:职工在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中晚期产检费315元由医院垫付,超315元后自费;
(3)职工分娩、流引产和计划生育手术,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4)产后访视:医疗机构上门访视时,职工提供《生育就医登记表》并确认。
产后访视费由医疗机构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特殊情况生育就医的申报流程
(1)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的生育职工,先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其在外地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
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2)生育职工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诊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转诊后的医疗费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3)生育时有合并症及并发症的,由本人先全额垫付现金,再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4)生育职工紧急抢救的,由本人全额垫付现金,先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提出申请报销的书面报告,再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申报流程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分别由男女方所在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
申报生育津贴时提供《生育登记表》、出院小结、出生证等,申报护理假津贴时提供出生证等;
费用领取
(1)生育(计划生育)的现金报销费用由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直接划入生育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中,每月1-15日上报的费用,次月拨付,生育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于次月月底到武汉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初始密码为888888;每月16-31日上报的费用,隔月月底到银行取款。
(2)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单位提供收据(盖财务章)和账号,每月11-24日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