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知禁止强迫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进行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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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卫生部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健康体检 管理 暂行 规 定 》自 2 0 0 9 年 9 月 1 日起 施 行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近 日 印 发 ~2 0 0 9 年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安 排 》。 要 求 各 地 区 、 各 部 门 要 进 一 步 统 一 思 想 , 充 分 认 识 节 能减排工 作的重要性和艰 巨性 ,增强 紧迫感和责任感 , 以 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 , 在保持经 济平稳较快增长 中坚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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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 新军
国务 院 安 全 生 产 委 员会 组 织 开 展 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国务 院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8 月 2 4 日发 出在全 国开 展 安 全 生 产大检查 的通 知 。 通 知指 出 , 此 次安全 生 产 大检查 的 时 间是 8 月 下 旬至 9 月底 , 范 围是 全 国所 有地 区 、行业 ( 领 域 )的生 产 经 营单位 和 人 员 密集场所 。 在 全 面 检查 的基 础 上 ,重点加强 对石 油天 然气开 采 、危 险化学 品 、 道路交 通 、 水 上 交通 、 铁路 、 民航 、 建筑施 工 、 人 员 密集场所 、 特种设 备 等行业 (领域 )的检查 。
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 , 促进健康体检规 范有序进行 , 保 护 和 增 进 人 民 群 众 健 康 , 根 据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条例 》和 《护 士 条 例 》等法 律 法 规 , 国 家卫 生 部组 织 制定 、 印发 了 《健 康体 检 管理 暂行 规 定 》。
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 作;要 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 , 不 断提高职业 病诊断鉴 定能力和水平 。

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卫生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7.02•【文号】卫农卫发[2009]68号•【施行日期】2009.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医药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林)厅(局、委)、中医药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2003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新农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村地区已全面建立起新农合制度,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得到减轻,卫生服务利用率得到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缓解。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现就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稳步发展新农合制度在已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基础上,各地要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农合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基本医疗保障差距。

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强化基金监督管理,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增强新农合的吸引力,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参合率。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地市级统筹试点,逐步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和管理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权威信息

权威信息
分别提高到1J 和8) (% ( 0 %。

国土 资源部近 日发 出通知 ,要进 步深化 征地 制度 改革 ,逐步 缩小征
承诺 :环 境保护 部采取 了加快 审批 中
央政 策措施 支持 的符合 扩大 内需要求
两高 一资 ” ( 高能 地 范 围 ,完善 征地补 偿安 置机 制 。各 的建 设项 目;对 “ 省 ( 、市 )要结合 本地 区经 济社会 耗 、高排放 、资源 型 )建设项 目严格
人 力资 源和 社会 保 障部 :中央 向农业投 资 、在农村 创业 ,鼓 励民间 通 知 ,要 求各级 卫生行 政部 门加强 工 财政有望投入农 民养老 投 资兴办 企业 ,鼓励 、扶 持下 岗失业 作 的监督管 理 ,禁止预 拨 资金给体检
人 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 农村社 会 人 员 、高校毕 业生 、残疾 人 、退役军 医 疗机构 ,禁 止以强迫 或变 相强迫方 保险 司司 长赵毁 国年前 说 ,即将 上报 人 和返 乡农民 工创办 个体 工商 户 ,对 式 ,要求农 民接受健康体检 。
国 务院审批 的我 国农 民养 老保险试 点
于 生产 经营暂 时 出现 困难 的个 体工 商 户 、私营企业 ,减免年检费用 。
方案 指导意 见 ,会安排 部分 中央财 政
用 j农民 养老保 险 ,, 具体 的比例 和 : 日
环 境保 护部 : “ 两高一 资” 项 目将 受 限
环境 保护部 副部长 吴晓青2 0 年 08 国土 资源 部 :今 年起 征 地补 偿 1 月2 日向媒 体通报 ,兑现环 评七项 1 8 力争 在本届政 府 f 期 内 ,使农 民 养老 标准适 当提高 _ E 方式 还存讨 论 中。赵殴 国 介绍 ,方案 保 险达 到8 %的 覆盖 面和 6) 0 ( %的参 保 率 ;下届政 府任期 内 ,这 两个数 字将

卫生部规范新农合健康体检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卫生部规范新农合健康体检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建立和利用参合农 民健康档案
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 的医疗机构要 为受检者建 立健康档 案, 并逐 步建立健康体检 管理信 息 系统 , 提供 免 费健康 档 案查 阅和健 康 咨询: 要科 学管理和 合理利用 农 民健康 档案 , 对体检 中发现 的高血压 、 糖尿病等慢性病进行专案管理 , 达到早 期发现疾病 并进 行干预 的 目的, 从而提高农 民健康 水平。
检任务 的医疗机构 给予一定 的优 惠。 同时, 也应积极争取政府提供健康体检专项 资金。
明确新农合健 受检者) 以是上年 内未得 到补偿 的参合农 户 , 可 以户为单位
每户推荐一人 , 也可结合 当地 实际, 在参合农 民中确定特定人群 。 新农合健康体检 原则上在参合 的下一个年度进行 。 以采取 常年健康体检 与集 中 可 健康体检相结合 的方式。 常年健康体检是指 受检者在健康体 检年度 内 自主选择 时间到 指定 医疗机构接 受体检: 中健康体检是指 受检者在 规定 的时间内集 中在指定 医疗机 集 构 内接 受体检 , 也可 由指定 医疗机构到村( 提供上 门体检服务。 组)
新农合健康体检 组织与管理工作
新农合基金 统筹地 区卫生行政部 门和新农合 管理经 办部 门负责制定新农 合健康
体检 实施方案 , 同级 新农合 管理 委员会 批准后 , 报 报上级主管部 门备案 , 并在县 、 村 乡、 定 点 医疗机构 宣传 、 公布 后组织实施。要认 真审查承担 新农合健康体检任 务的 医疗机 构 的条件 , 制定 新农合健康体检服 务流程 , 并开展健康体检 相关业务培 训 , 规范服 务行 为。 新农合 经办机 构负责监管新农合健康体检 工作 质量 , 审核体 检数量 , 按规定程序拨 付新农合健康体检 资金。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1.25•【文号】卫农卫发[2006]40号•【施行日期】2006.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6〕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

总的看,试点进展顺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2005年,审计署组织对15个省份的20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结果显示,有些地区还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不到位,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等问题。

如一些地区在试点初期违反规定下任务、定指标,垫付参合资金,虚报参合人数,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一些试点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础资料和管理工作不到位,参合农民基本信息不完整;一些地区补偿方案不尽合理,医药费用出现不合理增长,影响农民受益程度;个别地区财政补助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有的试点县(市、区)合作医疗基金未按要求储存,个别地区出现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不断完善试点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各地应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号)和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6〕13号)精神,加强管理和监督,特别要遵循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

政策·中央

政策·中央

新录用公务员按学历定级
?工信部叫 停短信内外网差别定价
?在企业名 使用 “ 称中 八一” 等涉及军队 警 和武
国家公务员局 2 0 年 l 月8 公布 了 公 08 2 E l 《 ;
20 年 l 月 3 , 业和信 息化 部通 知, 部队的字样, 08 2 日 工 并要求各地 工商 机关立即开展清
科毕业 生 ( 含学 制为 6 年以上 的大学 本科 毕 业 生 ) 究生班 毕 业和 未获 得硕 士 学 位的 、研
( 自 中国新 闻 网2O年 1N 3 摘 O 8 2 日)
全国统一取消 10 行政事 业性收费 0项
财政部 、 国家发 改委近日 发出通知, 决定
自20 年 1 1 起, 全国统 一取 消和停止 09 月 日 在
( 自国家公 务 贯局官 方网站 2 o  ̄1 月8日) 摘 o8 2
疗 机 构中的医 务人 员, 利用开 处方 的职 务便 利, 以各 种 名义 非法 收受 医药 产品销售 方财
( 自 《 摘 北京 晨报 》2o  ̄ 1 1 oe 月2 日)
物, 为医药产品销售 方谋取 利益, 额较大的; 1 日起提高企业退休人 员养老金 数 月1
康体检 。
卫 生部 表 示, 地 在 确定是 各 否 开 展 新 农 合 健 康 体 检 工 作 前, 要 充 分 考 虑辖 区内医疗 机 构 的技 术 、 备和管理能力, 设 不具备条 件 的地区, 不宜开展 新农合健 康体检。
( 自人 民网2 o年 1月2 曰) 摘 。8 1 5
续人 员。调整的水 平, 照当地 2 0 年 企 业 按 08
工商总局禁止企业名称 使用八一等涉军字样
退休人 员月人均基 本养老 金的 1%左右确定。 O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77号(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

第三章执业规则第七条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本单位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照《目录》开展健康体检。

卫生部:禁止强迫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接受健康体检

卫生部:禁止强迫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接受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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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采用适 宜技术 , 以政府 为主导, 员全 社会参 与, 实加强对影响 国民健康 的重大 动 切 和长远卫生 问题 的有效干预。 陈啸宏说 , 按照初步设想 , 2 2 年 , 到 00 中国将建立起 比较 完善 的、 覆盖城 乡居 民的基本 医疗卫生制度 , 缩小 因经济、 社会发展水 平差异造成 的健 康不平等现象 , 实现人人 享有基本 医疗卫生服务 的 目标 , 促进卫生服务利用的均等化 ,

此, 要求各地在确定 是否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 工作前 , 要充分考 虑辖 区内医疗机构 的 技术 、 设备和 管理 能力 , 不具备条件 的地 区, 不宜开展新农合健康体 检。 同时, 新农合 健康 体检要遵循参合农 民 自愿原则 , 不得 以强迫 或变相 强迫 方式, 要求农 民接 受健康 体 检。
卫生 部通知加 大经费投入 , 强继续 医学教 育经费管理 通 知 中提 出, 加 多渠道 筹 集经 费, 建立健全 继续教 育投入机制。要切 实把继续 医学教育工作列入卫 生事业经费 预算 , 做到专款专用 ; 医疗卫生机构要列支专项 经费 , 障继续 医学教 育活动 的开展 ; 保 卫生技术人 员也应 当承担部分 费用。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 多种形式为继续医学教育 活动 提供捐助。 同时, 继续 医学教育 的收费应按 国家有关规定 , k 严 格审批及管理 , 收取费用 要符合相关主管部 门的规定 , 办理相应 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举办继续 医学教育活动要
《 医院领导决策参 } 0 8年 第2 20 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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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界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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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强迫参加 新农 合的农 民接受健康体 检 近 日 卫 生部 下发 通知 , 禁止 , 要求

卫生部禁止强迫“参合”农民健康体检

卫生部禁止强迫“参合”农民健康体检

卫 生 部 禁 止 强 迫 “ 合 ”农 民健 康 体 检 参
国 家 卫 生 部 日前 下 发 通 知 明确 规 定 , 对 参 加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的 农 民 进 行 健 康 体 检 , 要 遵 循 参 合 农 民 自 愿 的 原 则 ,不 得 以 强迫 或 变相 强 迫 方式 要 求农 民 接 受健 康体 检 。 新 农 合 开 展 以 来 , 一 些 地 方 利 用 新 农 合 基 金 ,对 没 有 享 受 补 偿 的参 合 农 民 进 行 了健 康 体 检 ,对 扩 大 农 民 受益 面 ,促 进 农 村 居 民 健 康 档 案 的建 立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但 在 体 检 过 程 中 ,少 数 地 方 存 在 服 务 不 够 规 范 、检 查 项 目少 、 质量 不 高 、甚 至 利 用体 检 套取 新 农 合 资金 等 问题 。 卫 生 部 规 定 , “ 担 新 农 合 健 康 体 检 任 务 的 医 疗 机 构 承 不 得 借 助 健 康 体 检 诱 导 参 合 农 民接 受 不 必 要 的 医疗 服 务 。 对 不 符 合 质 量 要 求 的 健 康 体 检 项 目 , 新 农 合 基 金 不 予 支 付 费 用 ;对 虚 报 体 检 人 数 、 套 取 健 康 体 检 资 金 的 医 疗 机 构 , 依 法 依规 给 予 处理 。 ”
金 。”
省财 政 投 入 1 亿 元 提 供 支 持 与 保证 。
云 南 新 构 建 的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以 政 府
▲社 区 卫生服务站是城镇居民Biblioteka 康的守 门人 为 主 导 , 由
“ 地 确 定 新 农 合 健 康 体 检 项 目 时 , 在 进 行 一 般 体 格 各 检 查 和 常 规 检 查 等 基 础 项 目 检 查 以 外 , 还 可 以 由 受 检 者 从 血 糖 、 肝 功 能 、 胸 透 或 胸 片 、 心 电 图 、 B超 、 妇 科 病 检 查 、 地 方 病 筛 查 等 比较 实 用 的项 目中 自主 选 择 几 项 。体 检 项 目 和 费 用应 提 前 告知 参 合农 民 。 ”

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

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

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卫农卫发[2006]13号【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民政部【发布日期】2006.01.10【实施日期】2006.0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林)厅(局、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民主局、财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

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2006年起,将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完善试点方案,规范运作机制,形成2~3种比较成熟的试点模式,供今后推广时借鉴。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8.05•【文号】卫医政发[2009]77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是否应该推行强制全民健康体检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强制全民健康体检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强制全民健康体检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强制全民健康体检。

首先,强制全民健康体检可以有效提高国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在现代社会,许多人因为忙于工作或其他原因忽视了自己的健康,导致许多疾病无法及时发现和治疗。

通过强制全民健康体检,可以让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其次,强制全民健康体检可以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许多疾病如果能够在早期发现并进行治疗,可以避免病情恶化,减少对医疗资源的消耗。

而如果疾病无法及时发现,可能需要进行更加复杂和昂贵的治疗,从而增加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因此,强制全民健康体检可以有效地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此外,强制全民健康体检也可以促进医疗体系的健康发展。

通过全民健康体检,可以收集大量的健康数据,为医疗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同时,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一些潜在的传染病和流行病,保障全民的健康安全。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强制全民健康体检。

首先,强制全民健康体检可能侵犯个人的隐私权。

每个人的健康状况都是私人信息,强制进行健康体检可能会泄露个人隐私,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尴尬。

同时,一些人可能对健康体检抱有抵触情绪,强制进行健康体检可能会引起社会不满和抵制。

其次,强制全民健康体检可能增加医疗资源的压力。

如果全民都进行健康体检,将会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带来巨大的工作量,可能导致医疗资源的紧张和医疗服务的质量下降。

同时,一些健康体检项目可能需要大量的仪器设备和人力物力投入,增加了医疗资源的消耗。

最后,强制全民健康体检可能造成社会不公平。

一些贫困地区或人群可能无法承担健康体检的费用,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到健康服务,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总的来说,强制全民健康体检在提高健康意识和减少医疗资源浪费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侵犯个人隐私、增加医疗资源压力和造成社会不公平的问题。

因此,在推行强制全民健康体检时,需要权衡利弊,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全民健康体检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2024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2024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2024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引言:农民是我国农村地区重要的劳动力和生产力,保障农民的健康,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农民健康,应当加强对农民健康的关注和服务。

本文拟定了2024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旨在提高农民健康意识,提供全面的健康体检服务,确保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力。

一、背景和目标2024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背景为农民健康状况的改善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

根据农民健康现状以及农民健康需求,制定以下目标:1. 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增加健康知识和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2. 提供全面的健康体检服务,筛查慢性病和常见病,早期发现和治疗疾病;3. 通过健康体检,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帮助农民改善健康状况,提高生活质量;4. 加强健康宣传和教育,提供科学、合理的健康管理建议,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二、健康体检内容和流程1. 健康体检项目(1)基本项目: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听力、视力、肺活量等基本生理指标的测量;(2)血常规: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等项目;(3)尿常规:尿常规、尿沉渣检查等项目;(4)心电图:通过心电图检查心脏功能;(5)乙肝表面抗原和丙种肝炎抗体:检查农民是否感染乙肝和丙肝病毒;(6)血脂和血糖检查:用于筛查农民是否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和糖尿病等慢性病;(7)骨密度检查:用于筛查农民是否患有骨质疏松症;(8)乳腺和宫颈癌筛查:针对女性农民进行乳腺和宫颈癌的筛查。

2. 健康体检流程(1)预约:参合农民可提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预约体检时间和地点;(2)登记:农民到达体检点后,在登记处填写个人信息和签署健康知情同意书;(3)生理指标测量:在体检区进行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听力、视力、肺活量等基本生理指标的测量;(4)实验室检查:采集血液和尿液样本进行血常规、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5)辅助检查:根据农民的性别和年龄,进行心电图、骨密度、乳腺和宫颈癌筛查等辅助检查;(6)医生咨询:农民根据检查结果,与医生进行咨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7)健康管理计划:医生根据农民的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8)健康宣教:为农民提供健康宣教资料和讲座,推广健康知识和生活方式;(9)体检结果反馈: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农民,并提供无障碍解读服务。

健康体检暂行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健康体检暂行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健康体检暂行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健康体检工作,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进行的健康体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和个人自愿参加的体检等。

第三条健康体检是指通过特定的医学手段,对个体进行系统、全面的身体检查与评估,以发现、预防或治疗健康问题的一种健康管理方式。

第二章健康体检机构第四条健康体检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设置合理的医疗器械设备;(二)具备注册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三)符合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保障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四)设立健康体检工作管理制度,确保体检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五)配备必要的紧急医疗救治设施和急救药品。

第五条健康体检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记录个体的健康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体检报告和医疗建议等。

第六条健康体检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体检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健康体检的程序第七条健康体检应由个人自愿参加,不得强制进行。

第八条健康体检应事先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体检的内容、检查的项目和费用等,个人应当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九条健康体检应当有医务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评估,并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给出医疗建议和预防措施。

第四章健康体检的责任与权益第十条健康体检机构应当保障个人的隐私权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密个人健康信息。

第十一条个人有权拒绝一些不必要的检查项目,并要求对自己的身体状况给出医生明确的解释和建议。

第十二条健康体检机构应当对个人的健康状况及时告知,提供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健康体检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或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健康体检机构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可以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吊销执照的责任。

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辩论辩题
正方观点,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

首先,强制全民体检可以有效地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通过全民体检,可以及时发现和治疗一些潜在的健康问题,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这对于整个社会的健康水平都是有益的。

其次,强制全民体检可以降低医疗成本。

通过及时发现健康问题,可以避免疾病的恶化,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

这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的财政都是有利的。

此外,强制全民体检可以提高国家的医疗资源利用率。

通过提前发现健康问题,可以合理安排医疗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

这对于医疗系统的运行是有益的。

反方观点,不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

首先,强制全民体检侵犯了个人的自由权利。

每个人都有权利自主决定自己的健康问题,强制体检会剥夺了这一权利。

其次,强制全民体检会增加医疗资源的负担。

如果所有人都进行体检,将会对医疗资源造成巨大压力,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分配。

此外,强制全民体检可能会引发社会不满情绪。

许多人对于强制体检可能会产生抵触情绪,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
名人名句,"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爱迪生。

经典案例,日本实行强制全民体检,有效地提高了国民的健康水平,减少了医疗支出,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综上所述,强制全民体检对于提高国民健康水平、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都是有益的。

因此,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

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辩论辩题正方,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

首先,强制全民体检有利于及时发现和预防疾病。

通过体检可以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健康问题,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及时干预可以避免疾病的恶化,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正如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曾经说过,“预防胜于治疗”,实行强制全民体检可以有效地预防疾病的发生。

其次,强制全民体检有利于提高全民健康意识。

通过体检,人们可以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意识到健康的重要性,从而更加重视自己的健康。

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减少因为忽视健康而导致的疾病发生。

正如著名的医学专家陈凯歌所说,“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强制全民体检可以帮助人们意识到健康的重要性。

最后,强制全民体检有利于建立健康档案,方便医疗救助。

通过体检,可以建立全民的健康档案,记录个人的健康信息,这样一来,当需要医疗救助时,可以及时查看个人的健康状况,有利于医生更好地进行诊断和治疗。

这对于提高医疗救助的效率和质量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强制全民体检有利于及时发现和预防疾病、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建立健康档案,因此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

反方,不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

首先,强制全民体检侵犯了个人隐私权。

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应该是私人的事情,强制全民体检会导致个人的隐私被侵犯,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个人事务”,强制全民体检侵犯了个人的自由权利。

其次,强制全民体检会浪费社会资源。

实行强制全民体检需要大量的医疗资源和人力物力,这对于医疗系统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而且,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进行体检,有些人可能身体健康,强制他们进行体检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最后,强制全民体检可能会导致医疗资源的过度集中。

如果所有人都进行体检,那么医疗资源可能会过度集中在一些健康问题较多的人群身上,而忽视了其他人的需求。

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医疗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不利于社会的整体健康发展。

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辩论辩题正方,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

首先,强制全民体检可以有效地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通过全民体检,可以及时发现和治疗潜在的健康问题,预防疾病的发生,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

正如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经说过,“预防胜于治疗”,强制全民体检可以在国家层面上实现这一理念。

其次,强制全民体检可以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全民进行体检,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全民的免疫力,减少疾病的传播和流行。

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整个社会的健康安全,促进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

最后,强制全民体检可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通过体检可以了解全民的健康状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医疗资源的分配,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这样可以使医疗资源更加公平地分配,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医疗服务。

反方,不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

首先,强制全民体检会侵犯个人隐私权。

个人的健康状况是私人信息,强制全民体检会使个人的健康信息暴露在公众面前,可能会导致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

正如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奥威尔曾经说过,“大胆的监视是对自由的直接攻击”,强制全民体检可能会对个人自由造成威胁。

其次,强制全民体检会增加医疗资源的负担。

全民体检需要大量的医疗资源和人力物力,而医疗资源本来就紧张,强制全民体检可能会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分配,加重医疗系统的负担,影响医疗服务的质量。

最后,强制全民体检可能会加剧社会不公平现象。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医疗资源本来就不足,强制全民体检可能会导致医疗资源的进一步不公平分配,使一些弱势群体难以获得医疗服务,加剧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综上所述,虽然强制全民体检有一定的好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因此不应该实行强制全民体检。

我们应该通过其他途径,如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等,来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和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基妇发[2003]47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基妇发[2003]47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基妇发[2003]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卫生部等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3]3号),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提出的减轻农民疾病经济负担,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政策措施。

为了实现“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行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

试点过程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协调、及时总结、相互交流,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点是探索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组织、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典型示范,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奠定基础。

各地在确定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时,要从当地政府对农村卫生重视程度、地方财政状况、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能力、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态度、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确定。

在确定试点县(市)的工作过程中,要避免盲目追求试点县(市)数量,并注意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区别和衔接。

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尽快成立省、地(市)级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卫生行政部门内部设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建章立制,明确职责,保证人员、经费到位。

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

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

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一、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的意义1. 促进农民全面健康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农民的全面健康。

通过定期的体检,可以及时发现农民的健康问题,进行及时防治,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另外,体检过程中还可以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管理能力。

2. 提升农村医疗水平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升农村医疗水平。

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可以将专业的医疗资源引入乡村,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农民的健康需求。

另外,定期的体检也可以为农村医疗机构提供大量的健康数据,有助于医疗机构的精准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

3.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健康的农民是农村经济的基石,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力和劳动力质量,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另外,体检过程中还可以发现一些早期慢性病,及时预防和治疗,减少疾病对家庭经济的影响,保障农民家庭的财产安全。

二、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的建立1. 政府主导下的组织机构建立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需要有政府主导下的组织机构来推动实施。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卫生健康部门来负责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工作,协调农村医疗机构和农民,推动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农民合作社的参与农民合作社可以起到连接政府和农民的桥梁作用,推动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的建立。

农民合作社可以协助政府宣传体检政策,动员农民参与体检活动,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体检质量。

3. 医疗机构的支持建立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需要医疗机构的支持和参与。

医疗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体检服务和健康管理指导,保障农民体检的质量和效果。

另外,医疗机构还可以向政府提供有关健康数据,为政府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4. 健康管理平台的建设建立参合农民体检管理制度,需要建设健康管理平台来管理参合农民的健康数据和体检信息。

健康管理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端实现信息共享,方便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管理。

同时,健康管理平台还可以为农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健康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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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 :在 规定疗 程 内严 格按 照 化疗 方 案规定用药次数相 同, 隔时间 用 药 , 尽 量 避免漏 服或 中断服 药 。
全 程 :按 要 求 完 成 规 定 疗 程 , 若 疗 程 未满停药 ,会使治疗失败或造成复发 。 但 超过疗 程无 限期 用 药 . 不 但不 能 提 高疗 效 , 且 易产 生 不 良反 应 并增 加不 必 要 的经 济负担 。
按饮食指导规律饮食 , 不 暴饮暴食 , 戒 烟戒酒 。
遵 医 嘱 出院后 1 个 月 复 查 肝 功 肾功 及 胸 片 ,必 要 时查 血 常规 。 待病情稳 定 以 后每隔 1 个月或 2 个月复查 1 次 , 以便观 察药物的不 良反 应 , 了解病灶 吸 收情 况 , 以利于 医生调节用药方案。 如有异常不 适 , 随时到医 院复查 。
患者用过 的食 具 应 煮沸 消毒 10 一 15 分钟 ;被 褥在 烈 日 下 暴 晒 4 ~ 6 小 时 。 痰 盒便器 可用 消毒液 浸 泡 2 小 时 。
饮食指导 肺 结核为慢性消耗性疾病 ,病人 常营
养失调 ,饮食要注意加强营养。 有利于 机 体康 复 的食物有 :瘦 肉 、 禽类 、 蛋 、 鱼 、 动 物 肝脏 、 乳 品 、 蜂蜜 、 小米 、 大枣 、百 合 、 银 耳 、 莲子 、 栗 子 、 白米 以及 新鲜 的蔬菜和 水果 , 如 青 菜 、 油 菜 、 芹 菜 、 西 红 柿 、 胡 萝 b 苹 、
中 国 社 区 医 师 医 学专 业 半 月刊 2 0 0 8 年第 2 3 期 ( 第10 卷 总 第2 0 0 期 ) 15
隔离指导 结核菌要 通 过 呼 吸道 传 染 , 因此 , 病
人在咳嗽时要戴 口 罩或用手帕捂住 口 鼻 , 防止飞 沫喷 出,禁止 随地 吐 痰 , 对病人 的 痰 、 日用 品要进 行 消毒和 适 当处 理 。
室 内保持 阳 光 充 足 , 通 风 良好 , 定 时 空 气消毒 。 地 面 和 家 具 用 消 毒剂 定 时 擦 拭。
以上 的指导对病人最终 的化疗效果 和防止结核病 的蔓延 具 有重 要 的积极 意
义。
出院指导 修养环境要安 静舒适 , 保持湿 温度适
宜 通 , 风 良好 新 鲜 。 保持 良好 的 心 情 , 避 免 重 体 力 劳 动 ,
最好全休息半年左右 。 安排好作息时间 , 适 当的的体育锻炼 , 不 累为宜 。
早进行治疗 ,这样除有利于疾病修复 ,更 重要 的是可 以 减轻对亲属 和 周 围健康人 的传染 。
连 用 :选 择 2 种 以 上 抗结核药 物组 成 化疗方案 ,联合治疗 可 保证 治疗效果 ,并 延缓和防止结合菌产生 耐药而导致化疗 失败 。
适 量 :药物剂 量过 小 不 能杀 灭 菌且 易 产生 耐药性 但 , 剂 量过 大则易发 生 不 良反 应而 中断治疗 。
果 梨 橘 桃 、



进食量应根 据个人请 况 而
定。
肺结 核病 人 往 往 胃纳 较 差 , 因此 饮 食
宜清淡 , 易消化 , 少 食 多 餐 . 不 要 偏 食 , 做
到食物 多样化 ,荤素搭配 还 应 色 、 香 、 味俱
全 , 以刺激患者食欲 ,增加 饮食量 。
在选取 营养丰富的食物时 ,特别要 注
肺结核病 人的健康 指导
李桂红
13 6 20 0 吉林省辽 源市结核病防治研 究所
肺 结核是 由结 核杆 菌 引 起 的 一 种 慢 性传染性肺 部疾 病 。 为 了 有 效 提 高患 者 的治愈 率 , 降低感染率 、 发病率 , 让 患 者早 日康复 ,健康指 导 和治 疗 同等重 要 。
用 药指 导 早期 :已经 确 诊 的排 菌肺 结 核 , 应 及
活动指导 肺结核 为慢性 消耗性 疾病 , 合理 休 息
和活动会对肺 结核患 者的康复起到协助 的作 用 。 ①有 结 核 中毒 症 状 , 如 低 热 、 乏 力 、 食欲 减退 、 盗 汗等 应 卧床休 息 ;②轻症 病人在坚持化疗 的同时可进行正 常的工 作 ,但应避免劳 累和体力劳动 ,保证 充足 的睡 眠 和 休息 ;③恢 复期可 进 行 适 当身体 锻炼 ,如散步 、打太极等。
重忌 口 、禁烟 、 禁酒 , 对 辛辣 、 生 助 火 的茴
香 、 桂 皮 、 八 角 、 胡 椒 、 葱 姜 、 、 辣 椒 、 狗 肉 、
羊 肉烟熏 和 干 烧 等食 品应 患有肺结核病的患者 ,往往 认为 自己
的病难 以 医治 。 缺乏 结核常识 , 心 理 负担 重 ,情绪低落 ,加之 社会 对肺 结 核病 的偏 见 和歧视 , 患 者 常 出现 恐 惧 和 自卑 心 理 , 有 的人 自暴 自弃 有 , 的甚 至 产 生 报 复社 会 的 心 理 。 因 此 :① 医 务 人 员 要 态 度 和 蔼 , 言语 亲切 , 耐心 细致地 安慰 病人 。 ②经 常 与患者沟通 ,给患者多讲一 些结核病方 面 的知识 ,让其 对 肺 结 核 有 一 个新 的认 识 。 ③帮助病人 尽 快适 应 角色 , 让 其 以 积极 、 平 和 、 良好 的 心 态 接 受 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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