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莒南阜丰公司“5.11”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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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莒南阜丰公司“5.11”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04年5月10日上午,阜丰公司原胶车间主任王兴国找到该车间维修班长李学运,提出对酒精蒸馏工序中冷却装置的冷却水管道进行改造,需切割冷却水管,焊接法兰,安装阀门。
下午5时30分,有关人员办理了《动火证》。
11日上午6时30分左右,开始焊接前的准备工作。
7时30分左右,准备工作完毕,在整个车间未停产的情况下开始动火作业。
8时15分左右,切割作业完成。
8时30分左右,酒精储罐突然爆炸,致使4个酒精储罐内约有100立方米的酒精飞溅燃烧,当场烧死10人,2人重伤,4人轻伤,其中1名重伤人员在抢救治疗过程中死亡。
本次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6.8万元。
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在焊接作业时破损裸露的电焊电缆与酒精管道接触造成连电,因漏电打火引起酒精储罐内气相空间爆炸,造成酒精储罐罐体移位,酒精飞溅燃烧。
在酒精蒸馏工序未停车,冷凝器、酒精管道、酒精储罐未进行清洗
置换的情况下,有关领导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 、完善制度,健全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完善不停车检修的操作规程,严格动火分析和各种操作票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
2 、严禁在危险源附近的动火作业,必须动火的,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防范措施、各种应急预案,并且经过演练。
3 、强化有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特别是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对在职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必须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不能走过场。
4 、本着对事故“ 四不放过” 的原则,组织干部职工在事故发生地点开现场会,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使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5 、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查人的思想认识和人的安全行为,着重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