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核定协和医院肿瘤中心住院床位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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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核定协和医院肿瘤中心
住院床位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3.01.07
•【字号】鄂价费[2003]8号
•【施行日期】2003.0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核定协和医院
肿瘤中心住院床位价格的通知
(鄂价费[2003]8号2003年1月7日)
协和医院:
你院《关于肿瘤中心定价的请示》(协和行字[2002]41号)和《关于协和医院特种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协和行字[2002]47号)收悉。
鉴于你院肿瘤中心住院大楼二楼病房和医教大楼16楼经过全面改造并投入使用,经研究,现将肿瘤中心住院大楼二楼和医教大楼16楼病房床位暂行价格通知如下:
一、肿瘤中心病房具体价格:
1、套间:每床日100元;
2、单间:每床日60日;
3、双人间:每床日25元。
二、肿瘤中心床位价格为基准价格,鉴于你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为20%,不再加收卫生间等其他任何费用。
三、肿瘤中心病房向患者开放中央空调时,可按鄂价费字[1999]112号文件规
定收取空调取。
即:套间、单间每床日15元;双人间每床日10元。
四、医教大楼16楼改造后病房为特种病房,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价费字[2000]341号)第四条规定,其病房住院床位价格由你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五、本批复从二00三年一月十日起执行。
执行期间如有新规定,改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