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十四局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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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府谷十四局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府谷十四局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府谷县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XX万元,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等工程。
四、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 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
3. 其他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府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X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
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府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投标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5. 拥有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项目管理能力;
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完整、真实、有效;
2.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投标函;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c.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d.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e.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f. 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g.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五、评标办法:
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3.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六、中标通知:
1.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2.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十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2. 招标人有权对本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3.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特此公告。
招标人:府谷县XX建设局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府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件:招标文件
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