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易主却未过户 现在买卖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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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易主却未过户现在买卖是否有影响?
读者王先生来电问:去年年底我经朋友介绍从李某手中买了一套118平米的二手房,可是今年年初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却发现该房屋竟不是登记在李某名下;后经多方打听,我得知在此之前,李某通过协议转让的形...
读者王先生来电问:
“去年年底我经朋友介绍从李某手中买了一套118平米的二手房,可是今年年初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却发现该房屋竟不是登记在李某名下;后经多方打听,我得知在此之前,李某通过协议转让的形式(李某有协议原件给我过目),从他舅舅林某手上得到了该房屋,而后李某才将房屋转卖给了我;但此前李某和林某并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过还是按照约定移交了相关房屋资料原件。
等于说现在这套房子就是仍然登记在林某名下,但房屋资料原件已经移交到了我的上一任屋主李某手上。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
律师解答:
现解答如下:首先,买卖房屋,实质是在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只有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才能发生
权属转移的法律后果,否则,即使占有房屋等不动产,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其次,《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故本案中,如果李某、林某和你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都是真实有效的,即不影响你们彼此之间的合同买卖关系,而前任房主作为不动产产权出让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的登记手续,以保证买受人能够买到交易的不动产权利,故你可要求前两任屋主(李某和林某)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合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林丽瑜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2]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