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威海卫志》的编纂与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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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威海卫志》的编纂与史料价值
郭维勇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吉林长春130015)
[摘要]乾隆《威海卫志》的纂修始于清雍正五年(1727),成书于乾隆七年(1742),是威海卫最后一部志书。
雍正十三年(1735),威海卫被裁撤并入文登县。
邑人郭文大出于为乡邦存信史的文化自觉,独自纂修卫志。
乾隆《威海卫志》的纂修过程十分曲折,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乾隆《威海卫志》在体例方面效仿康熙《文登县志》,采用纲目体,辖十门六十八目;在内容上,增补康熙《威海卫志》的阙略,侧重载录与卫城有关之事。
是志对研究明清威海地区的社会经济、风俗物产及卫所制度演变等颇有裨益。
[关键词]乾隆《威海卫志》卫所志郭文大史料价值
[分类号]K29
“卫之不可无志也,与州县等。
[1]”郭文大纂修的乾隆《威海卫志》,载录了关于威海卫建置沿革、社会经济、物产民俗等方面的珍贵史料,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
是志体例得当,《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评价其“纲目分明,厘次有序,甄采周备,记注详明,是现存山东卫志中之佳品。
[2]”但目前学界对乾隆《威海卫志》关注不多,且缺乏系统研究。
笔者试以威海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整理本乾隆《威海卫志》为对象,探究其编纂始末、版本、体例特点及史料价值。
1威海卫及其旧志概况
威海其地,春秋时属齐国,秦时属胶东郡,汉至西晋属青州东莱郡。
北齐天保七年(556),分牟平县置文登县,属光州长广郡,威海在其境内。
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为防倭寇侵扰,加强海防,遂析文登县设威海卫,其名盖取“威震海疆”之意。
“太宗皇帝永乐间益修守御,倭寇不敢伺觊,有此备也”[2],领左、前、后三所,属宁海州,由山东都司兼辖。
威海之名由是而起,威海之城由是而筑。
清初依旧沿置威海卫。
顺治十二年(1655),裁左、前二所,归并威海卫。
康熙四十一年(1702),后所亦归并威海卫。
但在随后裁卫入县的浪潮下,雍正三年(1725)裁山东都司,威海卫改属登州府。
雍正十一年(1733)河东总督王士俊巡行山东,“授意守土裁并边卫,将成山卫改为荣成县,以威海省入。
又因人户以籍为定,将威海附于文登县,而兹卫遂废。
[3]”
有明一代在全国各地广泛设立卫所的同时,也大力推进卫所志的编修。
郭文大《重修威海卫志》序云“宏治①改元,有纂修卫志之命。
[3]”明弘治年间,王悦首修威海卫志。
其后,赵鹤龄加以删定改正。
此即弘治《威海卫志》。
然是志在明末的动乱战火中散佚,至清代已不见传世。
清代又有诏令各地修志之举。
张介正《重纂威海卫志序》云:“康熙十一年(1672),特允阁臣之奏,分命各省府州县卫并修志书。
[3]”时任威海卫守备的朱孚吉召集卫城士子父老,集思广益,探讨如何修志。
但是威海地处边地,文化不兴,可供记载者寥寥无几。
又因弘治《威海卫志》毁于战火,卫城已无旧志存世以备参考。
所以新修志书一事举步维艰,进展缓慢。
面对如此局面,朱孚吉遂有“修志难,修卫志尤难”之感。
是时宁海州知州杨引祚提议宁海州可与威海卫合修一志,以省梨枣之费。
其后“朱公限于力,迫于时,遂许其请。
[3]”康熙《宁海州志?凡例》云:“威海旧隶州籍,志并附之。
[4]”从中可见,确有两地合修志书之事。
卫事载于州志之中,难免混淆不清且过于简略。
威海卫人毕懋第久苦卫城无志,遂有私纂志书之举。
康熙十三年(1674),李标任威海卫守备,亦有修志之愿。
毕懋第献上所纂志书,得其认可。
此即康熙《威海卫志》,也是威海现存最早的志书。
但是志成稿之后未行刊梓,仅以抄本传世。
康熙抄本今藏威海市档案馆。
其首列毕懋第自序,叙述作志缘由及纂志经过。
2郭文大与乾隆《威海卫志》的纂修郭文大(1692—1757),字尧瞻,号环麓,威海卫人。
其先祖初居蓬莱,后入军籍,明永乐年间随诏征调入卫,从军屯田。
雍正十三年(1735)郭文大以拔贡生任黄陂县丞,其著作除了乾隆《威海卫志》外,另有《东海笔谈》七卷。
郭文大自幼生活在威海卫,对卫城的山川名胜、沿革掌故了如指掌。
张介正《威海卫志序》云:“岁乙巳,余秉铎威海,偕诸生讲学论文,遍历域内名胜。
有郭子尧瞻者,常一一为
余告曰,某岭某峰可供登眺,某川某泽可供渔猎,某墩某堡所以防不虞,某坊某碣所以表节烈,某桥某林麓所以通行旅而利樵苏,他如官衙传舍以及郊坛祠宇,虽不无废兴之感,其基址犹历历可考。
[3]”又光绪《文登县志》记载郭文大“文词宏博深厚,挹注不竭”[5]。
乾隆《威海卫志》亦收录其六言绝句四首,题名《环麓杂咏》。
今观其诗用典押韵,十分得体。
熟悉卫城掌故又文采斐然,郭文大显然是纂修卫志的合适人选。
乾隆《威海卫志》卷首有陶易、王士任、张介正、郭文大四人序,末卷有谷均佶、吕竹修跋语,据此及正编内容,可以了解到是志的纂修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雍正三年到五年(1725—1727)。
这一时期,郭文大产生续修卫志的想法并且纂成初稿。
雍正三年(1725),张介正赴威海卫任教授。
是时距毕懋第修志已有五十余年,其间旧志无人增订。
在与郭文大的交谈中,其不禁感叹卫城志书缺略,“蕞尔弹丸,风景如是,数百年来,独无骚坛硕彦,汇为成书,备轩之采者乎?[3]”郭文大遂提议二人合力搜集卫城掌故,重修康熙旧志。
雍正四年(1726),郭文大府试失利,落榜回卫,正好有了充足的时间来修订志书。
但此时张介正疾病缠身,心绪烦乱,不能相助为理。
这项艰巨的任务就只能由郭文大独自完成。
《重修威海卫序》载:“雍正丙午(雍正四年,1726),山东巡抚今相国、海宁陈公世倌具奏,边卫重地应仍旧制,民咸便之。
明年,文大有纂修卫志之举。
[3]”由此可知,郭文大纂修《威海卫志》始于雍正五年(1727)。
在此之后,他“采诸绅士,访之父老,循例编次,三越月而书成”[3]。
第二阶段是雍正十三年到乾隆七年(1735—1742)。
这一阶段,郭文大对旧稿的条例纲目重加编排并且补录雍正五年(1727)之后的史实。
雍正十三年(1735),威海卫被裁撤。
“文大之惓惓于威海一志者,盖出于众论之公,而非一人之私也”。
郭文大在此时展现出为乡邦存一信史的高度使命感,他在《重修威海卫序》中掷地有声地写道:“夫威海既裁,似不可以志名。
然疆域建置可裁,而山川形势不可裁也;食货可并,而土宇版章不可并也;校典礼可省,而文庙不可鞠为茂草也;官守可汰,而已往之甘棠不可剪伐也;贡举可归县治,而历朝之物望、未旌之名流不可以湮没也。
[3]”于是他对雍正五年(1727)的志稿重加修订,“其条例纲目,一仿文登旧志”。
乾隆七年(1742),郭文大纂成终稿。
在此过程中,他虚心请教前辈学者和乡里同仁,“乐于周咨,有摘一字讹者,辄欣然改正”[3]。
后人对郭文大纂修卫志之事给予极高的评价。
光绪《文登县志》载:“雍正十三年(1735)裁卫并入文登,文大网罗散失,搜讨故事,纂《旧威海卫志》十卷。
卫地掌故不至失坠,文大之力也。
[5]”
第三阶段是乾隆七年到乾隆四十二年(1742—1777)。
这一阶段,乾隆《威海卫志》由王兆鹏、陶易等人不断增订,补录史事。
郭文大纂修的《威海卫志》定稿时间为乾隆七年(1742),然是志中却出现了此后的人物和史事。
如卷七《贡举志》记载有乾隆甲子(乾隆九年,1744)科解元吕璿、乾隆癸酉(乾隆十八年,1753)科陶式礼二人;卷一《疆域?灾祥》载“(乾隆)十七年(1752),大水。
次春饥甚[3]”;卷九《艺文志》载录乾隆三十八年(1773)陶易创作的《赐进士出身、授武翼大夫、贵州都匀协右营游击、殉难赐祭葬谷君墓志铭》。
这些材料说明,乾隆《威海卫志》在郭文大定稿之后又经过了多次的修订。
从乾隆《威海卫志?修志姓名》中“王兆鹏增订”的题名可知,王兆鹏是增订者之一。
王兆鹏是王士任长子,其生卒年不详,但其与郭文大于雍正乙卯(雍正十三年,1735)分别优贡和拔贡,二人年岁应该相差不大。
据郭文大自序,乾隆七年(1742)他将志稿交由王兆鹏送至其父原福建巡抚王士任处参订是非。
王兆鹏应该在此后,参考其父意见补录了一些后来的史事。
之后,陶易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将卫志雕版刊行。
卷七《贡举志?乡科》载:“陶易字经初,正士子。
甲子优贡,乾隆壬申恩科北榜举人。
现任江南、江宁等处布政使司布政使。
[3]”陶易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始任江苏布政使,与刻书时间正好相当。
卫志记载传主现任官职的只此一见。
所以笔者推断,陶易可能是借助便利条件,在雕版刊行之际补充了一些自己的信息。
3乾隆《威海卫志》的版本及体例特点由于缺少资金,乾隆《威海卫志》在纂修完成后未行刊梓。
郭文大仅誊写两部存诸家塾。
“尧瞻先生重修之威海志,成于清乾隆七年(1742)。
又三十五年,陶公悔轩始为序而刊之。
[3]”乾隆四十二年(1777),陶易将其刻印成书,即乾隆刻本。
该本刊行不多,今已不见传世。
现存的乾隆《威海卫志》版本有三。
一是民国十八年(1929)威海九华小学铅印本。
民国时乾隆刻本尚存,但已经是“寥如晨星”。
“乡人过客,欲究篇籍征往事,搜寻不获,购求无从,以为憾事”。
为了方便时人查询卫城掌故,威海九华小学校职员以乾隆刻本为底本铅印并做校勘。
是本首卷有王士任、张介正、郭文大各一序,卫图两幅。
正文分十卷,末卷卷尾有民国十八年(1929)谷均佶跋语及勘误表,勘误31处。
正文半页9行,行20字,左右双边,单鱼尾。
版心上题名“威海卫志”,版心下有“威海九华小学校重印”字样。
二是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民国抄本。
二本相较,抄本于首卷
多乾隆四十二年(1777)陶易《刻威海卫志序》,于末卷卷尾有乾隆八年(1743)吕竹修《旧威海卫志跋》,而无谷均佶跋语。
三是威海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整理本。
是本以九华小学本为底本,篇章全同,2013年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
乾隆《威海卫志》内容详实。
毕懋第所纂康熙旧志为平目体,全志仅有十目,总字数不足万字,十分简略。
陶易在《刻威海卫志序》中写道:“卫自始置至今四百年,所疆域建置之旧,学校典礼之兴,人物文章之盛,以至于海防之略,守御之规,皆卓然为一方掌故。
同里郭君文大,惧其湮没,乃踵毕氏旧志,成书十卷。
呜呼!是书不废,而卫也赖以不坠。
”“毕氏旧志”即上文提到的毕懋第所修康熙《威海卫志》,结合卷首《凡例》中所提到的“文大于康熙壬子(康熙十一年,1672)以后访七十余年人物事迹,殚心增辑。
壬子以前虽间有更定,要以旧志为主,不忘所字”[3],可知乾隆《威海卫志》是郭文大在康熙旧志的基础上,增加康熙十一年(1672)之后数十年的史料而成。
其后郭文大纂成的志稿又经过王兆鹏、陶易等人的增订,至乾隆四十二年(1777)刊行时,字数已逾十万,十倍于康熙旧志。
乾隆《威海卫志》在纂修时仿照康熙《文登县志》的体例,采用纲目体。
共有疆域、建置、学校、食货、典礼、官守、贡举、人物、艺文、外志十门,内辖有六十八目。
现据乾隆志,将其纲目整理如表1。
表1乾隆《威海卫志》目录
乾隆《威海卫志》重点载录与卫城有关之事。
威海卫由文登县析出,二者一主军政,一主民政。
但卫城在历代沿革中难免与文登县有辖地上的交集。
《凡例》载:“彊域志载山川古迹,虽系文登所属,实多本卫墩堡、斥堠,故详载之。
如军马岭、紫金道、艾山、黄埠、张村、双岛与卫无涉,一概从删。
[3]”军马岭、艾山等地在康熙旧志中均有记载。
而乾隆《威海卫志》以这些地方“与卫无涉”的原因,将其从
卫志中删去。
又卷九《艺文志》载:“诗文必有关卫事者收之。
如事系一人一家酬赠品题之作,虽出自名笔、载在前志者,不敢并存。
[3]”从以上例子可见,较之康熙旧志,乾隆《威海卫志》的侧重点更加鲜明。
4乾隆《威海卫志》的史料价值
地方志之所以可贵,在于其载录的材料范围广、来源多,对限定地域的建置沿革、社会经济、物产民俗等史料网罗殆尽。
并且地方志多是当地人记当地事,保留了很多不见于正史或者其他典籍的珍贵史料。
乾隆《威海卫志》纂修时正处于威海裁卫并县的特殊历史时期。
郭文大出于保存卫城掌故的文化自觉,在康熙旧志的基础上正讹补阙,续补史料,征引官方档案,实地考察搜集资料,载录碑刻文献。
这些工作使得乾隆《威海卫志》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4.1提供研究社会经济的史料
卷九《艺文志》中的《遵宪定额条鞭碑记》详细记录了明万历年间威海卫在施行一条鞭法前后的社会状况。
从中可见,一条鞭法实施之前,威海卫人困于劳役,疲苦不堪。
“论其最负累者,曰牢役,曰巡捕,曰军伴,曰屯催。
四项一定,老死不休,父方谢役,子即代替。
一门受残踏捶楚之苦,累世为鞍前马后之人。
[3]”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董遇时、吴梦麒奏请两院、道府于卫城施行一条鞭法。
其后“各项杂差俱免,编名止分三则纳银,其牢伴等役各给工食招募,其军伴供丁,本族有丁者照例优免,无丁者不得拣占异姓,以起需索之端。
[3]”一条鞭法的施行取得了很大成效。
时人称之“上不病官,下不病民”“行之万世而无弊”。
这些记载对于学者研究明代赋税改革的背景、一条鞭法施行的效果以及当时民众普遍心理,颇具参考价值。
乾隆《威海卫志》所收录关于卫城的赋税、劳役、户口、物产等资料相当精确详实。
如卷四《食货志?屯赋》记载的威海卫垦地及贡赋情况:“自康熙四年至五十七年(1665—1718),新垦地共九顷五十六亩七分三厘七丝,共征银二十八两九分三厘九毫一丝八忽六微四纤一尘五渺。
成熟地并新垦共六十一顷三亩七分三厘三丝,共征银一百七十九两二钱三分三厘一微四纤一尘五渺。
[3]”郭文大生活于康雍乾三朝,对威海卫的赋役制度、户口物产情况十分熟悉。
他在《凡例》中写道:“《食货志》《赋役全书》,系雍正七年(1729)从布政司领出。
七年以后事,请之邑侯张公懋昭。
[3]”从中可知,乾隆《威海卫志》中所载录的清初至雍正七年(1729)之前赋税史料直接征引自官府档案。
这种有据可查、有本所依的史料来源以及其中记载的田亩、户口
数量,每年征发的钱粮数目等可信程度相当高,所蕴含的历史信息也十分丰富[6]。
从中亦可管窥清代威海地区的垦田情况、赋税制度以及税收构成。
4.2提供研究物产风俗的史料
乾隆《威海卫志》将卫城的物产信息划分为谷属、蔬属、果属、瓜属、木属、花属、药属、羽属、毛属、水族、虫属、枲属、器用13类。
方志物产中全面记载了一地农作物的种类、种植及土宜等信息,所包含的内容,有着无法取代的价值[7]。
是志在农作物之外,还详细载录了卫城海产品的信息:“海鲹最贵,泅人获利颇厚。
青鱼最多,惊蛰以后谷雨以前,重网或至数十万。
以小罟取者有鲫,有偏口。
以籗取者有青菜,有燕儿。
以罟兼擉者有鮻,有鲻。
以网目勒取者有王鲔,有秤星。
以饵取者有,有黄,有黑,有鳝,有嘉,有敏,有黄姑,有黄安,有马鞯,有河豚,有涝班,有秃头星。
近有下缗线者,听其自钓。
乘筏摘取种类尤夥,蛤蚬淘于潮边,蜊剥于石房,螃蟹捉于退滩,肖蠕动,不克殚述。
外若海狗、鹰虾之类,非常产者,不载。
[3]”威海依海而生,靠海而存,以海而兴。
乾隆《威海卫志》中载录的这些信息,为研究威海海洋产品的种类构成,挖掘威海海产品的历史文化,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乾隆《威海卫志》描摹卫城风俗面貌“地僻山海,尚质少文,为士者廉洁有气概”,载录了卫城生活器用、婚丧嫁娶、风俗典礼等方面的诸多史料。
卷一《疆域志?风俗》保留了冠、婚、丧、祭四礼的施行情况,兹整理如表2。
表2《威海卫志》冠、婚、丧、祭礼仪式
四礼冠礼
婚礼丧礼祭礼
仪式
久废
凭媒寄简,间行保亲礼。
择吉备物,送期至日,夫往亲迎。
三日庙见,舅姑伯叔以次拜谒。
夫妇对拜,妇家圆饭,亲戚馈赠。
九日,对月归宁
初终易服,亲属举哀。
三日内入殓,孝子守庐,朝夕哭奠,过四十九日始离苫块。
葬用椁霎,刍灵铭旌、冥器之类。
预日筵,题谢礼宾及待客。
执事之家,过日酬谢。
三日圆坟,仍行祭礼焉
岁荐时享,务期丰洁。
士夫家用祭文
威海位于边地,民风质朴。
以婚礼为例,《仪礼?士昏礼》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6个环节。
表2中“凭媒寄简,间行保亲礼”大致可对应纳采;“择吉备物”即纳吉;“送期至日”即请期;“夫往亲迎”即亲迎。
从中不难看出,威海卫的婚礼仪式中无问名、纳征环节。
可见卫城的仪礼活动较之古礼已趋于简化。
仪礼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其沿革折射出某一地域社会风俗的变迁。
将乾隆《威海卫志》中所载录的礼仪活动与现代礼俗相互对照,可管窥威海礼俗制度的变迁史。
4.3提供明清卫所制度演变的史料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在全国的战略要地设立卫所。
弘治旧志毁于战火,但是乾隆《威海卫志》还保留了明代卫城的很多史料。
卷二《建置志?城池》载:“永乐元年建城,砖石相间,高三丈,阔二丈,周六里一十八步。
动宁海、文登夫役军三民七修之。
门四,楼铺二十。
池阔一丈五尺,深八尺”。
卷二《建置志?武备》载:“威海卫明设武库,贮甲胄、弓矢、大小炮、藤牌、狼筅、旗鼓、枪刀各色军器”。
通过这些史料,可以进一步了解明代威海卫城池的修建规模、作战武器样式及储备情况。
乾隆《威海卫志》对屯田的记载也十分详细,为研究卫城屯田情况以及所屯土地的分布提供了详实的史料。
卷四《食货志?屯赋》载:“明设军屯一十八区,取宁、文二邑隙地,令屯军自种自食,仿古人寓兵于农之意,原无征收起解”。
卷九《艺文志?新设威海卫捕倭屯田军记》载:“不过垛四万之民,分设各卫所,号捕倭屯田军,议耕议守议战,海寇闻风远遁,不敢侧目,以安数百万民无仓卒之惊,无须臾之扰,其用心设法可谓密矣。
斯民也,百谷既成,则荷戈于较艺之场;三农将兴,则负耒于陇亩之地。
名虽曰兵,而实非兵。
可见我朝文经武纬之治,似不专尚乎兵,而兼寓乎农矣”。
兵农合一是明初卫所的重要特征。
卫所兵士农闲时练兵,农忙时耕田。
生产出来的粮食主要供给军队本身。
这样就使得庞大的军队不脱离社会生产,替政府节省了大量的财政支出。
卫所志中关于卫所制在清代的变革情况的记载,也是其他史书所无法替代的[8]。
明中后期,卫所的军事属性逐渐减弱,民事属性不断增强。
清朝建立后,社会承平日久,掀起了裁撤卫所的浪潮。
但卫所制度毕竟已经存在了数百年,尾大不掉。
各卫所中普遍形成了士绅利益集团。
裁撤卫所必然会导致很多人失去官职、俸禄和考取功名的机会,损害到他们的利益。
乾隆《威海卫志?阖卫绅士留卫条议》载:“设卫之初,即设卫学,作养官军子弟,以为收拾人心之助……即令不散,而附于别州县学之后,使堂堂俊秀补廪、出贡各成一路,功名之士一旦而委之为流离琐尾之子,犹或可忍也?”“故屯地屯粮可以去、可以不去,而卫城卫官乃必不可去、终不可去者也”。
从中可见,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士绅集团采用种种办法竭力阻止清政府裁撤卫所工作的执行。
乾隆《威海卫志》中收录了大量士绅集团争论裁卫的奏疏,如《阖卫绅士留卫条议》《文登县留成、靖二卫详文》《登州府留卫详文》《阖卫绅士留卫公呈》《奏留山东边海七卫》等。
这些奏疏为研究清代裁撤卫所的曲折历程提供了珍贵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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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彭韵筑,王润琦.迈向新文科的数字人文——第三届
中国数字人文大会综述[J].数字人文研究,2022(1):
3-12.
冷雪卓女,1982年生。
硕士研究生在读,副研究馆员。
研究方向:数字图书馆与图书馆管理。
张涛男,1981年生。
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政策文本计算与数据分析。
系本文通讯作者。
崔文波男,1998年生。
硕士研究生在读。
研究方向:文本分析与知识发现。
(收稿日期:2023-04-23;责编:刘晓霞。
)
(上接第103页)
5结语
乾隆《威海卫志》不可避免有着时代局限,其“列女”“忠臣”等目蕴含有浓厚的封建教化意味,并非尽善尽美。
然而是志纂修于威海裁卫并县的特殊时期,正是因为它的存在,威海卫自康熙以后近百年时间的掌故、史事不至消亡。
相较于康熙旧志,乾隆《威海卫志》内容详实、侧重鲜明、考据严谨,载录了卫城建制沿革、社会经济和物产民俗等方面的诸多史料,其学术价值不可忽视。
注释:
①此为郭文大避清高宗弘历之讳。
“宏”应作“弘”,宏治
即弘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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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引祚纂.
[康熙]宁海州志[M].清康熙十一年(1672)刻本.
[5]李祖年修,于霖逢纂.[光绪]文登县志[M].民国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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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升.卫所志初探[J].史学史研究,2000(1):50-58.
郭维勇男,1999年生。
硕士研究生在读。
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
(收稿日期:2023-03-27;责编:娄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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