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观念在西汉初期的发展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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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观念在西汉初期的发展及其影响
西汉建国初期,统治阶级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发展孝道观念,加强思想建设,试图以此来巩固统治基础,稳定社会秩序,实现其长治久安。
孝道的发展对西汉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标签:西汉;孝道;影响
孝道观念的产生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
商代甲骨文中“孝”字的出现,则标志着孝道观念的初步形成。
孝道观念经夏商周三代的发展,其内容到春秋战国时期已渐趋完善成熟。
《说文解字》中把“孝”的含意解释为:“善事父母者。
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1]这既指明了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血缘亲情关系,又说明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责任。
从这一意义上而言,“孝道”指的是子孙事父母、事祖先的行为准则。
因此孝道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子孙事父母,对父母进行孝养;二是子孙事祖先,对先祖进行追孝、祭祀等。
西汉王朝是在秦末农民战争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
在西汉建国初期这样一个历史交叉的转型期,如何进行有效的统治成为当时迫切解决的问题。
统治阶级从社会现实出发,发展儒家孝道,试图以此稳定社会秩序,实现其统治的长治久安。
一、孝道在西汉建国初期的发展
统治阶层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措施来发展儒家的孝道,不断扩大孝道观念的传播力度,使其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治上:统治者亲身躬行树立孝行典范
西汉建立后,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礼。
”[2]奉行孝道。
在高祖六年的时候,高祖尊太公为太上皇,公开下诏:“至亲,莫亲于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
……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
”[3]这与楚汉战争时,项羽以烹太公威胁刘邦,而刘邦则要求“分杯羹”的行为截然不同。
究其原因则在于,刘邦从一介平民登上帝位,在统治未固、宗室秩序未定的时候,以“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
盖天子之孝也。
”[4]之方式巩固帝位,不失为其统治的上策。
在此倡导下,皇族成员也都要尊亲敬老,为民间百姓做出表率。
汉高祖刘邦死后,惠帝即位后就“令郡、诸侯王立高庙”,[3]40以供后世祭祀。
文帝为代王时,“太后尝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汤药非陛下口尝弗进”,[3]755被爰盎称为“高世之行”。
受此影响,文帝之子梁孝王也是一位大孝子。
孝王“每闻太后有病,口不能食,常欲留长安侍太后”[3]736。
皇族的孝行不仅是出于亲情的自然流露,而且也是皇家在政治上进行舆论宣传的有效方式和实行统治的重要手段。
统治者以身作则,树立亲身躬行的孝行典范,为天下百姓作出榜样,使孝道观念深入人心,从而达到重塑等级秩序,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使社会处于“其乐融融”的状态之中。
(二)经济上:刺激生育,奖励孝悌力田
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人力(劳动力)的投入,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越多越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人口的多寡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战国时期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5]指的就是这一情况。
汉朝初期,由于经过长期的战乱,死伤者较多;再加上灾害频繁,百姓生殖失时,导致户口大减。
汉初在籍人口,仅能有千余万人左右,劳动力显然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面对汉初“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百金”[2]1417的景象,统治者要想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发展经济,就必须爱惜民力,努力增加人口。
孝在传统意义上就是传宗接代繁衍人口,使生命连绵不断。
高祖七年规定:“民产子,复勿事二岁”,[3]31以此刺激人口的增加,从而带动经济发展。
惠帝四年“春,正月,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3]40惠帝对行孝悌、力田的人免除徭役。
文帝十二年之际,下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
力田,为生之本也。
三老,众民之师也。
廉吏,民之表也……其遗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
及问民所不便安,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3]52奖励孝悌力田廉吏。
文帝从经济上予以赐帛、粟米这样的奖励方式,鼓励百姓对父母行孝,致力于农业生产。
统治者把“孝悌”和“力田”相提并论,是对孝道经济意识的认识和倡导。
汉初统治者从孝道教化的角度出发,通过实行减免徭役、物质上奖励的方式,激发百姓从事农耕生产的积极性。
它的意义在于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将统治者要提倡的观念和个人的实用目的结合起来。
这既有利于恢复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稳定,也为“文景之治”奠定了基础。
(三)文化上:对忠孝观念进行整合,倡导家国一体
汉初统治阶级借《孝经·天子章第二》:“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的宣传理论,逐步对儒家提出的“忠”与“孝”的观念整合。
统治者主张在子对父“孝”的基础上又倡导臣对君的“忠”。
他们认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6]“其为人孝悌,而好犯上作乱者,鲜矣”,[6]1不仅把“孝”看成是修身之本,更将其看作是立国之基。
汉初统治阶级从儒家思想中受到启发,认为“国”是“家”的扩展和延伸,“家庭的稳固是国家稳固的前提”。
[7]因此把家庭作为其“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一方面强调血亲观念,加强小农家族内部团结;另一方面把小农家庭伦理观念扩大,对忠孝观念开始进行整合,将对家庭的“孝”移作对君的“忠”。
统治阶级的目的是要人们认识到,皇帝是天下这个大家庭的家长,对君王尽忠即是对父母尽孝,“忠”与“孝”在观念上是等同的,都是人们必须遵守的伦理道德。
这虽然不能从本质上消除阶级对立,但却是缓和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措施。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汉初统治者开始以“孝”治国。
二、孝道对西汉社会的影响
汉初孝道思想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逐步深入西汉社会的各个角落。
它对后来西汉社会的发展产生了
重要的作用。
(一)改变了统治者制定法律的思想观念,使西汉法律制度的形成与以往有别
《尚书·康诰》说:“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子弗底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夭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
惟恭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
曰:乃其速于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8]从这可以看出周代已经将“元恶大憝”即不孝视为一种罪行,并且是无赦的重刑。
汉初统治者采用引孝入律,以孝道立法的方式来强化孝道观念。
当时人们的某些行为要是符合孝道的话,即使触犯了刑律的某些条文,也会予以宽大处理。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缇萦替父求情。
汉文帝十三年五月,原齐地太仓县令淳于公犯罪,按律当处以肉刑。
其女缇萦,上书说:“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由也。
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3]387汉文帝读了缇萦的上书之后,被她为父赎罪的孝行所感动,最后不但没有按肉刑置其父的罪,而且认为肉刑是一种“教未施而刑已加焉,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3]388的刑法予以废除,改用别的刑法来加以替代,同时还“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3]388这体现了统治阶级相对人性化的一面。
统治阶级通过这样的方式,把孝道观念渗入到“法”的体系,以政治手段来强化孝道观念,使孝道观念上升为国家的政治观念。
引孝入律的法律思想,改变了统治阶级制定法律的思想观念,对西汉法律制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受这种指导思想的影响,到西汉中期,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把这一法律思想推向了高峰并用于司法实践,形成“春秋决狱”的法律制度。
这一制度的形成结束了长期以来法家思想在法律体系当中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有机结合,开始了法律制度的儒家化进程。
(二)促成举孝廉制度的形成,完善了西汉的选举制度
从惠帝开始,汉王朝在选举制度上设置了“孝悌力田”科。
吕后称制元年二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3]43 开始对行孝、务农有突出表现的人授官予以奖励。
唐代颜师古注曰:“特置孝弟力田官而尊其秩,欲以劝厉天下,各敦行务本”,[3]43反映了吕后对孝道教化,小农经济的高度重视,以此激励天下百姓。
许多人通过行孝获取功名,获得财富,孝道观念被社会上的绝大部分人奉为自己的人生信仰和价值追求。
文帝时期“孝悌力田” 设置常员形成定制,这样所选出来的官员成为人们行孝的楷模,为后来汉武帝时期举孝廉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武帝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3]64这标志着举孝廉制度的正式形成。
举孝廉意在为官员树立典范,为百姓做出表率。
这种制度的形成完善了西汉的选举制度,是优选人才的有利措施,具有改革以往政府任官用人制度的意义。
元代马端林说:“汉世诸科虽以贤良方正至要,而得人之盛则莫如
孝廉,斯亦后世不及”,[3]66可见这一制度影响之深远。
元朔元年,武帝下诏指责二千石不举孝,不察举,令有司拟定制裁的法律条文说:“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
”[9]从这样严厉的制裁我们可以看出武帝把举孝廉提高到一个相当高的地位,足见他对孝道的重视程度之深,这与汉初统治阶级对孝道的提倡是密不可分的。
通过这样一种途径,汉王朝选拔出了一批优秀的官吏,政治上比较清明,整个社会风气较为良好。
(三)为西汉儒学“独尊”地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有汉儒第一称的陆贾在替刘邦总结秦亡教训,制定西汉长治久安政策之时,就明确指出:治理国家仅靠武力和刑法是不行的,儒家的道德教化必须受到高度的重视。
西汉建立之初,“群臣饮,争功,醉或妄呼,上患之”,[3]708叔孙通上奏高祖“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3]708为高祖刘邦制定了君臣礼仪制度,使君臣之间有序,解决了高祖的大难题,使高祖对儒家思想有了深刻的认识。
高祖九年“高帝徙通为太子太傅”,[3]708叔孙通成为惠帝的老师。
儒家学说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儒家地位有所提升,这显然是对儒家思想的认可和尊重。
儒家思想因为孝道的传播深度和广度也深入人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这为西汉中期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西汉一朝的主流意识形态最终在西汉中期得以确立。
儒家学说完成了由“尊”到“独尊”的历史过程,儒学从此在中国历史舞台上扎稳脚跟。
(四)“孝”谥文化成为西汉社会显著的时代特征
被称之为国之典礼的谥法是中国古代社会一项重要的礼仪教化制度。
按照谥法制度,谥号的用字有着它特定的解释,什么人用什么谥号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一般而言,谥号分为上谥、中谥和下谥三种。
上谥是指有善德美行的,用褒奖的字词;中谥是指忧难早夭的,用怜悯之词;下谥是指丑恶暴戾的,用贬斥之词。
两汉王朝除了汉高祖和光武帝之外,其余全部以“孝”为谥。
这在先秦和以后是不曾有过的现象,如唐代颜师古所云:“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以下皆称孝也。
”[3]39很明显,从当时的善恶标准来看,“孝”是褒奖之词,
属于上谥。
谥号是生者给予死者评价的特殊称号,体现了当时的舆论导向和社会风尚,对当时的社会生活、人们的思想和道德观念产生着重要影响。
汉代以“孝”为谥,成为这一时代的显著特征。
三、小结
总之,汉初统治者在借鉴秦亡经验的基础上,从社会现实出发,加强儒家思想,自上而下地从政治、经济和文化三方面发展孝道,借此实现其长治久安的统治目的。
西汉社会历来被史家称为是“以孝治天下”。
这种局面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积淀的历史发展过程。
汉初孝道观念的发展对后来西汉社会“以孝治天下”稳定局面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这对后来西汉社会的全面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历史影响。
【参考文献】
[1]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73.
[2]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382.
[3]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