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中的重点问题与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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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要求
1.1 真实性与客观性 指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场合编写储量报告都
要坚持真实性、客观性原则。真实客观原则一是要求 报告采用文、图、表等形式实事求是地描述和反映地 下矿产资源的真实情况,不允许有任何主观上人为有 意的夸大与歪曲。二是要求报告的结论或总结既要 真实客观又要全面简洁。对勘查工作已达到的控制 程度和报告所起的作用应予以客观评述;对存在的问 题和工作质量上的不足应对照规范标准如实客观地 指出(比如:测量工作采用的坐标系统及其测量精度 误差数值应如实表述;采样的方法、规格、手段,分析 化验单位名称及其化验资质情况,基本分析内外检样 品数量、比例、合格率情况,样品采集代表性等应如实 表述,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明确地予以指出;对主 要矿体的 控 制 查 明 程 度 以 及 矿 床 水 文 地 质、工 程 地 质、环境地质条件的查明程度应作具体分析和客观评 价,对达不到 规 范 要 求 的 要 有 明 确 的 评 价 结 论 ),特 别是对存在的那些可能会给下步工作造成严重投资 损失或具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更要如实客观地指明; 对勘查取得的成果及经验教训的总结要全面,提出的 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真实、客观”这一要求的重要性是不言而 喻的,但在当前诚信体系不健全、各种逐利行为相互 交织、市场监管处罚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往往易被人 为忽视。 1.2 自洽性
自洽性要求主要指两方面:一是指编写储量报告
刘铁钢: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中的重点问题与处理方法 2020年 1月第 1期
目前我国 矿 产 资 源 储 量 报 告 (以 下 简 称 储 量 报 告)主要分为 4类:矿产勘查类,储量核实类,建设工
刘铁钢(1987—),男,工程师,230001安徽省合肥市滨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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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压覆矿产评估类,矿山闭坑类。本文所指的储量报 告主要针对 矿 产 勘 查 类 (含 预 查、普 查、详 查、勘 探 ) 和储量核实 类 (含 储 量 复 核、储 量 分 割 估 算、储 量 动 态检测、储量年报等)。
SerialNo.6ERNMINING
总 第 609期 2020年 1月第 1期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中的重点问题与处理方法
刘铁钢
(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摘 要 随着我国简政放权政策的全面实施,政府已取消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的资质要求, 如何在这种形势下保证报告的水平和质量,掌握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和需注意的重点问题就显得十 分重要。结合当前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的实际,对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及应注意的重点问题进行 了分析归纳,并提出了相应处理方法。
时,主编的观 点 结 论 (含 对 区 域 地 质 背 景、矿 区 地 质 特征、成矿条件、控矿因素、矿床成因等方面的认识) 前后始终要统一、一致,自圆其说,不能含糊不一,更 不能前后矛盾。二是指编写储量报告时,各种相关数 据之间以及文、图、表之间要相互对应、吻合,符合逻 辑规律,不能矛盾(如:地层名称前后保持一致,矿石 量、金属量、品位之间要对应,总量与分量之间要吻合 等)。 1.3 目的要明确
如何在这种无需勘查资质的形势下,仍能保证储 量报告的编写水平和编制质量笔者认为:作为储量 报告的编写人,掌握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把握处理 好需注意的重点问题十分重要。本文结合我省当前 的实际,对储量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及编写中需注意 的一些易误解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归纳,并对相 应的处理方法与解决措施提出了建议,为提高储量报 告的编写质量和编制效率提供参考。
关键词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基本要求 重点问题 处理方法 DOI:10.3969/j.issn.16746082.2020.01.018
近年 来,随 着 我 国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战 略 的 深 入 实 施,政府简政放权政策已全面落实,国务院 2015年 10月 15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 89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5〕58号),取消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的 资质要求。2016年 2月 28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 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 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 事 项 的 决 定 》(国 发 〔2016〕11号 ),取 消 了 矿产资源开采依据的矿产勘查类报告编制的资质要 求。2017年 9月 22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 取消一 批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的 决 定 》(国 发 〔2017〕46 号),取消了地质勘查资质的审批许可。上述《决定》 明确规定:今后我国的矿产勘查、储量报告编制不再 强制要求 由 具 有 相 应 勘 查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申 请 人 (矿权人)可 以 自 行 编 制 各 类 储 量 报 告,行 政 审 批 部 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 构提供服务。这项改革措施的变动跨度过大,必将会 造成我国今后储量报告质量的普遍下降,同时给储量 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储量报告的前言部分首先要明确报告编制的目 的,说清报告的用途。这点很重要,只有目的清楚、目 标明确,报告编写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同时也便 于下步的储量评审和备案认定。编制勘查类报告的 目的和用途可按 《固体矿产 勘 查 规 范 总 则》(GB/T 13908-2002)的规定去表述。编制储量核实类报告 的目的目前主要有 4点:一是采矿权即将到期,为了 满足矿山企 业 办 理 采 矿 许 可 证 延 续 的 需 要 (根 据 核 实报告提供的保有资源储量数据,合理确定采矿许可 证延续的年限);二是为了满足政府储量管理部门进 行储量动态 管 理 的 需 要 (指 多 年 未 提 交 储 量 核 实 报 告的矿山);三是当矿山采矿权内资源储量发生重大 变化时,为了变更调整开采规模(需根据最新核实报 告保有量的变化情况来调整),及时更好地指导矿山 下步生产的需要;四是为了满足矿业权出让或转让的 需要(提供保有资源储量这一重要依据)。 1.4 核心问题要表述清楚
1.1 真实性与客观性 指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场合编写储量报告都
要坚持真实性、客观性原则。真实客观原则一是要求 报告采用文、图、表等形式实事求是地描述和反映地 下矿产资源的真实情况,不允许有任何主观上人为有 意的夸大与歪曲。二是要求报告的结论或总结既要 真实客观又要全面简洁。对勘查工作已达到的控制 程度和报告所起的作用应予以客观评述;对存在的问 题和工作质量上的不足应对照规范标准如实客观地 指出(比如:测量工作采用的坐标系统及其测量精度 误差数值应如实表述;采样的方法、规格、手段,分析 化验单位名称及其化验资质情况,基本分析内外检样 品数量、比例、合格率情况,样品采集代表性等应如实 表述,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明确地予以指出;对主 要矿体的 控 制 查 明 程 度 以 及 矿 床 水 文 地 质、工 程 地 质、环境地质条件的查明程度应作具体分析和客观评 价,对达不到 规 范 要 求 的 要 有 明 确 的 评 价 结 论 ),特 别是对存在的那些可能会给下步工作造成严重投资 损失或具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更要如实客观地指明; 对勘查取得的成果及经验教训的总结要全面,提出的 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真实、客观”这一要求的重要性是不言而 喻的,但在当前诚信体系不健全、各种逐利行为相互 交织、市场监管处罚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往往易被人 为忽视。 1.2 自洽性
自洽性要求主要指两方面:一是指编写储量报告
刘铁钢: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中的重点问题与处理方法 2020年 1月第 1期
目前我国 矿 产 资 源 储 量 报 告 (以 下 简 称 储 量 报 告)主要分为 4类:矿产勘查类,储量核实类,建设工
刘铁钢(1987—),男,工程师,230001安徽省合肥市滨湖。
66
程压覆矿产评估类,矿山闭坑类。本文所指的储量报 告主要针对 矿 产 勘 查 类 (含 预 查、普 查、详 查、勘 探 ) 和储量核实 类 (含 储 量 复 核、储 量 分 割 估 算、储 量 动 态检测、储量年报等)。
SerialNo.6ERNMINING
总 第 609期 2020年 1月第 1期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中的重点问题与处理方法
刘铁钢
(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摘 要 随着我国简政放权政策的全面实施,政府已取消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的资质要求, 如何在这种形势下保证报告的水平和质量,掌握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和需注意的重点问题就显得十 分重要。结合当前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的实际,对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及应注意的重点问题进行 了分析归纳,并提出了相应处理方法。
时,主编的观 点 结 论 (含 对 区 域 地 质 背 景、矿 区 地 质 特征、成矿条件、控矿因素、矿床成因等方面的认识) 前后始终要统一、一致,自圆其说,不能含糊不一,更 不能前后矛盾。二是指编写储量报告时,各种相关数 据之间以及文、图、表之间要相互对应、吻合,符合逻 辑规律,不能矛盾(如:地层名称前后保持一致,矿石 量、金属量、品位之间要对应,总量与分量之间要吻合 等)。 1.3 目的要明确
如何在这种无需勘查资质的形势下,仍能保证储 量报告的编写水平和编制质量笔者认为:作为储量 报告的编写人,掌握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把握处理 好需注意的重点问题十分重要。本文结合我省当前 的实际,对储量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及编写中需注意 的一些易误解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归纳,并对相 应的处理方法与解决措施提出了建议,为提高储量报 告的编写质量和编制效率提供参考。
关键词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基本要求 重点问题 处理方法 DOI:10.3969/j.issn.16746082.2020.01.018
近年 来,随 着 我 国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战 略 的 深 入 实 施,政府简政放权政策已全面落实,国务院 2015年 10月 15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 89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5〕58号),取消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的 资质要求。2016年 2月 28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 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 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 事 项 的 决 定 》(国 发 〔2016〕11号 ),取 消 了 矿产资源开采依据的矿产勘查类报告编制的资质要 求。2017年 9月 22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 取消一 批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的 决 定 》(国 发 〔2017〕46 号),取消了地质勘查资质的审批许可。上述《决定》 明确规定:今后我国的矿产勘查、储量报告编制不再 强制要求 由 具 有 相 应 勘 查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申 请 人 (矿权人)可 以 自 行 编 制 各 类 储 量 报 告,行 政 审 批 部 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 构提供服务。这项改革措施的变动跨度过大,必将会 造成我国今后储量报告质量的普遍下降,同时给储量 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储量报告的前言部分首先要明确报告编制的目 的,说清报告的用途。这点很重要,只有目的清楚、目 标明确,报告编写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同时也便 于下步的储量评审和备案认定。编制勘查类报告的 目的和用途可按 《固体矿产 勘 查 规 范 总 则》(GB/T 13908-2002)的规定去表述。编制储量核实类报告 的目的目前主要有 4点:一是采矿权即将到期,为了 满足矿山企 业 办 理 采 矿 许 可 证 延 续 的 需 要 (根 据 核 实报告提供的保有资源储量数据,合理确定采矿许可 证延续的年限);二是为了满足政府储量管理部门进 行储量动态 管 理 的 需 要 (指 多 年 未 提 交 储 量 核 实 报 告的矿山);三是当矿山采矿权内资源储量发生重大 变化时,为了变更调整开采规模(需根据最新核实报 告保有量的变化情况来调整),及时更好地指导矿山 下步生产的需要;四是为了满足矿业权出让或转让的 需要(提供保有资源储量这一重要依据)。 1.4 核心问题要表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