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干部选拔与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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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干部选拔与考核制度
第一章社团负责人的选拔
第一条按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社团会员大会或社团成立大会民主选出产生候选干部。
第二条社团会员大会或社团成立大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监督,保证其程序的合法性。
第三条社团会员大会民或社团成立大会族选举所产生候选干部有一周见习期,见习期期间学生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认证。
第四条通过认证的候选干部为合法社团负责人。
第五条社联人力资源部从学习成绩、对《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了解程度、社团发展的基本方向三方面对社团候选干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社团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社团负责人的量化绩效考核将作为其期末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七条考核对象为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包括会长,副会长、财务人员。
第八条量化细则:
(一)每个成员的基础分是50分,通过加减后得到的最后成绩就是考核成绩。
(二)每个成员参与评比活动的前提是专业课成绩大于60分。
1.课业情况
以学工科颁布的信息为参考资料,可以由人力资源部与个学院学生分会联系取得,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A收校级通报批评(-2)院级通报批评(-1)
B非专业课挂一科(-3)
C获奖学金者(+3)
D获院级奖励(+1),校级奖励(+2),校级以上奖励(+3)
E在学校期间受重大处分者取消其任干部资格
2.工作表现
以各社团协会内部相关资料及会议记录为依据
A积极组织参与社团内部活动一次(+2)反之减分
B提出有助于社团发展的方案一次(+2)
C在规定期间不能完成社员及社联安排的任务一次(-2)
D社联调查发现会员对干部的印象良好(+1)
3.与社联协作情况
以社联内部相关资料信息及社团联系人的意见为参考资料A会议按时到会(+1)迟到(-1)缺席(-2)
B不配合社联工作一次(-3)(包括相关资料不上交,不参与社联会议及活动等)
C无故不签到一次(-1)
D与社团会员及干部发生除公务外的争执一次(-2)
4.奖励情况
5.所在社团获得星级社团称号每人(+5)获优秀社团称号每人(+3)
6.培训情况
A不积极参加社联培训者(-1)反之加分
B参加培训但其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