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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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规制 规制能满足政府所要达到的目的。但是, 规制使污染者失去选择的自由; 污染者认为只要不超量生产就不必治污, 从而会鼓励企业进入污染性行业; 由于企业之间或地区之间外部边际成本不 同,统一规定排污标准难以实现效率。 另外,规制者难以了解社会边际成本,从 而无法提出有效率的规制目标; 限量有可能使企业得到额外的利润。
外部性矫正
【问题讨论】
★一、经济学家们对外部性概念的理解
有哪些差异? Externality的中文译名,除了外部性, 还有外在性、外部效应、外在经济等。 盛洪认为,经济学曾经面临的和正在面临 的问题都是外部性问题。
外部性问题不仅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也是法学、社会学、人口学甚至政治学的重 要研究领域。 张五常和杨小凯却认为,外部性概念模 糊不清、同义反复、没有意义。 自马歇尔以后,经济学家们从不同角度 对外部性问题进行研究。 庇古从“公共产品”入手,认为外部性 问题具有不可分割性;
四、“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 与产权的关系怎样? 1、“公地悲剧” 1968年,美国加州大学的生物学教授 哈丁,在《科学》杂志上发表《公共地的 悲剧》一文,描述了这样一种情形: 早期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公共牧场,牧 民们乐于在免费的公共牧场上放牧。随着 牲口数量的不断增加,牧场出现了荒漠化, 畜牧业也难以为继。
2、库特的看法 对于科斯定理的表述和评论有很多种, 较有代表性的是库特(Robert· D· Cooter)。 他认为,科斯定理可能是谬误或仅仅是同义 反复。 一是前提条件并不符合实际; 二是市场可能无法矫正法定权利初始分 配中的低效率; 三是忽略了法定权利的收入分配效应。
3、是否应当走出误区
奥尔森从集体行动入手,认为外部性体现 个体行动与集体行动的对立; 科斯从外部侵害入手,认为外部性问题不 是单向的; 博弈论从“囚徒困境”入手,认为外部性 体现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不一致。 迄今为止,有三个比较权威的定义,这几 个定义把外部性与经济学其他基本概念联系起 来。
范里安的定义:当一个个体的行为不是 通过影响价格而影响另一个个体的环境时, 就称之为外部性。 这一定义主要是从个体与个体的行为关 系来界定的。认为人们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一方的行为势必影响另一方的利益。于是, 人们选择不同行为策略,即博弈。
2007年11月10日,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平 台—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成立。 排污权交易的流程: 出让方向中心提交申请,中心受理后委托 环保部门审核确认,然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 支付交易款项; 需求方到中心提交申购预约,中心初审, 待环保部门批复后,中心与需求方签订转让合 同。
3、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 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 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 排污量。 排污权交易的前提条件: 环境容量及其价值的确定。确定区域内 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即环境容量,并确定 环境容量这一资源的价值。
排污权配置。在现有污染源之间、以及现 有污染源与将来污染源之间进行合理有效的排 污权分配。通常由政府制定统一价格后在拍卖 市场拍卖。 信息收集。具有不同边际成本的污染源进 行交易,所以,需要大量的有关价格、需求量 和供给量等市场信息。信息收集的程度将直接 影响交易成本和交易成功率。
不论初始时谁拥有权利,只要协商费用 很小,市场均衡的结果是有效率的,即选择 办法一。 如果允许工厂冒烟,则居民会联合给工 厂安装除尘器。费用150元,低于购买烘干机 的费用,也低于污染损失。 如果允许居民不受污染,工厂会主动安 装除尘器。安装除尘器比购买烘干机便宜。
然而,要使谈判成为可能,产权必须 明晰。在许多情况下产权并不明晰。 谈判是有成本的,而且污染范围和受 害者范围也是不确定的,这就加大了谈判 的难度。 上例中,如果允许工厂冒烟,5户居民 联合的费用很高,或者根本不可能,那么 就没有效率。
排污权交易可以提高重污染行业企业进 入市场的成本。 排污权交易的弊端: 排污权进入市场后,企业购买了排污指 标,会更加认为排污是理所当然的。 新建的排污企业花巨资购买排污权,会 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 一旦权力参与排污资源分配,会导致权 钱交易。
三、外部性的公共矫正有哪些途径? 1、征税 污染者纳税,符合公平原则;可使污 染者长期研究和开发治污技术,自由选择 适合于自己的防治方法,诱导资源合理配 置,符合效率原则。 但是,环境污染税的设计难度不小。 (1)税基的选择 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为税基。排放量怎 么确定?
(1)把科斯极力加以摒弃的假设条件(如 果交易成本为零)当成理论的必要前提。 (2)把科斯的虚拟命题当成核心思想。有 人提出所谓的科斯第二定理,其实不妥。第一 定理、第二定理应当是主次或并列的关系。 (3)把科斯提出的解决外部性的一种选择 当成唯一的选择。 (4)把科斯所说的界定权利当成私有化的 同义语。通过法律明确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 什么,这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但并不是私有制 的含义。
五、怎样理解“科斯定理”? 1、科斯定理 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若交易成本为零 或可以忽略不计,则无论初始时谁拥有产权, 市场机制可以把外部性内部化。 【举例】某工厂的烟尘使附近5户居民洗 晒的衣服受污染,居民的损失是375元 (5×75元)。 治理办法一:工厂安装除尘器,费用150 元;办法二:给居民提供烘干机,费用250元 (5×50元)。
日本东京一家水泥厂每年需进口淡水 沙300万吨,而福建闽江上游的洪水每年给 闽江口带来700万吨河沙,阻塞航道。 把闽江河沙卖给东京水泥厂,既能疏通 航道又可赚取外汇。日方希望福建长期提供 闽江口的淡水河沙。 没想到诸多的“产权拥有者”都想得到 利益。
外贸局认为河沙出口属于外贸,应该由 他们经营;交通航运局认为挖沙与清理航道 分不开,应该由他们经营;建设局认为河沙 属于建筑材料,应该由他们经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闽江河沙 队认为官不应与民争利。 这些单位相互间不断扯皮,一拖6年, 日本方面只好作罢。最终“掉在河里的钞票” 没有捞起来。
3、发放补贴 对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发放相当于外部 边际收益数量的补贴。 一些知识分子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 津贴,就是因为他们的科技成果具有正外部 性。 生态补偿资金是对上游地区保护森林的 行为提供补助,是为了矫正正外部性。 缺陷是受财力的制约,受益人难以确定。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 见君,共饮长江水。” 黄河40%的水量、长江25%的水量、澜沧江 22%的水量是从青海三江源地区来的。现在需 花75亿元解救这个地区。 该地区的玛多县,20多年前是全国十大首 富县之一,现在变成了全国十大贫困县。 因为它原来有几千个湖泊,现在大多数都 干枯了,草地变成了沙漠,鼠害非常严重,狐 狸和鹰等不见了。
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富阳市政府两 次对富春江黄沙采挖权进行公开拍卖,获得 收入5380万元。 如果放任不管,就会出现“公地悲剧”。 因为到2001年,富春江上有85条采沙船,运 沙船近千条。2001年,全市外运黄沙1500万 吨,占杭州建筑市场用沙量的60%。 如果让职能部门多头管理,又可能出现 “反公地悲剧”。
1867年,美国人格利登发明了有刺铁 丝网。由于这种栅栏既牢靠又低廉,牧场 主们纷纷采用铁丝网把自己的牧场和他人 的牧场区分开来。 此后产权界限清清楚楚,“公地悲剧” 随之终结,西部边疆的开拓也得以最终完 成。 有刺铁丝网被认为是“改变世界面貌” 的7项专利之一,也是19世纪人类社会“10 大发明”之一。
米德的定义:外部经济(或不经济)是这 样一种事件,它将可察觉的利益(或可察觉的 损害)加于某个人或某些人,而这个(些)人 并没有完全赞同,从而直接或间接导致该决策 失误。 这一定义主要是从决策成本与交易成本的 角度来考察的。认为双方同意的交易是有效率 的交易,同意与否不是一个心理问题,而是一 个成本问题。
诺思的定义:当某个人的行为所引起的个 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时,个人收益不等于社 会收益时,就存在外部性。 这个定义显然是从收益与成本角度来推敲 的。在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动中,一个人的成 本可能就是另一个人的收益,一个人的收益又 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成本。 但是,如果产权不清楚,成本或收益便无 从谈起。所以,成本和收益的界定以产权制度 为基础。
2、“反公地悲剧” 1998年,美国密执根大学黑勒教授提出 了“反公地悲剧” 的概念。 一种资源有许多拥有者,但他们中的每 一个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资源,导致资源 的闲置。 就像在一间房子的大门上安装了10把锁, 需要10把钥匙同时使用才能开启,而10把钥 匙又归10个不同的人保管,而他们又无法同 时到齐。
以污染性企业的产量为税基,不太公 平,迫使企业降低产量。 以可能引起污染的投入物(如含硫量 高的燃料)为税基,必须确定投入物与污 染的关系。 (2)税率的确定 税率不能过高,否则会导致过分清洁 而付出过高的代价; 税率不能高度统一,应设计差别税率; 税率不能固定不变,应设计弹性税率。 但是分类执行又有麻烦。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对于任何一户牧 民来说,每增加一头牲口所产生的收益归 自己,由此带来的生态成本却由大家分担, 甚至由后代去承担。 “公地悲剧”的实质:资源的过度利 用,甚至激励人们去破坏和毁灭资源。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公地悲剧” 的事例。如卫生间里的手纸。
在早期的美国西部大草原上,流行的 规则是“圈出”。农场主要想自己的麦子 不被牛吃掉,只有把麦田圈起来,把牛圈 出去,否则便得不到赔偿。换句话说,在 敞开的土地上,牛群有白吃的权利。 尽管那时美国西部很多牧场草地都有 了归属,但是由于条件局限,很难划清界 线。
【案例分析】麻溪江污染问题如何解决? 【案情描述】 江苏吴江市盛泽镇与浙江嘉兴市仅一 河之隔。自1993年以来,嘉兴北部水域连 年遭受上游的污染。污染源主要是盛泽镇 的纺织印染产业。 2001年11月21日,嘉兴数千村民筹资 百万元,动用8台推土机、数万只麻袋,自 沉28条水泥船,断河抗污。
办法二:诉诸于法律 鉴于盛泽企业偷排现象时有发生,嘉兴 市的47家养殖户便将盛泽镇的21家印染企业 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总额为710万元。 2002年12月16日,嘉兴市中院作出一审 判决,养殖户胜诉;2003年8月,浙江省高院 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官司打赢了,可污染问题仍然没有得到 根本解决。
麻溪江污染问题先后通过三种办法解决。 办法一:两地政府协调 在国务院领导的关注下,江浙两省举行 了协调会,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和江、浙 两省四方达成了调解意见。 吴江市逐步落实重点企业限产、停产整 改方案和污水排放总量削减方案; 嘉兴市拆除拦在麻溪江的大坝。
调解意见的落实情况怎样呢? 吴江市认为,他们已经作出了很大的努 力;嘉兴市却认为,情况有所好转,但仍属 重度污染。 2002年,王江泾镇监测站的水质一直低 于五类标准。2003年以来又发现,盛泽镇有 些企业故意避开两地环保部门每个星期四的 联合监测时段,选择在双休日或者下雨天间 歇性排放。但是嘉兴方很难掌握证据。
二、外部性的私人矫正有哪些途径? 1、受害者与损害者谈判 要使谈判成为可能,产权必须明晰。在 许多情况下产权并不明晰。 谈判有交易成本,征税和规制成本由公 众承担,谈判或诉讼成本由私人承担,而且 污染范围和受害者范围也是不确定的,这就 加大了谈判的难度。
2、经济组织创新 企业合并是一种解决办法。这种办法的 前提是,企业合并之后的管理成本必须小于 市场交易的成本。 企业规模不是无限的,成员是否自愿加 入,在新的组织中作出集体决定的规则怎样。 准一体化也是一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