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福利企业逃税黑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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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福利企业逃税黑链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3年第5期
文·图/陈晓昆
初战告捷掀开冰山一角
2012年初,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听到群众的一些反映,称彰武县有些福利企业
存在逃避国家税款问题。
虽然这只是捕风捉影,而且没有相关举报,但反渎局干警敏感地意识到,这并非空穴来风,因此从3月份开始,就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摸排。
4月18日,该市院反渎局副局长王志辉坐镇彰武县,指挥彰武县检察院对彰武县的福利企
业展开复查。
经过领导批示,他们调取了彰武县国税局、民政局,还有福利企业的相关书证和
证据。
5月22日,经过艰苦的工作,共立案4件4人,刑拘1人。
彰武县民政局原副局长李亚文,在分管彰武县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按照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去落实,未按程序审核、把关,随
意出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意见书”,致使彰武县后新秋双扶福利粘土矿骗取了福利企业资格。
该企业从2007年8月至2011年6月,骗取了国家福利企业退税款84万余元。
彰武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生产办公室原主任刘红梅,在对彰武县后新秋双扶福利粘土矿福利
企业资格审核认定过程中,未能严格进行审核,未能发现该企业大部分残疾职工挂名而未实际
上岗工作、重复就业、残疾职工死亡后仍顶名等情况,错误认定该企业符合福利企业条件,使
其取得了福利企业资格,致使该企业从2008年2月至2011年6月骗取了国家福利企业退税款
74万余元。
彰武县国税局税源管理三科科员高山,在负责对彰武县后新秋双扶福利粘土矿进行日常管
理和福利企业退税核查中,未能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去落实,错误认定该企业符合福利企业退税条件,并出具了调查报告和
增值税退税的纳税评估报告,致使该企业骗取国家福利企业退税款73万余元。
高山的同事孔祥国,和高山在共同负责对后新秋双扶福利粘土矿进行日常管理和福利企业
退税核查中,也没能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该企业在2010年至2011年度骗取国家福利企业退税
款41万余元。
据悉,这是辽宁省查处涉嫌福利企业渎职犯罪的首起案例。
初战告捷,仅仅是掀开冰山一角。
紧接着,市院反渎局又对市里的三四家福利企业进行了
初查。
6月初,经过一番艰苦的“扫描”,目标锁定在了阜新仁和铸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
2009年7月份申报为福利企业,当时共有残疾职工12人。
办案人经过走访询问,初步查清其
中造假的至少有4人,实际在岗残疾职工根本不足10人。
办案人决定到市民政局调取仁和铸业公司的资料,但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由于民政局的办
公室人员通风报信,致使前期初查接触到的5个证人全部翻供。
有个女残疾人在电话里对王志
辉说,她在外地开饭店,是福利企业的职工,请的年假。
其他几人也是众口一词,怎么问都是
在福利企业里上班。
显而易见,这些人都串供了。
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再找残疾人核对情况,这条路似乎已经
堵死了。
怎样才能突破僵局呢?王志辉苦苦地思索着,既然福利企业要符合满10名残疾人的条件,财务报表肯定是经过雕琢的,因为要应付各种检查,这个形式必须要做得天衣无缝。
从财
务入手,应该是非常好的切入口。
王志辉把这种反贪惯用的查账手法一说出来,马上得到了市
院副检察长邱玉华和反渎局长韩金祥的赞同。
这无疑又是一场攻坚战。
由于市院反渎局力量不够,他们继续启动侦查一体化,采取市院
领办、县院参办的机制,决定由阜蒙县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法警队全力配合,参与办理此案。
拒贿有招弄清账目真相
6月18日,王志辉等办案人来到阜新仁和铸业公司。
仿佛一夜之间,该公司的职工一下子
多了不少,以前取证时没上班的几名残疾职工,现在全部在岗。
王志辉向公司总经理王建涛说明来意:“有人举报你们企业残疾职工不足10人,我们来调查一下情况。
”
“好,我们一定配合。
”王建涛满脸堆笑,热情地让座。
趁着无人之机,王建涛悄悄地塞
给王志辉1万块钱,“请王局多关照关照。
”
关照?看来这里面还真是有玄机!这钱是坚决不能接受的,但为了稳住对方,也决不能拒绝。
王志辉灵机一动,笑着把钱推回去,说:“你的心意我收着,钱暂时先放你这儿,完事你
再给我,我来取也行。
”
王建涛见王志辉这般说,便放了心,把钱收了起来。
6月25日,王志辉再次来到仁和铸业公司。
王建涛见王志辉一个人过来的,又拿出2万元钱,企图贿赂。
王志辉依旧使出了拒贿的招法,既不收取钱财,又让对方看到希望:“我都答
应你了,你着啥急呀?等完事了你感谢我再给我,我也接受。
”
“那好吧,我可是诚心诚意地要交你这个朋友的。
”王建涛只好把钱又收了起来。
“现在你得配合我们的工作,把你们2008年到现在的账拿出来,我们看一眼就行,这个程序我们必须得走。
”
“行,那你们看吧。
”王建涛吩咐财务人员,将一些账簿拿了出来。
这时,阜蒙县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包耀武等人赶到。
包耀武从事过多年反贪工作,对查账
颇有经验,因为她刚介入案件,在她查账的同时,王志辉介绍了相关的情况。
对于财务主动提供的账簿,显然是滴水不漏的。
包耀武见财务室有4个卷柜,便让财务人
员车某打开,车某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把卷柜一一打开。
正当包耀武往外取账簿的时候,
王建涛进来制止说:“你要找什么,我们给你翻。
”
王志辉把脸一板,说:“你要走正规程序,我就依法给你下通知书,因为你找我了,我就
是照顾你,希望你配合我。
”
王建涛毕竟“有求”于王志辉,见王志辉撂了脸子,便软了下来:“好,好,你们翻吧。
”
包耀武在卷柜中找出了两年来的工资表、出勤表及账以外的工资册。
其中,工资表上的签
名栏里盖的都是个人名章,而工资册上却全是手写的签名。
之后,包耀武又找到了很多崭新的
个人名章,这种名章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很显然,盖着个人名章的工资表是应付检
查的,手写签名的工资册才是真实的。
通过查账得知,该企业两年来够10个残疾人在岗的月数仅有一个月。
“你们往残疾人的卡里打钱,为什么又要把钱取出来呢?”包耀武问车某。
“他们让我取的,这些残疾人信得着我,让我取。
”车某狡辩说。
“存款凭条在你的手里很正常,但取款凭条为什么也在你的手里呢?”
“他们没向我要,我就没给。
”
“残疾人身体有残疾,但脑子应该没问题,他们会很注重这样的细节,你这样的解释说得
过去吗?你们存了多少钱,当天就取出多少钱,这是为什么?而且所有的个人名章都是类似的,还都保存在你的手里,这又怎么解释?”包耀武的“连发”询问让车某无言以对。
“我头疼,我眩晕症犯了……”车某还想装病蒙混过关,但最后还是交代了作假的事实。
策略询问妙取证据
经过初查查明,仁和铸业公司总经理王建涛在明知不符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条件的情况下,虚报残疾职工人数,伪造记账凭证中残疾职工工资和账簿,违反税收管理制度,从2010年1月到2011年12月,共骗取了国家退税款17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12年6月27日,阜新市检察院以涉嫌逃税犯罪,对王建涛立案侦查。
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固定证据,那些所谓的“上班族”,实际上并没有上班,此期间这
些人到底干什么去了,需要了解清楚。
办案人员来到仁和铸业公司,共对14人进行了取证。
其中有5名原本不上班的残疾人员拒不交代,口口声声地表示自己上班了。
“我就上班了,公司就给我钱了,我也签字了。
”他们
异口同声地说。
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办案人对他们的询问跟常人不一样,表现了极大的耐心,有时还需
要拿笔写字交流。
黄某,30多岁,患小儿麻痹,一条胳膊不好使。
办案人在取证时,他情绪失控地说:“我
就上班了,再问我就回去干活去了,我不理你们了。
”
王志辉见状,把话题一转,跟黄某唠起了家常:“你别急,你家都有什么人啊?”
“我家里有老妈,我从小就残疾了。
”黄某情绪渐渐稳定下来,介绍了自己的家庭情况,
说自己现在还单身。
王志辉笑着说:“我看你这小伙长得也行啊,啥也不差,还有班上,光棍一个哪能行呢?
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吧!”
黄某一听就乐了:“真的假的?”
“这事儿我肯定帮你,但你得配合我们。
”
“行,我说,我根本就没上班……”黄某很快就交代了。
第二个是李某。
王志辉见他跟黄某相像,便说:“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吧?”
“我有对象。
”李某说。
貌似玩笑的一句话,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王志辉态度温和地询问李某的家庭生活状况,用亲情打动李某。
“王局,我觉得咱俩挺投缘的。
其实我没上班,是班组长告诉我这么说的,我不这么说咋整,我得上班呀。
”
“那你以前不上班都干什么去了?”王志辉问。
“我一直在家照顾老妈了,直到我妈‘走了’之后我才上的。
”
“这个谁能证明?”
“我家哥四个,都知道。
”
“你真是个孝子。
跟你比我都差远了,我只有年节时才能回家看看父母。
”王志辉说,这确实是肺腑之言。
第三个是张姓女子,跛脚,态度比较强硬。
包耀武把嗓子都说哑了,张某一口咬定就是上班了。
王志辉采取了“敲山震虎”的方法,打电话把财务人员车某找来,当面问车某:“这个工资册子有几本?”“就一本。
”“你发工资在哪签字?”车某指了指签字的地方。
“除你之外,还有别人给她发工资没有?”“只有我。
”
王志辉与车某的一番对话,让张某听得哑口无言。
半晌,她终于交代了没上班的事实:“我才来上班,我非常珍惜我的工作,你说我要是说实话了,我还能上班吗?”
第四个是李姓女子,因患小儿麻痹而腿脚不便。
她看起来很老实,却很能撒谎,这让办案人着实没想到。
费了一番周折,李某最后也交代了没上岗的事实。
第五个是耿某,一上来也是态度强硬,包耀武苦口婆心地宣讲法律政策,说明是在帮助残疾人的福利事业,使耿某也交代了事实。
不到一小时,五个证人的书证全部获取。
逃税案件牵出渎职人员
福利企业逃税案件告一段落,市院反渎局马上将侦查重心转移到渎职犯罪上来。
当阜新市细河区民政局福利生产办公室原主任欧阳泉被“请”到阜蒙县检察院的时候,这位打扮入时的“时尚达人”根本没当回事。
面对包耀武的询问,她顾左右而言他,一个劲地打电话。
包耀武让她把手机调成关机或静音状态,她便开始发手机短信,还蛮横地说:“我发信息跟你有关系吗?”
包耀武不急不躁,问:“你对仁和铸业公司福利企业是怎么考核的?他们的残疾职工在岗人数不足10人,你知道吗?”
“我没发现,我查的时候都够10人,我没法细致核查。
”欧阳泉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当包耀武摆出证据时,欧阳泉才认识到事关重大,顿时痛哭流涕。
经过初查得知,欧阳泉在对阜新仁和铸业公司企业资格审核认定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等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未能及时发现仁和铸业公司福利企业大部分残疾职工挂名而未实际上岗工作的情况,错误认定该企业符合福利企业条件,使其享受了福利企业退税政策,致使该公司从2010年1月到2011年12月,共骗取了国家退税款170余万元。
7月5日,欧阳泉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时任细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原细河区民政局副局长的周晓光,也难逃其咎。
经查,周晓光在分管细河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按照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等文件要求,在仁和铸业公司申请福利企业退税过程中,未严格按程序审核、把关,在没有去实地检查的情况下,随意在“辽宁省福利企业年度资格评定表”上签字,致使该企业在不符合退税条件下,骗取国家退税170余万元。
同时,其个人还有接受仁和铸业公司的宴请和收取购物卡的行为。
此案除了涉及细河区民政局,还牵涉细河区国税局的三名人员。
细河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原副科长刘茹明,在负责对仁和铸业公司福利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福利企业退税核查中,未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实地核查过程中核实情况不实,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认真核实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实际上岗人数,错误认定该企业符合福利企业退税条件,出具了涉税事项调查报告送交政策法规科作为退税依据,并在检查过程中,接受仁和铸业公司的宴请,收受购物卡。
政策法规科原科长葛振玲、原副科长刘扬,根据刘茹明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报告,对该企业的退税申请和社会福利企业即征即退情况未严格把关,在实地核查敷衍了事,并在检查过程中接受宴请,收受购物卡。
2012年12月14日,周晓光、刘茹明、欧阳泉等被告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编辑:黄灵 yeshzh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