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具借用领用管理规定(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刀具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刀具的借用、领用、保管、回收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刀具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责任到人、规范操作、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刀具分类及用途
第四条刀具按用途分为:切削刀具、刃具、磨具、模具等。
第五条切削刀具包括车刀、铣刀、钻头、铰刀等,主要用于金属切削加工。
第六条刃具包括锉刀、锯条、扳手、钳子等,主要用于金属加工前的准备和辅助
工作。
第七条磨具包括砂轮、磨头等,主要用于金属的磨削加工。
第八条模具包括冲模、压模等,主要用于金属的冲压和成型加工。
第三章刀具借用与领用
第九条刀具借用和领用应填写《刀具借用/领用申请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刀具借用/领用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刀具名称、型号、规格;
2. 刀具数量;
3. 借用/领用部门;
4. 借用/领用人;
5. 借用/领用日期;
6. 预计归还/领用日期;
7. 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十一条刀具借用和领用流程:
1. 部门填写《刀具借用/领用申请单》;
2.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 刀具管理员审核《刀具借用/领用申请单》;
4. 刀具管理员发放刀具;
5. 借用/领用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刀具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需延长借用期限的,应提前向刀具管理员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刀具领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领用期限的,应提前向刀具管理员提出申请。
第四章刀具保管
第十四条刀具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锈蚀。
第十五条刀具管理员负责刀具的保管工作,包括:
1. 刀具的存放;
2. 刀具的清洁;
3. 刀具的检查;
4. 刀具的报废。
第十六条刀具存放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刀具分类存放,不同类型的刀具应分开存放;
2. 刀具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
3. 刀具存放位置应便于取用。
第十七条刀具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刀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刀具回收与报废
第十八条刀具使用完毕后,借用/领用人应及时将刀具归还给刀具管理员。
第十九条刀具管理员验收归还的刀具,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应记录在案,并
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刀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应由刀具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负责
人批准后进行报废。
第六章刀具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一条刀具使用人员应熟悉刀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进行操作。
第二十二条刀具使用人员应定期对刀具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刀具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刀具使用人员不得将刀具用于非规定用途,不得将刀具借给他人使用。
第七章刀具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刀具管理制度由刀具管理员负责执行,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刀具管理员应定期对刀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纠正。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刀具管理制度的个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刀具管理员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章刀具借用/领用申请单示例
| 序号 | 刀具名称 | 型号 | 规格 | 数量 | 借用/领用部门 | 借用/领用人 |
借用/领用日期 | 预计归还/领用日期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铣刀 | M10 | 80mm | 1 | 加工部 | 张三 | 2023-10-01 | 2023-10-07 | 李四 |
注意:以上仅为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刀具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刀具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刀具的借用、领用、保养、回收及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刀具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节约成本、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刀具分类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刀具按使用范围和用途分为以下几类:
1. 常规刀具:如锉刀、锯条、钻头等;
2. 专用刀具:如模具刀具、数控刀具等;
3. 特种刀具:如高温刀具、超硬刀具等。
第五条刀具管理职责:
1. 刀具管理部门负责刀具的采购、验收、保管、分发、回收、报废等工作;
2. 使用部门负责刀具的领用、使用、保养、回收及报废等工作;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刀具借用人员的审批及管理;
4. 生产部门负责刀具使用的监督及反馈。
第三章刀具借用与领用
第六条刀具借用:
1. 借用刀具需填写《刀具借用申请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刀具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2. 借用刀具时,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归还刀具时,无损坏、磨损等情况,押金全额退还;
3. 借用刀具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逾期未还者,按逾期天数收取一定数额的滞纳金;
4. 刀具借用期间,如刀具损坏或丢失,借用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刀具领用:
1. 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填写《刀具领用申请单》,经刀具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领用手续;
2. 刀具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单内容,调配刀具,并办理领用手续;
3. 领用刀具时,需验收刀具的规格、数量及完好情况,如有不符,及时与刀具管理部门沟通;
4.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刀具,避免浪费,并及时回收刀具。
第四章刀具保养与回收
第八条刀具保养:
1. 使用部门应按照刀具保养手册的要求,定期对刀具进行清洁、润滑、维护;
2. 刀具保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清洁刀具表面,去除油污、锈蚀等;
b. 润滑刀具关键部位,确保刀具运行顺畅;
c. 检查刀具磨损情况,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刀具;
d. 定期对刀具进行性能测试,确保刀具性能符合要求。
第九条刀具回收:
1. 使用部门在刀具报废、损坏或更换时,应将刀具及时回收至刀具管理部门;
2. 刀具管理部门对回收的刀具进行验收,登记在册,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刀具报废与处理
第十条刀具报废:
1. 刀具达到使用年限或因磨损、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应予以报废;
2. 报废刀具需填写《刀具报废申请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和刀具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一条刀具处理:
1. 报废刀具由刀具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2. 处理方式包括:
a. 维修:对可修复的刀具进行维修,恢复其性能;
b. 回收:对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刀具进行回收,降低成本;
c. 报废:对无法修复、回收的刀具进行报废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刀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管理规定相抵触,以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管理规定为准。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刀具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
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刀具的借用、领用、使用、维护和回收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刀具资源合理分配,减少浪费。
第二章刀具分类与标识
第四条刀具按用途、材质、规格等分类,具体分类如下:
1. 车削刀具:包括车刀、镗刀、螺纹刀等;
2. 铣削刀具:包括铣刀、钻头、铰刀等;
3. 刨削刀具:包括刨刀、拉刀等;
4. 锉削刀具:包括锉刀等;
5. 其他刀具:包括锯片、砂轮、磨具等。
第五条刀具标识应清晰、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 刀具名称;
2. 刀具规格;
3. 刀具材质;
4. 刀具编号;
5. 使用部门;
6. 使用人。
第三章刀具借用与领用
第六条刀具借用与领用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或领用刀具。
第七条刀具借用与领用流程:
1. 使用部门填写《刀具借用/领用申请单》,注明借用/领用刀具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生产管理部门;
3. 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通知仓库;
4. 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发放刀具;
5. 使用部门领取刀具,并在《刀具借用/领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刀具借用期限一般为一周,特殊情况需延长借用期限的,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第九条刀具借用者应妥善保管刀具,不得随意丢弃、损坏或外借他人。
第十条刀具领用者应按需领用,不得多领、滥领。
第四章刀具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刀具使用前,应检查刀具的完好性,确保其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二条刀具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按照刀具的规格、材质、用途正确使用;
2. 使用刀具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3. 不得用锤子、手锤等工具敲击刀具;
4. 不得将刀具用于非规定用途;
5. 使用完毕后,应将刀具清洁、擦拭干净,并妥善放置。
第十三条刀具维护保养:
1. 定期检查刀具的磨损情况,及时更换;
2. 定期对刀具进行润滑、保养;
3. 发现刀具损坏、变形等情况,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五章刀具回收与报废
第十四条刀具回收:
1. 刀具使用完毕后,应按规定回收;
2. 回收的刀具应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性;
3. 完好刀具可继续使用,损坏刀具应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刀具报废:
1. 刀具磨损严重,无法继续使用;
2. 刀具损坏、变形,无法修复;
3. 刀具材质已不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六条报废刀具应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鉴定,确认报废后,由仓库进行回收处理。
第六章奖惩
第十七条对严格遵守本规定,积极维护刀具管理秩序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刀具借用/领用申请单;
2. 刀具回收单;
3. 刀具报废单。
注:本管理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