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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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人民直接参与制度(一)目录:
一、概述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人民信访制度
四、村民自治制度
五、城市居民自治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人民直接参与的涵义初探(人民、公民之分)
☐二、人民直接参与的内容与意义
☐三、人民直接参与的基本形式
一、人民直接参与的涵义初探
1、涵义:人民直接参与是相对于间接参与
而言,前者即直接民主,后者是间接民主。
1、人民直接参与的涵义
☐在中国,人民的间接参与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体现的。
☐人民的直接参与是指人民不通过国家代表机关,而依法直接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包括直接发表意见以影响国家决策,以及在社会基层等有关领域依法亲自参与决策,进行自我管理。
☐注:不仅仅是亲自参与决策,还有直接影响国家决策。
(可以理解为广义和狭义的直接参与)
疑问一:用“公民直接参与”还是“人民直接参与”?
思考: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人民与公民
☐在一些国家,人民、公民、国民是同义词。
☐在我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人民是公民中享有政治权利的那部分人。
☐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人民是个政治概念
☐公民是个体概念,人民是集体概念
疑问二:是提“直接参与”还是提
“参与”
☐分开表述,因为有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之分,也就有间接参与直接参与之分。
☐明白各自的含义
☐公民有权行使国家权力,只能通过代议机构来实现。
但是代议民主有其局限性,从长远
和发展的观点来看,人民直接参与将日益成
为重要的社会参与形式。
二、直接参与的内容与意义
☐1、直接参与的内容:
☐(1)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不仅通过人大制度,间接地讨论和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而且也有权就国家的大政方针等重大问题展开讨论、批评,发表意见;直接选举、监督和罢免人大代表等
☐(2)直接参与经济事业的管理,主要表现在职工直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活动
1、直接参与的内容:
☐(3)直接参与文化事业管理
☐(4)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如公共卫生、社会福利、治安保卫等等
2、直接参与的意义(讨论)
三、直接参与的形式:
☐根据标准的不同,有多种形式:
☐(1)根据参与主体的主动程度,划分为动员型参与、自主型参与;
☐(2)根据参与的组织形式,划分为组织参与与非组织参与;
☐(3)直接参与的活动形式则有:直接选举和监督、罢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民主管理;基层群众自治;全民讨论法案和重大问题;社会协商对话;信访、举报;合理化建议活动等等。
第二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历史沿革
☐二、组成与职权
☐三、会议与机构
☐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普适性思考——与“三会一总的”关系探讨
☐五、如何提高职代会的实际功效?
一、历史沿革
☐1、定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
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
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
☐2、历史沿革:
☐(1)1956年,党的八大对企业领导制度提出了新的思路(在此之前,是学习苏联的经
验,实行“一长制”),即建立党委领导的
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2、历史沿革
☐(2)1957年3月和4月,中共中央连续发文,再次强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强调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与监督的重要,并指出由工会负责主持的职工代表会议是常任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3)1961年,颁布《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要求所有企业都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文革,这一制度被破坏。
2、历史沿革
☐(4)文革后,逐步恢复。
1981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和颁布了中国第一个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专门性法规:《国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5)1982年宪法,第16条又作出了规定。
这标志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了宪法依据。
同时,国营企业逐步恢复和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6)1986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职权、组成以及与工会的关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历史沿革
☐(7)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与职权: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8)党的十五大报告: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成与职权
☐1、组成: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由班组
或工段直接选举产生。
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也可以由分厂或者车间的职工代表相互推选
产生。
1、组成: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没两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代表的权利是: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2、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
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非通过和决定权)
☐(二)审查、通过权。
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定、监督权。
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选举决定权。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补充资料:厂长的产生——《企业法》规定
厂长的产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决定采取下列一种方式:
(一)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
(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人选,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由政府主管部门免职或者解聘,并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3、职工代表大会与企业党组织、厂长
(经理)的关系
☐(1)基层党组织对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思想政治领导(保障、宣传、教
育),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的思想政
治领导。
☐(2)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中处于核心地位,全面负责;但,厂长负责制是建立在企业民主管理的
基础之上的。
三、会议与机构
☐1、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干部。
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1、会议
☐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由工会负责。
☐会议的程序:
预备会议:听取本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报告;
讨论会议议题;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
正式会议:根据前述的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来定。
2、工作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
以下是2003年9月26日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工会章程》的内容: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补充:工会的职责与任务(一)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补充:工会的组建:
☐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和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职工二百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补充:工会的职责与任务(二)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工会章程的表述,中国工会的任务概括为: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
主管理企业、事业;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
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半好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
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普适性思考,以及与“三会一总”的关系探讨
1、关于普适性的思考:
争议:
(1)职工代表大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只是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实行。
(2)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企业重大问题都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与所有者、经营者的权力,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相矛盾。
(3)《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的五项权利太大了,职代会能审议和决定非公有制企业的事、能选举老板吗?
1、关于普适性的思考:
分析:具有重要性与普适性,但要明确其职责范围
——法律依据:法律赋予了职工国家主人翁的
地位和参与管理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和经济、劳动、企业管理等法律法规中,都明确地提
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企事业单位职工民
主管理的规定。
1、关于普适性的思考:
☐——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与要求。
☐——是加强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适应社会大生产和现代企业制度
之需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明确职代会的职权:《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
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与:“三会一总”的关系初探
“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2、与:“三会一总”的关系初探
“一总”——总经理
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公司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与:“三会一总”的关系初探
☐(1)职代会与股东大会:主要区别在于股东大会反映的是股东的意愿和利益,更关心投资、股利分配等;职工代表大会反映的是职工的利益与愿望,更关注劳动定额、工资分配、奖惩办法、劳保福利等。
故要划清各自的权限与共同的权限。
☐(2)职代会与董事会: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3)职代会与监事会:配合关系与监督关系
☐(4)职代会与总经理:总经理要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五、如何提高职代会的实际功效?
课堂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