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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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7.30
•【字号】四政办函〔2020〕号
•【施行日期】2020.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
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函〔2020〕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
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借鉴推广京沪浙营商环境经验措施,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务大厅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改革,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一、改革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提质增效,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和材料,推行登记、交易、纳税信息共享集成,规范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不见面办理,全面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半以上,做到简单登记即来即办,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复杂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020年7月底前,不动产等一般登记全部纳入市政务大厅,包括: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等。
设立不动产登记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新模式。
统一受理办理事项,实现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进行一次性录入、自动分发各相关部门、以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派驻,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业务、市税务局征缴税款业务、市住建局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及工作
人员进驻后台,实行并行办理。
(二)推进信息共享。
2020年11月底前,完成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基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实现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税务征收相关信息互通共享。
12月底前,打通登记、交易和税务信息壁垒,推动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为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房屋交易信息、税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集成”和“流程集成”基础上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主要信息,包括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税务部门、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卫生健康部门的证明信息等,积极推进水、电、气、热、通信等联动过户。
(三)实施流程再造。
将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流程再造,整合不动产登记、网签备案、征缴税款等工作为一个办事流程,分类编制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并向社会公开。
流程再造工作主要就是打破原来固有的不动产登记分部门各自受理、办理,分环节分别排队、申报的办事模式,转变为一个窗口无差别受理,不动产登记、税务、住建等部门后台并行办理。
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集成相关办理人员,提高办事效率。
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
(四)精简申请材料。
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的要求,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而设立的前置条件和材料,凡是非法律规定的材料一律不得向申请人索要,所有证明材料通过“无证明”办理方式获得。
自然资源部门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
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信息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提取后不得用于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目的。
(五)压缩办理时间。
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半以上。
做到简单登记(包括抵押、注销、查解封登记、房屋信息查询等)即来即办。
一般登记(包括转移登
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等)办理时间平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复杂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形登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六)严格内部管控。
健全风险管控制度,科学设置后台分类审核岗位,严把登记受理、审核和登簿关口,确保登记结果准确无误,确保登记信息安全可靠。
推进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认真做好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完成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建立不动产权籍及时更新机制,确保不动产权籍信息关联准确。
加强测绘成果共享,及时入库,能够直接提取利用的测绘成果,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三、强化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政数局统一协调管理,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全力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同时,全面借鉴京沪浙不动产登记改革举措,并将不动产登记改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全市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指标。
(二)落实人员责任。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住建局等涉改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工作基本运行。
各有关部门按受理业务工作量合理配置窗口受理和后台审批人员。
(三)加强业务培训。
集中时间对进驻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全员培训,按照最新流程、最新模式,做到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效率高。
同时,做好系统平台操作培训,做好系统授权等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大幅压缩审批时间的好做法,让企业群众得实惠。
电视、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