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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时办使用方法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乡镇下放部分审批服务事项权限及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构建省市县乡(镇)村五级便民服务体系,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20〕5号)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加
(冀政务办〔2020〕强乡镇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向乡镇赋权下放部分审批服务事项权限及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权限。
为切实做好事项下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扩大乡镇市场准入、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权限,加强乡镇行政综合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实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建立健全网络化信息平台,推进网上咨询、受理和审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在村(社区)办理,实现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
二、赋权下放事项范围
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权限赋予乡镇。
根据省赋权指导清单,确定我县《第一批向乡镇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第一批向乡镇下放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1、2)。
其中,“乡镇现有可直接办结事项”“乡镇审核转报事项”是法规规章明确由乡镇和街道直接行使、审核转报的职权,各乡镇要全部依法实施;“县直部门向乡镇赋权下放事项”,各相关部门采取委托下放方式向乡镇进行赋权,赋权机关要与乡镇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县直部门向乡镇延伸受理环节或进驻办理事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交由乡镇受理或派员进驻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措施,健全完善审批与监管衔接机制,落实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下放事项的衔接方式
(一)做好下放事项审批平台专网的交接工作
1.下放事项有业务系统专网的,专网管理权限在本级主管部门的,由相关部门根据下放时间要求,做好原审批部门账号停用、乡镇账号授权等相关工作;专网管理权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由事项主管部门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做好账号授权管理工作。
2.下放事项没有业务系统专网的,可使用沧州一体化平台审批。
(二)做好下放事项档案资料移交工作
赋权部门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本着下放事项业务有效衔接的原则,做好下放事项的审批资料和档案移交工作。
下放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制式证明、空白证照等统一进行交接。
(三)做好下放事项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
各乡镇与赋权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项下放、工作移交等重点工作,7月15日前完成专网、档案资料移交。
赋权部门要做好下放事项的业务培训、指导、帮办,做到无缝衔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原审批部门已受理的许可事项及相关报名、培训、考试等业务工作,应按时办结。
未办结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将未办结事项的受理资料等要件移交,并协助下放后的乡镇共同完成后续办理工作,确保事项下放无缝切换,防止出现工作脱节和管理真空。
(四)做好下放事项的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工作
事项下放后,各乡镇与监管部门及时建立信息双向反馈共享机制,乡镇将承接事项的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同步推送相关部门,以方便部门后续监管;相关部门随时将行政处罚等监管情况告知有关乡镇,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
通过信息共享,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双制约、共惩处”联合惩戒机制。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完善清单制度。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承办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本级负责的以及赋权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
各部门延伸到乡镇的审批服务事项也一并纳入清单制度体系,最大限度进驻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建立完善审批
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二)优化服务流程。
推行“全科”综合受理模式,各乡镇窗口工作人员要具备独立完成受理工作的能力,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依托业务系统专网或沧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行线上受理审查、审批办结、现场出证,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对已审核批准的证照,由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统一送达。
同时,根据自愿原则,提供证照资料邮寄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跑办次数。
(三)强化内部管理。
完善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提供服务指引,优化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窗口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
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投诉受理、责任追究、AB岗值守等制度,不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件:1.第一批向乡镇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2.第一批向乡镇下放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南皮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附件1:
第一批向乡镇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2:
第一批向乡镇下放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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