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风电光伏部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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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
(2013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决定继续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电建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计划,并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项目。

(五)容量和规模:
1、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工程(含燃机);
2、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
3、装机容量15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4、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
5、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6、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储能工程等其他的电力工程;
7、工程建安工作量1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工程、管网工程、环保工程、海水淡化工程、直接空冷岛等电力配套工程。

(六)申报整体工程应通过达标投产验收;申报单项工程应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办理竣工移交签证文件。

(七)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八)积极推广应用“五新”及建筑业十大新技术,工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工法、科技成果、QC 小组成果奖。

1、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工程项目,至少获省(部)级科技成果、QC小组成果奖各1项。

2、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至少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QC小组成果奖各3项。

(九)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十)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利用。

第三章申报
第七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需明确一个牵头单位联合申报。

第八条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表(见附件1),独立装订一册。

(二)申报材料(见附件2),独立装订一册。

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创优简介(1500字以内)
(1)工程概况
(2)工程建设的合规性
(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
(5)性能、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6)工程获奖情况(含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工法、科技成果、QC小组成果奖)
(7)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2、工程建设合规性证明文件(复印件):
(1)项目核准文件(发改委)
(2)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环保部门委托的环境监测、评估单位)
(3)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4)消防验收文件(消防部门)(不含输电)
(5)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
(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7)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会)(水电)
3、整体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单项工程竣工移交签证文件
4、工程合同(商务部分)(复印件)
5、工程获奖证书(含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工法、科技成果、QC小组成果奖)(复印件)
6、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复印件)
7、反映工程质量全貌和工程亮点的6吋数码彩照12张(其中工程全貌3张,与工程结构和隐蔽工程相关的3张,主体设备安装工程2张,工程独具特色部位4张),粘贴在A4纸上(见照片粘贴页),照片有题名并附电子版(JPEG格式3M及以上,不得用Word文档和扫描件)。

(三)DVD光盘
主申报单位应制作反映工程质量特色、播放时间5分钟的DVD光盘,并配有解说词,其主要内容参见本条
“工程质量创优简介”。

第九条申报表、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应完整、清晰,内容真实,目录和页码对应,签署意见具体、准确,签名及印章齐全、有效。

第十条申报表、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1份,DVD光盘1张,由主申报单位一并报送中电建协。

第四章评选
第十一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审定和表彰三个阶段。

第十二条申报材料预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首次会
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2、播放DVD光盘;
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
4、听取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二)现场复查
1、“现场复查结果表”(见附件3)中的“复查要点”栏内的项目为现场复查时必查项目,未列入的关键部位、主要工序、重要试验检验项目可由复查组成员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抽查,增加的复查项目可续在“复查要点”栏内,做为复查结果评定基数。

2、现场复查前,主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自查,复查时向复查组提供自查的“现场复查结果表”纸质版和电子
版各一份,以便现场核查。

3、现场复查时,主申报单位提供“工程获奖统计表”(见表17),复查组现场核查原件,并进行统计评定。

(三)末次会
1、复查组成员对各专业现场复查情况进行讲评;
2、复查组组长通报工程现场复查报告内容;
3、主申报单位表态发言。

第五章审定
第十四条中电建协采用量化的质量程度评定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复查组提供的现场复查报告、DVD光盘、复查结果表及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审,审定结果报中电建协批准,并在中电建协网站上公示10天,公示期满后,授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第六章表彰
第十五条获奖单位应是工程的建设单位及主体施工、设计、监理、调试和生产运行单位。

其中,主体施工单位的承包额应不小于总建筑安装工作量的15%(以合同价款或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十六条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和生产运行等单位,由中电建协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在相关媒体宣传。

第十七条获奖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获奖单位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申报表
2、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申报材料
3、现场复查结果表
4、申报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5、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报告
附件1: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
申报表
申报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三、5 风电工程概况
附件3: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工程现场复查结果表
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编制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结果表使用说明
一、现场复查结果表适用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单位申报前自查和复查组现场复查使用,按火电、输变电、水电、风电、光伏工程项目中的安全、建筑、安装、指标及综合等相关专业现场复查结果表的内容,分别进行自查和现场复查。

二、现场复查结果表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生产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制定,内容由实体质量和项目文件两部分组成,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标志。

三、当工程为多台机组时(火力发电工程、水电水利工程),各台机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分别核查,评定每台机组档次并分别评分,整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得分取多台机组的算术平均值。

(一)一档,取100~81分;
(二)二档,取80~51分;
(三)三档,取50分以下。

四、现场复查组成员根据现场复查情况在现场复查结果表中分专业填写“复查发现的问题”,并按“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的“复查结果”评定“复查结论”档次;工程获奖统计表由复查组现场核查、评定;复查组汇总各专业评定档次并填写“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五、“现场复查结果表”(见附件3)中的“复查要点”栏内的项目为现场复查时必查项目,未列入的关键部位、主要工序、重要试验检验项目可由复查组成员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抽查,增加的复查项目可续在“复查要点”栏内,做为复查结果评定基数。

六、“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的规定:
(一)“符合”的条件:
1、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及生产厂家技术文件要求,且质量验收文件齐全、有效;
2、调整试验及性能试验项目齐全;试验条件符合规定;试验结果达到设计值、保证值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试验报告内容齐全,试验结论定性、定量确切,并经审核、批准。

(二)“基本符合”的条件
能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实物及项目文件质量存在少量瑕疵,尺寸偏差不超过1.5%,限值不超过1%。

(三)“不符合”的条件
不满足上述“符合”或“基本符合”条件的,为“不符合”。

七、复查结果评定
(一)“复查要点”无“不符合”,“基本符合”率不大于10%,为一档,取100~81分;
(二)“复查要点”无“不符合”,“基本符合”率不大于15%,为二档,取80~51分;
(三)“复查要点”有“不符合”或“基本符合”率大于15%,为三档,取50分以下。

表1: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现场复查结果表(火电、水电、输电、变电、风电、光伏通用)
表7:工程综合管理现场复查结果表(火电、水电、输电、变电、风电、光伏通用)
附件4:
申报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目录
表1:火力发电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表2:输电线路、变电站(换流站)一体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表3:输电线路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表4:变电站(换流站)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表5:水电水利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表6:风力发电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表7:光伏发电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24—
表6:
风力发电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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