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财务收支审批报销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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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财务收支审批报销制度第一条公司一切收入必须上缴财务部统收进账,不准私设账外账、小金库或截留公司收入,不得私存私分、据为己有,不得挪用公款。

第二条借款、领用支票审批程序:
(一)领取《借款单》,填写全部内容后,领用人签字;结算起点在500元以上的支出须使用支票支付。

(二)审批签字程序:
1、总经理的终审权限(即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即可办理账务处理):
1)经经理级以上会议讨论决定或董事长同意每月定额支付的员工津贴
和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伙食补贴、退付职工
工服折余款)。

但不包括每月职工工资。

2)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员工借款。

3)金额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下的离(辞)职员工工资。

2、公司报销坚持“一支笔”的原则,除总经理审批权限外的所有的财务
支出必须由董事长最终签字才能支款,否则,财务部不予受理。

董事长出差期间,按照职务排序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经理出差或外出时授权副总经理临时代行最终财务审批权,后报董事长补签,无
董事长签字的票据财务不得入账。

3、项目管理中心业务
属于项目中心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开支,借款人持填写完整的《借款单》经所在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到财务部办理付款;项目管理处发生的费用或支付事项如属总部职能部门管理的,还应经总部职能部门审批(如清洁卫生费、工程维修费用、环境绿化费、水电气费等)。

4、分公司业务
借款人持填写完整的《借款单》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交财务部办理付款。

《借款单》“领用人签字”处必须由借款实际使用人签字,任何人不得代签。

领取借款时应由本人直接到财务部领取,确需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在借款单及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并注明代何人领用。

(三)财务出纳根据符合审批手续的《借款单》,支出现金或签发支票。

第三条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一)一切费用报销必须填写《支出凭单》并附原始凭证,原始发票各项目应填写完整,“付款单位”处必须标有本公司名称的字样,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签字;
(二)经办人须持填写完整的《支出凭单》及原始凭证,经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主管副总签字后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三)财务部经理就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票据数据的准确性、费
用开支的合理性审核无误签字后签字后呈总经理、董事长签字批准;
(四)财务出纳根据符合审批程序的《支出凭单》,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给予报销;
(五)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归还的借款,借款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注明预期结款时间,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还款。

(六)财务部出纳、会计应于每月20日对各项目当月尚未清款的借款以书面形式进行催款,对超过10个工作日逾期未还且无书面批示的借款,财务部将在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其所借款项,当月工资不足以抵扣的顺延至次月直至全部扣回。

(七)公司统一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公司领导除有重大事情外,一般报销日不外出,报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报销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非报销日一律不受理报销业务。

(八)费用的报销周期为一周,超过一周的费用财务有权不受理。

借款应在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完全部审批手续后到财务部报销。

(九)各分公司保安伙食费,允许每半个月预支一次,须由分公司财务人员专人负责借款,自借款之日起20天内,到公司财务部报销已预支的实际保安伙食费用,多退少补。

(十)公司采购、探望病人、支付员工或他人医药费用而发生的借款,经办人(借款人)应于一周内持有效发票或就医收据到公司财务部报销冲账。

(十一)公司安排短期内到外埠出差、工作、学习,需要借款的人员,应于工作、学习结束返回本岗位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冲账。

(十二)因工作需要,借支备用周转金的员工,应于本年度末12月20日前将备用金交还(或报销冲抵)公司财务。

来年需继续借用备用金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条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
(一)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工资体系中的级别工资执行,由行政人事部制表上报总经理批准决定。

公司财务部负责工资的发放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二)差旅费标准参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执行。

(三)业务招待费是公司、项目中心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招待费用,包括接待国内外宾客的宴请费、礼品费、招待用烟茶费、举办招待会经费、开展国内外购销业务中必需的活动经费,以及公司负担的其他接待费用。

业务招待费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四)福利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支出的费用,包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计提标准分别为工资总额的14%、2%、1.5%;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由企业负担的各项保险;以上费用参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缴纳。

第五条备用金分为日常工作备用金(指各部门有关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预借的作为零星开支的款项)和项目管理用备用金。

为了控制这部分零星而分散的支出(主要形式是现金)采用先领后用,用后报销的办法。

(一)日常工作备用金
1、使用范围和标准
1)各分公司伙食补贴支出,一般为半月的伙食补贴。

2)司机备用金200元。

3)采购备用金2000元。

4)总经理备用金3000元。

5)董事长备用金20000元。

2、经办人在费用事项发生后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对于未支付的业务借款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财务部,定额备用金然年终清理归还。

3、对于给付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包括押金),经办人有催收的责任和义务,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

(二)项目备用金
1、备用金标准
现行项目备用金标准分为三档,一档3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000元。

以项目距公司总部的距离作为确定备用金标准的依据,距公司远的项目备用金额度相对较高,距公司近的项目备用金额度相对低。

2、项目备用金使用范围
1)各项目日常单项金额不超过200元的零星采购和紧急采购。

2)因突发事件、临时检查等而产生的招待费。

3)其他因计划外事件发生而产生的费用支出。

3、项目备用金的管理
1)各项目备用金支取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批准,同时以电话方式向公司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方可使用。

使用范围应符合公司用款有关规定,不符合的不予报销,并要求借款人以现金清偿。

2)借款人须在借支备用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收款员办理清款报销手续,超过7个工作日收款员有权拒绝办理,并要求借款人以现金清款。

3)各项目收款员在每月25日前应将当月发生的备用金借款全部结清,保证库存备用金的数量。

每年末12月20日前将备用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来年需继续借用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当月25日未能完成报销手续的备用金借款,收款员应要求借款人做出书面合理解释并说明预计可清款时间。

无合理说明的,收款员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在借款人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5)各项目收款员在离职时应及时清还原领取的备用金,由接任收款员重新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

6)项目清算时,应及时将前借项目管理备用金交回公司财务。

(三)财务部应严格控制备用金的领用,备用金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备用金审批的用途使用。

(四)财务部门必须设立备用金明细账,按部门、使用人设立户头,以便及时反映备用金的领用、开支和核销,各明细账余额必须定期与总账余额相核对。

(五)财务部应按季与备用金使用部门核对备用金使用情况,对
于长期未使用的备用金(原则上为半年),应通知领用人及时进行核销。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备用金的安全使用负完全责任。

(应由项目会计对备用金负责,按规定借给使用人,并及时报销收回)第六条人事部应配合财务部对离职人员借款及备用金的清查工作,未能及时清还借款及备用金的员工不允许离职。

(应改为所有员工的离职都至少应经财务部签字确认无借款事项,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公司一切借款、费用报销的程序,必须遵守以上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费用标准,否则财务部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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