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8.25
•【字号】川教函〔2016〕429号
•【施行日期】2016.08.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教函〔2016〕429号
厅内各相关处室、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认真研究,我厅制定了《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快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现
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具体举措,是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和路线图。

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将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与学校“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要认真研制校级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在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申报省级项目,省教育厅将在省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国家项目。

二、结合实际,做好组织申报
厅内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按计划推进所承担的任务,并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

各高职院校要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25项任务和9个项目,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谋划相关项目的实施计划,包括实施内容、工作进展和预期结果等,将相关项目落到实处;已启动开展的重点(骨干)专业建设等项目,要持续推进并及时登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管理平台”填报信息,做好动态管理;其余项目待教育厅正式立项后另行通知填报。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管理平台”登录网址:
/jihua/index.php/site/loginS,登录账户为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5。

联系人:蒲子晗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504号
邮编:610041
附件:1.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
2.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川省教育厅2016年8月2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