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工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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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工理论
今年的政治公共课上,我们学习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作于1845-1846年间,共分两卷,是马克思主义诞生时期最有价值的科学巨著之一。
它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完成了自《神圣家族》开始的对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批判,同时也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完成了对自己从前的哲学信仰的清算,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成熟。
这本著作中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等主要观点以及关于现实的个人、分工、市民社会、异化概念以及唯物史观的本质。
在此我主要说一下我对分工理论的片面理解,希望老师给予指导。
分工理论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很重要的一个理论,马克思在确定了历史观的出发点后,提炼了唯物史观的物质范畴,然后用这些范畴去唯物地说明人类社会的历史,在说明历史过程中又增加了分工范畴,并进一步说明了分工的产生、发展和消灭,提出分工影响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观点。
一、分工的产生、发展与消亡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的分工。
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真正成为分工。
”在原始社会时,由于生产力低下,没有社会分工,到了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社会分工,因为生产有了剩余,有了更多的成员,建立了部落联盟,就有了外人、奴隶。
从总的方面说,分工可分为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两大类:自然分工是由自然关系所形成的自然共同体内部的分工,是依据自然条件进行的,是自发形成的自愿分工。
从社会发展程度看,原始社会和自然经济社会的分工属于自然分工;社会分工是由社会关系所结成的社会共同体内部的分工,是依据社会条件(地位、身份、才能等)的分工。
进入阶级社会后,分工逐渐成为社会分工,但仍然保留着自然分工,自然分工受社会分工的影响和制约,使男女性别的自然分工具有社会不平等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生产力发展引起分工的发展,分工发展程度体现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
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种形式是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公社所有制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属于原始公社制,另一方面属于奴隶私有制,处于这种所有制的分工有所发展,出现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划分,部落之间、城市之间的分工已经获得了相当的发展;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马克思把西方中世纪的所有制称为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他指出:“在封建制度的繁荣时期,分工是很少的。
每一个国家都存在着城乡之间的对立;等级结构固然表现得非常鲜明,但是除了在乡村里有王公、贵族、僧侣和农民的划分,在城市里有师傅、帮工、学徒以及以后的平民短工的划分之外,就再没有什么大的分工了”;第四种形式是现代私有制,它与生产力的充分发展相适应,在这种所有制中,产生了工业生产和商业的分工,分工已经变得更为广泛。
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方面认为分工与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存在辩证关系;另一方面他们也多次提出了“消灭分工”,认为分工包含着矛盾,形成了异化。
“分工包含着所有这些矛盾,而且又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会分裂为单个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
”“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个人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
”由此可见,分工的发展使得个人生产专门化,然而,人的需要是丰富的,人的需要的多样性会
与个人生产的单一性产生矛盾,正是这种私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斗争,私人利益不断侵蚀瓦解共同利益,使人类因分工而必须进行的合作受到威胁,因此就必须依靠国家进行实际的干涉和约束。
正是这种强制性的分工产生了异化。
“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驽架着这种力量。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要消灭异化,只有消灭分工。
“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是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
”分工造成了人的异化和片面发展,因为分工使每个人都有固定的活动,这些活动联合起来产生了不依赖个人为转移的社会力量,这种力量却统治着每个人。
共产主义必须消灭强制性分工,让每个人全面发展自己,即能够自由地在任何部门发展。
二、分工影响人的全面发展
分工既是消灭自身的前提,也是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世界历史实际上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历史。
世界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现实条件,而具体到某个历史阶段,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又只是一个相对概念。
它主要是指个人能力发展的多方面性和实现的可能性。
社会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服务等多种途径,使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要消灭强制分工。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是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
可见,消灭分工是人的力量得以真正回归的条件,是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但就现阶段来说,社会分工的存在有其必要性。
社会如果没有强制性分工,就不会有生产力的发展,不会有消灭这种强制分工的基础,也就不会有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分工也是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客观条件。
此外,人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差异性,但每一次分工后的人的发展都会向前跃进一步。
也就是说,虽然它在本质上仍还只是停留在人的片面发展阶段,而根据质、量互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当无数个人的片面发展阶段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的变化,人的发展就会发生质的飞跃,从而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
不容置疑,只有在消灭剥削、消灭分工的共同体中,个人才能得到全面发展才能的手段,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但作为一种理想价值,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时间坐标上是否仅仅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事业呢?显然不是。
不论是从宏观还是微观上来说,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都具有阶段性、现实性。
在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应重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目标来引导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并在现实社会中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积极创造条件。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一部巨著。
值得人们仔细的研究、推敲。
此文只是我对分工的一些理解,希望老师加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