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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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明确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快建设广州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为创建广东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作出积极贡献,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领会《决定》的重大意义和总体部署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提升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高度重视。

当前,我市正处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人民群众的期盼也需要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因此,必须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二)全面遵循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为统揽,以创建广东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为抓手,以建设广州教育城为契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加强统筹、分类指导,服务需求、就业导向,产教融合、特色办学,系统培养、多样成才”的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培养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三)准确把握战略定位。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重要举措。

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广州在国家区
域战略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是珠三角经济带的核心,而且是广东以至华南的多功能中心城市,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

加快发展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是适应广州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大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通过系统规划现代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和专业体系,构建与现代产业相适应的从初级到高端的人才培养通道,可以助推广州新一轮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

(四)明晰细化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适应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紧密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广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职教体系更加健全。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创新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本科职业教育,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

充分发挥广州教育城专业集群、中高职院校组团优势,积极创新中高职衔接机制,实现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专业学士、专业硕士教育,真正实现广州职业教育链式发展,上接(即中职上接高职,高职上接应用性本科教育及硕士教育)、内合(校企、校校结合)、外应(实行国际合作办学)的基本思路。

到2020年,基本形成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职业教育(指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所承担的教育,下同)和高等职业教育(含专科层次、本科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劳动者的多样化需求。

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2.结构规模更加合理。

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不低于1:1,中职教育在校生达22万人(其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12万人,技工院校1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6万人以上(其中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6万人,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一定规模),市属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市属高等教育的70%以上。

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新增劳动力80%以上接受过中等以上职业教育或培训。

3.布局结构更加优化。

加大职业教育整合优化力度,形成“两大三小”的职业教育布局,以位于增城市的广州教育城为核心、位于白云区钟落潭的高校职教园区为集聚,以花都区职教园区、从化区职教园区、南沙区职教园区为支撑,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资源集中、功能强大的区域职业教育布局架构。

探索采
用兼并、托管、合作办学、合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加强或新建几所国内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职业院校,推进我市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办学定位调整和办学条件的改善。

4.专业设置更加科学。

以推进广州教育城建设为契机,调整优化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错位发展、做优做强我市职业教育,以凸显职业院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为方向,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的思路,以教育资源配置为杠杆,围绕广州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业态和民生需求,发展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形成中职、高职、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的合理设置、有效衔接的培养体系。

5.办学水平普遍提高。

职业院校的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强,办学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运行有效,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合作取得新突破,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供需结合更加紧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大幅度提升。

继续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建成若干所国内领先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力争建成至少一所世界一流的职业院校。

6.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确立,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相关标准更加科学规范,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更加健全,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深入人心,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科学界定各类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发展定位。

7. 统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明确职业教育目标分类。

中等职业教育为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基础性的知识、技术和技能教育,主要面向生产、经营、服务一线培养就业有优势、创业有本领、升学有能力、发展有基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技术技能人才、初级管理人才;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中高级管理人才;应用型本科教育主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工程型人才和中高级管理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高级技术型人才、工程型人才、应用技术研发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职业培训面向全体劳动者,重点提高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到2020年,中
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达到20%-30%,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升入本科院校的比例达到15%-20%。

(二)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8.统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源,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确保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大体相当。

9. 对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大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关标准,在确保各区保留至少一所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前提下,建立不具备条件、不达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退出或整合转型发展机制。

对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技师学院设置标准》,促进技工院校建设和发展。

创新技工教育管理,完善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各区对技工院校的管理职责。

10. 以重点、品牌专业为纽带和引领,建成一批高水平、与企业对接紧密的示范性实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

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实训中心转型提升。

建设集实习实训教学、技能考核、师资及企业职工培训、技能竞赛、教产研发服务“五位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鼓励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在市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参加实习、训练和鉴定。

11.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加强新技术教育和技能训练,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培养,为学生全面成才、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一体化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强市校两级精品课程建设,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打造一批骨干、重点和示范专业,推动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

12.围绕“创新强校”和“协同创新”两大任务,实施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继续提升市属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提高市属高校的职业教育办学层次。

进一步发挥国家示范(骨干)院校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建成一批国内知名的特色专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

职业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配置、产业新技术创新积累、促进高质量就业的主阵地。

13.完善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打通技术技能人才的上升通道。

统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实现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

探索在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专业试行专业升格和五年一贯制培养。

14.抓住进驻广州教育城的契机,以高等职业学校为龙头,以专业为纽带,以行业、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产教组团,通过共建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大力推进集产学研一体的协同创新示范园建设,积极探索产教融合协同办学的体制机制。

(四)积极推进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15.积极推进应用型本科教育。

鼓励市属高职院校的特色专业采用多种形式开设应用型本科教育。

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根据职业岗位群确定应用型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突出课程体系的针对性、应用性,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形成较强的核心专业能力。

鼓励和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攻读学位和获取学历,选修课程,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探索通过学分互认按专业长线贯通培养的应用型本科教育。

创造条件支持高职院校与市属本科院校、开放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积极争取新建一所应用型本科院校,或支持市属职业院校与民办本科院校合作,按新机制举办本科职业教育。

推进市属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转型发展。

16.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鼓励市属本科院校加强应用型学科建设,调整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探索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办学管理体制和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与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共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双
导师”制。

(五)创新职业教育的系统培养机制。

17.以制定适应产业发展的中职-专科高职-应用本科衔接互通的专业课
程教学标准为基础,建立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互联、畅通的学分转换机制。

18.积极探索建立技能与学分的转换机制。

将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项职业资格证书,支持在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

19.在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行弹性学制、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
银行”制度,为有实践经验的学习者提供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的机会。

支持中
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学校实施基于专业衔接、课程衔接的联合培养模式。

(六)促进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继续教育的沟通衔接。

20. 结合学校实际,将劳动体验和认知课程融入小学有关学科教学;将职
业认知、劳动技能融入初中有关学科教学,可组织初中学生到企业或职业学校进行专业见识、体验活动等,开展人生规划教育;将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技术融入普通高中有关学科教学。

建立和完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体系,确保初中毕业生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本标准,从源头上把好职业教育的入口关,提升职业教育生源质量,为开展中职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价奠定坚实基础。

21.以落实分类高考政策为契机,探索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分互认、学历互通机制,健全转学办法。

22.在现有中职学校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成人教育基础上,出台指导性意见,引导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同发展。

23.拓展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构建城乡继续教育网络和社区教育联盟,提供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面向城乡社区提供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文化艺术、健康生活等教育服务,促进社区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到2015年,市属职业院校都要开设不少于10门的社区课程。

政府主管部门支持职业院校建设面向社会的短期培训和技能考证运作平台,积极提供相关制度保障,释放职业院校的社会服务活力。

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

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创新农学结合模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三、激发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
(一)加大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力度。

24.深化职业院校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参与职业教育。

各级政府要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整职业院校的布局和专业结构,将推动发展职业教育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制订与产业发展规划配套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行业人才准入政策等;职业院校要制订适应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

按照公平、高效、均衡的原则,逐步提高对我市不同办学主体的公办职业院校的政策支持力度。

鼓励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组建实体性的职业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完善集团化(联盟)办学的体制机制,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

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到2020年,广州市职业教育集团达到8个以上。

25.将中等职业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统筹规划各类职业教育发展,强化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区域协调作用。

支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区。

26.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在院校投资建设生产车间、技术研发和服务中心,创新社会力量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转移实训成本的机制。

鼓励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依法享受相关财政、政府购买服务的优惠政策,并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27.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行业、企业、社区、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的决策议事机制和合作治理制度,积极推进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建立和运作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理事会或董事会对于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等的决策咨询作用和资源的支持作用。

出台职业院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建立的指导性意见,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符合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畅通流动的人才聘用制度和以岗位绩效为核心的收入分配制度,激发办学活力。

(二)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动力机制。

28.推进产学研深度结合,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出台广州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引导和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引导企业树立产业资本、技术资本与人力资本投资“三同步”的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
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

引导和奖励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工作。

市属国有企业应积极参与我市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工作,逐步探索“校企合作”作为企业领导人年度或任期考核指标的试点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推行“引校进厂、引厂入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

保障和鼓励合作机制的创新探索,对公办院校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参与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的职业院校办学的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

合作设立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中心、营利性机构,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和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

合作营利性机构取得的收益用于人才培养及合作机构的设备补充、优化改造等。

29.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发挥行业指导职业教育的作用;要积极制订和进一步完善行业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行业准入制度,并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要积极履行发布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

30.鼓励企业投资或捐赠职业教育,如非营利性职业学校属于国家规定的公益事业单位,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非营利性职业学校的捐赠支出,在企业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招收学徒,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鼓励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生产性实习实训。

学校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梳理国家有关教育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31.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增加绩效工资总量解决师生劳动报酬。

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和校方责任相统一的保险制度。

对校企合作项目可申请资金支持或视财力列入部门预算,建立支持校企合作发展的资金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增长机制。

32.推动市属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等,面向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提供技术开发、工程服务和智力支持,推进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

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3.坚持立德树人,树立面向全体、系统培养、人人成才、终身学习的人才培养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34.以“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项目为依托,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实施重点改革事项跨院校攻关机制。

35.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探索实施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

建立推动企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参与职业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36.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招生制度、教学管理和运行制度为突破口,建立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培养水平。

建立有利于推进现代学徒制的劳动用工制度,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毕业即就业。

推进企业与省内知名大学合作,创建企业学习中心,将大学办到企业,员工一边上班一边在企业上大学。

在充分研究论证院校条件、设立门槛、运行方式的基础上,争取在市层面出台现代学徒制的相关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等。

37.结合广州教育城建设,出台专业设置调整的指导意见,引导职业院校开展专业布局调整,采用明晰定位、规划指引、经费投入等杠杆,建立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机制。

对接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结合国家和省制订的专业教学标准,研制一批体现教产对接和中高职衔接,具有广州特色的市级专业教学标准。

(二)提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38.健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

制定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引进人才的办法。

设立职业院校人才引进的专项计划,减少对特殊领域人才引进的制约,重点引进专业领域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具有国际视野和科技战略眼光,研究成果在国内技术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领军人才,逐步建立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淡化身份,强化岗位能力的畅通流动的人才使用格局。

建立引导职业院校教师参与新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的机制,支持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在企业作价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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