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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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具有工作任务的分流指派权、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权、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

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时分析形势,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组织开展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统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四、组织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禁毒、打击传销和反邪教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六、组织、指导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立综治信维稀薄发工作站,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

七、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委成员单位和社区、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考核奖惩。

八、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
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处置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4、组织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6、组织、指导辖区内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的考核奖惩。

8、完成党工委、街道办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汝湖镇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职责任务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等工作。

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认真落实维稳综治工作中心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制订本站综治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防止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4、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综治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斗争,组织
排查、协调整治本辖区内的治安问题;
5、做好消防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查工作,防止发生山林、房屋等各类火灾和交通安全事故;
6、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防止出现重新违法犯罪,发现有违法犯罪动向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流动人口治安责任制,关心、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上报流动人口信息,对流动人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8、组织、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综治、法制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基层创建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于建立县、镇、村、组四级信访网络的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集体访、越级访问题的发生,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
针,以构建和谐临猗、和谐卓里为主线,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重点,以无集体访、越级访现象为目标,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网络全覆盖,全力推进和谐临猗建设,确保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纪委四级信访网络建设要求,依托村农廉室,通过信访关口前移、完善硬件设施、健全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使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不断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引深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
的良好局面。

三、方法步骤
“四级信访网络”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7月1日——7月30日为调查摸底、机构阵地建设阶段。

这一阶段结合各村信访工作实际,就本村范围内的所有信访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并迅速建立“四级信访网络”机构和办公阵地。

第二阶段:8月1日——9月30日为完善机制、工作推进阶段。

建立“四级信访网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各村、组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精干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各行政村建立信访接待室;在各居民组配备信访协办员,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不出县。

第三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为检查验收、总结达标阶段。

县纪委监察局、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的信访网络
工作进行督查。

四、组织形式
1、成立孙吉镇信访工作领导组
组长:滑卫红(镇长)
副组长:廉高俊(镇人大主席)
侯勇(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贺丽霞(副镇长)
王世俊(副镇长)
董金竹(副镇长)
郝国宁(武装部长)
张英俊(宣传委员)
王随启(镇长助理)
办公室主任:崔海涛(镇综治办主任)
2、建立“镇信访接待中心”
镇信访接待中心设3名信访人员,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
兼任。

主任:侯勇
副主任:崔海涛
成员:范兆鹏
3、建立村级信访接待室
村级信访接待室设专职信访联络员3名,其中组长1名,由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兼任,另两名专职信访联络员由在村里有威望、有热心、懂法律、原则性强的老党员或老干部
担任。

4、居民组设立信访协办员
每个居民小组设立一名信访协办员,近距离倾听群众呼声和
建议。

各村将专职信访联络员、协办员名单和基本信息表于7
月19日前报回镇纪委。

五、主要职责
(一)镇信访接待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的规定、政策、法律法规,分析信访形势,安排部署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及时向区党委、政府及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工作领导组报告并提出建
议。

2、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各行政村信访举报工作,抓
好信访联络员和协办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3、查办村级信访接待室转送的反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信
访件。

4、督促镇矛盾中心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
查,及时预防、及时防范、及时调处。

5、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
部道德水平、法律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信访接待室职责
1、向群众广泛宣传党纪法规、信访知识,教育引导群众
依法上访。

2、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属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的信访件及时向镇信访接待中心汇报;其它信访事项协助村级综
治矛调室人员予以解决。

3、负责收集群众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提请支、村委
和镇政府采纳。

4、完成镇信访接待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居民组信访协办员职责
1、负责向村级信访联络员及时报告本居民组发生的信访
苗头和信访问题。

2、协助村级信访联络员、矛盾员解决本居民组发生的信
访问题。

3、完成村级信访接待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受理原则和程序
1、受理原则:信访协办员将本居民组每天掌握的信访事项及时报告给村级信访联络员,村级信访联络员根据问题的性质分类处置,对党员干部以外的信访事项协助村级矛盾调员予以解决;对于反映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事项除报告区信访接待中心外,要协助镇纪检监察信访人员进行核查。

2、程序
调查结案跟踪
属范围——核实—反馈—存档—回访
发现—报告-----
不属范围——督促矛调中心—结案—跟踪
解决存档回访
七、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镇信访接待中心要每天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受理村级信访接待室移交的信访问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值班人员要按照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及时做好登记和
受理、分流处理工作。

(二)双向承诺制:镇信访接待中心在受理群众信访问题后,要将办结的时间和办结后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当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人在办理期限内不得重复越级多头信访,不提无理要求,并接受正确的调查结论。

(三)回访制:镇信访接待中心在每一起信访件办结后,要向信访人下发“信访问题回访表”,看信访人对信访问题的办理是否满意,有何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纪律:在信访问题排查处理过程中,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漠、蛮横、推诿;不得泄露当事人姓名或举报内容;不得吃请受礼;不得乱收任何费用;不得敷衍塞责;不得在明当事人所期待的目标不可能
达到情况下不履行告知义务。

八、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

健全和完善“四级信访网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当前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

各村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配备、场地安排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在8月初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经费、有资料”的“六
有”建设标准。

(二)广泛宣传。

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四级信访网络”的性质、作用和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有序上访,推动信访秩序的彻底好转。

(三)齐抓共管。

四级信访网络既要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问题,又要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推动“四级信访网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一○年七月六日
关于建立市区两级信访大厅的意见
为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组织化解矛盾、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我市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水平,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现就建立市、区两级信访大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建立信访大厅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建立信访大厅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完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信访工作资源,理顺信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联合接访、依法分流、直接调处、多方联动、全程督查的综合性信访工作新平台,切实简化程序、缩短流程,进一步方便市民群众表达诉求、解决信访问题,提升信访工作总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信访大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为民、便民、亲民的原则。

以信访大厅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机制,大力开展"一站式"便民、亲民服务,着力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立足信访大厅的工作平台,完善信访工作组织体系,坚持对信访问题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归口办理,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市、区、街道各尽其责、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信访问题就近、尽快解决。

3.法与情相结合的原则。

信访大厅开展信访工作要坚持情、理、法相统一的原则,既要依法解决信访问题,也要从感情上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热情细致地接待来访群众,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思想政治工作手段妥善处理信
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依法信访的原则。

在尽可能为群众信访提供方便的同时,要旗帜鲜明地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切实做到合理诉求处理到位,无理诉求耐心细致解释到位,违法行为处置到位,行政责任追究到位。

二、建立完善信访大厅的组织领导体系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市、区两级联席会议为总协调、总指挥,以两级信访大厅为载体,"决策、指挥、协调"三位一体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完善市、区两级联席会议议事机制。

根据中央、省的有关要求,市联席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有关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为召集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区联席会议由各区区委书记为总召集人,区委副书记和有关常委、副区长为召集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区两级联席会议议事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组成,细化工作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强化其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指导职能,充分发挥其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作用。

(二)建立市、区两级信访大厅组织体系。

市、区信访办加挂信访大厅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模式。

信访大厅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是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

进驻大厅的单位,原则上按照来访量的变化适时、弹性安排;各单位原有信访机构保留,派驻大厅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在2人以上。

市信访大厅工作机构设置如下:
1.信访大厅管理机构。

根据大厅工作需要,市信访办对内设机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加强工作力量和协调力度,作为信访大厅的管理机构。

2.职能部门驻厅窗口(16个)。

根据信访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派遣人员进驻大厅办公,负责处理本部门作为责任主体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本系统管辖的可在大厅内处理的信访事项,保证一般信访事项能够在信访大厅现场解决。

进驻部门包括: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文体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各单位驻厅窗口负责人应为处级以上干部,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驻厅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由信访大厅负责,工作半年以上的,由信访大厅进行年度考核;
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信访大厅提供表现情况。

常驻单位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信访大厅,实行双重管理。

3.司法、执法、监察部门驻厅窗口(4个)。

市监察局在大厅设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室(与市监察局驻厅信访机构合署办公),负责驻厅单位信访工作的监察、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

市法制办在信访大厅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负责接待涉及行政复议事项的来访人,负责联席会议和大厅主任会议的法律咨询和把关
工作。

市司法局在信访大厅派驻律师服务团,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

市公安局在信访大厅设立公安值班室,负责维护大厅信访秩序,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

4.社会救助团体驻厅窗口(2个)。

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相关社会救助团体在信访大厅设立心理疏导室、社工服务室,对上访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有针对性做好疑难个访上访人的疏导和化解工作,帮助上访人树立生活信心,使其息诉罢访。

5.直通车工作室驻厅窗口(1个)。

直通车工作室(深圳特区报社)在信访大厅设立报道组,协助做好领导直通车接访活动的宣传报道以及舆论监督工作。

各区参照市信访大厅机构设置,结合本区信访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各自的信访大厅组织管理架构。

三、科学设计信访大厅的运行模式
以信访大厅为载体,打破原有资源分散、层层转办的工作模式,建立适应新形势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

(一)实行闭合式工作流程。

信访大厅管理机构要对大厅接访、劝返、办信、协调、案件督查、调研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把关。

对进入大厅的来信、来访、来件统一编号登记、分类排序,分流办理;驻厅单位的来件统一登记流转、统一调度分流;案件统一审核结案;出厅文件统一把关签发,形成一个口子进出的闭合式工作流程。

(二)健全责任分流机制。

对进入信访大厅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大厅确定责任单位和
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责任进行分流。

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根据职责权限做好相关信访事项的协调和化解工作。

(三)建立五级调处化解机制。

对进入信访大厅的信访事项实行五级联调。

职能部门驻厅办主任直接负责调处本部门承办的信访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大厅值班主任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由大厅主任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经上述调解会议协调未能达成一致的,由大厅提请市联席会议审议;市联席会议不能做出决定的,由市联席会议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

(四)构建三级联动工作格局。

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市信访大厅主要受理属市级事权管辖范围的信访事项以及应由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区级信访大厅主要受理属区级事权管辖范围的信访事项以及应由区里牵头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各街道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排查化解本辖区矛盾纠纷、接待处理本辖区的信访事项,处置非正常上访事件。

市、区、街道要各尽其责、三级联
动,尽可能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基层。

四、建立健全信访大厅的工作制度和服务制度
市、区信访大厅要根据信访大厅的组织原则和运行模式,及时制定相关的工作细则,进一步对来信、来访、来件的登记、分流、接谈、受理、交办、督查、督办、审核、结案、归档等环节予以明确和规范。

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服务制度,切实从制度上确保信访大厅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建立市(区)领导值班及直通车接访制度。

每个星期至少要安排一名市(区)领导值班。

值班领导当值周内至少要安排一天到信访大厅参加接访活动,研究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

(二)建立重大信访问题调研制度。

要坚持信访调研工作常态化,及时对涉及政策性、全局性的重点、难点、热点信访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建立信息报送及排查预警制度。

要建立信访信息日报制度,健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度,及时为各级领导及部门开展信访
工作提供信息参考。

建立和完善排查预警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苗头的排查化解工作。

(四)建立约访工作制度。

要建立双向约访制度,确保群众可以约访驻厅单位,驻厅单位也可约访群众。

信访大厅要设立预约电话,根据群众约访需要,对驻厅窗口单位进行弹性安排,或及时安排相关领导和单位到信访大厅接访。

(五)建立后备干部锻炼制度。

各单位要选派业务精通、有较丰富经验的年轻后备干部到信访大厅锻炼。

对在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后备干部,优先考虑按程序选拔任用。

对在信访大厅工作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征询大厅意见并在大厅进行民主测评。

(六)建立质量考核制度。

要统一信访事项结案标准,规范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实行信访事项办理质量的检查和全程监督,努力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各驻厅窗口单位和有关处室要对信访事项的办结情况和重信重访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向联席会议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问责制,按照有关规定细化责任追究条款,增强责任追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信访事项处理不落实、责任无追究等问题。

五、狠抓保障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区两级信访大厅是顺应我市新阶段信访工作的新形势,创新我市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密切党
和政府与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信访大厅尽快完善功能、全面投入运作,切实为广大群众表达诉求、解决问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渠道。

(二)严格规范信访秩序。

要按照中央联席会议提出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旗帜鲜明地亮明态度,先处置行为,再受理问题,切实树立起'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要受到依法追究'的导向"要求,加大对缠访闹访和越级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力度,依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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