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体育局等集体和范一明等个人记二等功奖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体育局等集体和范一明等个人记
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2012]4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1.04
【实施日期】2012.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体育局等集体和范一明等个人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苏府〔2012〕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机关及公务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苏州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实践中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全市机关和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决定对苏州市体育局等30个集体和范一明等63名个人分别给予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全市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二等功集体及个人名单
(排列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