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3.06
•【字号】津科基[2013]030号
•【施行日期】2013.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津科基[2013]0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我市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市科委、市教委于2012年组织专家对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
经综合评议,确定天津市中空纤维膜材料与膜过程重点实验室等5个重点实验室评估优秀,对评估优秀的重点实验室予以表扬和鼓励,并给予项目支持;天津市港口与海洋工程重点实验室等42个重点实验室评估合格;2个限期整改重点实验室另行通知,限期整改的重点实验室一年整改期后复评。
具体评估结果见附件。
按照《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科委、市教委将对通过评估的重点实验室重新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继续重视和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加大对实验室的投入,包括提供一定的运行经费,使实验室真正成为我市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
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附件:2012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3月6日附件:
2012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评估合格的重点实验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