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评述及展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评述及展望
刘阳生1,李书鹏1、2,邢轶兰1、2、3,刘鹏2、3,熊静2、3,李婉2、3
(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北京 100037;
2.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北京 100015;
3.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100015)
摘要:文章综述了2019年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政策管理、行业发展、热点技术和存在的主要
问题等,对污染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土壤污染修复;热点技术;行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X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5377(2020)03-0026-05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2019年新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土壤修复行业管理及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等相关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1.1.1 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2019年,生态环境部成立了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成立了土壤生态
环境管理专门机构,生态环境部与农村农业部、自然资源部等10部委签订了数据资源共享协议,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2019年,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国家深入开展了针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
业企业的三年排查整治行动,从源头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保障粮食安全。
生态环境部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做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等工作。
2019年,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有效防范了人居环境风险。
各地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调查评估制度、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及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机制。
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实现了污染地块信息从国家到地方的多部门共享。
2019年,工矿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各省(区、市)发布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
业名单;在排污许可证核发中纳入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
2019年,有关部门启动了浙江省台州市等7个先行区建设和200余个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试
点示范项目。
2019年7月5日至6日,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经验交流及现场推进会在浙江省台州市召开,此次会议对相关技术模式和管理经验进行了探讨。
1.1.2 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2019年5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规范了地
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2019年6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地下
水修复技术导则》)。
《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是我国
收稿日期:2020-01-10;修回日期:2020-03-11
第一作者简介:刘阳生(1968―),男,湖南益阳人,教授,主要从事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以及固废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
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的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和后期环境监管。
2019年8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以下简称《耕地导则》)。
《耕
地导则》规定了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的基本原则、目标、范围、流程、总体技术性要求等,并提供了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的编制提纲与要点。
《耕地导则》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9年10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征求意见
稿)》,提出需遵循“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奖励机制,吸引各方投入,推行市场化运作、开发式治理、科学性利用等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2019年11月7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11月
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这两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12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
1.2 行业发展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50亿元,比2018年增长42.90%,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
委员会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网等公开途径不完全统计,2019年公开招标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类工程项目约250个,项目金额约100亿元;公开招标的农用地修复类工程项目约20个,金额约4.7亿元;公开招标的矿山修复类工程项目约50个,金额约
20.7亿元。
此外,2019年公开招标5个山水林田湖及区域综合整治类工程项目,招标金额合计61.3亿元,
其中也涉及部分农用地和矿山的修复任务。
工业类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仍是行业市场的主要部分。
国家持续投入相关技术研发,2019年7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启动申报,国拨经费约5.0亿元。
该项目结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国家场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在场地土壤污染形成机制、监测预警、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安全利用等方面的支持技术、材料和装备的创新研发与典型示范,形成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系统解决技术方案与产业化模式,将为行业发展提供重大科技支撑。
1.3 热点技术发展情况
1.3.1 工业污染场地管控与修复技术
2019年,针对有机污染场地的原位热修复、异位热脱附、化学氧化修复,以及针对重金属污染的固
化/稳定化技术仍是我国目前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的主流技术。
(1)原位热修复技术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传导式电加热、电阻加热、燃气加热等技术均有应用和发展,其中传导式加热技术应用较多;燃气加热和传导式电加热技术在国内已有成功案例;电阻加热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应用相对较少。
(2)从污染物去除效果看,异位热脱附技术仍是效果最好的有机污染土壤处理技术。
目前越来越多的设备生产商进入此领域,国产装备实现了对国外装备的替代。
(3)气相抽提技术主要应用于VOCs污染场地修复,具有清洁、低能耗等优点,相对于国内通常采用的异位修复技术,具有安全、二次污染可控等优势。
随着国内的风险管控类场地越来越多,气相抽提技术将得到更多的应用。
(4)化学氧化技术针对中轻度有机污染土壤,具有修复效果良好、施工便捷、经济性好等优点,近几年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应用频率明显升高。
随着此项技术的深入发展,其修复效率和精度将得到逐步提高。
(5)根据我国污染场地优先“安全利用”的管理思路,风险管控技术将得到广泛的应用。
如重庆市探索了“源头治理―途径阻断―制度控制―跟踪监测”的风险管控模式,北京市探索了“合理规划―管控为主―有限修复”的安全利用模式。
(6)重金属固化/稳定化技术,具有修复周期短、
修复价格低、施工灵活、适用性强等优点,应用广泛,符合我国土壤修复项目工期短的现状要求,但目前修复后的合格土壤的去向是一大难题。
1.3.2 受污染农用地管控与修复技术
2019年,受污染农用地主要采用污染源头防控和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进行处置。
(1)污染源头防控技术。
从排查整治污染企业、规避污水灌溉、严控农业投入品(有机肥、化肥、农药)质量等方面阻止污染物进入农用地生态链,实现从源头上防范农用地污染风险。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后,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企业13000多家,确定需整治的污染源近2000个。
截至2019年年底,已有近700个污染源完成了整治,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
针对中、轻度污染风险农用地的安全利用技术主要包括农艺调控、植物阻控和原位稳定化技术;针对高污染风险农用地的风险管控技术为替代种植、粮食禁产区划分和限制性生产。
为了给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道路、积累经验,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在部分省(区、市)开展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等工作。
2019年4月,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通知,督促各地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采取建设受污
染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强化污染源管控、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举措,推动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
1.3.3 矿山管控与修复技术
(1)露天废弃矿山生态重建技术。
随着山水林田湖草统筹修复理念的推广,矿山生态修复呈现生态化修复发展趋势,通过重塑地貌、重建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合理搭配植物群落等一系列措施,实现生态系统功能恢复与提升。
(2)采煤塌陷区地貌重塑修复技术。
通过挖低垫高、削高填低、扩湖筑岛等方式,在原有地形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实现塌陷地复垦与湿地景观建设,重塑后的生态系统完整,景观效果明显,经济与生态效益良好。
(3)尾矿库环境管控技术。
依据尾矿库的特点,从选址、设计建设、全面监测体系、闭库后生态恢复、搭建快速有效的环境应急体系等各方面对尾矿库的环境风险进行管控。
通过完整的管控技术体系,从源头预防和降低尾矿库造成的环境危害等方面,提高矿区生态系统功能,保障周边生态安全。
1.4 存在的问题
(1)政策法规标准有待继续完善。
目前出台的管理政策很多,但场地修复环境监管政策的合理性和实用性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应牢牢抓住“污染者是修复的第一责任人”这一核心,引导修复产业逐步向规范化、可持续化发展。
(2)修复项目的环评问题突出。
不同于建设项目环评,修复项目的环评是在项目招标后进行的,主要关注修复工程开展期间(一般在两年以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因缺乏对应的导则对其进行规范,各地修复项目环评评审大多趋于保守,评审过程所提措施要求过高,影响修复工程实施效率甚至可行性。
实操中修复项目的环评报告表编制多达数百页,整个环评流程长达半年左右。
修复项目不具有建设项目的属性,其修复周期较短,在控制三废排放达标的情况下,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业主单位、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层层的监管下,是否可以进行环评豁免,值得管理部门深入研究。
(3)修复合格的土壤存在监管问题。
我国的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大多是地产驱动型,多采用异位修复技术,面临修复合格土壤离场消纳的问题。
离场土壤的存放场地需要进行长期监管。
建议国家制定基于地下水风险评价和生态风险评价的修复合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以进一步明确修复合格土壤的监管要求和监管方式。
(4)农田修复方面,缺乏重金属污染农用地修复效果评价标准。
当前主要结合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暴露途径和人体健康风险对污染农用地修复效果进行评价,具体包括农产品安全达标率、作物产量、土壤中重金属有效性或含量降低程度等指标。
但在实际农用地环境中,土壤理化性质差异大、重金属有效态浸提剂不同、土壤中重金属有效态含量与农产品污染程度非简单的对应关系等因素,使得我国重金属污染农用地修复效果评价标准混乱,并出现农用地修复项目难
以达到修复目标的困境。
因此,有必要研究制定重金属污染农用地修复效果评价标准,进一步建立基于风险管控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管理体系。
(5)矿山修复行业资金来源单一,大多依靠政府投入和专项资金补贴,资金总量小,地方配套困难,修复后的盈利模式也不清晰,制约了矿山修复行业发展。
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缺乏全面系统的统筹管理,矿山占地范围内的植被与生态破坏状况不清,治理中重地质灾害预防、弱生态修复的现象明显,并且缺乏系统的修复规划和再利用规划,造成了矿区植被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的滞后。
2.1 政策方面
《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净土保卫战得到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有色金属矿区周边耕地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依然存在,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
2020年预计国家将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完善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有效落实法律
规定,加强监管工作。
(1)2020年,针对场地修复全过程的监管和修复效果评估监管会更加规范化,针对修复技术的评估体系和方法将逐步完善,针对修复过程二次污染的监控和修复后土壤安全利用的标准化和跟踪监管会进一步加强,法规政策标准将不断修订和完善。
(2)2020年,预计国家将协调督促各部门和地方政府抓紧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2.2 市场方面
2019年,中央修复财政资金同比增长42.9%,金额达到50亿元,有力支持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也包括支持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2020年生态环境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相关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和企业资金投入土壤修复领域。
随着各地土壤详查的完成,工作重点将转入治理,修复项目有望加速释放。
短期来看,江苏、山东、河北等地开展的化工园区整治将促进相关修复领域市场快速发展;长期来看,随着华东、西南等地详查和治理方案制定的完成,修复需求逐步明确,有望支撑今后的市场增长。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完成风险评估并确认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的地块有550多块,其中已完成风险管控或者修复的地块460多块。
从短期来看,土壤修复市场仍将呈现龙头企业全国布局大项目、地方企业合作完成中小项目的局面。
由于技术约束相对较少,现阶段的市场拓展能力至关重要,而企业的经验、资质、综合技术能力、资金是市场能力的重要支撑。
从长期来看,土壤环境监管要求将进一步加严,龙头企业凭借优势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具备专有技术或设备提供能力的中小型企业也将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2.3 技术方面
2.3.1 工业污染场地管控与修复技术
(1)对于污染土壤而言,热修复、化学氧化和固化/稳定化仍将是三大主流技术。
土壤淋洗、常温解吸、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将作为辅助技术服务于污染场地治理工作。
(2
)技术的耦合应用将更普遍,针对复杂场地采原煤制气厂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施工
用多元化修复技术将成为主流修复方式。
如原位热修复与微生物修复、化学氧化耦合修复技术,土壤淋洗与热脱附联用等。
(3)地下水环境监管难度较高。
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控、预警和长期监控技术会有所发展。
(4)随着检测技术、传感器技术和物探技术的发展,现场污染物快速筛查和地层刻画等精准调查技术将得到推广应用,污染源―地层―地下水的精细三维识别技术和与之对应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将为场地修复和风险管控的设计施工提供助力。
(5)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在产企业修复将成为行业新热点,风险管控技术及配套的监测管理技术将成为行业研发重点。
2.3.2 农用地污染管控与修复技术
(1)坚持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
针对高风险污染农用地将更多地采用替代种植、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风险管控措施。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之上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植物修复、原位稳定化等),确保受污染农用地的安全利用,并逐步实现高风险污染农用地的有效治理。
(2)推动中、低风险污染农用地的安全利用。
以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原位稳定化为主要修复手段,推动中、低风险污染农用地的安全利用,实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受污染农用地利用率的双重目标。
例如,从试点经验来看,受污染农用地的安全利用可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来实现,过去种水稻,现在可改种玉米、马铃薯、红薯、高粱、葵花等不易吸收重金属的农产品,或者改种蚕桑、棉花、麻类、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以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在继续推动中、低风险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创新的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用地重金属改良剂产品登记制度,以保障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
2.3.3 矿山管控与修复技术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不断完善及《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矿山生态修复将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
《意见》强调在矿区修复过程中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和引领作用。
因此,今后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既要保证矿区的生态安全,又要考虑资源开采、产业发展的需求,为矿区合理开发创造条件。
Review and Prospect of the Development of Soil Remediation
Industry in 2019
LIU Yang-sheng1, LI Shu-peng1、2, XING Yi-lan1、2、3, LIU Peng2、3, XIONG Jing2、3, LI Wan2、3
(1. Professional Committee of Soil and Groundwater Remediation, CAEPI, Beijing 100037;
2. 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for Site Remediation Technologies, Beijing 100015;
3. BCEG 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 Co., Ltd, Beijing 100015,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reviewed the policy management, industry development, hotspot technologies and major problems in China's soil remediation industry in 2019; summarized the development of contaminated soil remediation industry; and prospected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industry. Keywords: soil pollution remediation; hotspot technology; industry development
东方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及风险管控项目场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