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修改对比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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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2.13•【文号】质检特函[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特函[200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进一步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加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实施。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全技术规范的宣贯和申请的受理《许可规则》、《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4个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07年初开始实施,各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抓紧时间安排向相关企业进行宣传贯彻,同时做好总局委托的压力管道元件A级单位制造申请的受理工作。
省级局受理后,请及时将受理的A级单位申请书二份寄回申请单位,一份存档,一份寄送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二、鉴定评审机构的评审范围《许可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的原有组别划分有较大的变化,原5个组变为26个项目,大量的原由总局审批的许可项目委托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因此需要对各压力管道鉴定评审机构承担的评审项目在不扩大范围的前提下做相应的调整,总局对调整后的评审项目近期发布公告。
即日起,各鉴定评审机构应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评审范围开展鉴定评审工作。
各鉴定评审机构在实施鉴定评审时,应要求企业提供《许可规则》第14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资料并进行审核,作为鉴定评审报告的附件同时报送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三、型式试验机构的工作范围《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已于2007年2月1日开始实施,鉴于上述规则中型式试验品种和型式试验项目的变化,对照《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需要对各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承担的试验项目在不扩大范围的前提下做相应的调整(见附件一)。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https://img.taocdn.com/s3/m/7c54e522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92.png)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全面评估引言在压力容器领域,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备受关注。
作为压力容器制造行业的重要法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实施将影响整个行业的生产、质量监管和产品出口。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出发,全面评估这一规则,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其影响和意义。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背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压力容器的生产和质量监管,保障产品安全和质量。
该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的生产许可、质量认证和出口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对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主要内容1. 生产许可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生产活动。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符合一系列的生产条件和标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质量监管要求该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的质量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生产过程的监控、质量记录的保存等方面。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质量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3. 出口标准和认证要求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还对出口产品的标准和认证提出了明确要求。
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取得相应的产品认证和出口许可证方可将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
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意义和影响1. 对企业的影响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实施,要求企业提高生产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对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企业需要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2. 对行业的影响该规则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整个压力容器制造行业,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加强质量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也将加大不合格产品的淘汰力度,提升了整个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法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对企业和整个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的修改(征求意见稿)
![关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的修改(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489a79fd77232f60dccca1a5.png)
关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的修改(征求意见稿)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部分修改1.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续表2.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如下:“注(11)无缝钢管中,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奥氏体不锈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或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资格的企业,可生产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和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的产品。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1.表“C-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C2.2.2 质量保证工程师”的修改3.对“C2.2.5 无损检测人员”前面一的修改4.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1.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表C-36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三)对”C17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的修改1.对“表C-60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表C-62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 3.对“表C-64 主要生产设备”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22)第1号修改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22)第1号修改单](https://img.taocdn.com/s3/m/b3e26dbd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f4.png)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22)第1号修改单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22年第136号)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2022年第136号)2022年第136号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情况,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予以修改。
现将该规则第1号修改单予以公布,自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29日附件:(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1—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续表—2—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1.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2.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3—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https://img.taocdn.com/s3/m/ba5f5cc3360cba1aa811da41.png)
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续表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1. 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2. 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 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取得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1. 表“C-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C2.2.5 无损检测人员”的修改3.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4. 对“C2.4.2 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36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三)对“C17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60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62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3. 对“表C-63 生产工序”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4. 对“表C-64 主要生产设备”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四)对“C18 锻制管件、锻制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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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续表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1. 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2. 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取得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1. 表“C-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C2.2.5 无损检测人员”的修改3.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4. 对“C2.4.2 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修改为:2. 对“表C-36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 原表:修改为:(三)对“C17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60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 原表:修改为:2. 对“表C-62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3. 对“表C-63 生产工序”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4. 对“表C-64 主要生产设备”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四)对“C18 锻制管件、锻制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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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编者按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情况,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予以修改。
修改后的规则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了原《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该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现将修改后的规则刊登如下,供读者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其制造许可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不包括安全阀的制造许可。
第三条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按照产品类别、品种、许可级别和产品范围确定许可范围,具体划分见附件A。
压力管道密封件、防腐蚀压力管道元件、低温绝热管、直埋夹套管、压力管道制管专用钢板、聚乙烯混配料的制造许可采用型式试验的方式。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境内、境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并且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境外压力管道元件、境内A级和AX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申请的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其他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许可受理。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部分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许可审批,并且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其他部分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许可审批,具体的委托项目见附件A。
第五条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
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应当在其制造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上使用“许可标志”(样式见附件B)和许可证号。
TSGD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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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Manufacture Appraisal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1月提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起草意向,委托有关专家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起草。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2004年6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历时18个月,于2005年12月中旬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草案。
2005年12月下旬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5]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6年4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 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 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 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永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缪春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马夏康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怀力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吴素云中国工业防腐技术协会忻英娣王国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杨洪兵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周文学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第三章制造许可的程序 (3)第四章监督管理....................................................................................(6)第五章附则 (6)附件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表 (8)附件2安全标记及其使用 (14)附件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15)附件4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7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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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Manufacture Appraisal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TSG D -2005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1月提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起草意向,委托有关专家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起草。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2004年6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历时18个月,于2005年12 月中旬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草案。
2005 年12 月下旬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5]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6 年4 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 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 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 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永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缪春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马夏康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怀力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吴素云中国工业防腐技术协会忻英娣王国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杨洪兵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周文学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第三章制造许可的程序 (3)第四章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6)附件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表 (8)附件2 安全标记及其使用 (14)附件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15)附件4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74)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https://img.taocdn.com/s3/m/e0ae215277232f60ddcca1ce.png)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工作,加强对制造单位的安全监察,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规定》所属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应按产品组别、品种和安全注册级别(见附件一),按受安全注册。
第三条取得安全注册资格的制造单位,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格式见附件二),并授权使用“安全标记”(样式见附件三)。
安全注册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制造单位应向颁发证书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逾期不办或未批准换证的,撤消其安全注册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原证书,停止使用安全标记。
安全注册的制造单位和撤消安全注册资格的制造单位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向全国公布。
获得安全注册的制造单位应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第二章制造单位条件第五条制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拥有生产需要的技术力量;(三)拥有满足生产要求的生产装备;(四)建立、健全适应生产需要的质量体系;(五)有一年以上生产(试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注册范围内产品的经历。
第六条制造单位应拥有适应生产和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
技术员职称以上的人员应占一定的比例,至少应占制造单位职工总数的8%,且不少于3人。
各类制造单位材料验收、焊接、加工成型、元损检测、理化实验、热处理等工作,一般应由有关技术人员分工负责质量控制工作,其中无损检测人员、焊工应持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制造单位应有适应生产的厂房、场地、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一)拥有的生产厂房应与产品制造加工的需要相适应,具有存放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用原材料和成品元件的专用库存房、场地,能满足防锈、防机械损伤、防混料和原材料区域标识的需要;(二)产品有承压烛接接头的,应有适应生产需要的完好的焊接设备、配套焊接辅助设备及烘干、保温设备和焊材专用库存房。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修改单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修改单](https://img.taocdn.com/s3/m/806174ef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bf.png)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修改单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是保证压力管道元件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工作,提高试验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特制定本修改单,以期对现行规则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首先,对于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申请材料,应该要求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并强调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材料,并明确喷涂标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此外,还应加强对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同时,加强对试验单位的监督,确保试验设备和方法的优化和合理性。
其次,在试验过程中,应加强对试验环境的控制,确保环境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不超出可接受范围。
比如,在试验时,要求控制恒定的温度和湿度,以保证试验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另外,还要加强对试验过程的监督,确保试验操作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在试验过程中,需要对试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对试验结果的评价要求进行明确,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最后,对试验报告的编写要求也需要进行调整。
试验报告应以公正、客观、真实为原则,对试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和说明。
试验报告应包含试验的目的、方法、过程和结果,同时还要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描述。
对于试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进行合理的统计和比较,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综上所述,对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的修改需要从申请材料的准备、试验过程的控制和监督、试验报告的编写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
通过本修改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工作,提高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保障压力管道元件质量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说明及对比(TSG R10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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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十二 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 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 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 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 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 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 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 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 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 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 于25mm的管道。
[总结]
压力管道范围条件: ① P(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 压),并且DN>25mm;
地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地方保护和地 区封锁,不得对已经依照本条例规定 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 单位重复进行许可,也不得要求对依 照本条例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检测合 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检测。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B4
GD类(动力管道) [见GD注①] 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 相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D1级、GD2级。
B4.1
GD1级 设计压力大于等于6.3MPa,或者设 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B4.2 GD2级 设计压力小于6.3MPa,且设计温度 小于400℃的管道;
[GD注] 新旧规则内容变化说明
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
于400℃的管道。 [见GC注②] B3.2 GC2级 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 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 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B3.1规定 GC1级的管道。 [见GC注③] B3.3 GC3级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 小于或者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度高于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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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续表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1. 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2. 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 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取得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1. 表“C-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C2.2.5 无损检测人员”的修改3.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4. 对“C2.4.2 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36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三)对“C17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60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62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3. 对“表C-63 生产工序”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4. 对“表C-64 主要生产设备”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四)对“C18 锻制管件、锻制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说明及对比(TSG R10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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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
于400℃的管道。 [见GC注②] B3.2 GC2级 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 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 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B3.1规定 GC1级的管道。 [见GC注③] B3.3 GC3级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 小于或者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度高于
备
注
A1应注明单层、 锻焊、多层包 扎、绕带、热 套、绕板、无 缝、锻造、管 制等结构形式
A2 C级 (1)C1级,指铁路罐车; (2)C2级,指汽车罐车、长管拖车; (3)C3级,指罐式集装箱。 A3 D级 (1)D1级,指第一类压力容器; (2)D2级,指第二类压力容器。
[GA注]
新旧规则内容变化说明
①[原规则]的GA1(1)中规定为“设计压 力大于1.6MPa ”,[新规则]对应级别 的品种中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 4.0MPa ” ②[原规则]的GA1(2)中没有具体的压力 值要求,但规定管道公称直径要求DN ≥300mm,[新规则]中规定了“最高工 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但对管 道公称直径没有作规定和要求。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
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 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 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
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
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 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 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 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
压力管道设计许可换证整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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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许可换证整改会议
一、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的修改:
现行的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共8个规定都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
更改后,更符合本院的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各个规定的更改情况如下:
1、《压力管道设计工作程序》(Q/HCY-cx0901-2002)的更改
由于改动较大,该程序进行了改版(B版改C版),后附更改前后的全文。
主要更改情况如下:
2、由于本院前尚未真正按新体制版式设计的方式运作,仍然是以传统的阶段设计方式进行,故对下列方面进行了相应更改:对本程序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更改;取消了“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的提法:—取消了对P&ID图等的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取消了管道布置研究版、设计版、施工版等的要求。
3、由于本院的项目均为单一的设计项目,未真正实施工程总承包,故对管道材料统计的要求进行了更改,只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材料统计;
4、由于本院规模、人员结构的特点,压力管道设计人员大多为工艺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范围较宽,各阶段的设计准备工作与项目的准备工作相结合,相应地简化了相关的内容要求。
5、对压力管道设计工作流程图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压力管道设计文件校审与签署管理规定》(Q/HCY-zY0901.1-2002)的更改本规定共进行了3点局部更改:
1.取消“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的提法,与《压力管道设计工作程序》的更改相对应。
2.第4.1.2b),原文“校审人员名单应在项目开工报告或项目质量计划中列出。
”,删除“或项目质量计划”。
校审人员均在项目开工报告中列出。
3.第
4.4.3条,审核压力管道设计时应按专业设计校审提纲的要求重点审查。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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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Manufacture Appraisal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TSG D -2005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1月提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起草意向,委托有关专家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起草。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2004年6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历时18个月,于2005年12 月中旬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草案。
2005 年12 月下旬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5]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6 年4 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 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 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 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永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缪春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马夏康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怀力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吴素云中国工业防腐技术协会忻英娣王国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杨洪兵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周文学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第三章制造许可的程序 (3)第四章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6)附件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表 (8)附件2 安全标记及其使用 (14)附件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15)附件4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74)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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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情况,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予以修改。
现将该规则第1号修改单予以公布,自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第1号修改单
(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
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
续表
二、对“附件A”的修改
(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1. 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
2. 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
(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取得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
”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
(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1. 表“C-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
原表:
修改为:
2.对“C2.2.5 无损检测人员”的修改
3.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
原表:
修改为:
4. 对“C2.4.2 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
(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
修改为:
2. 对“表C-36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
原表:
修改为:
(三)对“C17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60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
原表:
修改为:
2. 对“表C-62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
原表:
修改为:
3. 对“表C-63 生产工序”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
4. 对“表C-64 主要生产设备”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
(四)对“C18 锻制管件、锻制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69的修改
删除许可级别A的主要生产设备中的“不小于1000t的热模锻压力机(阀体锻造),”,在其“1000kg 空气锤“后加“(注1)”;删除许可级别B的主要生产设备中的“不小于500t的热模锻压力机(阀体锻造),”,在其“400kg空气锤”后加“(注2)”。
在其表下增加:
“注1:对阀体采用热模锻锻造工艺的,应当具有不小于1000t的热模锻压力机。
注2:对阀体采用热模锻锻造工艺的,应当具有不小于500t的热模锻压力机。
”
2. 增加C18.2.5条:
“C18.2.5 焊接人员
锻制管件、锻制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单位至少有1名持证焊接人员,持证项目应当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