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漳州市知名商标的通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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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漳州市知名商标的通知(2007)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5.22
•【字号】漳政综[2007]79号
•【施行日期】2007.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
正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漳州市知名商标的通知
(漳政综〔2007〕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综合实力和整体
素质的不断提升,经研究,市政府同意认定福建东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37家企
业的38件商标为漳州市知名商标(见附件1)。
另有24家企业的24件漳州市知
名商标三年有效期已届满,经有关部门复核,市政府同意继续认定福建港兴集团有
限公司等24家企业的24件商标为漳州市知名商标(见附件2)。
希望获得知名商标的企业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商标管理,不断提高商标的知
名度,增强商标自我保护意识,维护企业信誉,拓展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为漳州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1
新认定漳州市知名商标名单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