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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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通用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书信吧,书信是用于交流思想、表达意见、传递信息、互通情况的应用文书。
你所见过的书信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
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举报电话:110,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2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
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
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
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新城实验幼儿园
20xx年12月26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3
尊敬的广大市民:
20xx年春节将临,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本区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西至澄波湖路;
北至泰兴西街、旺旺路、泰兴东街、纬四路;
东至经一路、再由纬三路进入东环路南延至黄河大堤连接线;
南至新元大街。
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
二、除以上所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建成小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工业园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前款所列场所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市民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拨打110电话,积极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视情奖励。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4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值此20xx年新年来临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并热切希望您和孩子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意义的假期。
为了给我们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危害,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以身示范,正确引导孩子们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希望家长和同学们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购买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孩子的楷模,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三、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亳州是我家,美丽环境靠大家。
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各位家长朋友们、同学们,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安静、环保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请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请您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共建美好生活。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祝您阖家欢乐、新春愉快!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5
尊敬的各位家长:
时值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我们仍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将其带入校园。
二、坚决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三、教育孩子严禁将刀具、火种等违禁品带到学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杜绝勾结校外人员,通过打架斗殴解决争端,遇到问题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110打击校园欺凌行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救护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场所和家里),如氢气爆炸的防范知识,不购买不玩耍氢气球,远离小商贩(因为他使用的'煤气罐也有爆炸的可能)。
六、为了您的家人及周围人群的安全,如发现有私自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人或单位,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消防安全举报电话96119。
XX市新苑小学
20xx/1/14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6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减少大气污染,倡导新风尚,树立新风气,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清新的节日,希望大家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甚至发生安全事故。
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从不购买鞭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
另外,请您注意自我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出门戴口罩,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不适症状,应戴好口罩,乘坐私家车,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老师。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及时从官方主流媒体了解最新消息。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7
尊敬的广大市民:
《xx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xx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府的烟花竹禁放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xx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区域和xx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
营、储存、燃放烟花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竹的行为,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举报电话:xx。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8
学生家长朋友们:
燃放烟花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们的空气质量严重受到影响,会给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时,燃放烟花竹极易引发火灾,造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们喜庆的节日蒙上阴影。
近年来,我市随意燃放烟花竹造成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已经成为一大“公害”,与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群众反映强
烈,纷纷要求府加强管理。
为顺应群众呼声,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的生活秩序,20xx年6月29日经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安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20xx年7月28日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公布施行,为此,我们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广大学生家长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
《安庆市燃放烟花竹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我市限放区域内,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可以燃放烟花竹,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竹,选择电子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三、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支持和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配合查处,共同抵制。
四、员、共青团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呵护碧水蓝天,是我貌同的责任,为了安庆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我们的`倡议,为推进安庆文明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9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
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
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爆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0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
为贯彻落实祁政发〔20xx〕1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炮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禁炮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个传统节日可以燃放,其它时间无论任何事项均不得在禁止区内燃放;20xx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全体居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
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
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
无为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xxx
创卫办: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2月14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1
尊敬的各位家长:
时值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我们仍需要学校、
家庭、社会三方合作,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竹,严禁学生将其带入校园。
二、坚决不从事烟花竹生产经营活动。
三、教育孩子严禁将刀具、火种等违禁品带到学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杜绝校外人员,通过打架斗殴解决争端,遇到问题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110打击校园欺凌行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救护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场所和家里),如氢气炸的防范知识,不购买不玩耍氢气球,噪小商贩(因为他使用的煤气罐也有炸的可能)。
六、为了您的家人及周围人群的安全,如发现有私自经营烟花竹的个人或单位,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消防安全举报电话96119。
XX市新苑小学
20xx/1/14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2
亲爱的老师、同学和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具有历史渊源的节庆民俗,能带来喜庆的节日氛围。
然而,释放的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产生噪声污染,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在我县城区正式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
为共创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低碳的新春佳节,现做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尽一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家园。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参与禁放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积极举报非法制造、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创造文明、绿色、平安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举报电话:110。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者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请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坚决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结伴燃放等行为。
霍邱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享受健康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美好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
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摈弃生活陋习,提升人文素养,远离烟花爆竹,自觉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省级文明城市,共同守护蓝天碧水、生态宜居的大美霍邱!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3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喜迎新年,欢度假期。
又是一年喜气洋洋新春到,其乐融融共团圆。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同学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大新镇中心学校向各位同学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多使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广大家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