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主义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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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主义有何区别
其实他们无法放在一起比较。
新制度主义是横跨多个人文学科的思潮和分析路径,而经济学是应用这一路径的其中一个学科。
NIE之所以是N,主要是与古典制度主义有定义上的巨大分歧。
经济学的传统制度理论分为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和美国老制度经济学派。
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主张经济过程是在由文化与历史因素塑造的社会框架中展开的,因此只有进行历史的比较研究才可以洞悉某一经济系统的独特性,有了对比才有不同。
此外,Gustav Schmoller还认为理性人假设是不合理的假设,而应该改进为更为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型,可以看到,这一论断实际上是在试图动摇新古典主义的根基。
美国老制度经济学派的Thorstein Veblen则把制度界定为“常人共有的、固定的习惯性思维方式”这已经跟新制度主义有些神似了,但是老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低估理论分析的价值,因此一直没有成为经济学的主流。
有些人把科斯在1937年的研究作为新制度主义的起源。
他在“公司的本质”中对新古典主义进行了批判,认为其太重视逻辑演绎而忽略了经验世界,以至于偏离了价值体系本身。
其中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论述简明易懂,是新制度主义初学者的入门概念。
实际上Coase在提出交易成本理念之后,并没有引起重视。
直到Oliver Williamson提出交易成本的前提条件——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之后,交易成本理论才得以复兴。
新制度主义在后来进一步改变了对制度的最初理解。
原本学界只是将其看成是一系列的规则、组织和规范等。
但是后来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将其定义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
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
”“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构成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这种制度定义强调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协议或是约束。
比如婚姻是一种制度的约束、货币、公司、合作社、遗产法和学校等都是制度。
作为一种规则,制度通常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
而社会学中的制度主义更是打破了制度与文化概念之间的界限,把它扩展为广泛的意义上界定制度,融入了人的行动提供“意义框架”的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块。
至此,就连文化本身也被界定为一种制度。
价值、意识形态和习惯等就是成了制度。
也就是说,尊老爱幼,父慈子孝,男上女下也都是制度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