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三大责任体系职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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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8〕号
《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三大责任体系职责实施细则》已经于 2018 年月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签署人:
2018 年月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三大责任体系职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三大责任体系建设目标,健全规范安全生产保证、监督、支持责任体系,理清三个责任体系职责界面和关系,促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明确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结合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建管部及电场。

第二章遵循原则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安全发展理念,守牢安全底线。

第四条“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构建党政工团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安全责任无盲区”的原则。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各业务、各领域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协作机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划分
第九条安全生产保证责任体系。

以专业管理部门为主,直接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生产、技术、集控、运行、检修、维护、工程建设等部门、机构及所有岗位和人员,共同履行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责任。

生产技术部、工程管理部、综合部(除公务车辆安全外)建管部、电场为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部门。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

以安全监督部门为主,直接从事安全监督工作的部门、机构、及所有岗位和三级安全监督网络人员,共同履行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主体责任。

HSE部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支持责任体系。

党群、财务、纪检、监察、工会、规划、综合(除公务车辆安全外)、物资、采购、竣工办公室等部门、机构及所有岗位和人员,共同履行对公司安全生产的支持主体责任。

公司综合部(除公务车辆安全外)、规划发展部、财务部、党群与监察部(工会办)、竣工办公室为公司安全生产支持部门。

第四章安全生产三大责任体系职责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保证责任体系职责。

以公司工程建设、生产运维全寿命、全周期、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为立足点和重心,把握工程、生产技术发展规律,从规划、政策、制度、标准、审批、验收和决策指挥等方面,落实工程技术、质量
进度、安全文明、竣工专项验收及运行、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和加强安全管理,夯实本质化安全基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主要包括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执行集团公司、云南国际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全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竣工验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程规范、流程标准。

负责工程建设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保证措施。

3.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规范、流程标准。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制定并落实保证措施。

4.合理、规范、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5.建立、健全保证体系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到位标准及管理权限,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程建设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机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
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严格执行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闭环管理程序。

7.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生产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形成排查治理意见;监督、指导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8.组织开展工程建设、生产现场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落实作业风险、设备风险、环境风险和职业健康风险等管控措施。

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员工作业行为。

9.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审查、批准建设工程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度汛方案,参加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0.组织项目建设管理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防汛、防风、防震、防火以及油库、火工材料等安全管理体系并督促、检查实施。

11.建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掌握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监控等管理工作。

制定危险源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2.建立、健全承包商“准入、选择、使用、评价”全过程安全管理机制,按照“等同化”管理要求,履行业主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依据合同明确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实做好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

13.负责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资质及承包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
件检查与审核,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工程技术协议、安全生产协议。

检查、监督承包商安全教育、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14.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生产运行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施工场所和作业环境等标准化建设。

落实“目视化”管理要求,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区域、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规范的安全警语,告知危险种类、后果及应对措施,确保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为员工创造符合标准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15.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预防措施,使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组织实施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16.建立并执行工程建设、生产运行设备设施全周期、全寿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制度。

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7.制定、实施设备设施检修、技改规划。

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检修、技改规范标准和工艺流程,做好设备设施检修、技改工作的安全、质量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
养、检测标准,规范开展维护、保养、检测工作。

建立并执行“两票三制”、设备异动变更、设备停用(退役)等管理制度。

18.组织开展设备设施健康状况评估,对于满足停用(退役)条件的设备设施,执行停用(退役)流程,制定并落实停用、拆除和处置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措施。

19.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提出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采购计划,并按要求进行存储、保管、发放和使用。

20.严格执行特种作业“资格准入”制度,按要求做好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质,特种设备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21.制定工程建设、生产运行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事故恢复工作。

及时、准确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协助开展事故调查,组织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事故经验反馈要求。

22.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含实习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制,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
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路线制定、技术标准管理。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根据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设备设施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失误和故障的安全可控率,增强本质安全保证能力。

2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员工安全技能竞赛等工作,促进员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不断提升。

25.开展安全生产技术路线制定、技术标准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活动。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建设,提供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律性,从全局和宏观上整体对待和把握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安全生产政策规范、规划、监督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应急综合管理、安全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

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制订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和规程并监督落实执行。

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的落实情况。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目标,并监督实施。

3.拟订公司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目标,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向公司经营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开展安全绩效评价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建立奖罚分明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5.牵头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效果进行全过程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工作实际,提出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议和意见。

6.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

监督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云南国际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7.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生产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可能对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隐患治理进行跟踪监控与督办。

监督检查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上报。

8.组织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开展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
上报、核销及监控等管理工作。

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9.牵头建立公司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并监督落实执行。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目视化”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承包商“等同化”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惩处。

按集团公司规定开展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和安全生产业绩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内部调查。

11.指导协调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上报。

按集团公司要求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

12.指导协调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实施安全文化建设规划。

牵头建立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持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1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指导协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公司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工作,定期评估、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体系有效运转。

发生事故后,组织、参与、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4.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内部调查,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开展事故经验反馈工作,监督检查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工作。

15.指导协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的建立,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6.牵头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和全过程责任追溯机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惩处。

17.参与项目建设、收购、并购、转让、投产、停产(关闭)等重大事项对安全生产影响的分析,参与可研和设计审查、安全验收、安全评价工作。

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卫生设施、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18.监督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

监督检查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存储、保管工作情况。

监督检查设备设施全周期、全寿命、全过程管理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9.负责公司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例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传达集团公司、云南国际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事故事件及重要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支持责任体系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围绕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各方面因素,在员工队伍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公司人文环境培育、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必要的财力供给等方面提供资源支持。

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引领督促和支持保障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工作职责:
1.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规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建立、健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根据国家要求、行业标准和公司规定,合理安排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接受或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申诉。

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原则,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各类评先、选优、岗位晋升和奖励考核内容。

3.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明确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

对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
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4.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落实疗养、抚恤等政策。

5.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目视化”管理工作。

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事故隐患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

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建议或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协助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等,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向有关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7.组织宣传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促进员工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协调组织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先进安全管理经验介绍等工作,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定期召开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利用多种渠道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激励和鼓舞广大员工,发挥好党政工团在公司中的政治思想工作优势和组织优势。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征集、员工安全
技能竞赛等群体性活动。

开展班组建设和员工之家建设活动,营造公司和谐安全文化氛围。

10.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研究制定物资与服务的采购策略,建立承包商准入和退出机制,组织协调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的采购管理。

11.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公司人力资源对安全生产发展的需求和影响,制定调整或完善方案,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为安全生产配备合适的人力资源。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公司HSE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附件: 制度执行情况意见反馈表。

附件
制度执行情况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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