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预案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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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地震作为一种突发性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并对其进行了分级。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震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
二、分级原则
1. 根据地震灾害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
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2. 以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为主要指标,结合地震震级、发生地区、震源深度等因素,对地震灾害进行分级。
3. 确保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
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三、分级标准
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上年国内生
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2)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 重大地震灾害
(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2)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 较大地震灾害
(1)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2)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 一般地震灾害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轻微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2)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3.0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四、应急响应措施
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
2. 重大地震灾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
3. 较大地震灾害:市、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县、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
4. 一般地震灾害:县、乡(镇)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
五、总结
地震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我国地震灾害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分级标准,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实施,确保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