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机运营岗激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丰巢科技2017年地区运营岗绩效考核及额外激励方案】
目录
1 概况 (2)
2 正文 (3)
2.1 适用时间 (3)
2.2 绩效考核及奖励周期 (3)
2.3 适用范围 (3)
2.4 月度绩效考核 (3)
2.5 渠道开发奖励 (4)
2.6 营收提成奖励 (5)
2.7 数据来源 (6)
2.8 发放流程 (7)
3 解释 (7)
4 附录 (7)
1概况
2正文
2.1适用时间:2017年3月—12月
2.2绩效考核及奖励周期:月度
2.3适用范围:地区运营岗
2.4月度绩效考核
2.4.1月度绩效考核方案
月度绩效考核得分=签约数得分*25%+单柜日均派件量得分*25%+定性得分*50% Array
2.4.2月度绩效工资
月度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基数*月度绩效考核得分/100
其中,绩效工资基数占基本工资+补贴(交通、通讯、餐费)+绩效工资基数总和的比例
为:
2.5渠道开发奖励
2.5.1奖励条件:符合奖励发放条件的新启用柜机
2.5.1.1核算周期:当月1日至31日新启用柜机
举例:8月3日启用的柜机,取9月1-10日的单柜日均派件量匹配该柜机考核是否达标。
2.5.2奖励标准:核算达标的柜机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表一:一线城市
表二:二、三线城市
说明:
考核期未达标柜机于次月进行二次考核,如二次考核达标则发放对应奖金的50%;如仍为0周转柜机,每台每月扣除500元,扣除至柜机达标为止;如仍为低绩效柜机(日均派件量低于9票),则每台每月扣除100元,扣除至柜机达标为止。
众包选址(含大小众包)柜机,第一次考核达标后按200元/台的奖金标准发放,当月考核未达标次月进行二次考核,达标柜机按100元/台的奖金标准发放。
众包仅指非丰巢员工。
续约降租奖励:续签场地合同时,若与物业方达成一致降低场地平均租金并签订合同,依据租金下降幅度给予20%奖励。
举例:某场地原到期合同租金为4000元/年,续签合同时协商可降低为3000元/年,则该场地对接人可获得(4000-3000)*20%=200元奖励。
升级奖励:当月个人完成30台柜机启用且均符合上述单柜派件票数考核的前提下,从第31台起,额外奖励100元/台。
电费统一按800元/台/年计算。
个别大型物业或重点物业合作,在丰巢科技负责人特批后,柜机落地后派件量可不做考核,直接享受对应最低标准奖金。
每个社区只有一台可以享受派件量要求豁免。
2.5.3其他
2.5.
3.1框架合作
2.5.
3.1.1由一个地区与物业集团签订了框架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后,主导签订合同的同事即可得奖,奖励标准:50元/台(在异地的投放柜机在按50元/台标准计算时,可不受2.5.2派件条件限制),累计10000元/合同封顶(需剔除该物业在当地的选址台数);
如:某地区与某物业集团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全国可以摆放300台,当地有20台,则奖励金额为:(300-20)*50=14000元>10000元,则该员工可得到10000元奖励。
2.5.
3.1.2主导签订合同的同事所在区域落地柜机需参照上述计算规则进行柜机派件票数考核并计算奖金;
2.5.
3.1.3由一个地区与物业集团签订了框架合同,其他地区在此框架合同下无论是否需要再次签订当地落地合同/安装清单的,其他地区同事按照上述奖励标准(表一、二)和奖励规则,执行50%的奖励;
如:A地区与某物业集团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B地区投放在此框架下的场地有10台,达到奖励发放标准的有5台,按上述规定执行奖励标准(表一、二)的50%的奖励,即5台柜机的奖励金额*50%。
2.5.
3.2柜机启用后流失
柜机启用后,如场地流失,原场地已发放的相应奖金将全额扣除,新场地启用柜机根据2.5.2标准核发奖励;特殊情况需报备渠道开发负责人后方可予以剔除。
2.5.
3.3异常情况
针对地区在系统环节、合同环节及到货环节频繁出现的各种异常,需在个人业务分及奖金中做相应扣除,扣除标准参见《业务分实施管理办法细则》。
2.6营收提成奖励
2.6.1格口派件收入提成奖励
2.6.1.1提成规则
格口派件收入提成=格口派件收入完成值(含格口租用、单票派件收费收入)*提成比例,
2.6.1.2核算细则
市场产品处将格口派件收入全年目标分解到各城市。
城市负责人将城市所有柜机分解到城市运营岗,柜机运营责任逐一落实到人。
每月20日城市负责人将下月收入目标分解到个人,交片区汇总后,报市场产品处审核备案。
(目标分解模板详见附件)
市场产品处根据各运营岗管辖柜机月度实际收入和目标收入进行结果核算。
2.6.2寄件票数提成奖励
2.6.2.1提成规则
2.6.2.2核算细则
市场产品处将寄件票数全年目标分解到各城市。
城市负责人将城市所有柜机分解到城市运营岗,柜机运营责任逐一落实到人。
每月20日城市负责人将下月寄件票数目标分解到个人,交片区汇总后,报市场产品处审核备案。
(目标分解模板详见附件)
市场产品处根据各运营岗管辖柜机月度实际寄件票数和目标寄件票数进行结果核算。
2.7数据来源
柜机签约、启用相关数据由渠道开发处提供。
柜机营收、寄件量相关数据由市场产品处提供。
各城市运营岗下个月度签约数目标、格口派件收入目标、寄件票数目标由城市负责人分解,交片区汇总后,于每月20日反馈至渠道开发处、市场产品处审核备案。
2.8发放流程
每月3日前,渠道开发处、市场产品处将上月绩效考核、奖金基础数据提交综合支持处;
综合支持处根据绩效考核和奖金计算规则,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中,奖金计入月度工资税前发放。
如员工离职时,未到奖金核算期,则其奖金不再核算发放。
3解释
本方案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使用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及时调整。
本方案生效前,仍按《2016年地区额外激励方案5.0》及2016年地区员工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本方案由渠道开发处、市场产品处与综合支持处负责解释。
4附录
《地区运营岗月度目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