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项目-总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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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项目工程
总
包
管
理
办
法
总承包人:********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
目录
一、**—*******工程项目简单介绍--------------------------4
二、分包单位进场须知--------------------------------------6
三、总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7
四、工程资料和文件的管理----------------------------------9
五、现场组织与协调管理规定--------------------------------11
六、材料设备进场控制和检验管理----------------------------16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7
八、临时水、电使用管理规定-------------------------------23
九、违反总承包管理制度的的各项处罚规定-------------------23
十、粮单的管理规定---------------------------------------28
十一、其他说明-------------------------------------------28
序述
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工程管理质量,全面贯彻总承包管理制度的执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对**—****项目工程整体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为加强总包与各分包之间的紧密配合与协调达到创优标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合同约定,制定以下管理细则,请遵守执行。
一、**—****项目工程项目简单介绍
1.1.工程概况
**—****项目工程位于**市******附近,南面为**路,北面为**路,东面为**道。
共分两期施工,其中一期(二期)拟建物为共13幢住宅楼(1幢24层、6幢10层、、6幢16-18层)。
本工程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6.2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7.248万平方米,其中地下4.807万平方米、地上12.441万平方米。
本项目共分二期施工,其面积分布均匀,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约为8.651万平方米(地下2.414万平方米、地上6.237万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为8.597万平方米(地下2.393万平方米、地上6.204万平方米)。
该工程地上最高二十四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1.2.项目主体单位介绍:
工程名称:**—****项目工程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安全监督单位:
建设地点:
1.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求,争创“天津市优良样板工程”。
2、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天津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3、工期目标:
1.4.规划、施工证
1、规划许可证编号:
2、施工许可证编号:
3、受监证编号:
1.5.项目主要负责人
1.6.总承包项目管理架构介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项目工程总承包,按合同约定,作为总承包方应对**—****项目工程项目整体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除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总承包的工作内容以外,必须为各分包提供一切施工便利条件、创造工作面,使得整体工程按部就班地推进,并负责对各分包的管理。
总包对外及分包管理架构表:
二、分包单位进场须知:
2.1.分包单位所有来往文件必须经过总包单位文员收发;
2.2.进场前向总承包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分包合同一份;
2.3.提供单位资质等级证明复印件,施工组织管理架构表一份;
2.4.到总包资料室索取总包管理架构表及总包施工进度计划;
2.5.进场后7天内向总包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材料、主要机具用表;
2.6.对进场材料进行报板,并见证取样送检;
2.7.各分包单位施工前应先施工样板间;
2.8.与总包签订进场协议书及安全协议;
2.9.到总包后勤保安部办理工卡(施工人员每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一寸相片一张);
2.10.配合总包对施工作业面进行移交;
2.11.分包单位进场后一周内向总包交纳安全文明施工及优良样板工程保证金1~3‰和水电费预付款1‰;
2.12.施工现场严禁住人。
三、总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
3.1.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有偿提供他们正确施工所需之一切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3.2.有偿提供总承包方在工地内现成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储存仓给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在互不防碍的情况下使用,或在工地上或建造中建筑物内提供地方给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架设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储存仓;
3.3.提供工地上道路给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
3.4.提供总承包方在工地内现成的脚手架等给共同使用;
3.5.提供卫生设施给共同使用;
3.6.提供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施工所需以保障场地安全之围网、围板等(惟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施工时而进行临时性安全围护、围板自行负责);
3.7.对工地作全面的看管以防盗窃,并看管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的物料以防损坏遗失;(惟此看管责任乃一般性的,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亦须对其存放的物料自行负责);
3.8.提供临时照明及电力的二级电箱接驳点,电费由各分包承担;
3.9.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的接驳点,水费由各分包承担;
3.10.对已完成验收的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作出保护以防损坏,并作出防水防雨的措施;(惟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其本身工程交付给总承包方或发包方前的保护措施由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负责);
3.11.提供工地上现成的装置及机械给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做水平及垂直的运输(正常作业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其它时间若分包单需要使用总包的机械设备,分包单位应提前4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包,以便总包好合理安排,同时分包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操作人加班费及管理费,主体施工期间水电工程预埋除外;
3.12.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的废料、垃圾;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须遵循总承包方的有关指示,把本身的废料、垃圾袋清理存置于总包指定地现场垃圾池由总包单位外运,若没有按照总包要求置于指定地点时,在多次责令无效时总包将有偿外
运;
3.13.提供工地上其他现成的设施给共同使用;
3.1
4.与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联系协调,了解他们关于上述设施的详细需要,在适当时候配合和提供;
3.15.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积极主动地了解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工程细则,尤其是影响土建工程的有关项目,主动地要求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对不同单位施工呈矛盾的地方作出协调,主动地找出解决方法;
3.16.设计图纸以内的预留管道井、孔洞,使用之后予以填充密封,(幕墙工程所需的一切预埋须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由于分包单位预埋误差造成的管、线槽修补,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其费用。
3.17.以水泥砂浆填实设备、框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空间。
3.18.提供标高、定位的基本点、线给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依据而进行自己的定位。
3.19.预留适当大小的孔洞及坑槽以便安装门、窗框及其凸出的冒头、竖框、止水条;
3.20.墙面线槽封堵:分包单位线槽必须采用切割,严禁凿除。
线槽切割宽度与厚度不宜大于线管的2倍,超出2倍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处理。
3.21.线盒、配电箱四周封堵:分包单位必须采用切割,严禁凿除。
封堵时空隙小于50mm由总包负责,大于50mm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封堵。
3.22.门窗工程:窗框与结构间隙大于50mm填充的工作;小于50mm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填充;
3.23.协调各有关单位确保门、窗、窗橱及天窗完成后进行防渗试验时不会使临近的工程受到破坏,分包单位防渗试验时应由专人负责监管。
3.2
4.若分包单位涉及到安装需要预留洞口,应事先发文在结构或砖墙施工前预留,且预留洞口尺寸要适当,若所要求预留的设备洞口与设备缝隙大于50mm的由该单位负责封堵,小于50mm的由总包封堵。
没有预留而随意凿除的由分包单位自行封堵。
3.25.所有结构预留的洞口,如消防管、强弱电井、水管井等,在总包二次浇注砼前
应先预留套管,通知总包浇注砼,若等设备安装完再通知总包封堵,应由分包负责封堵。
3.26.一次封堵定义
1、未发文要求预留洞口,后在结构上开孔安装设备的为二次开孔。
2、要求预留的洞口,应该在总包未批荡前将设备安装就位,若总包批荡完后要求预留洞口的设备还未安装,封堵为二次封堵。
3、凡属于二次封堵的均不属于总包施工范围内。
四、工程资料和文件的管理
4.1.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发放原则:甲方工程部负责所有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发放,向各专业分包提供合同规定足够份数的图纸和设计文件,同时向总承包提供一份分包的图纸和设计文件。
4.2.专人负责原则:在项目建造过程中,各分包都必须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所有工程文件的接收、标识、登记、发放、回收、移交及归档工作;所有经资料管理员登记的文件均为有效文件,代表收文方已知悉文件内容。
总承包有权要求各分包单位进场确定项目管理架构后,向甲方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总承包书面提供并确认资料签收的合法人员名单和其亲笔签名字迹,如人员变动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总承包。
4.3.时效性原则:项目建造过程中,各方间往来文件必须及时,通常各方间往来文件传递在签字签收后不超过三天内回复,如超过时限无回复,则代表该文件内容已被知悉并接受。
4.4.可追溯性原则;所有往来各方的文件必须做好收发文记录工作,签收姓名、时间,做为文件送达生效的记录凭证,同时文件存档由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制度归档,以便查阅和追溯。
4.5.传递流程唯一的原则:甲方工程部针对工程的指令等文件,将直接发给监理公司,抄送总承包(分包文件由总包转发),同样各分包文件发给总包,由总包转发监理公司或甲方,属监理能解决的事项由监理公司处理并回文,属甲方解决的事项由甲方处
理并回文至监理或总包。
唯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涉及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由甲方工程部负责直接分发。
4.6.严肃性原则:任何单位均不能拒绝签收其它方的任何往来文件,对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回复。
如拒绝签收文件,将视为违约行为。
4.7.文件传输流程:
图纸和设计文件分发流程
其他工程文件分发流程
备注:可通过《**—****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文件往来处理卡》实现文件的分发流程。
4.8.竣工资料的整理:
总则:除消防、电梯、机电和人防工程的资料独立成册,其余各分包单位资料由总包汇总。
水电设备安装、消防、人防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资料、保证资料、安全资料、竣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图纸会审、经济签证等有关资料,由各分包单位自行编制、整理、收集,总承包单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该分部、
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全套竣工资料伍套,移交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向监理、甲方报验。
其它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单位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由各分部单位编制、整理交总承包单位向监理、甲方报验。
由总承包单位收集存档。
质量保证资料由各分包单位整理、收集交总承包单位存档。
五、现场组织与协调管理规定
5.1.由总包项目经理部组成总承包管理小组,负责**—****项目工程现场的总体组织与协调,全面负责对各分包单位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
5.2.对于土建类和机电类这两大块的协调和组织,总承包派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土建类的(包括但不限于防水、人防、油漆工程、铝门窗、栏河、精装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和小区道路工程等)由生产经理负责;机电类(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安装、消防弱电、智能弱电、电梯安装、外水外电、燃气工程、电信电视网络工程和景观水电工程等)、由机电施工员负责。
5.3.每周四上午10:00时在现场会议室召开总承包会议,由总承包主持,各分包项目经理和主要负责人必须列席参加,会议主要解决总承包管理中出现的各方面问题,甲方项目部和监理公司有权列席旁听。
总承包方须作好协调工作,在总承包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当场处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项,必须书面向监理公司和甲方项目部提交。
总承包会议必须形成会议记录,每周五18时前向监理公司和甲方项目部提交,会议记录以《**—****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会议记录表(第X期)》为标准格式。
5.4.工程进度和工期管理规定
5.4.1.总体计划管理:总承包按照**—****项目工程工程节点编制详细的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计划包括各分包工程插入施工和完成施工的控制节点,通过监理公司审批和甲方项目部确认后作为指导工程进度管理的依据。
分包进场后向总承包方索取总体进度计划表,要求3天内完成编制分包进度控制计划,报总承包审批,并同时抄报监理公司和甲方项目部。
5.4.2.阶段工程进度管理:各分包单位应根据总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周、月、
总计划排出相应的施工周、月、总计划,并随时配合总包进度的修改而修改。
如果因分包忽视计划而延误进度,总包有权对其延误工期的行为进行索赔。
5.4.3.工作面交接和流水作业流程管理:工作面的交接由总承包牵头组织,各分包完成自身工作面时,经验收合格后,填报《工作面交接表》,向下道工序进行工作面移交,移交后必须对本工作面的质量负责,下道必须对上道工序做好成品保护;总承包根据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牵头组织各分包编制流水作业程序,并明确各环节的施工进度时间要求和人力材料的配备要求。
5.4.4.如在阶段工期实施的过程中发生偏差,导致了总体进度计划的滞后,有以下的纠偏措施:
5.4.5.如分包单位由于自身管理混乱、质量返工、材料不及时到位和劳动力不足等原因,造成总体工期或其他单位工期延迟,总承包绝对有权要求其采取加强管理、增加劳动力和设备投入、保证材料的正常供应等有效措施,在后期的施工中加快进度,否则将会承担由于工期延误而造成的一切连带责任。
5.4.
6.如总包单位由于自身管理混乱、质量返工、材料不及时到位和劳动力不足等原因,造成总体工期或其他分包单位工期延迟,分包单位有权向监理公司和甲方项目部,要求总包单位在后期的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分包工期不受影响,否则将会承担由于工期延误而造成的一切连带责任。
5.4.7.在每项节点工期完成后,要求总包单位对完成节点工期的情况作出书面汇报,对比实际完成工期与计划节点工期的差距,分析在本节点工期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分包单位的配合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措施,落实到实处,在下一个节点工期的施工过程中,加快进度,确保下一个节点工期能如期完成。
5.5.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5.5.1.事前控制原则:分包单位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名,专业质检员一名,与总包单位接轨,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并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为组长负责熟悉图纸,详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审核,并经业主、监理认可。
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交底,并不定期抽查分包情况。
5.5.2.事中控制原则:
1)原材料质量控制,所有施工原材料分包单位应提前15天报与总包,由总包审查后组织送交监理、甲方确认,如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要求每种产品应提供三个以上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组织进场。
原材料进场后,必须经总承包单位向监理进行报验,最终得到甲方项目部确认方可使用。
由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公司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所有原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资质证明书,并经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过程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施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制作样板间,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分包单位质检员应加强过程管理,总承包单位质检员也应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发出书面的质量整改通知单。
分包单位无条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监督管理,对总承包提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应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写出质量整改单报总承包单位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后,填好检验批及隐蔽资料,报总承包单位进行验收,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在各检验批及隐蔽资料上签字盖章,并报监理、甲方验收后进入下道施工工序。
5.5.3.要求分包单位进场后7天内向总承包报送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总承包审核后转至监理和甲方审批。
5.5.4.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解决图纸上技术问题,并连同总包方的技术管理人员对专业之间的技术衔接进行把关,如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应立即知会监理公司和甲方项目部相关人员,通过项目部人员与设计人员联系解决。
5.5.5.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质量员,随时对分包自身工作面的质量进行把关。
而且对总承包的质量员负责,如分包单位质量员素质和责任心不能满足要求,总承包有绝对权力要求分包更换质量员,直到总包认为合格为止。
5.5.
6.由于分包质量管理混乱导致返工,而造成总包或其他分包窝工或其他损失,总包有权向其提出工期或经济索赔;反之分包亦可向总包提出索赔,经监理和甲方审批后生效。
5.5.7.工序报验程序:填写申报验收表
5.5.8.工作面验收移交程序:每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开始前,不管两道工序是由不同单位还是同一单位施工,均要求上道工序施工单位填写《**—****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面交接表》移交表格,经下道工序接收单位及项目组和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对于未经验收而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部位,监理公司有权不予验收,并要求返工,同时要求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
5.5.9.施工样板制度:每个工序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做出样板,经总承包、监理公司和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展开。
5.6.成品保护制度:
5.6.1.原则是谁施工部分谁负责保护,谁损坏产品谁负责赔偿。
5.6.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对自身的物料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如
现场设立保管仓库、专人看守、加强巡检等有效措施,否则造成损失由分包自行负责。
5.6.3.分包方应加强对自身工作面的巡检,如发现成品或半成品受到破坏,
分包方应立即向总包方汇报,总包方应立即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成品或半成品受到更大的损坏,并对责任单位作进一步追究。
5.6.4.对于工程的重点部位,总包应在工作面开展施工前对分包单位进行成
品保护交底,如外墙门窗玻璃安装后在外墙部位有电焊工作的部位、室内装修已完成地板砖铺贴和木地板安装的部位、已安装好门框和窗框需要进行油漆的部位等,并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开展施工。
5.6.5.在工程的中后期,特别是机电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和室内精装修工程的
大面积开展时,更加要加大成品保护力度,如:由总承包牵头成立治安联防队,对施工现场加大巡检力度;
5.6.6.本工程质量目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确保获得佛山市优良样板工程,若
由于分包单位的质量影响而达不到佛山市优良样板工程,其责任分包单位将承但30万元罚款。
六、材料设备进场控制和检验管理:
6.1.总包对各分包单位的材料设备的计划管理:
6.1.1.分包单位根据总包进度计划和分包施工计划的安排,在进场后7天内
向总包上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如在实施过程中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计划。
6.1.2.总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上报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材
料设备的供应计划、质量把关和履行合约相关要求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控管理。
6.1.3.如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分包单位没有按照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组织材
料设备进场或由于变更或返工造成增加的材料设备不能及时进场,将会导致总体进度计划滞后,总包单位须立即向分包提出加快材料设备进场的书面指令,明确对分包材料进场的时间要求,并落实跟踪;如分包单位的材料设备仍不能及时供应,总
包有权利向分包提出索赔,并通报监理和业主。
6.2.总包对各分包单位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
6.2.1.材料报板制度:分包单位在使用工程材料前必须提早申报材料样板,获审批后方可使用。
报板时间要求至少提早15天;样板必须附上齐全的说明书、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样板获批准后,将封存在现场的样板间内作为验收依据。
6.2.2.材料报验制度:分包单位每批进场材料/设备,必须向总包单位申报验收,填写《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申请表》标识清楚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堆放位置和使用部位等,总包方接到分包的申请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公司(重大的材料设备须同时通知甲方项目部)对此批材料/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允许投入使用,否则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退场。
6.2.3.材料设备的送检制度: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建委的有关规定送检,监理公司负责送检,送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4.对分包单位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管理过程中,总包单位如发现分包单位按照合约规定进场使用的材料设备在质量上存在缺陷,将可能会对工程质量造成质量隐患,总包必须立即向监理方和业主方书面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落实跟踪。
6.3.甲供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6.3.1.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厂方后,甲方项目部负责联系厂方与总承包方/分包分包接洽,并了解正常的供货期,建立沟通渠道。
6.3.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现场进度的安排,至少提早30天向总承包单位提供〈〈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计划〉〉,明确需要甲供材料/设备的清单和到货时间,总包根据总体安排加注意见后转监理和甲方项目部运作。
6.3.3.甲方项目部接到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后通知厂方按期供货。
6.3.4.厂方完成排产后,联系总包落实具体供货时间和卸料场地,并负责准时供货。
6.3.5.货到工地后总包负责(如是分包使用的材料/设备,总包须通知分包单位共同)点收,总包/分包单位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必须妥善保管,并对接收的。